赵大河小说二题

2016-01-04 11:39赵大河
红豆 2016年1期
关键词:聋子斗鸡哑巴

赵大河,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出版有长篇小说《黄雀》《刀口上的蜜汁》《我的野兽我的国》,中短篇小说集《隐蔽手记》《北风呼啸的下午》《六月来临》,话剧作品《想吃麻花现给你拧》《麻花2:情流感》和《麻花3:人在江湖漂》,影视作品《湖光山色》《乐活家庭》《四妹子》等,其中电视连续剧《湖光山色》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现供职于河南省文学院。

鬼屋

按: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审查死囚。看到这些要被处死的人,他心生怜悯,下旨放其回家,让他们与家人团聚,来年秋天返回长安就死。第二年秋,头年所释放的390名死囚,在无人监督无人带领的情况下,都按期归来,无一人逃亡……

任恺是这批死囚中的一员。

此刻,身在鬼屋,他无法入睡。山村的夜极其静谧。一片梧桐叶子恋恋不舍地告别树枝。接着,传来这片叶子落地碰触别的落叶的声音。一只秋虫被惊动,叫一声,随之所有的秋虫都叫了起来,此起彼伏,喧嚣异常。一群老鼠从地洞里钻出来嬉戏玩耍,闹洞房一般,好不热闹。过一阵子,突然所有老鼠都钻进洞穴,秋虫也全部噤声,夜晚复归于寂静。也许黑暗中有一条蛇在悄无声息地爬行。

灰尘簌簌下落。

蛀虫在房梁内部忙碌着。

老房子发出一声叹息。

任恺躺在柔软的麦秸上,一动不动。走了一天路,非常疲惫,四肢伸展开,他就再也不愿动了。

这个村子里的人对他一点也不友好。12户人家,他一家家问过去,没有一家愿意为他提供住的地方。他要求不高,哪怕牲口棚也行。他们不是摇头,就是摆手,总之,让他走开。牲口棚也不给他住。

他来到第13户。这户院内荒草没膝,显然很久没人居住。房门上的锁不知去向,门虚掩着。

他不想再赶路了,就这儿吧。

他刚踏进院子,背后传来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那是鬼屋!

和他说话的是一个脸上有疤的高大汉子。疤脸。自他进村,这个家伙就一直若即若离跟着他。人们拒绝给他提供住处,很可能和这家伙有关。他从人们的眼神中能看出来,谁也不想惹麻烦。

我不在乎,他说。

你最好走开,疤脸说。

他不再理会疤脸,懒得和他说话。这房子应该不是疤脸的,他多管闲事,理他干吗?他头也没回,从荒草中走过去。

你会后悔的,疤脸说。

他推开虚掩的房门,一股霉味扑鼻而来。他适应一下昏暗的光线。屋内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所幸有一堆麦秸,仿佛是为他准备的。他扔下行李。

再看门外,疤脸无影无踪。

此刻,他本应酣然而睡,可他却睡不着。夜过于寂静,反而使他的听觉变得更为敏锐,最细微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听,有声音在靠近房屋。他没听到脚步声,但听到地上的落叶发出痛苦的呻吟。莫非鬼走路是这样:无声,可是有重量。

有东西在拍打门板,发出瘆人的吱吱声。

人不会这样拍门板,也不会发出这种声音,他确信。

他坐起来。

门虚掩着,一阵风就能吹开。可是他没听到门轴转动的吱呀声。

等什么?他说。

仍然是噼啪噼啪的拍门声和吱吱吱的叫声。

要么进来,要么滚,他说。

他不怕鬼。再过几天他就要被砍头,他也会变成鬼,有什么可怕的?

他之所以匆匆赶路,就是要如期赶回长安,赴死亡之约。去年秋天他就该被砍头,皇帝悲悯,让他多活一年,今秋回去受刑。他发过誓,他会按时回去。

这边的生活即将结束,他想问问鬼,那边的生活到底怎样。

他学了一身杀人的本事,却无用武之地。师父说他生错了时代。

临行前,他上山拜别师父。

他给师父磕了三个头。

坐,师父说。

他坐下。

闭上眼睛,师父说。

他闭上眼睛。

沉默。寂静。鸟鸣。山涧流水声……不知过了多久,山崩地裂,天下大乱,金戈铁马,战鼓咚咚,面前是无穷无尽的敌人,他冲入敌阵,一路杀将过去,如入无人之境。刀剑的碰撞声,士兵的喊杀声,马的嘶鸣,血的喷涌……这些让他异常兴奋。他有一百只眼睛、一百只耳朵、一百条手臂、一百般杀人术,没人是他的对手……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杀了多少人,战场终于沉寂下来,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他手提宝剑,寻找活着的人,可是一个也没有。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尸体。他踩着尸体往外走,走,走,前面还是尸体。再走,再走,再走。尸体望不到尽头。他走了三天,还没有走出布满尸体的战场。大概一辈子也走不出去了,他想。他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还有一个。什么还有一个?他问。还有一个人没杀。在哪里?他问。他环顾四周,并没有一个活人。唯一活着的人是他。他突然明白,不杀掉最后一个,他是走不出去的。于是,他挥剑自刎……当,寺庙的钟声敲响,他睁开眼睛。师父坐在他身边,双目微闭。

师父,他叫道。

师父睁开眼睛。

我要下山了。

去吧。

此刻,他等着,鬼却不进来。鬼在等什么呢?如果鬼是一道影子,从门缝中就能进来。鬼既然能从坟墓中出来,一定具有穿墙破壁的能力。想到这里,他想,鬼也许已经进来了,就站在他面前,在黑暗中。鬼有呼吸吗?他不清楚。也许有呼吸,他应该能听到鬼的呼吸声,可是没有。鬼不用呼吸,他想。

门被推开。

好吧,终于来了,他想。

可他听不到任何动静,也看不到任何影子,更嗅不到任何气息,连一阵轻微的风也没有。

门板上仍是噼噼啪啪的拍打声和吱吱吱的叫声。

他耐心地等待着。这个夜晚,他不打算入睡了。

突然,喫里哐啷,一些砖瓦石块飞进屋里,他闪身躲进门后。

任恺暗自笑了,胆小鬼!

接着,门外传来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滚出去,滚出去,这是我的地盘,这是我的地盘。

任恺不说话,静观其变。

滚出去,滚出去……

我就不滚,看你如何,任恺心里说。

鬼又往屋里投掷石块,有的砸到麦秸上,有的砸到空地上,听声音就知道没砸到人。

滚出去,这是我的地盘……

任恺仍不理会。

王八蛋,给老子出来!

不再嗡声嗡气,这是一个男人恶狠狠的声音。

任恺听出是疤脸的声音。

原来是人,我还以为是鬼,任恺说。

任恺从门里出来。疤脸站在他面前,手持大棒,杀气腾腾。尽管天上只有一颗星星,光芒微弱,任恺不会看错人。疤脸黑黢黢的,像个有年头的烟囱。

快滚!

我要不滚呢?任恺说。

找死!

疤脸挥舞大棒,朝任恺头上砸来。这一棒下去,脑袋非开花不可。任恺一缩身,疤脸大棒抡空,身子前扑,朝任恺撞来。任恺闪身,手肘顺便在疤脸肋间一顶,疤脸倒地,心脏爆裂,抽搐几下,再也不会动了。

任恺被判死刑就是因为杀人。他赶集归来,两个小混混想抢劫他。一个持刀,一个持棒。持刀的瘦干,脸窄,鼻尖,下巴如锥,活像一只斗鸡。持棒的虎背熊腰,大块头,像一头黑猩猩。他们拦住他,让他交出手中的篮子。篮子里是他在集市上买的鸡蛋。他不交。这是我的,他说。

你不怕死?

你们怕死吗?任恺反问。

操!

“斗鸡”看一眼“黑猩猩”说,遇到不怕死的了。

可惜了这一篮子鸡蛋。

谁说不是呢?

你来还是我来?

你说。

石头,剪刀,布。

石头,剪刀。布。

“斗鸡”出剪刀,“黑猩猩”出布,“斗鸡”赢。

要弄脏我的手,“斗鸡”得意地说。

“黑猩猩”闪到一边,怕血溅到自己身上。

鸡蛋放下,我让你死痛快点,“斗鸡”说。

不。

篮子给我。

不。

不让鸡蛋打烂算你高,“黑猩猩”说。

你行吗?“斗鸡”说。

在这两个家伙眼中,任恺的性命远不如那篮子鸡蛋重要。他们在乎的只是杀他时那篮子鸡蛋会不会打烂。

“斗鸡”将刀刺向任恺腹部时,另一只手试图去抓住篮子。出乎意料的是,这两个动作他都没做到位。刀没刺入任恺腹部,另一只手也没抓住篮子。他的手腕不知被什么东西点了一下,刀就偏离目标,从任恺身边滑过,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身体失去平衡,扑倒在地,刀从自己肋骨缝隙插入心脏,瞬间要了他的小命。他没来得及哼一声,也没有挣扎,就这样,死了。

“黑猩猩”看到“斗鸡”倒地而死,有些傻眼。他没明白怎么回事。死了?千真万确。“斗鸡”身下涌出一摊乌黑的血,他半个身子浸在血里。不管是不是任恺杀的,这笔账必须算在他头上。

“黑猩猩”抡起大棒朝任恺头上砸去。任恺闪身,手肘在他肋间一顶,“黑猩猩”倒地,心脏爆裂,一命呜呼。

任恺连杀两人,篮子还在手中,篮中鸡蛋一个也没烂。

此刻,疤脸死在他脚下,死法与“黑猩猩”一模一样。

我没想杀人,他说。

我只想按时赶回长安,他说。

我只想在此睡一觉,他说。

你如果是鬼就好了,他说。

他有些懊恼。一年来他做自己该做的事,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最后一件事,就是如期赶回长安就行。杀人不在他的计划之列。

夜很静。门板上又响起噼啪噼啪的拍打声和吱吱吱的叫声。他走过去,借着来自一颗星星的微弱光芒,看到一只蝙蝠被钉在门板上。他拔掉钉子,蝙蝠掉到地上,吱吱吱叫得更厉害。它活不成了,他想,仁慈的做法是让它少受点痛苦。他捡起棒子,循声砸去,蝙蝠不叫了。

他扔掉棒子,蹲下来,开始思考死亡。

他不是思考自己的死亡,那是明白无误的事,再过几天他就要被砍头,没什么好思考的。他思考的是疤脸的死亡。疤脸为什么要装鬼?为什么要来招惹他?如果不是一个女人出现在这个夜晚,他永远也不会想明白这些问题。

女人是下半夜出现的。她被疤脸的尸体绊了一跤,发出一声惊叫。他将女人扶起,女人浑身颤抖。别怕,他说。

你是谁?女人问。

我是过路人,他说。

他——

死了。

他死了?

死了。

你杀的?

我杀的。

女人突然压抑地哭起来。哭了一阵,女人不哭了,要求他把她也杀了。她说她没脸活在这个世上。

我不杀女人,他说。

你是好人,女人说。

你杀了这个鬼,女人说。

他早就该死,女人说。

因他是过路人,女人就将她和疤脸的故事讲给他听。

疤脸是个恶人,泼皮无赖,没人敢惹。鬼屋这户人家有个女儿,疤脸总来骚扰,他们就搬走了。这户人家搬走后,疤脸开始打她的主意,有一天就得手了。她想死,疤脸不让死。如若敢死,疤脸威胁杀她全家。为了掩人耳目,疤脸装鬼,将这个屋子变成鬼屋,让她按时来满足他的兽欲。他们的事,全村人都知道,只是没人说破。这是整个村子的耻辱。

你把他杀了,杀得好!女人说。

他死了,全村人都会高兴,女人说。

他爹也巴不得他死,女人说。

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你杀的不是人,是鬼。

没人会报官。

你走!

于是,任恺将鬼屋抛在身后,连夜上路了。他要赴死亡之约,他不能在此逗留。早知如此,这个村子在拒绝他投宿的时候,他就应该上路。早知如此,他宁愿露宿荒野,也不在鬼屋过夜。早知如此,他宁愿绕道,也不经过这个村子。早知如此……可谁来杀鬼呢?

此刻,唯一的那颗星星也从天空中消失了,大地像锅底一样黑。他跌跌撞撞走在通往长安的路上……

客栈

这个客栈像是大风从某个地方刮过来似的,歪歪斜斜地落在这片荒野上。它孤零零地戳在那儿,远远看去,宛如一片远古遗留下来的废墟。周围荒无人烟,连树也没有,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不死不活地顽强生长着。

客栈是一对夫妇开的。男的死了之后,女人独自打理。没人知道女人叫什么,只知她有一个绰号叫“乌鸦”,因为她一年到头都是黑,黑衣黑裤黑头巾,外加一个黑面纱。没人见过她的面容,据说长相凶恶,如果揭开面纱,会吓得人做噩梦。驼背。走路一高一低。声音也不比乌鸦叫好听。

客栈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一个大饭厅,几间漏风漏雨的屋子,一个厨房,一个牲口棚,外加一个硕大的院子,就这些。

客栈有两个伙计,一个聋子,一个哑巴,聋子负责喂牲口,哑巴负责做饭。聋子瘦高,蜡黄,看不出年纪,他不和人说话,但总是对着牲口自言自语,有时说到动情处会抱住马脖子流泪。哑巴矮胖,白,也看不出年纪,他脸上表情丰富,他想说的话都写在脸上,你只要读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说什么。聋子和哑巴经常合作,他们之间交流不存在任何障碍。

客栈的生意时好时坏。有时一下子来好几个商队,大饭厅挤不下,一些人只能在屋檐下吃喝睡觉,牲口棚也盛不下牲口,一些牲口只能拴在牲口棚外的木桩上。有时半个月一个人影也见不到,仿佛客商把这个地方遗忘了。

孙元方出现在客栈门口时,客栈已经20天没有客人了。一只母鸡在门前刨食。聋子和哑巴也蹲在大门两侧,一动不动,像两个守门的石狮子。“乌鸦”坐在屋里纳鞋底。他们看到孙元方走过来,都没有动。这不是他们的客人,没有牲口,没有货物,自然不是商人,他连行李都没有,一般客人也算不上,顶多是个流浪汉。他们对流浪汉可没兴趣。

孙元方两天没喝一滴水,他感到整个人都在冒烟,再不喝水,他就会自燃。

大嫂,水……孙元方嘴里像塞满沙子,几乎发不出声音,他伸着手,一副乞讨的架势。

水——

哑巴听清了,他给聋子一个表情,聋子也明白了。其实,哑巴纯属多余,聋子早已猜出来人的动机。

哑巴比画着,水是要钱的,你有钱吗?

聋子点头,附和哑巴。

他们两个因为无聊,逗他取乐。

水——

“乌鸦”放下手中鞋底,去缸里舀一瓢水端过来。水在瓢里晃动,漂浮。幽暗的影子,闪烁神秘的白光。

孙元方看到清洌的水,幸福得快要晕过去。他的心脏想从喉咙里蹦出来,跳入水里欢快地扎个猛子。

他伸出手。他希望自己的手臂能像皮筋一样拉长,好让他早一点抓住水瓢。

“乌鸦”没把水递给他。

水瓢就在他面前,可是停住了。

“乌鸦”从门边的筐子里抓把麦糠撒在瓢里。麦糠散开,覆盖水面,水中的影子和光芒瞬间消失无踪。

孙元方愕然。

他整个人僵住了。

他想,给牲口饮水也不至于这样吧,这太侮辱人了。

他不想接水瓢。士可杀而不可侮。水的甘甜的气息在召唤他,诱惑他,说服他:来吧,别计较那么多,喝吧!

如果是一年前,他会杀人。那时他性子火暴,任侠尚义,他杀过人,杀的就是一个在集市上侮辱他的屠夫。他摸一下猪肉,没买。屠夫说他手上沾了猪油,必须掏钱。他不掏,屠夫骂他,他抄起案上的刀子捅进屠夫的肚子。屠夫瞪大眼珠,掐住他脖子,要将他掐死。他手上又一用劲,屠夫快将眼珠子瞪出来。屠夫不相信会死在他手里。屠夫的庞大身躯倒下时,眼中满是疑惑。

现在,他是死刑犯,不想再惹事。

韩信能受胯下之辱,你怎么就不能呢?

他接过水瓢,吹开水面漂浮的麦糠,嘴唇紧贴瓢沿儿,小心翼翼地喝水。讨厌的麦糠聚拢在他嘴唇周围,像一群攻城的士兵,奋不顾身,要冲入城中。麦糠几乎得逞。有些麦糠已攻破外城,闯入他口中,准备向内城——喉咙发起冲击。如果他没有及时将麦糠吐出,后果不知会有多严重。可恶的女人!他平稳一下情绪,继续与麦糠搏斗。

这瓢救命的水!这瓢要命的水!他足足喝了半个时辰才喝完。他的身体如同干旱的大地,这点水下去,很快无影无踪。他干渴依旧。他将紧贴在瓢上的麦糠扒出来,把瓢擦得干干净净,递给“乌鸦”。

再给点水吧。

他的喉咙被水润泽后,说话清楚多了。

“乌鸦”已坐回凳子上,纳起了鞋底。她可没耐心看着他把一瓢撒满麦糠的水喝完。哑巴和聋子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喝水,看上去像是准备随时对他施救,或者是准备随时打劫他。他一无所有,没什么好打劫的。

“乌鸦”坐着没动。

哑巴从他手中夺过瓢,对他做了个表情,意思是:你还要喝?

他点头。

哑巴去给他舀一瓢水,递给他的时候,也往水里撒了一把麦糠,那表情分明就是:喝就喝,不喝拉倒。

他看着哑巴。

聋子朝他点点头,意思是:喝吧,忍一忍,喝吧。

好,反正已经被侮辱了一次。再被侮辱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身体中的每个细胞都张着嘴,叫着,水,水,水,麦糠又不是毒药,仔细一点,耐心一点,慢一点,不会有什么问题。

经过一番与麦糠的较量,他又将第二瓢水灌进了肚里。

他的动作与上次一样,又将瓢里的麦糠清理干净,递出水瓢。

再给点水吧。

聋子夺过水瓢,扔进水缸,朝他摆摆手,意思是:没了,或者,不给你喝了。

哑巴的表情是:知足吧。

“乌鸦”专心纳鞋底,头也不抬。

孙元方本想再讨瓢水喝,看他们这样,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两瓢水下肚,他已不那么焦渴。此时,他感到水在身体中欢快地奔流,带给他无法比拟的愉悦。

他看着荒凉的远方,不打算再往前走了,权当这里是世界的尽头,停下脚步,就此停下脚步。

有吃的吗?他问。

你有钱吗?“乌鸦”冷酷地问。

没有,但我可以打工。

你会后悔的。

不会。

“乌鸦”吩咐哑巴给孙元方拿吃的。

“乌鸦”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店里的伙计,跑堂,打杂,迎来送往,都是你的活。

聋子和哑巴相视一笑,算是对新伙伴的欢迎。

做伙计后,孙元方知道往水里撒麦糠并非针对他,也不是为了侮辱他,而是客栈的一条规矩:凡未进门先讨水喝者,一定要在水瓢里撒一把麦糠。真是一个奇怪的规矩。为此,门里挂了一个筐,筐里盛着半筐麦糠。

夜里狂风大作。客栈摇摇晃晃,仿佛随时都会拔地而起,飞上天空,飞到遥远的地方。客栈和狂风对峙,互相龇牙咧嘴,互相咆哮,互相吓唬,互相厮咬,鲜血淋漓,惊心动魄。孙元方缩作一团,感到无比孤独。孙元方想,“乌鸦”在哪里?哑巴在哪里?聋子在哪里?狂风和客栈斗了一夜,败下阵来,心有不甘地撤走了。

第二天,艳阳高照,遍体鳞伤的客栈依然屹立在荒漠上。

孙元方绕着客栈转一圈。客栈看上去并不牢固,不像是能抵御狂风的样子,可是你看,狂风过后,它依然站在这里,不由你不佩服。还有那只母鸡,在门前悠然踱步,偶尔用爪子扒拉几下土,看看有没有吃的。它不像是专门寻觅食物,显得有一搭没一搭,有吃的打打牙祭,没吃的也罢。夜里那场狂风,它早已抛诸脑后。

“乌鸦”站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看什么呢?

随便看看,他说。

干活去,“乌鸦”说,大风会吹来客人。

他将桌椅板凳擦试得一尘不染,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切收拾停当,果如“乌鸦”所料,客人来了。好大一个驮队,货主和镖师共12人,骡马53匹。货物卸下来,在院里堆起一座山。他们的到来,使客栈热闹了两天。两天后,他们上路,客栈重又恢复了平静。

过了一天,又一支商队到来。他们只有5个人,10匹骡马。听说前一个商队有保镖,他们想赶上去结伙。他们只停留一个时辰就匆匆上路了。

他们前脚刚走,下一个商队后脚就到,这个商队7人21匹骡马。他们要休息,不打算追赶前边的商队……

除了商队,也偶有行脚僧、强盗、小偷住店。强盗和小偷脸上并没有刻字,是孙元方揣测的。其实也不单单是他的揣测,首先是“乌鸦”的判断,她提醒他,对这些人要多长个心眼。即使处处留心,小偷走了之后,他们的鸡蛋还是少了三枚。这三枚鸡蛋的账自然要算到孙元方头上。

月底到了,孙元方不但没拿到工钱,反而还欠下一笔新账。“乌鸦”噼里啪啦拨拉一通算盘珠子,将算盘扭转过来给他看。361。孙元方以为这是他剩余的工钱,他没有异议。“乌鸦”说,你欠店里的,这个数。孙元方愣了。他的目光停留在“乌鸦”的手上。这只手,递给他水瓢时他就见过,不,那时他的注意力全在瓢里的水上,以及水面漂浮的麦糠上。他没看到手。后来,这只手指使他干这干那,他也见过,不,那不算,那只是一个影子,手的影子。现在他才真正看到这只手。这只泄露秘密的手。他完全被这只手迷住了。“乌鸦”的声音那么难听,他不在乎。“乌鸦”走路一高一低,他不在乎。“乌鸦”不敢见光的丑陋面容,他不在乎。“乌鸦”在说什么?你必须继续干下去!好,我继续干下去。他心甘情愿。为了那只手,他也要干下去。

夜里,他听到那只手在召唤。那是一只有生命的手,一只有嘴巴的手,一只能发出美妙声音的手。夜很黑,伸手不见五指。那只手来了,如一片月光,梧桐叶那么大,飘在半空,给他引路。他跟随那只手,那片光,来到“乌鸦”的房间。“乌鸦”说,你真的要和我在一起?他说是。你不后悔?他说不。能保守秘密吗?他说能。于是那只手递给了他。他抓住那只手,如同抓住整个世界。他抚摸着,亲吻,将脸贴在那只手上,眼中涌出幸福的泪水……他听到屋里有声音,是什么?“乌鸦”说,是那只鸡,你把它惊醒了。母鸡在屋里走动,脚步很轻。它咋进来的?“乌鸦”说,这是它的家。能叫它出去吗?“乌鸦”说,干吗让它出去,它很乖的。可是——他想说它让他感到不自在,话到嘴边却变成:它能看见吗?“乌鸦”说,不用看见,它对这儿熟得很,闭上眼也不会走错。这只鸡的存在,把孙元方发现一桩秘密的喜悦冲淡了许多。尽管如此,喜悦仍像黑夜一样广大。这桩秘密就是:“乌鸦”不但不是恶毒的丑妇,而且还是不折不扣的美人。先说她的声音,平时那么难听,刚才却柔和得像小鸟脖颈下的羽毛,她的手自不必说,正是她的手出卖了她的美丽,从那只手出发,他探索了她的整个身体。他在广袤的原野上游荡,攀登一座又一座山峰,穿越茂密的丛林,涉过幽深的峡谷,领略神奇的风景,像地图绘制员一样细致地勘验这片新发现的疆域。天啊,她不是驼背,她的两条腿也不是一长一短,她五官端正,比例完美,还有一头瀑布似的长发。他想点灯,她阻止了。我看看,他说。用手看,用嘴看,用鼻看,用心看,她说,不要用眼看,眼睛会欺骗你。你真香,他说,我要把你吃了。

第二天,孙元方的幸福难以掩饰,身上像装了弹簧,干活都是蹦蹦跳跳。他从哑巴和聋子的眼睛中看到他们对他的羡慕和妒嫉。他们之前还捉弄他,之后不再捉弄他了,而是两个人互相捉弄。母鸡看他,让他感到不好意思。去,他将母鸡撵走。

日复一日,客栈成了孙元方的伊甸园。

时间和他开了个玩笑。等待砍头的日子,时间过得很慢,一天比一年还长。如今,陶醉在甜蜜的爱情中,时间快如闪电,一年比一天还短。

该上路了,孙元方不得不与心爱的女人作别。他说,我与皇帝有约,我犯下死罪,去年就该砍头,皇帝仁慈,让我多活一年,我不能辜负皇帝的信任。“乌鸦”知道这个男人决心已定,挽留也没用。她哭了一夜。孙元方陪她也哭了一夜。母鸡早已习惯屋内的骚动,不再到处走动,但这次的声音不一样,它又被惊动了,黑暗中,它呆呆地谛听着。

天亮,“乌鸦”变回她平时的样子,黑衣黑裤黑头巾,外加黑面纱,声音难听,驼背,走路一高一低。

又是没有客人的一天。

“乌鸦”坐在大厅中纳鞋底,她似乎永远都在纳鞋底,即使世界末日到来,她仍是纳鞋底。哑巴穿的鞋是她做的,聋子穿的鞋是她做的,孙元方穿的鞋是她做的。聋子和哑巴蹲在门口,一边一个。母鸡在门前刨土,寻觅吃的。

孙元方向“乌鸦”辞行。“乌鸦”狠狠地纳着鞋底,不让别人看见她的手颤抖。

我不会送你,“乌鸦”用难听的声音说。

你欠着店里的账,记着,做鬼也要回来还。“乌鸦”说。

孙元方向哑巴和聋子辞行。

孙元方向母鸡辞行。

孙元方刚走出几步,被叫住了。

等等。

“乌鸦”从门后的筐子里抓一把麦糠,走过去塞进他口袋里,记住,路上讨水喝时撒一点,否则会喝病的。

孙元方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怕回头让他们看见他汹涌的眼泪。

责任编辑 侯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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