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公共外交是双方政治、经济交流与合作向更高层面推进的体现,是国际局势变动及权力格局转移的反映。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具有多种渠道、多样特点和多重影响。
关键词:公共外交;宗教;中国;大湄公河次区域
中图分类号:D820;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5)02-0069-03
很早以来,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其他国家就有宗教方面的往来与互动。但是,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公共外交在21世纪才显著增多。随着中国实力的提升及发展诉求的增强,这种宗教公共外交需求日益被调动和激发出来。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公共外交是双方政治、经济交流与合作向更高层面推进的体现。国际局势变动及权力格局转移,也促使中国把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公共外交列为重要议程。笔者对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宗教公共外交的渠道、特点、影响进行了研究。
一、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宗教公共外交的渠道
(一)宗教信徒及其行为。宗教是一种包含人及其行为的社会存在。宗教公共外交必然涉及宗教信徒及其行为方面的内容。它们主要包括留学、弘法、出家等。1990年6月,云南省10名上座部学僧到泰国进行为期3年的留学;1996年,中国僧人赴缅甸仰光国立佛教大学进行为期5年的留学。泰国耀康法师在台湾佛光山研习大乘佛法,不仅接受大乘教育,而且获得台湾大学学位;满藏法师和觉和法师修完台湾佛光山丛林学院课程。2000年,西双版纳有98位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僧侣,德宏有40所寺院由缅甸僧尼主持,瑞丽有缅甸籍比丘23名及沙弥尼15名。2013年4月,泰国佛教文化委员会副主席周力平在深圳弘法寺剃度。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还对僧众信仰行为进行奖励。2009年3月,缅甸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授予中国一诚法师“弘法功勋奖”。2012年3月,缅甸政府为中国光孝寺方丈明生法师、灵隐寺方丈光泉法师和云南省瑞丽市佛教协会会长诏傣颁发“最胜大正法放光幢”“胜大正法放光幢”。2013年10月,中国政府授予泰国帕·菩拉玛攀迪长老、沙威法师荣誉博士学位。
(二)宗教圣物礼物。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主要信仰佛教,且拥有宗教圣物。这为彼此之间开展以佛教为主题的宗教公共外交创造了良好条件。1.圣物巡礼。1955年,佛牙舍利首次巡礼缅甸,揭开了新中国“佛牙外交”的序幕。1994年,佛牙舍利第二次巡礼缅甸。同年,陕西法门寺的佛指舍利赴泰国巡礼。1996年,佛牙舍利第三次巡礼缅甸。2011年,佛牙舍利第四次巡礼缅甸。2011年3月,缅甸护送佛牙影骨到北京灵光寺供奉。2.瞻礼朝拜。2006年2月,缅甸总理梭温赴法门寺参拜佛指舍利。2011年2月,缅甸总理梭温到北京灵光寺朝拜佛牙舍利。2012年9月,缅甸总统吴登盛在法门寺朝拜佛指舍利。2013年2月,泰国副僧王帕波玛师提在深圳弘法寺参拜本焕长老舍利及其法像,并诵经祈福。2013年10月,泰国帕·菩拉玛攀迪长老、沙威法师在佛牙舍利塔下拈香礼佛、举行法会。3.礼物馈赠。2006年8月,中国佛教协会向越南佛学院赠送僧装。2008年2月,泰国向长沙望城洗心禅寺恭送“四面佛”。2008年10月,泰国向深圳万佛禅寺僧送“四面佛”。2011年2月,中国向缅甸赠送镀金佛塔。2011年4月,“世佛联”向中国赠送素可泰佛像。2011年10月,泰国向中国北川县龙吟寺赠送“四面佛”。2012年9月,吴登盛与法门寺互赠宗教礼品。2012年11月,中国道教协会向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道教团体、宫观、国立图书馆、大学及相关学术机构赠送《中华道藏》线装本和《老子集成》。2013年2月,泰国副僧王帕波玛师提与深圳弘法寺互赠宗教礼物。2013年6月,中国向缅甸赠送佛牙舍利塔。2013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向缅甸捐赠农业机械设备。
(三)宗教合约与协议。2008年5月,联合国卫塞节国际佛教大会在河内举行。该大会国际组委会通过的《河内宣言》支持中国在2008 年11月举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2011年10月,中国政府与缅甸政府就灵光寺佛牙舍利赴缅甸供奉事宜签订协议。2012年2月,灵光寺与仰光大金塔签署友好协议。2013年10月,灵光寺与曼谷黎明寺缔结寺院合约。2013年12月,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与缅甸驻华大使签署《缅甸政府向中国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捐建缅甸风格佛塔事谅解备忘录》。
(四)宗教访问与论坛。2006年1月,柬埔寨宗教部访问上海龙华寺、静安寺、玉佛禅寺。2007年5月,中国佛教代表团访问泰国。2009年6月,越南宗教事务委员会拜会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2010年9月,柬埔寨布格里僧王参访南华禅寺。2011年2月,泰国摩诃朱拉隆功大学沙威·乔迪克副校长访问广济寺。2011年10月,泰国副僧王汤玛西堤拉约考察北川龙吟寺。2013年2月,泰国副僧王帕波玛师提访问深圳弘法寺。2013年4月,缅甸帕奥禅林大长老阿金纳拜访中国佛教协会。2013年9月,中国宗教代表团访问柬埔寨宝东华德寺。2013年10月,中国佛教代表团访问越南。2013年10月,泰国帕·菩拉玛攀迪长老、沙威法师访问灵光寺。2006年4月,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和舟山市举行。2009年3月,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无锡和台北举行。2012年4月,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在香港举行。
二、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宗教公共外交的特点
(一)范畴的广泛性。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既体现为狭义的圣物交换、仪式举行、教义教规交流等内容,又体现为同一宗教内部或不同宗教之间为推动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而进行的交流活动。这些活动方式包括学术交流、访问会谈、会议论坛、宗教仪式、修持留学、礼物馈赠、援建宗教场所、经典互译、展览演出等。即便在同一行为中,也包含多种内容。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既涉及宗教本身的内容,又涉及宗教教育和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热点等方面。
(二)主体的多元性。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宗教公共外交的参与主体具有多元性。这些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首脑及官员、有关国家王室、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宗教团体、科研机构、慈善组织、僧众信徒等。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既有政府之间的交流,也有民间力量及宗教团体之间的交流;既有集体之间的交往,也有个体之间的交往;既有宗教界之间的互动,也有教徒之间的往来。
(三)行为的自觉性。随着交通日益便利,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交流与合作更加频繁。在边境地区,跨境参与宗教仪式、宗教活动已经成为边境信众的自觉行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在宗教信仰方面各具特色,信众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做出相应选择。而且,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对外来修行者的管束不多。这为外国修行者创造了便利条件。近年来,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一些国家(如泰国)放松了对外国僧人签证时间的限制,使越来越多的他国僧众能够留足修持。这些因素对大湄公河次区域信众自觉信仰行为的产生具有积极意义。
(四)救济的惠助性。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具有惠助性特点。比如,1963年南越西贡政府镇压佛教徒,中国佛教界给予南越佛教徒声援和支持。2010年11月,泰国中南部发生特大洪灾,中国佛教协会随即委托泰国驻华大使馆转去救灾款35万元人民币。2011年2月,中国佛教协会把缅甸信众瞻拜灵光寺佛牙舍利时捐赠的善款和珠宝用于缅甸佛教和慈善事业。中国佛教协会还把筹集的善款用来援建缅甸中小学校,为该国白内障患者提供医疗救助。2011年10月,泰国第一世皇慈善基金会在北川开展赈灾项目。
三、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宗教公共外交的影响
(一)促进政治经济发展。在新时期,大湄公河次区域的重心是推动政治经济发展。政治经济发展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区域安全的重要途径。然而,政治经济发展不是一个孤立的范畴,包括宗教信仰在内的其他因素对政治经济发展具有影响作用。宗教信仰作为内容涵盖广泛的文化谱系,能够为该地区的稳定及发展创造积极条件。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开展宗教公共外交,既能促进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又能为区域政治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宗教公共外交,民众能够明确行为方向、理解周围环境,为发展重点、发展趋势提供支持。
(二)维护区域和平安全。大湄公河次区域多种宗教并存既能丰富文化构成,也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当前,以宗教为旗号的分裂组织及其集团正在破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安全。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宗教公共外交,有利于形成抵制分裂组织及其集团的合力,把正派信徒、宗教团体调动和整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宗教的内在价值和意义,为维护国家、地区及世界和平安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这既是对世界潮流的顺应,也是对宗教内涵的激发;既是外源性产物,也是内源性延伸。
(三)丰富公共外交内涵。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国家日益重视发挥公共外交的作用。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既是该区域宗教界及信众之间交流、对话的渠道,也是该区域有关国家提升公共外交内涵、塑造国际权力的途径。宗教作为公共外交的一支生力军,能够发挥其他公共外交形式难以具有的价值。它能够使国内民众与外国公众建立起一定社会关系,建构出一个以普遍善为内核的共同体。首先,信众之间能够产生一种关系意识,并将此关系视为既存的社会依赖。其次,信众能使其行为服从于善的政治行动与原则,对社会发挥应有价值。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的宗教公共外交,是把流散性共同体转换为维持跨国性社会联系的一种形式,也是促使宗教共同体从事积极活动的一种方式。
(四)塑造当代国际政治。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通过宗教公共外交达成一些共识及行动,表明当代国际政治需要所有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缔造。大湄公河次区域正在创建多种机制,以表达和汇聚宗教界的愿望和要求。这彰显出大湄公河次区域作为一个整体,是一个能够承担公共选择任务角色的供应单位。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的宗教公共外交有利于激发软实力的价值,促进建立具有调节规范作用的弹性机制。这对当代国际政治及世界历史的塑造具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