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郜艳敏现象”根本在提升富裕文明

2015-12-29 00:00:00
农家书屋 2015年8期

一如9年前,身为“最美乡村教师”的被拐妇女郜艳敏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但这一次,舆论不再满足于悲天悯人的“感动叙事”,而是要讨一个“今日说法”:人贩子为何一直得不到惩罚?公权力和法律救济的威信又在哪里?

质疑纷纷,反映出公众现代意识的普遍觉醒。这是一种权利意识,也是一种法治意识,但对于那些仍旧受困于生存问题的农村地区而言,法律的逻辑还比较陌生,现代意识还相对遥远。就拿这件事来说,不管是沉默的丈夫,病弱的公婆,还是村里那些仍生活在“辍学——放羊挣钱——买媳妇”循环中的家庭,为社会所深恶痛绝的妇女买卖,对他们而言不过是倾尽家财去讨个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再多言什么“冲破现实的枷锁”都难免苍白。应当看到,在叫人唏嘘的“郜艳敏”式悲剧背后,更有落后地区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巨大鸿沟。

事实说明,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不仅需要成文的法、标准的法,同样需要“社会的法”“文化的法”,需要能够贴近百姓思维、融合社会风俗的软性约束。一个拒绝人口买卖的乡村,必须首先是一个发展的乡村、文明的乡村,它依赖农民在婚姻观念、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上的整体蜕变,是一个移风易俗的系统工程。只有丰其仓廪,普其教育,才能易其风俗,明其心性。中国农村的发展、教育与普法,不应当成为现代化的短板,而应当成为复兴过程中最重要的文明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破解“郜艳敏现象”,不仅需要严打,需要法治,更需要教育,需要农村面貌、文明水平的整体改变。

发展为本,教育先行,普法相辅,文明以成。让我们期待一个真正文明的乡村,使我们的现代化成色更足。

——侯玉婧/《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