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骨髓”引发的官司
文/董学敏江鹏程
2014年12月9日,一纸调解书终于使身为弟弟的郑吉,得到了因姐姐郑娟捐献骨髓而经济补偿十万元。而姐姐却在两次骨髓移植后溘然长眠,这桩对簿公堂的亲姐弟骨髓捐献案也至此画上了句号。人们不禁产生了疑问,这本是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姐姐已然离世,弟弟却为何因为捐献骨髓坚持打官司要经济补偿,是亲情难敌金钱诱惑,还是另有隐情?
郑娟出生在北京市怀柔区的一个偏远乡村,自己是大姐,还有三个弟弟,从大到小依次为郑利、郑吉、郑才。因为从小家庭条件不好,郑娟早早就辍学务工,帮助父母养育三个弟弟,她美丽善良、勤劳懂事,受到邻居们的交口称赞。到了婚嫁年龄,郑娟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元林。元林聪明勤快,很有经济头脑,通过在外承包工程,在当地也算小有积蓄。所以两人的交往得到了双方家人的一致认可。郑家三兄弟为大姐郑娟有这么一个好归宿感到高兴,在他们看来,姐姐从小吃苦受累,至此总算有个男人给予他照顾与温暖。所以弟弟们和姐夫相处得也非常愉快。
婚后,由于自己经济条件好,郑娟时常给予父母和弟弟们一些帮助。对此,元林不但没有意见,反更觉妻子心底良善,一家人的生活更加其乐融融。岁月如白驹过隙,看到三个弟弟都娶妻生子,日子过得红火,郑娟十分高兴。一家人之间的走动,反倒比起婚前更加频繁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9年冬天的一次身体检查中,郑娟被确诊为白血病。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击到了这个曾经温馨的家庭,郑娟和刚满二十岁的女儿元姗姗抱头痛哭。想到刚成年的女儿,在外忙碌赚钱养家的丈夫,郑娟心如刀绞,自己也许很快不能照顾他们爷俩了。
白血病的治疗像一个无底洞在不断蚕食着这个富足的家庭。看到丈夫的事业和女儿的生活几乎被自己的病痛撕的支流破碎。郑娟甚至想到了安乐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这种想法一冒出来就遭到了丈夫极力反对。
“我一定要治好你,哪怕倾家荡产!”这句承诺温暖了郑娟,也坚定了她活下去的信心。
2010年,元林带郑娟在某重点医院积极进行治疗。上天似乎也被这坚强的家庭感动了,化疗效果不错,郑娟的病出现了转机。但医生同时也表示,白血病靠化疗是无法痊愈的,现在情况作移植是最好的选择。元林和郑娟一起找到了主治医生王大夫咨询了移植相关事宜,大夫告诉元林夫妇,子女是配型的一种选择,因为子女身上还有父亲一半的基因,所以配型最高也就50%。而兄弟姐妹由于基因的相似性配型度会更高。
听了医生的这番话,郑娟陷入了沉思,虽然自己有三个弟弟,但是天性善良的她知道这种移植手术医学风险无法评估,万一对身体不利损害弟弟身体健康,自己良心上如何过得去。思虑再三,郑娟最终决定不进行骨髓移植了,准备转院做化疗。过了一段时间,医院告诉郑娟,如果再不进行移植,前期的治疗效果就要付之东流。郑娟的三个弟弟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聚到一起商量为姐姐捐献骨髓。大弟弟郑利说:“姐姐得了白血病,咱们肯定要尽全力救她,我同意去医院做配型,如果配型成功就给姐姐捐献骨髓。你们两个有什么意见?”二弟郑吉和三弟郑才也纷纷点头:“大姐有难,我们肯定全力以赴帮忙!”
弟弟们的话湿润了姐姐的眼眶,也点燃了一个家庭的希望。
第二天,郑家兄弟三人相约去医院做了鉴定。鉴定结论是三兄弟中二弟郑吉匹配度高达100%,是最佳的骨髓移植对象。弟弟们看到这个鉴定结果都松了口气,三人商量后立马排拍板:由二弟郑吉为姐姐捐献骨髓。
知道结果后的郑娟感激不已,她没想到自己的弟弟们为了救自己甘愿无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亲情在这一刻感动激励着这个病榻上的女人。
2010年12月10日,郑吉为姐姐进行了第一次捐献骨髓及造血干细胞,成了一段弟弟舍身救姐的佳话。
事态的发展往往出乎着人们的预料。
2011年3月的一个晚上,郑娟再一次陷入病危。丈夫元林急忙起床,背起郑娟,开车就去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的抢救措施,郑娟终于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医生单独将元林叫过去,告诉他,根据郑娟现在的身体状况,需要进行第二次骨髓移植,而且时间紧迫,郑娟随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元林听后陷入了沉思。从理性上来看,自己很难跟二弟再开口。在第一次骨髓移植,二弟郑吉已经抽了5袋骨髓,每袋200CC,干细胞300CC还有3袋血液600CC。虽然元林前前后后给了二弟家一些钱表示了感谢,但是二弟妹已经颇有微词。想想也是,有那个女人愿意自己家中的顶梁柱给别人数次移植自己的骨髓呢?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亲戚朋友。而为了自己的健康去“毁”了弟弟的家庭,这也是当初郑娟不愿意接受第一次骨髓移植的原因。
夜幕下的烤串店,元林一个人喝着闷酒,眼泪不时的泛出。说还是不说?怎么去面对郑吉一家人?自己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自私?犹豫再三下,元林猛喝了一口啤酒,拨通了电话,把这个事情告诉了郑吉。
救人如救火,心系姐姐的郑吉想瞒着妻子把这个事情“做”了,用骨髓换回自己的至亲姐姐。但早有防范的妻子李小萍还是发现了端倪。看到丈夫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妻子李小萍哽咽着求着郑吉,让老公想想自己和孩子,想想自己身体垮下后这个家庭如何支撑。妻子这一番话说让郑吉无言以对。最后,妻子以死相逼的威胁也深深的刺痛着郑吉的心。是啊,兄弟三人,为什么只是我一直捐献,我的身体垮了,家庭怎么办?无法面对妻子的郑吉选择了沉默。
郑吉没了主意,毕竟已经口头上答应了姐夫,而且那是自己的亲姐姐啊!但是爱人带着孩子的眼泪也让他无法割舍!暂时稳定住二人的情绪后,郑吉整夜都备受煎熬。第二天,舅舅张云受元林所托,来到郑吉所在单位劝说郑吉要尽当弟弟的责任救救大姐。看到长辈出马了。郑吉硬着头皮答应了这件事情。但他没敢也不忍跟妻子李小萍细说自己的决定。
2011年3月末,由于郑娟病情恶化,元林也取得了郑吉同意骨髓移植,医院开始迅速着手准备这次手术。郑娟被推进了无菌室,把血小板都打为了零,等待弟弟郑吉的骨髓捐献。然而,在元林通知郑吉来医院进行移植手术的时候,郑吉却爽约了。拨通电话后,电话那头的郑吉告诉元林自己无法去捐献骨髓了。
原来,这个世界哪有不透风的墙,何况妻子做梦都是防着自己再次去捐献骨髓。所以,在今天一大早,妻子干脆和两个儿女将自己软禁在家里,根本出不了门。
没有获得配对骨髓,元林彻夜未眠,他翻来覆去想着自己弟妹的话:是啊,二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捐献骨髓影响身体健康而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的担心也绝非臆想。但自己又怎么能看着明明可以拯救自己的妻子而放弃呢。下定决心后,第二天一早,元林分别给妻子另外两个弟弟郑利、郑才打了电话,告诉他们由于郑娟急需第二次骨髓移植,郑吉却拒绝捐献,郑娟生命危在旦夕,恳求他们跟自己一起到郑吉家去说说这个事。
于是,元林一行三人就来到了郑吉家。来意不言自明,李小萍直接给了三人一个闭门羹。“我不是不爱姐姐,但是我要顾及这个家”。李小萍简单质朴的说法确实也打动了门外的三人。
门外的元林用颤抖的声音央求着弟妹,表示自己愿意支付郑吉一笔钱,愿意用自己的力量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一家。而郑利、郑才也几乎哽咽着求着李小萍。“劳动力损失按照一年6万块钱算,补偿15年,一共90万”。李小萍最终提出了补偿方案。元林听到这个数字着实惊了一下,妻子高额的医药费已让元林不堪重负,眼下这个庞大的数字让元林更无喘息之力。但想到妻子命悬一线,元林还是咬牙同意了。于是,李小萍和元林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为:“为支持郑娟尽快脱离疾病之痛苦,早日康复,其弟郑吉愿为其姐捐献干细胞移植,依据其弟妹李小萍要求,郑吉如因捐献干细胞之因素而引起产生的身体疾病,并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其姐夫元林自愿承担经济补偿。其二在郑吉捐献干细胞后,身体未完全康复之前,造成的误工损失由元林给予经济补偿,上述意见双方达成共识特立此协为证。”元林另在协议下方写明:经济补偿费壹拾伍年共计玖拾万元整。两个人各自在协议上签了字,由郑利和郑才做见证人。郑吉虽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也表示默认。
2011年4月11日,郑吉跟随元林到了医院准备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医生的一席话给满腔希望的元林浇了一盆冷水:“你们怎么现在才来,这都几天了。之前已经把细胞打成零了,急等着输入新的干细胞,现在来这么晚,我们也不能保证效果了。只能说我们尽力。”当天的手术过程中没有出现危急情况,元林也松了口气。9月的一天,郑娟身体突然出现不良状况,病情告急,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意外给元林一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元林悲痛不已,他没有想到这样全力地去救妻子竟然是这种结果,一时难以接受。郑娟的弟弟们也非常难过,大家都是全力以赴去救自己的姐姐,还是未能挽回她的生命。
令元林没想到是,更棘手的还在后头。由于之前跟李小萍签了补偿协议,郑吉一家并没有因姐姐去世而放弃索要补偿。之后的日子,郑吉三天两头到元林家要钱,频率也愈加频繁。虽然妻子已经死去,为了治疗花了两百多万,自己负债累累,但是郑吉女儿结婚,元林还是郑吉给了数万元。有一天,郑吉和妻子李小萍又一次敲开了元林家的门。元林彻底爆发了:“我媳妇已经过世了,你怎么还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要钱,就不能给人点喘息之机么!”弟妹李小萍一听这话也急了:“你这人怎么说话呢!当初你跟我签的协议可还在,现在就不认账了。姐姐去世了,我们也不好受!可从第二次捐献完,你二哥身体就出现了问题,没法干体力活,一直去医院看病,花了很多钱。跟你要钱,你根本就是在推脱。家里本来就只有他一个人赚钱,现在没法赚钱还要往里贴钱,你让我们家怎么生活,现在吃饭都成问题了!”元林也毫不示弱:“平心而论,你说我有没有帮你们!我媳妇走了,我也没有为此一分钱不给你们,你们前前后后也拿走了十多万了。我欠外面那么多钱,你们每天来要。就说我承包的地吧,你们现在还占着我地上100多平的房子,还有熟了的杏树好几百棵,还私自砍了那么多树。现在这个地到期了,这地上卖了树也有四五十万。你们这么霸着,我还没找算呢,你们倒是反咬一口!还有那协议书的90万,我是被你们强迫签的,人命关天,那个时候让我去死我也得去死!”两家吵成一团,最后也未能解决问题,都觉得自己有诸多委屈,最后不欢而散。
一纸诉状最终打破了两家的僵持状态,郑吉将元林告上了法院。原告郑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元林履行协议所写的经济补偿费90万元及部分医药费。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案件到法院后,承办案件的法官也犯了愁。从法官视角来看,这样一起伦理和身体权利交织的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遭遇都有让人同情之处。当初姐姐郑娟不愿意接受骨髓移植就是害怕两家人因自己关系闹僵。在法庭上,两家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曾经的亲情似乎早就随风而去。元林声称90万的补偿协议是被强迫所签订,应该作废。而郑吉则坚持因为给姐姐郑娟捐献骨髓而导致自己身体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不能继续从事自己的瓦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骨髓捐献属于自愿无偿捐献,所以这个协议疑为违反相关规定,但这个补偿协议毕竟是当时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直接认定无效对原告方不利。且郑吉确实为了姐姐两次捐献骨髓。为此,双方家庭关系也变得不像以前那么和谐,甚至郑吉最近也确实患上了一些疾病。直接认定无效,郑吉的这些“损失”怎么补偿?这个家庭的无奈和痛苦怎么抚平?更何况,一纸无效判决判处容易,但双方的矛盾必然就此激化。这个案件本身已经闹得整个家族沸沸扬扬,法官又如何去说服整个家族?另外,郑吉现在确实身患疾病,村里很多人将此和他捐献骨髓的行为画上了等号。通过上网查询,“捐献骨髓有害健康”,虽然在医学上还未有定论,但几乎成为了一般人的共识。为了搞清楚捐赠骨髓与郑吉患病之间的联系,法官主动跟多个鉴定部门进行了交流沟通,但这些部门均表示没有做过该方面的鉴定,无法作出相关鉴定结论。也就是说,郑吉现在的患病和他捐献骨髓的行为是否存有因果联系无法做出医学鉴定?那么法官根据证据规则作出的裁判双方能否信服?一判了之后谁又能修补这已经破碎不堪的亲情?
法官陷入了沉思,案件的审理也进入了瓶颈。
再过几天是郑娟的生日。为了这个案件挠破头的法官在一次翻卷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细节。“要不就在这一天在给他们做一次调解,看看能不能解开他们的心结”。
约来了双方当事人和这个家庭德高望重的长者后,法官将调解的话题引到了去世的姐姐——郑娟身上。说起了这个朴实的女人不愿意看到两个家庭因为自己而反目的初衷。说起了在病榻上的郑娟如何放心不下自己的几个弟弟。想想以往姐姐对自己家的照顾,郑吉夫妇心有戚戚。想着妻子让自己照顾弟弟一家的嘱托,元林也红了眼眶。逝者已斯,而生活还要继续,双方由于郑娟而支起的纽带真的能够做到说断就断、“老死不相往来”?法官的一席话问住了两个家庭。也让这个家族的几个长者为之动容。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由被告元林支付原告郑吉一家十万元经济补偿。
至此,这场姐弟骨髓捐献补偿案就顺利结束了。逝去的人留下的问题也会慢慢解决,生者还要为自己和家庭的生计去打拼。元林自嘲地说,现在我成了真正的“负翁”,不过为了死去的妻子,一定会坚强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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