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
摘要:货币供应量是各国制定货币政策时重要的参考指标。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和金融监管的不断放松,国际主要经济体均对货币供应量的统计方法进行了频繁而全面的修订。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持续深入,货币供应也经历着与其他经济体类似的历程。本文梳理和总结其他经济体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法的变革过程,并提出完善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法;修订过程;国际经验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8)-0031-05
一、国际主要经济体货币供应量统计实践
货币供应量是各国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关注指标,世界主要经济体均编制了多层次的货币供应量指标以观测货币运行状态。美国货币供应量划分为M1和M2两个层次,其中M1包括现金、活期存款及其他可开具支票存款,M2在M1基础上增加了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日本货币供应量划分M1、M2和M3三个层次,另外还编制广义流动性L,M1包括现金及活期存款,M2和M3包括的金融资产范围相同,均为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单和外币存款等,但纳入统计的机构不同,L统计M3以外的流动性资产。欧元区货币供应量包括M1、M2和M3,M1包括现金及隔夜存款,M2在M1基础上增加2年期以内定期存款及3月期以内通知存款,M3在M2基础上增加回购协议、2年期以内债务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英国货币供应量指标为M4,包括现金、存款、5年期以内金融工具、回购协议、银行票据等,另外还按欧元区货币定义估算英国的M1、M2及M3,并编制除M4以外流动性指标(见表1)。
从各国的货币统计实践看,货币的定义及层次划分主要依据三个标准,最主要的是通过流动性判断何种金融资产属于货币,另外,货币的发行者和持有者也对货币层次划分产生显著影响。
(一)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的金融资产。流通中货币、活期存款及其他可转让存款一般均被各国纳入M1进行统计,属于货币中流动性最强的金融资产。储蓄存款与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回购协议、债务证券以及外币存款的统计方法及归属于何种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在各国有较大差异(见表2)。
1、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货币供应量统计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主要有两大类处理方式,一类是根据存款的面值、存期等属性,只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存款纳入货币供应量,另一类是对存款属性不加区分,全部纳入统计。第一类处理方式中,有的国家按存款面值区分,美国于1971年首次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时即对存款面值进行了区分,仅将小面额存款纳入M2,此后的货币供应量统计也一直保持这样的区分,当前小面值存款指10万美元以下存款:有的国家按存款的期限区分,欧元区将2年期以内定期存款及3个月期以内通知存款纳入M2进行统计。与上述方式不同,日本和英国M4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属性不加以区分,全部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
2、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最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不包含在货币供应量统计中,随着20世纪70年代金融监管的放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迅速,各国也不断尝试将其纳入货币供应量中。美国于1980年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纳入M2之中,欧元区也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纳入M3。英国于1980年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纳入私人部门流动性PSL1中统计,后经过数次修订,在1991年不再公布相关数据,当前的货币供应量M4中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份额。
3、回购协议及债务证券。回购主要发生在存款类金融机构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债务证券包括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等。英国将回购协议及5年期以内债务证券归人M4统计。欧元区将回购协议和2年期以内的债务证券纳入M3统计。日本广义流动性L在2008年以前包含回购协议和全部期限的债务证券,2008年以后将回购协议从L中去除。
4、外币存款。日本将外币存款纳入M2、M3,欧元区各层次货币供应量也均包含外币存款,但美国M1、M2及英国M4统计中不含外币存款。
(二)货币发行者。大部分国家中,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中央政府是主要的货币发行者。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的金融资产类别不同,使不同层次货币的发行者不同。美国有部分旅行支票由非银行机构发行,这些非银行机构属于货币发行者。另外,货币市场基金属于美国M2和欧元区M3的货币发行者,但不属于日本和英国的货币发行者。货币供应量统计的报数机构不同也影响货币持有者的界定。美国于1998年将储蓄机构(thrift institution)视同商业银行对待,使储蓄机构成为美国的货币发行者。英国在1983年修改M2时将建筑协会归为货币发行者,1987年引入M4等指标时也保留了这种划分。日本于1999年将在日外国银行、外国信托银行等机构归为货币发行者。目前日本M2和M3包含的金融资产种类相同,但报数机构不同,造成了M2和M3发行者的差异,M2的发行者为国内银行,M3的发行者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国内银行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一部分,因此M2的货币发行者范围小于M3(见表3)。
(三)货币持有者。货币持有者一般包括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中央政府之外的所有居民部门,即非金融企业、住户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一般不属于货币持有者。各国货币供应量统计实践中,货币持有者的变化主要发生在其他政府部门、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居民三个方面。对于其他政府部门,英国从1980年编制私人部门流动性PSLl和PSL2指标开始,便未纳入公共部门存款,1982年重新编制M2时同样只涵盖了私人部门存款,1984年修订M3定义时也将公共部门存款去除,但美国、日本和欧元区货币持有者均包含其他政府部门。对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美国于198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持有者划分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并将个人作为M2的持有者,而将机构投资者作为M3的持有者,2006年不再编制M3以后,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机构也就不再属于美国的货币持有者。日本央行由于认为证券公司进行的回购协议和融券业务对广义流动性的评估带来困难,于2008年将证券公司从货币持有者中去除。英国于2007年将抵押和住房信贷公司、银行控股公司等从M4持有者中去除,经此修改的M4指标被称为M4ex,M4ex为英国目前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监测指标。对于非居民,欧元区于2001年将非居民从货币持有者中去除,日本也在2008年将非居民从货币持有者中去除(见表4)。
二、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历史沿革及现状
人民银行于1994年10月正式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表,首次将货币供应量分为以下三个层次:MO=流通中现金,MI=M0+单位活期存款,M2=M1+储蓄存款和企业定期存款。2001年6月,第一次修订货币供应量,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M2。2002年初,第二次修订货币供应量,将在中国的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业务,分别计入到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2006年1月起,货币供应量统计机构范围不再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自2011年10月起,货币供应量已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见表5)。
当前,我国货币供应量包括三个层次,MO=流通中现金,MI=MO+活期存款,M2=MI+准货币,准货币包括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其他存款(见表6)。
与其他国家相比,从货币供应量包含的金融资产种类看,我国货币供应量只包含了现金及存款,对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和其他可交易金融工具并未涵盖,而且我国存款并未按面值或存期进行细分。从货币发行者看,我国与其他国家基本一致,由于我国未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因此我国货币发行者仅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从货币持有者看,我国与其他国家也基本类似,均将住户、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及部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归为货币持有者。
国际主要经济体均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以及金融机构性质的变化,对货币供应量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种类、货币发行者及货币持有者进行修订,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货币供应量统计中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类别、货币发行者和持有者均有较大差异,对于同样的金融资产,处理的方式也有不同。对我国来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承担货币职能的金融资产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对货币供应量进行修订是一种必然选择,也与国际经验相符合,但货币供应量统计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因此货币供应量统计的修订应符合我国金融创新的自身特点。
三、对改进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当前货币供应量统计修订重点应立足于现有指标的内部调整。目前我国M2涵盖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和存款,与日本M2、M3和欧元区M2包含的资产基本相同,尽管美国M2包括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但主要成分仍是现金和存款(占M2的95%左右),因此我国M2涵盖的金融资产种类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基本相同。但我国M1仅包括了活期存款中的单位存款部分,涵盖范围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与当前我国个人活期存款可以较容易进行支付和转账的现状不符。因此,我国当前货币供应量统计修订重点应着眼于现有指标的内部结构调整,将个人活期存款计入M1,并按期限及面值对定期存款的流动性进行评估,探索将不同性质的定期存款纳入不同层次货币供应量的方法。对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产品,其他国家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建议以货币供应量统计附注形式提供相关数据。
(二)进一步完善货币供应量统计的细节信息。美国、日本、欧元区、英国等经济体货币供应量统计均包含货币的资产构成、持有部门等信息,此外,欧元区和英国还编制与货币供应量相对应的金融机构资产方项目信息,从而更为充分的描述了货币的结构变化及动因。我国当前只公布货币供应量三个层次的总量数据,建议编制并公布货币供应量构成成分和货币持有者等更为详细的分类信息,以便更为全面的评估我国货币运行状况。
(三)加强信息沟通,保障货币供应量口径调整顺利进行。世界主要中央银行均在其网站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对货币供应量统计的历史沿革、修订内容、发布时间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使公众对货币供应量统计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也使统计口径调整更易被社会接受。在货币供应量统计适应经济金融发展经常修订的背景下,每次修订的原因、意义、内容,以及如何与历史数据衔接等都是社会关注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提供我国有关货币供应量统计口径、修订方案等背景资料,并提供按新口径追溯调整的历史数据,从而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货币供应量统计的内涵,更好地利用数据进行形势分析和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