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宁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0)
旧城区建设控制要求研究
——以厦门本岛旧城建设为例
李小宁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0)
现阶段的旧城改造多是以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规定为依据[1],大多城市旧城更新建设管理缺乏一个细化、定量的控制要求。若按城市一般地段的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日照时间等要求控制,或导致旧城建设难于推进,亦或导致旧城街巷肌理遭到破坏。为缓解旧城改造中建设管理这一矛盾,本文以厦门本岛旧城为例,通过对本岛旧城区内现状建设的抽样调研统计分析,探索本岛旧城小地块开发更新过程中建筑退线、建筑间距与日照时间等控制要求。
厦门;旧城;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日照时间
厦门本岛旧城东至湖滨东路,西至鹭江道,南至万石山北麓、演武路,北至禾祥东路、禾祥西路的旧城区,总用地面积约7.58 m2。区内人口众多,建筑密集且质量较差,危旧房居多;道路狭窄,交通拥挤,缺乏消防通道,施救困难;通风不畅,日照不足,采光无法得到保障;管线混乱且老化严重,供水不足,排污不畅,卫生环境恶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厦门本岛旧城在小地块开发改造过程中,经常遇到建筑间距、建筑退线、日照时间等无法满足《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2010)年版》[2](以下简称《规定》)中相关控制要求的问题,导致旧城肌理难于保护,小地块开发受阻现象增多,特别是审批难度加大。同时大规模改造过程中,导致原有空间格局、街巷肌理、社会网络、历史价值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有效保护旧城肌理,保证旧城片区小规模渐进式改造顺利进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笔者以为有必要探索研究旧城区内合理的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日照时间等控制要求。
1.1 忠孝里8、9号地块
忠孝里8、9号地块位于虎园路与公园东路交叉口东南侧,西北面为中山公园,西面为实验小学,南面为大同中学,地块总用地面积3 138 m2。用地范围内原为2栋低层建筑,现已平整,拟改造为一栋高层住宅楼。
按《规定》要求,规划高层建筑退南侧、东侧用地红线分别应为14 m、12 m,改造方案分别为8.3 m、7 m;规划建筑与南侧现状建筑间距分别应为18 m、21.6 m,规划方案均为15 m(见图1)。根据《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旧区新改造项目,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1 h,改造方案住宅建筑日照时间为厦门大寒日有效日照1 h以上,同时对周边住宅、学校日照无恶化。该改造方案符合旧城日照相关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建筑间距和建筑退线要求。
图1 忠孝里改造方案建筑间距及退线分析
1.2 厦门天主教堂改扩建地块
厦门天主教堂位于营平片区,担水巷南侧,鹭江道东侧,开禾小学西侧,总用地面积4 224 m2。现状建筑质量较差,建筑多为砖混结构。建造年代较早,其中若瑟医院建于1943年,神父楼建于1873年,已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计划在原址进行改扩建,主体建筑计划层高3层。
图2 天主教堂改造方案建筑间距及退线分析
按《规定》要求,规划低层建筑退南侧、北侧用地红线应为9 m,改造方案南侧退3 m、北侧退0 m;东西两侧退用地红线按《规定》要求为7 m,改造方案均退3 m;同时规划方案中建筑间距也不符合《规定》要求(见图2)。根据《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旧区新改造项目,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1 h,改造方案住宅建筑日照时间为厦门大寒日有效日照1 h以上,同时对周边住宅、学校日照无恶化。该改造方案对北侧居住建筑底层有一定恶化影响,不满足大寒日1 h要求,不符合《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
1.3 中华城改造地块
项目位于本岛西南部,地处本岛旧城核心区,紧临厦门最繁华的中山路。改造前:小体量、小尺度、建筑无序且密集、生活气息浓厚;改造后:大体量、大尺度、大街坊、商业氛围过于浓重、建筑网络不协调、肌理破坏。改造前后的肌理对比见图3、4。
该项目用地规模过大,改造后出现了与旧城原有城市肌理脱节现象,破坏了传统旧城小街坊、密路网、小体量、均质化有机整体空间。因为缺乏专门旧城区的规划控制要求,片区建设虽然符合当时的技术规定,仍然出现破坏传统城市网络和空间肌理等问题。
图3 改造前的肌理
图4 改造后的肌理
1.4 小结
根据上述3个案例分析,或不满足建筑退线要求,或不满足建筑间距要求,或不满足日照时间要求,或符合当时的技术规定要求,但对旧城的街巷肌理造成较大破坏。因此,旧城改造中,《规定》的相关控制要求不能与之相匹配,导致旧城管理缺少依据,较为混乱。
通过上文分析,厦门本岛旧城中规划建设地块往往难于满足《规定》中相关控制要求。现状情况如何?笔者对本岛旧城区内现状建设情况展开调查,筛选出9个分布于不同管理单元的典型片区,对其建筑间距、建筑退线、日照时间等现状指标进行分析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显示,各片区中,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及日照时间差异较大。
其中中山路片区、厦港片区等区域,建设年代久远,多为未经规划、自下而上形成的老城区或城中村,建筑间距、建筑退线、住宅底层日照时间几乎为0;厦禾路以北、文屏路以东片区等区域,建设年代较新,多经过规划建设形成,现状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多为《规定》相应要求的0.7~0.9倍,现状住宅底层建筑日照时间多为大寒日1 h左右;以厦禾路以南、文屏路以西、中山路片区以东的区域,现状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多为《规定》相应要求的0.5~0.7倍,现状住宅底层建筑日照时间多为不足大寒日1 h。
图5 抽样调查片区分布图
图6 厦门本岛旧城建筑间距统计图
鉴于各片现状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日照时间差异较大,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建议针对不同的分区,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及适用对象。
目前国内对旧城建设管理中的相关规定相对较为薄弱,少有专门的分区、定量的控制要求。北京、广州、乌鲁木齐等城市对旧城有进行细化分区,并提出了相关定性控制要求。
北京:根据旧城现状的建筑质量及类型将旧城进一步细化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地区。广州:根据地区的发展历史及文化保护价值,将旧城区分为风貌协调区和一般旧城区。乌鲁木齐:根据不同的开发强度将主城区划定3个控制区:第一控制区、第二控制区、第三控制区。
而旧城中关于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线控制中,广州、江西为新城的0.9倍,上海、天津、重庆等地为新城的0.8倍,吉林为新城的0.75倍。关于旧城日照时间控制,福州、昆明、昆山、锦州等地,旧城区多为按大寒日有效日照1 h控制。
4.1 划定依据
4.1.1 紫线保护范围
结合《厦门市紫线控制专项规划》,将集中成片的历史风貌街区(片区)划分为一类控制区,如中山路片区、华侨新村片区、厦大南华路及厦港避风坞片区。
4.1.2 街巷肌理及尺度
传统街坊一般为密路网、小街坊、小体量,尺度一般在30×70 m以下;一般旧城区尺度一般在30×50~100×100 m之间;新建街区尺度一般在100×100 m以上。
4.1.3 建筑密度及建筑高度
传统街坊建筑密度较大,建筑高度较低;新建街坊建筑密度较小,建筑高度较高。
4.1.4 建设年代
历史风貌区的建筑建设年代多为建国前;一般旧城区的建筑建设年代多为1980年代前;沿厦禾路以北的旧城区建筑建设年代多为1990年代以后。
4.2 控制分区
1)一类控制区,是指历史风貌核心区,主要包括中山路片区、华侨新村片区、厦港片区等三大片区。
2)二类控制区,是指一般旧城区,具体包括除历史风貌核心区外厦禾路以南、文屏路以西的旧城区。
3)三类控制区,是指旧城风貌协调区,具体包括厦禾路以北、文屏路以东的旧城区。
分区控制图详见图7。
表1 北京、广州、乌鲁木齐旧城控制分析及规划控制要求对照表
图7 厦门本岛旧城特别控制区分区划分图
4.3 控制要求
4.3.1 一类控制区
1)建筑退线:沿路、街、巷道建筑原则采用压道路红线建设,不得随意退让。设置骑楼的街道,骑楼需与人行道结合设置。可不满足消防通道设置标准控制要求。沿线应控制街道的建筑贴线率,除规划中设置的开放空间或街头绿地、广场外,不得随意退让用地红线。
2)建筑间距:按历史肌理及产权现状进行控制,或按所在街坊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控制。
3)日照时间:住宅建筑日照时间按照不再恶化为控制原则。
4)其他要求:不鼓励成片改造,建议每个单元按照“五原”(原性质、原基地、原规模、原层数、原高度)方式进行改造,改造方案须报市规划局进行审批,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改造。
4.3.2 二类控制区
1)建筑退线及建筑间距:按2《规定》相应标准的0.8倍要求控制。
2)日照时间:住宅建筑日照时间要求按大寒日1 h控制。
4.3.3 三类控制区
1)建筑退线及建筑间距:按《规定》相应的标准要求控制。
2)日照时间:住宅建筑日照时间要求原则上按大寒日3 h控制,特殊地块无法达到大寒日3 h要求的,经报市规划局批准同意后,可以按大寒日1 h控制。
4.4 适用范围
控制要求适用于旧城区相应控制分区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5 hm2。已编制且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按规划控制。其他未尽事宜仍按《规定》要求控制。
旧城区一般是城市的发源地,这里有城市的根,有原住民的祖[3],这里承载着许多人儿时的欢乐与乡愁。在旧城更新过程中,特别是城市进入存量规划时代,如何处理好旧城改造与保护的关系成为规划人共同关注的问题。作为规划人,有必要对旧城建设管理政策进行精细化设计,使旧城更新既能满足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又能保护城市特色,传承旧城历史、维护空间肌理。旧城更新既不能像新区大拆大建,也不能以保护为借口置之不理,如何把握好旧城改造的度,如何管控好旧城建设,值得规划人深思。笔者以为即便是在旧城区,也不能搞“一刀切”的标准,应根据城市自身发展的脉络,细化政策分区,分级分类管理。
[1]武联,王文卓.关于旧城更新思想方法的几点思考[J].城市规划与建设,2009(07).
[2]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3]徐思淑,周文华.城镇的人居环境[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TU984.12
A
1673-1093(2015)05-0063-05
李小宁(1979),男,现就职于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0.3969/j.issn.1673-1093.2015.05.010
2015-01-26;
201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