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飞
(蔡永飞,民革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民革中央 “三农”委员会副主任/责编 张栋)
民革参政议政工作有三个重点领域,一是促进祖国统一 (涉台),一是 “三农”工作 (涉农),一是社会法制建设 (涉社法)。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涉农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已成为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重点领域,体现了民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特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与其他领域的参政议政工作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规范下进行的。
第一,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民革主动进入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领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民革和其他民主党派也随之把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自己的中心工作。由于历史渊源的关系,起初民革特别重视促进祖国统一工作,以此作为参政议政工作重点。自上世纪90年代初起, “三农”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后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民革作为参政党,也积极关注 “三农”问题,并在继续保持组统工作特色的同时,逐步形成了涉农参政议政工作这一新的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民革这一主动选择,体现了民革作为参政党服务大局、报效国家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参阅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 第4期《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的形成及其重要意义》)。
第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决定涉农参政议政工作课题。从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把部署 “三农”工作作为年度一号文件的主题起,民革中央每年都把年度参政议政工作主要课题确定为研究 “三农”问题,并从中央一号文件中选择一些课题作为年度涉农参政议政工作的课题。比如民革中央年度大调研课题,2004年为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问题、2005年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2006年为农村综合改革问题、2007年为县域经济发展问题、2008年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等等。从执政党的决策部署中选择参政议政课题,体现了民革作为参政党而非在野党、反对党的政党性质,体现了中国各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优势。
2013年12月,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 “三农”委员会调研组在南充顺兴区大林乡石香炉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实地考察。
第三,根据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深入地方基层和农民中间调查研究。为履行好参政党职能,民革中央于2000年专门成立了调查研究部这样一个工作机构,并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建立了年度大调研制度,即每年一次由民革中央驻会领导班子全体参加的调研制度。自此以后,民革中央参政议政工作每确定一个课题,到一至几个省份许多地方基层去调查研究,涉农参政议政工作更是如此。在执政党和政府各级领导机关的支持帮助下,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调研基本上每一次都能够深入到乡镇、村组,与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换意见,确保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具有较深厚的群众基础,也体现地方基层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诉求。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建言献策,体现了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政治基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民主特性。
第四,根据民革组织分布情况,民革中央机关经常与民革省级以下组织联合调研。联合调研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民革中央机关提出要求,得到地方基层组织的配合和支持,一是省级组织或地市级组织要求民革中央领导参与并带队调研。前一种方式有利于中央机关深入实际、不脱离实际,后一种方式有利于民革中央反映地方基层诉求,帮助地方基层更好更快地解决需要中央帮助解决的问题。这样一种联合调研的方式不仅更有利于促进 “三农”工作,在更高层次上,也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中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问题上的作用,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根据民革自身特点和条件,深入研究,理性建言。民革中央涉农参政议政工作调研,通常由民革中央领导同志带队,邀请民革党内外 “三农”问题专家参与,在深入实际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再进行深入研讨,由民革中央机关工作人员执笔起草调研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民革中央在相关问题上的意见建议。由于民革中央领导同志特别关注和重视涉农参政议政工作,注重培养和使用对 “三农”问题研究比较有成绩的民革党员,逐步培养了一批党内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骨干。2012年,民革中央选拔其中一部分人员,成立了民革中央 “三农”委员会,形成了一支相对比较专业的涉农参政议政工作者队伍。同时,每次调研都会邀请民革党外一些 “三农”专家参与,由此也建立民革中央“三农”委员会专家组,形成了一支民革党外“智囊”队伍。民革党内外 “三农”专家的深度参与,保障了涉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科学性基础,从而为执政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作出了贡献。当然,民革作为参政党,对 “三农”问题的研究是政策研究,不同于学术研究,因而作为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成果的意见建议,其科学性只是一个基础,更重要的是民主性,反映和体现地方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才是更重要的。
第六,根据 “直通车”的制度安排,推动参政议政工作成果转化。2013年,笔者作为民革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跟随领导同志赴四川调研,碰到一位过去工作中接触过的领导干部,交谈中我向他求证了一件事。早在2006年,我参加民革中央一个调研组到四川德阳调研,我根据领导指示执笔起草的一份调研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得到了一位高层领导的批示,据说对德阳的发展很有帮助,但我一直不了解具体情况。当时这位领导同志担任中共四川德阳市委主要领导,他应该知情。这位领导同志听我提问这个问题,立即起身跟我握手,他说:民革中央那个报告太重要了。我在德阳工作的时候,接待过很多大领导,每次我都汇报问题、提出帮助解决问题的要求,但可能因为各个地方都向领导人提出类似要求,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是你们的调研报告起了作用,使事关国家经济建设的一个大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个结果让我作为参政议政工作者感到十分欣慰。根据多党合作制度安排,参政党的意见建议可以直接报送中央高层领导,这一制度安排称为 “直通车”,得到领导批示以后就有可能尽快落实。多年来,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有很多成果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果,已经由民革中央办公厅编辑成书待出版,共约55万字)。这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特点和优势。
第一,民革众多涉农参政议政工作成果得到重视和采纳,促进了我国 “三农”工作的开展。尽管民革并没有能力就解决我国 “三农”问题提出系统全面的政策主张,基本上起的是推动促进和拾遗补缺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价值仍不可忽视。具体来说,一是一些宏观性的政策建议在中央相关大政方针中得到了体现。比如2006年3月民革中央报送的 《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需要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他在批示中写道: “民革中央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意见很有针对性,应予重视。”民革中央提出, “在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问题上,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核心;必须努力清除各种体制障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应当说类似意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也讲过,民革在调研基础上作出进一步强调,但这种强调对于执政党制定相关方针政策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
二是一些具体政策建议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了参考。比如2008年4月报送的 《关于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建议》,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再比如2012年6月报送的 《关于宁夏中南部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建设的建议》,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等等。由此而来,民革中央的建议为有关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有的也得到了采纳和落实。
三是一些具体政策建议为有关地方采纳和落实。比如2014年4月和6月,民革中央调研组分别在四川攀枝花和河北秦皇岛就 “健康与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展开调研,给当地中共党委政府提出了发展康养产业 (健康与养老产业)的建议,得到了当地领导机关的积极响应。2014年12月,应四川方面要求,民革中央与四川省政协在四川攀枝花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论坛达成了 《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攀枝花共识》,并推动240亿元的21个攀枝花康养产业项目成功签约,总计签约意向高达400多亿元。
四是一些政策建议形成为公共舆论,起到了扩大社会影响的作用。比如2005年的大调研成果报送有关方面之后,还以 《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为题,作为时任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的署名文章,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 《求是》杂志2005年第20期发表,从舆论上推动了社会各界对相关问题的关注。
第二,形成了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一个新的重点领域,极大地促进了民革参政党职能作用的发挥。从2006年起,在民革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中开始出现这样的提法: “长期以来,民革中央十分关注 ‘三农’问题,坚持把 ‘三农’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后来重复较多的提法是: “在中共中央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同时,民革中央也把研究解决 ‘三农’问题作为参政议政工作重点。”如2011年12月1日,周铁农主席在民革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说: “长期关注 ‘三农’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是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重点领域。”类似提法多次重复,这个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的形成才在民革党内得到了认可。同时,由于新闻宣传中也一再重复,社会各界也逐步有所认知,从而使民革涉农参政议政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重点领域”的特色日益凸显。聚焦于 “三农”这样的重点领域,使民革履行参政党职能日益拓展深度和广度,越来越充分地实现参政党的职能作用。尽管民革组织新增这样一个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尚未形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但对于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好参政党职能的意义十分重大。
第三,强化了民革组织整合自身各级组织资源的体制机制,使民革各级组织能够更好地作为一个政党组织整体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参政党作为一个政党组织,具有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但事实上其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并不完全隶属上级组织,党派中央与省级以下组织主要是工作上协调一致和相互支持。在财政经费预算也由各级政府财政安排。但包括涉农参政议政工作在内民革参政议政工作,通过开展联合调研、成果共享等方式,有效地将参政党的各级组织整合为一个整体,使民革能够相当程度地作为整体履行职能,积极地推进了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进一步体现了民革作为参政党应有的职能作用。
第四,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形成了民革全党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带动了民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化。一是带动了其他领域参政议政工作的开展。有了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以社会法制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等为主题的参政议政工作,也会结合 “三农”问题来开展,也促进了相关选题的调研。比如2013年5月民革中央调研组就北京新机场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到廊坊市调研,提出了通过新机场建设进一步疏解北京城市功能、推动北京产业布局调整的建议。提出此建议虽然表面上无关 “三农”问题,但因为民革把解决 “三农”问题作为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所以才会提出将北京新机场落户廊坊、进一步疏解北京城市功能这样的有利于北京市周边农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二是带动了涉农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2013年7月,民革中央发出 《关于开展伸出博爱之手——民革基层组织牵手困难群众活动的通知》,虽然要求牵手困难群众并不仅仅是农村困难群众,但因为民革有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许多地方基层民革组织都把博爱牵手活动的服务对象主要定位于农村困难群众,使活动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促进了民革党内涉农参政议政人才的培养。由于有了涉农参政议政工作重点领域,各地民革组织发展党员的时候,都更加注重发展涉农参政议政工作人才,使民革党员中 “三农”专家和重视 “三农”问题研究的人才有所增加,执政党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 “党管干部”原则时,也更加重视民革党员中涉农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使民革组织中 “三农”人才的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有所增加,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民革组织涉农参政议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使民革履行参政党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了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