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何潭振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半年来,国土资源部多次举行专题研究,以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地球》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海洋局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职责整合。在国家层面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省级职责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170多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县(区)级完成职责整合数量已经超过1000个。从市级整合完成比例看,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广西、贵州、甘肃已经全面完成,安徽、江西、广东、云南、陕西完成比例较高,工作进展位于全国前列;从县级整合完成比例看,北京、上海、重庆、贵州、江苏已经全面完成,辽宁、黑龙江、江西、广东、广西、甘肃等完成比例较高,工作进展较快。
二是完善登记依据。以《条例》为核心的登记依据逐步健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意见,将近期发布实施;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政策意见和技术方案已经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已发布试行。
三是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证书样式在3月1日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截至目前,江苏徐州、四川泸州、山东青岛、重庆长寿、广西南宁、黑龙江林口、江西崇义、湖北荆州、浙江义乌等30多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县运行良好,累计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10多万本、涉及不动产抵押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10多万份。社会和群众对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普遍欢迎,认为节省了成本,十分便利。
四是建设信息平台。落实“反弹琵琶”的建设思路,以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构建,利用“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制定了总体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下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文件,基本完成了信息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目前,信息平台实质性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主要系统建设已具雏形。
近半年来,国土资源部采取了一系列推进工作的有效措施,加快进展,提高质量,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打好基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6月29日经过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审议原则通过,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配套制度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同时,结合国务院审定的总体工作安排,启动了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专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研究工作。
4月13日,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明确要求地方加快推进,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7月10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指导地方在科学划分房屋登记和交易管理业务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做好工作衔接。8 月26 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举行数据资料交接仪式,林业局向国土资源部移交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并共同签署了数据资料共享协议,为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奠定了数据基础,加快了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和流程再造的进程,也为地方资料移交起到了示范作用。
3月份以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同志分赴江西、河南等地参加地方颁证和工作推进会,实地指导推进工作,以派专家授课等方式,支持新疆、江西、北京、黑龙江等地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5月份开始,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精神,指导地方加快推进职责机构整合,姜大明部长亲自到贵州、安徽、宁夏等省份实地调研指导,国土资源部制定了推进地方职责整合的专项工作方案并部署落实,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任务的通知》,联合中央编办等部门组成8个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份、60多个地市、30多个县(区)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调研督导。6月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下,国土资源部在江苏徐州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不动产登记高级研修班,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把徐州等地实践经验推广全国,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业务素质。7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召开了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加快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普遍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通过印发指导意见,加快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真抓实干,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北京市在全面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基础上,主动作为、狠抓落实,迅速落实了人员、经费、场地,全面启动了业务流程再造、数据整合等工作,力争近期全域实现统一登记,颁发新证。
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基础上,坚持不懈、积极进取,不仅实现了7个地区全面实施统一登记,而且迅速推广到全省。江苏省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同步考虑,强力推动,不仅市县级职责整合完成比例较高,而且机构设置工作跟进较快,为实施统一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黑龙江、江西、安徽、河南等省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省政府领导在工作现场会、推进会上作专门讲话,亲自部署,有效推进了工作。陕西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纳入省政府深改组重要改革任务,省长还主持省政府集体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了全省工作;内蒙古、辽宁、湖北、广东、广西、重庆、甘肃、青海等省份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思路,自我加压,将任务完成时间往前提,赢得了工作主动,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基础制度基本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且能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社会普遍反响积极、良好。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机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一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继续指导地方做好不同性质人员机构的统筹安排工作,抓好国土资源部和中央编办两部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指导各地按照年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要求,倒排时间、明确市县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时间节点,建立周报制度。三是继续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重点城市开展新一轮督导。四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2015年下半年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同时,继续抓紧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以简报等多种形式通报各地进展,总结宣传推广典型地方的资料移交、系统对接、信息整合、流程再造、窗口建设等工作经验,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职责机构整合,推动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