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略论先秦至两汉时期书信体散文的抒情化倾向
李波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书信体散文是先秦至两汉时期散体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先秦时期的书信体散文以公文为主、实用性强。行至两汉,书信体散文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审美功能也大大加强,并完成了由公文向私文的转变。伴随这一转变,先秦至两汉时期书信体散文的抒情化倾向日益鲜明,书信逐渐成为文人抒情言志的工具,并直接影响到后世的书信体散文创作。
先秦 两汉 书信体 抒情化
书信,古又称尺牍、信函、书札等。先秦两汉时期没有“书信”一词,“书信”多称“书”,这是就“书”在文体方面的含义而言的。《说文解字叙》曰:“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许慎认为“书”是文字的固化,只有如实地描摹所言之物的形态才能谓之“书”。《尚书·益稷》“书用识哉,欲并生哉”,杜预《春秋序》的“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这两处的“书”均为动词,取“记载”之意。“盖圣贤言辞,总为之书;书之为体,主言者也”,这里的“书”还有“书籍”的意思。“书”在先秦时期开始成为交际的工具,带有文体的特性。关于书信的源头,目前学界莫衷一是,有人据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中“书说类者,昔周公之告召公,有《君奭》之篇”,认定《君奭》篇当是最早的书信体散文。但先秦时期的“书”多属政论文,“书”之作往往以劝说执政者为目的,这就模糊了“书”与盛行于战国之际的“说”体之间的界限。先秦时期的书信体散文质胜于文,以实用性的公牍文为主,但战国末期也出现了带有个人情感色彩的书信体篇章,可看做书信体散文由公文向私文过渡期间的产物。行至两汉,文体的分类更加细化,“书”体的政治功能逐渐分化出来,并被赋予了新的名称,如《文心雕龙·章表》所载:“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书”体范围的转变使书信体散文完全成了个人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书信体散文的审美功能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为情而造文”成为时代风尚。
先秦时期“书”体的涵盖范围广,明吴讷《文章辨体序说》曰:“按昔臣僚敷奏,朋旧往复,皆总曰书。”春秋战国时期“朋旧往复”的书信留存较少,而“臣僚敷奏”的书信则占了这一时期书信体散文的绝大部分。春秋时期学术被贵族垄断,即便战国时期私学兴起,士人们大都秉持“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把文学作为政治发声的工具。这一时期的书信以实用性功能为主,如姚鼐所言“春秋之世,列国士大夫或面相告语,或为书相遗,其义一也”,“书”与“面相告语”的行人辞令并无不同,性质类同国书。《左传》中载有春秋时期颇具代表性的几则书信体散文,如文公十七年郑子家的《使执讯与赵盾书》,成公七年巫臣的《自晋遗楚子重子反书》和襄公二十四年子产的《寓书以告士匄》。这几封书信“辞若对面”,就事论事,文字简洁质朴,颇有陈骙所评“达而法”的特点。
战国时期的书信体散文主要保存在 《战国策》、《史记》等书中,近些年出土的《战国纵横家书》中保存为数不少的书信体篇章。战国时期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纵横家奔走驰说,书信多成为他们游说的工具。这一时期书信的内容虽然仍以言说政事为主,但性质上却发生了转变,信中的私人色彩日益凸显,达到了以情动人的效果。如乐毅的《报燕王书》便是一封“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书信。乐毅在信中采用对比的手法,以昭王的识人之明、赏罚得当和治国有方反衬惠王的偏听偏信和愚昧昏庸。吴讷认为此文“敷陈明白”,信中不但表达了乐毅对先王知遇之恩的感激,还流露出了对惠王的不满,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归燕后处境的担忧与恐惧,最后以“臣虽不佞,数奉教于君子矣”表白自己的心志。读罢书信,乐毅的形象立刻在读者眼前鲜活起来,其“所欲言者在是,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语言含蓄蕴藉,却能让读者体会到文字背后鲜明的感情色彩。
秦朝唯一有文学作品传世的是李斯,《史记·李斯列传》中录有其三篇书信体散文,分别是《谏逐客书》、《论督责书》和《狱中上书》。其中《谏逐客书》作于公元前237年,严格讲不能算是秦朝的作品,鉴于其时秦统一六国已成定势,我们姑且将其视作秦朝的书信体散文。秦朝统治者已经有意识地规范政治文体,“秦初定制,改书曰奏”,“书”的言政功能开始转移到“奏”上,但实际应用中,书、奏同源的现象依旧存在,这也是文体分类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将《谏逐客书》和《论督责书》划入奏议类,笔者认为真正能代表秦朝书信体散文的当属李斯的《狱中上书》。李斯受诬下狱,并被屈打成招,为脱离困境,他在狱中写下了这封书信,希望秦二世能悟而赦之。李斯在信中故意正话反说,将自己于秦的七功说成七罪,貌似自责,实是自矜。“文生于情,情生于身之所历”(黄宗羲《四明山九题考》),李斯身处囹圄,发愤而著此书,全信一气呵成,以是为非,暗讽黑白颠倒的时风和秦二世的是非不分。
我国的书牍文完全脱离公牍的性质,而成为个人交流思想感情、互相交往的工具,当始于汉代。两汉的书信体散文仍有与政治相关的,如枚乘的《上书谏吴王》、《上书重谏吴王》,邹阳的《上书吴王》,朱浮的《为幽州牧与彭宠书》等,不同的是这一时期政治大多作为书信写作的背景出现,书信的抒情性因素得以扩展,审美功能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还有一些书信则完全成为文人自陈积悃的工具,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和杨恽的《报孙会宗书》等。书信体散文功能的转变与其文体范围的缩小不无关系,自此“惟朋旧之间,则曰书而已”,“书”成为民间交往的主要文体。
西汉时期的书信体散文抒情色彩浓厚,较有代表性的当属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和杨恽的《报孙会宗书》。这两篇散文都是写给友人的回信,由于这一时期书信的私密性较强,作者往往在信中畅所欲言,以昭明心曲。《报任安书》是司马迁给任安在受到“巫蛊之祸”的牵连即将被处决之前写的来信的回信。司马迁在信的一开始埋怨任安不了解自己的志向,“士为知己者用”,而武帝不是自己的知己者,推贤进士不过是自取其辱。信中随后写道李陵事件的始末及自己受刑的原因,“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让司马迁饱尝世态炎凉与人情冷暖,情不自禁处只能空叹“悲夫!悲夫!”。司马迁的悲愤是真实的,故而千百年后仍能打动读者的内心,引起读者的共鸣。杨恽的《报孙会宗书》同样是感情色彩较为强烈的一篇书信体散文,清吴楚材认为这篇文章“宛然外祖答任安书风致”,正因其真情实感的肆意流露终给杨恽招来杀身之祸。杨恽因冤被废为庶人,本就意气难平,他治产业、通宾客、有称誉,“诚荒淫无度,不知其不可也”。杨恽“情动而辞发”,将积蓄已久的委屈与怨愤悉数写来,他借讽刺孙会宗之机,提出“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处世理念,矛头直指最高统治者。而其人又向来好发人隐私,直言无忌,如此不吐不快的性格,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属意料之内。
东汉在经历了时代巨变之后,统治者好儒任文,提倡讲经论理,汉明帝时期佛教传入,在儒、释、道的交融影响下,人们的理性思考多了,表现在这一时期的书信体散文中就是作者对情感的表达趋于平稳含蓄。“天下之文莫妙于言有尽而意无穷,其次则能言其意之所欲言”,能酣畅淋漓地表情达意固然好,但蕴藉的言说方式更能启发读者,正如《文心雕龙·知音》所言:“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朱穆的《与刘伯宗绝交书》见于《后汉书》本传注,是目前所见最早的绝交书,这封绝交信短小精悍,以叙事为主,将得势时对方对自己的亲附和落魄时对方对自己的轻视娓娓道来,没有激烈的言辞,只是在文章最后感叹:“咄,刘伯宗,于仁义何其薄哉!”我们感到更多的是作者对世风日下的悲痛与无可奈何。延笃在《与李文德书》中详细描写了当前的闲逸生活,大有归隐之志,“夫道之将废,所谓命也”一句所流露出的道家思想,使他的情感表达显得平淡冲和。马援的《诫兄子严、敦书》总结了自己在宦海沉浮多年的处世经验,马援在信中采用“两两比较法”,为侄子指明当效仿的对象,严厉中不失温情,感情真挚自然。
两汉时期,书信体散文的内容多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作者常通过书信来抒情言志,而这一特点被继承下来,直接影响到建安时期以后的书信体散文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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