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㈦中国城市青少年①的越轨行为

2015-12-23 14:34沈吟徵
警学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流动犯罪青少年

沈吟徵,钟 华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 香港)

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㈦中国城市青少年①的越轨行为

沈吟徵,钟 华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 香港)

赫希 (Travis Hirschi)的社会控制理论是西方犯罪学界用来解释青少年犯罪及越轨行为的主要理论之一,但至今未有严格的实证研究探讨这一理论对中国青少年的适切性。基于2011年广州市中学生生活调查的数据,旨在全面检验社会控制理论中阐述的四种社会联系(依恋、奉献、参与及信念)与中国城市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关系。考虑到城乡二元化的宏观社会背景,移民的特殊流动经历对于越轨行为形成机制的可能影响,城市中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相比明显较高的犯罪率,本研究将样本分为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两个子样本。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显著多于本地青少年,流动青少年的各种社会联系也显著弱于本地青少年。赫希的理论在两个子样本中都得到了支持,即增强社会联系可以预防和减少本地青少年和流动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发生。

赫希;社会控制理论;流动青少年;本地青少年;越轨行为

一、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官方数据显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迅速上扬的犯罪趋势得到缓解,部分犯罪类型甚至出现下降或停止增长,但我国青少年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情况的统计数据,在1997年至2007年这10年间我国18岁以下罪犯总数增加至近300%,其绝对人数增加近10万人。这种上升趋势与城市流动青少年的犯罪息息相关:在广州市,未成年犯罪增长速度快的主要原因是外来未成年人在广州犯罪的案件和人数越来越多,已占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5%以上;在上海,未成年罪犯人数从1998年至2008年增长了217.01%,其中外来未成年人占总数的83.27%。

在西方犯罪学领域,社会控制理论、一般压力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是得到最广泛实证支持的犯罪原因理论。在我国,一般压力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在青少年越轨行为或犯罪问题上的应用已被中外学者系统地验证,但仍未有严格的实证研究探讨社会控制理论对我国青少年越轨犯罪的解释力度。迄今为止,国内的相关文献主要是全面介绍社会控制理论,或是在理论层面上用社会控制论尝试解释我国青少年越轨犯罪的总体情况或者某些个案。在中国城市青少年犯罪持续上升的宏观背景下,为填补现存的研究空白,本文旨在检验赫希(Hirschi)的社会控制理论是否适用解释中国城市青少年的越轨行为。考虑到城乡二元化和流动经历对于越轨行为形成机制的可能影响以及城市中流动青少年较高的犯罪率,本研究将样本分为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两个子样本。研究数据来自分层抽样的2011年广州中学生生活调查,其中包含573名流动青少年和838名本地青少年。

二、文献回顾

(一)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Travis Hirschi)是现代社会控制理论派别的代表人物。社会控制理论假设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因而它试图解答“人为什么不犯罪”,而非“人为什么犯罪”。赫希对此的答案是:“社会联系”(social bond),即个人与传统社会之间的联系,可以阻止个人进行违反社会准则的越轨行为。赫希的“社会联系”已经成为解释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学说之一,即青少年越轨犯罪是个人与传统社会的联系薄弱或破裂的结果。

赫希认为“社会联系”由四个互相关联的元素组成。第一个元素是依恋(attachment),指个人对传统的他人或群体的感情联系。依恋越强,个人在打算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就越有可能考虑他人或群体的意见与感情以及犯罪行为对这种联系造成的损害,因而抑制犯罪的打算。对青少年来说,父母和学校是非常重要的依恋对象。在赫希看来,青少年与父母的依恋存在三个面向:认同和喜爱父母,亲密交谈,父母的监督。青少年与学校的联系则体现在青少年对学校和老师的正面态度,其测量一般包括“你喜欢学校吗”和“你在乎老师对你的看法吗”两个问题。“社会联系”的第二个元素是奉献(commitment),即由于追求或渴望实现传统目标而带来的服从社会规范的益处。赫希认为,当个人为追求传统目标投入越多时间与精力,他就越会避免越轨行为,因为越轨行为可能让他的投入失去意义,危及目标的实现。第三个元素是参与(involvement),指参加常规活动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赫希认为,参与是和越轨行为最明显相关的,因为人们越忙于各种常规事务,就越少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越轨或犯罪行为。最后一个元素是信念(belief)。社会控制理论认为,社会中存在着一套共同的价值体系,越轨或犯罪行为违反了这套价值体系中的行为规范。信念在这里的具体含义包括对社会规范(比如道德与法律)的赞同、承认和相信,也可以理解为对传统行为准则的内化程度。赫希指出,人们对遵守社会规范的信念是有差异的:社会规范内化程度越高的个体,越不容易违背社会规范。

(二)相关实证研究

从赫希提出社会控制理论至今,已有大量西方实证研究检验了这一理论。美国、荷兰、英国、土耳其、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等国的实证研究大多支持此理论的核心论点,尤其是依恋、奉献、信念与越轨行为呈显著的负相关。不过有关“参与”和青少年犯罪之间关系的证据则不尽一致:参与学校活动可以预防犯罪,但对于体育、业余爱好和兼职工作的投入不一定能预防青少年犯罪。有部分学者根据他们的实证研究对社会控制理论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如探索社区特点如何影响社会联系预防犯罪的作用,比较社会控制理论对不同种族或民族人群的越轨犯罪的解释力度,研究性别如何影响社会联系预防犯罪的作用。

迄今为止,针对我国青少年的越轨犯罪行为,已有实证研究检验一般压力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的应用。以一般压力理论为框架,鲍婉宁等基于广州与石家庄的中学生样本,检验压力和负面情绪对越轨行为的影响,结果证实压力源分别通过愤怒、愤恨及焦虑影响了中国青少年的暴力行为、非暴力越轨行为及轻度越轨行为。以社会学习理论为修正对象,赵军等学者的定量研究发现,接触暴力资讯与中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发生率为正向关系,却未能增加中国未成年人选择实施暴力犯罪的发生率。此外,在西方社会学习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的“家庭示范”和“亚文化群示范”在中国未成年人犯罪促成机制中的实际地位已逊于媒体的影响。

我国犯罪学界已经有学者关注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如吴宗宪在《赫希社会控制理论述评》一文中详细介绍了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的渊源、主要内容和优缺点。另有少数学者以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为视角,从理论上解读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或者用社会控制理论去解释某些个案。毕晓宇和袁泓仅仅是在理论层面上探讨学校这种传统的社会联系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金泽刚和吴亚安则应用社会控制理论分析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他们认为网络游戏会弱化或切断玩家的社会联系,使社会控制力变弱,进而使青少年更容易在网络游戏不健康的亚文化环境下实施越轨行为,但这项研究也并无数据支持。在有限的实证研究中,刘可道用赫希的社会学控制理论具体分析武汉“12·1”银行特大爆炸案主犯的犯罪原因。另一项针对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问题青少年的定性研究,旨在将社会控制理论、社会解组理论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探讨社区社会资本在宏观的社会结构与微观个体所受社会控制之间的中间作用,结果发现社会转型中的社区社会资本匮乏导致社会控制能力降低,进一步导致乡村青少年越轨问题的增加。综上可见,用严格的方法系统检验社会控制理论的四项元素对我国青少年越轨行为影响的研究仍是空白。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大型调查数据,对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在中国城市中的有效性进行综合性的检验,探究中国城市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形成机制。考虑到城乡二元化和流动经历对于越轨行为形成机制的可能影响以及城市中流动青少年较高的犯罪率,本研究将样本分为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两个子样本。研究数据来自分层抽样的2011年广州中学生的生活调查,其中包括573名流动青少年和838名本地青少年。

根据赫希社会控制理论的具体内容(如上所述),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对父母的依恋越强,越轨行为越少。

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对学校的依恋越强,越轨行为越少。

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在教育方面的奉献越多,越轨行为越少。

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对课外活动的参与越多,越轨行为越少。

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对社会规范的信念越高,越轨行为越少。

三、研究方法

(一)数据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广州市团校、中山大学劳工研究与服务中心合作进行的“广州市中学生生活调查”,经费来源于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下属的南中国研究项目。该项调查旨在了解广州本地以及非本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现状,家庭、学校、同伴儿、社区对其行为和观念的影响。考虑到流动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的特殊情况,二者使用的问卷略有不同。调查之所以选在广州进行,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广州是农民工流入最多的全国三大城市之一(《中国青年报》,2007),农民工约占广州市人口的53%(Li&Li,2010),广州流动儿童比例较高,且流动儿童的流出地分布较为广泛(几乎包含全国内陆及边疆地区各省份)。其次,广州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十分严重。广州的流动儿童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百分比要远远高于上海和北京,2010年广州只有1/3的流动儿童就读于公立学校(傅晨,刘梦琴,2012)。

此调查使用多层抽样方法,在排除重点学校之后,首先从广州市全部10个区中按区随机抽选了22所公立学校 (平均每个区抽到1所~3所公立学校,其中6所学校接纳外地生的比例高于20%)及10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有一个区没有农民工子弟学校)。选中的学校被要求在排除尖子班的情况下随机抽取一个初二班级作为一个整群。2011年春季,研究人员在各班教室中向学生派发匿名的自填问卷。最终的样本包括1 411名初二学生,包括流动青少年573名,本地青少年838名。

(二)测量

1.因变量。本研究的因变量即青少年的越轨行为。针对中国青少年的特点,问卷中测量了14项越轨行为的频率,包括吸烟、喝酒、离家出走、打架斗殴、说粗话脏话、深夜归宿或夜不归宿、赌博、连续上网5小时以上、破坏公物(含乱涂乱画)、早恋、恐吓勒索、偷窃、抢劫及诈骗财物。调查对象被询问在过去的12个月内,进行上述越轨行为的频率(0=“从不”至3=“经常”)。由于经常性的越轨行为在此学校样本中极为少见,本研究将1~3合并,只考虑青少年是否发生过上述越轨行为(0=“无”,1=“有”)。因子分析的结果进一步显示吸烟、喝酒、离家出走、打架斗殴、深夜归宿或夜不归宿、赌博和早恋这7项越轨行为属于同一个因子。这7项排除了特别轻微和特别严重的越轨行为,更能体现比较典型的中国当代中学生的越轨行为。因此,本研究的因变量具体是指这7项常见越轨行为项的加总(Alpha=0.745),最低值为0,最高值为7。

2.自变量。根据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本研究的自变量指青少年与传统社会的各种社会联系,包括对父母的依恋,对学校的依恋,对教育的奉献,对课外活动的参与以及对社会规范的信念。对父母的依恋有三个面向:(1)对父母的喜爱;(2)亲密交谈;(3)父母监督。对父母的喜爱用“你觉得你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个问题测量(1=“很不好”至5=“非常好”)。亲密交谈以两个问题测量,即“你不开心的时候会跟父母倾诉吗”和“当你需要父母的安慰和鼓励时,他们会不会给你”(0=“从不”至3=“经常”)。内部信度系数为0.720。父母监督用4个问题测量:“你的父母帮你安排如何利用课余时间吗?”“你的父母过问你和同学及朋友间的交往吗?”“你的父母关心你的学校生活吗?”“你的父母跟你一起进行休闲活动吗?”(0=“从不”至3=“经常”)。内部信度系数为0.707。

赫希通过问调查对象是否喜欢学校与是否在意老师对他的看法来测量对学校的依恋。与之类似,本研究从两个面向测量对学校的依恋:(1)对教师的依恋;(2)对学校总体的正面态度。对教师的依恋用两个问题测量即 “在当前就读的学校,你觉得有多少老师比较亲切”(0=“几乎没有”至3=“大部分”)和“在当前就读的学校,你平时和老师交流吗”(0=“从不”至3=“经常”)。内部信度系数为0.720。对学校总体的正面态度用4个问题测量:“你喜欢当前就读学校的校园环境吗?”“你喜欢当前就读学校的教学设施吗?”“你喜欢当前就读学校的教学质量吗?”“你喜欢当前就读学校的学风状况吗?”内部信度系数为0.913。

对教育的奉献由“过去12个月内,你觉得自己学习用功吗”这个问题测量(0=“很不用功”至“很用功”)。对课外活动的参与由“过去12个月,你参加非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吗”这个问题测量(0=“从不”至3=“经常”)。对社会规范的信念用“遵纪守法对你来说有多重要”这个问题测量(0=“很不重要”至3=“很重要”)。

3.控制变量。为了更科学地考察社会控制理论在青少年越轨行为上的解释力,本研究控制了可能影响越轨行为的3个变量——越轨朋辈的数量、性别和家庭社会经济状况。越轨朋辈数量的测量是询问调查对象“在广州,你身边有多少朋友有下列越轨行为(如前所述共14种)”(1=“没有或不知道”至4=“很多”)。性别用二元变量测量(1=男性,0=女性)。考虑到学生未必能准确回答家庭收入和其他传统家庭社会经济指标,本研究以调查对象对家庭物质生活水平的主观感受测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1=“很低”至5=“很高”)。

四、研究结果

(一)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样本的差异分析

表1是按流动状态分层的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根据表1,我们可以看到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显著高于本地青少年;除了对教师的依恋这一项,流动青少年的各种社会联系也都显著弱于本地青少年。具体而言,流动青少年对父母的喜爱较少,较少与父母有亲密交谈,较少受父母监督,对学校总体的正面态度较弱,对教育的奉献较少,较少参与课外活动,对社会规范的信念也较弱。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相比,也有更多的越轨朋辈。流动青少年的家庭生活水平虽然客观上低于本地青少年,但是二者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观感受上并没有显著区别。这可能是因为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采用不同的参考群体来衡量他们的家庭生活水平(如流动青少年参考流动家庭,本地青少年参考城市家庭)。性别分布在样本中相对均衡,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样本中的男性比分别为58.5%和51.7%。学校类型上,71.5%的流动青少年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被公立学校接纳的不及30%;本地青少年基本上都在公立学校学习,只有1.8%的人出于各种特殊原因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二)社会联系和越轨行为

本研究先使用相关系数矩阵来检验自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表2显示了模型中所有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鉴于任意两个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小于0.6,基本可以判断回归模型中任意两个自变量之间没有高度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可以进行下一步的OLS回归分析。表3显示了社会联系与越轨行为的两个回归模型结果:第一个模型是基于流动青少年样本;第二个模型则是基于本地青少年样本。

表2 相关系数矩阵

表3 社会联系对越轨行为的OLS回归模型

根据表3,关于依恋的假设(假设1.1和1.2)只获得了部分支持。流动青少年对父母的依恋(无论是对父母的喜爱、亲密交谈还是父母监督)对他们的越轨行为皆无显著影响。对本地青少年而言,只有与父母的亲密交谈可以显著减少其越轨行为。对学校总体的正面态度能显著减少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的越轨行为,但对教师的依恋不能显著影响两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

假设2得到了更多的数据支持。从表3可以看出,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在教育奉献方面的结果类似,即教育的奉献在两个模型中都对越轨行为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假设3则没有得到支持:参与课外活动并未显著影响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的越轨行为。表3中关于社会规范的数据结果支持了假设4: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对社会规范的信念越强,他们的越轨行为越少。

与各控制变量相关的发现,本研究与前人的文献基本一致。首先,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的越轨朋辈越多,他们自身的越轨行为也越多;其次,无论本地青少年还是流动青少年,男性比女性更易发生越轨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数据分析未发现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两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有显著影响,因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可能通过社会联系(比如父母依恋或教育奉献)对越轨行为有间接而非直接的影响。

五、讨论与结论

中国社会近几十年来的急剧变化对青少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青少年犯罪形势总体上日益严峻。随着城市中流动青少年群体的与日俱增,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的流动青少年犯罪也显著增多。考虑到至今仍未有严格的定量研究检验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在中国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应用,本文旨在根据2011年广州中学生生活调查,探究这一理论对广州青少年(包括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越轨行为的解释力度。

首先,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显著多于本地少年,这与以往相关的学术文献和新闻报道相符。通过社会多方努力减少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帮助他们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已迫在眉睫。本研究也发现,流动青少年的社会联系显著弱于本地少年(除了对教师的依恋以外)。这一结果支持了以往文献的论述: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流动本身将带来多种风险因素(比如异地高考门槛儿高、代际同化差异、歧视与排斥等)。这类风险因素可能削弱流动青少年与主流社会的联系。

回归分析总体上对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提供了中度支持。首先,假设1.1的一部分得到了验证,对父母的依恋的确可以约束本地青少年的越轨行为,特别是与父母的亲密交谈可以显著减少本地青少年的越轨行为。但是与父母的亲密交谈不能显著影响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这或许是因为流动青少年缺少机会通过与父母亲密交谈建立他们对父母的依恋。流动家庭的父母很多来自农村,在传统育儿方式的影响下,他们不擅长与子女进行较亲密的交流,而且空间流动导致的亲子分隔和父母忙碌的流动生活都不可避免地减少了亲子沟通。流动青少年可能习惯了与父母进行较少的交流,并试图通过其他方式建立对父母的依恋。对父母的喜爱和父母监督对流动青少年和本地青少年的越轨行为均无显著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对父母的喜爱、父母监督和亲密交谈之间存在互相干扰(confounding effect)。后续研究可以细致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或者改善测量方式,如更精准地解释对父母的喜爱,而非笼统地询问青少年与父母的关系如何。

关于对学校的依恋,回归分析结果比较支持赫希的理论(假设1.2),对学校总体的正面态度可以预防或减少本地青少年和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许多流动青少年对学校的总体印象较差,因为他们就读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学校环境、教学设施、教学质量和学习风气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公立学校。对此,政府应当整合各种资源,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公立学校的标准,而非强制关停不合格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此外,研究并未发现对教师的依恋与两组青少年越轨行为之间的显著关联。这一结果也许是因为问卷中只询问了青少年对学校老师总体上的感觉,而非指定某类老师,如在青少年成长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班主任。未来的研究应该考虑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量度。

回归分析结果对假设2提供了较强的支持,对教育的奉献可以减少本地青少年和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与本地青少年不同,流动青少年的教育发展路径目前存在异地中考、高考的制度性障碍。已有研究证明异地中考、高考的门槛儿过高会降低流动青少年对教育的奉献。笔者的研究进一步发现,流动青少年的教育奉献度低,会削弱对流动青少年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对整体社会不利。异地中考、高考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经在国家层面提上日程,但是各地情况差异巨大,具体的政策制定以及落实仍旧任重而道远,也需要其他配套的宏观制度(比如户籍、财政、社会保障以及教育资源分配制度等)的同步改革。

本研究对假设3并未提供经验支持,参与课外活动似乎对两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皆无显著影响。这可能是因为相较于欧美社会,中国青少年每日在学校的时间较长(早上7点上学到下午5点放学),总体上较少机会参加课外活动,因此课外活动对青少年观念和行为方式(包括越轨行为)的影响微乎其微。另外,问卷中询问青少年参与课外活动的问题也可能过于笼统,下一步研究应尽量区分性质不同的课外活动,比如强化社会规范的义工活动,增加教育奉献度的补习活动,鼓励朋辈次文化的体育活动,接触成人社会的实习活动。

与假设4一致,数据分析发现对社会规范的信念可以显著减少两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但是,由于流动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面临来自城市主流社会的隔离和排斥,导致流动青少年在边缘化的城市生活中较少接触并难以内化城市的社会规范。对此,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中避免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空间区隔;已经出现区隔的地区,尽快进行改造。同时,各大城市都要动员社会中的各方积极力量去帮助流动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尽快适应城市生活,通过多种方式协助他们了解和学习城市中的社会规范,进而减少他们的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面对更为遵纪守法的流动人口,城市居民也会相应减少社会排斥,形成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本研究检验了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对广州中学生越轨行为的解释力度,赫希的理论得到了中度支持,多种社会联系都能够预防和减少本地青少年和流动青少年的越轨行为。鉴于中国是一个内部高度异质化的国家,不同地区的社会发展程度差异明显,未来的研究有必要选择中国其他地区进一步检验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

[1]关颖.城市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

[2]林维.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3).

[3]安新予.广州市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研究[J].青年探索,2004,(6).

[4]刘晶晶.制定条例预防外来青少年犯罪[N].上海青年报,2010-01-28.

[5]Bao,W.,Haas,A.,&Pi,Y.Life strain,negative emotions,and delinquency:an empirical test of general strain theor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2004,(48).

[6]Bao,W.,Haas,A.,&Pi,Y.Life strain,coping,and delinquenc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n empirical test of general strain theory from a matching perspective in social suppor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2007,(51).

[7]赵军,彭志刚,彭红彬.暴力资讯与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以社会学习理论为主要修正对象[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3).

[8]陈曦,钟华.压力、负面情绪与中国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5).

[9]吴宗宪.赫希社会控制理论述评[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6).

[10]刘可道.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与青少年犯罪——武汉“12·1”银行特大爆炸案的犯罪学思考[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3).

[11]金泽刚,吴亚安.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一种基于社会控制理论的解释[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5).

[12]邓蕾.流动青少年越轨行为探析——以社会控制理论为视角[J].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

[13]Akers,R.L.,&Sellers,C.S.Criminological theories:introduction,evaluation,and application[M].Los Angeles:Roxbury Pub,2004.

[14]Hirschi,T.Causesofdelinquency[M].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9.

[15]Krohn M.D.,&MasseyJ.L.Social control and delinquent behavior:an examination of the elements of the social bond[J].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1980,21,(4).

[16]Kempf,K.L.The empirical status of Hirschi’s control theory,in Freda Adler and William S.Laufer,eds.,New Directions in Criminological Theory:Advances in Criminological Theory,Vol.4.New Brunswick,NJ:Transaction,1993.

[17]Hoffman,J.P.Contextual analysis of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social control,and strain theories of delinquency[J].Social Forces,2002,81,(3).

[18]Stewart,E.School social bonds,school climate,and school misbehavior:A multilevel analysis[J].Justice Quarterly,2003,20.

[19]Peguero,A.A.,Popp,A.M.,Latimore,T.L.,Shekarkhar,Z.,&Koo,D.J.Social control theory and school misbehavior:Examining the role of race and ethnicity[J].Youth Violence and Juvenile Justice,2011,9,(3).

[20]Hart.C.O.,&Mueller,C.E.School delinquency and social bond factors:exploring gender differences among a national sample of 10th grades[J].Psychology in the Schools,2013,50(2).

[21]Junger-Tas,J.Causal factors:social control theory[M].Juvenile Delinquency in the Netherlands,edited by J.Junger-Tas and R.L.Block.Amstelveen,Netherlands:Kugler,1988.

[22]Junger,M.,&Marshall,I.H.The interethnic generalizability of social control theory:An empirical test[J].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and delinquency,1997,34,(1).

[23]Wardak,A.Social control theory:an empirical test among deviant and non-deviant boys in Edinburgh[J].Paper presented at the British Criminology Conference,Loughborough,England,1995.

[24]O zbay,O.,&O zcan,Y.Z.A test of Hirschi’s social bonding theory:Juvenile delinquency in the high schools of Ankara,Turke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2006,50.

[25]Mak,A.S.Psychosocial control characteristics of delinquents and non-delinquents[J].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1991,18.

[26]Leblanc,M.Family,school,delinquency and criminality:the predictive power of an elaborated social control theory for males[J].Criminal Behavior and Mental Health,1994,4,(2).

[27]Junger-Tas,J.Hidden delinquency and judical selection in Belgium [M].Youth Crime and Juvenile Justice,edited by Paul C.Friday and V.Lome Stewart.New York:Praeger,1977.

[28]Jiang X.&Peterson R.D.Beyond participation:the association between school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and involvement in violence across generations of immigration [J].Youth Adolescence,2012,41.

[29]Chapple,C.L.,McQuillan,J.A.,&Berdahl T.A.Gender,social bonds,and delinquency:a comparison of boys’and girls’models[J].Social Science Research,2005,34.

[30]毕晓宇,袁泓.赫希社会控制理论对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启示[J].知识经济,2010,(17).

[31]郑卫东,张清友.社区社会资本与乡村“问题少年”[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2).

[32]王磊.农民工最欢迎哪些城市北京有文化深圳工资高(N).中国青年报,2007-02-09.

[33]Li,L.,&Li,S.M.(2010).The impact of variations in urban registration within cities[M].One Country,Two Societies:Rural–Urban Inequality in Contemporary China.

[34]傅晨,刘梦琴.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及其完善:以广东为例[J].城市观察,2012,(3).

[35]洪奕宜.未成年犯罪案外来工占85%[N].南方日报,2013-09-05.

[36]徐浙宁.“90一代”城市新移民与当地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状况比较——以上海市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08,(1).

[37]熊易寒,杨肖光.学校类型对农民工子女价值观与行为模式的影响——基于上海的实证研究[J].青年研究,2012,(1).

[38]赵绢.流动儿童少年学习困难的非智力因素分析——多次转学经历的个案研究[J].青年研究,2005,(10).

[39]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中国社会科学,2011,(1).

[40]Kwong,J.(2011).Education and identity:the marginalization of migrant youths in Beijing[J].Journal of Youth Studies,14(8).

[41]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J].青年研究,2001,(8).

(责任编辑:孙秀娟)

D917

A

1671-0541(2015)01-0104-09

2014-09-02

沈吟徵(1991-),女,上海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恢复性司法;钟华(197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及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刑事司法、法律社会学。

①国外研究中的青少年犯罪一般指12岁~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是少年儿童和青年之间的一个特殊年龄阶段。但在中国官方语境中,“青少年”往往包括青年及未成年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检验西方的社会控制理论,为与西方文献保持一定的连贯性,仍然选择使用“青少年”一词指代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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