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强
[摘 要]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是在中共领导之下,由宋庆龄担任主席的抗日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性革命组织。本文对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的筹备和成立过程、《对日作战宣言》的发表等重要史实进行辨析。
[关键词]宋庆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抗日战争;统一战线
[中图分类号] K26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10-0014-04
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是在中共领导之下,由宋庆龄担任主席的抗日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性革命组织。关于这一组织,除了一些著作有所提及之外,郭绪印《简论宋庆龄在“武卫会”工作中的贡献》、夏建强《宋庆龄与中国民族武装自卫会》、邵雍《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等文依据不同史料从不同角度对这个组织的相关史实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不过在这些研究中,仍有一些重要的问题尚无定论,本文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辨析。
一、关于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的筹备过程
关于武卫会筹备的过程,尤其是筹备会议的时间问题,现有的研究产生了两种说法,在《简论宋庆龄在“武卫会”工作中的贡献》和《宋庆龄与中国民族武装自卫会》两篇文章中,都认为武卫会筹备会正式成立于1934年5月3日。然而,《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却指出,武卫会筹备会议的召开是在1934年4月20日,相关著作中“将筹备会时间定为5月3日,误”。那么,究竟哪一种说法更为确切呢?
根据现有史料,武卫会的筹建与共产国际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并由此而产生的政策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1933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的代表王明和康生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这封长信中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非常具体的、非常简单明了的对日作战行动纲领”,提出了“全体人民总动员”等六项具体主张。信中指出,提出这份纲领的目的在于建立“真正的广大民众的反日统一战线”,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就需要用一系列方法将这份纲领“广大(泛)地传播和发展出去”,其中就包括“由宋庆龄及其他有可能参加的一切所谓名流学者、新闻记者及其他社会上有相当地位的自由职业者”“共同签名作为这纲领及委员会的发起人和赞成人”;“尽一切可能将这个纲领在一切公开半公开的秘密的报纸、杂志刊物上发表”;“把这一纲领印成小册子(最好的,让宋庆龄等具有公开身份的人去印)”等[1]。
由此可见,建立武卫会,由宋庆龄作为该委员会的“发起人和赞成人”从而利用其“公开身份”发挥作用是来自共产国际的指示。为了完成这一任务,193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向各省委、县委、市委发出一封《关于开展反日反帝运动和组织民族革命战争的策略问题》的秘密指示信。在这封信中,专门说明了“我们目前组织民族革命战争的策略与运用统一战线的具体步骤”。信中指出:“‘抗日救国是目前中国民众最中心最主要的问题,谁能在实际上证明他能解决这个政治问题,谁就能取得广大民众的拥护,谁就成为政治斗争的胜利者。”[2]这封信中除了附上稍作修改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还将王明、康生信中提出的“传播和发展”这份纲领的手段进行了介绍,只不过在其中隐去了宋庆龄的名字,同时又增加了一个传播的对象:兵士及中下级军官,因为“没有广大士兵的革命化,所谓武装人民的民族革命战争及苏维埃革命最后胜利的保证是不可能的”。
《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认为,4月20日的这封秘密指示信发出之后,“是日午夜,为了领导建立组织工作和开展群众工作,中共地下党召集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议,宋庆龄参加了会议,并以筹备委员会会长的身份,宣布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而它的依据,是张珏发表在《红旗飘飘》上的《“老人年”回忆宋庆龄》。在这篇文章中,张珏这样写道:“一九六八年一月,有人问她,毛主席著《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注解中,有关《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即《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由中国共产党提出,经宋庆龄等签名公布一段实情。宋庆龄当即答复:‘是午夜,由地下党召集会议。我是会长,宣布了六大纲领。参加会议的还有英、法、比国某些著名领导人以及其他代表等。”[3]那么,这个“注解”究竟是什么内容呢?查阅《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这个注解针对的是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胡汉民,不久以前也签名于我们所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的文件”[4]。注解如下:“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即《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是中国共产党在一九三四年四月提出,由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宋庆龄等一千七百余人署名公布的。纲领包括下列各项条款……”也就是说,注解中并没有明确说明纲领提出的时间是4月20日,那么宋庆龄的回答“是午夜”被认为就是指4月20日当天午夜,就并非直接来自于宋庆龄的回忆,而是根据《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的发出时间——4月20日来推断的。但是,这种推断似乎并不合情理。事实上,在这封秘密指示信上还附有一份“中央通知”,其中特别指出:“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不日在上海成立,在未正式成立以前,各地签名赞成的函件,可由党的线索带给上海。”这就更加说明,在4月20日这封指示信发出时,筹备会还未成立,否则,何来“不日在上海成立”一说?
本文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在上海成立及其主要活动》中的记录更符合逻辑,根据这份材料,《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由中央在江西苏区起草,“经李国章交党团书记李定南”,然后由李定南“于会议前送交宋庆龄审阅”。筹备会是在“党中央的直接安排下”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于五月的一天晚上,在上海永安公司附近的一个楼底秘密召开。出席的有宋庆龄、李定南、林里夫、李国章、陈璧如、黄宇卿、章乃器、东北抗日联军代表(李杜没有到,另派一位代表),另外还到了党中央的代表……在宋庆龄的主持下,李定南首先汇报了筹备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接着讨论并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5]
此外,《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认为在筹备会议召开之后,“接着中共中央成立了以林里夫为书记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党团组织,成员有李国章、李定南、陈璧如,以加强武卫会的工作”,这一说法也值得商榷。根据林里夫在《宋庆龄和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中的记载,1934年4月之前,中共中央就已决定成立武卫会,并在4月初调集干部“首先组成中共武卫会党团及其领导下的党组”,“当时中共武卫会党团成员有老李(李国章)、老何(李定南)、陈璧如和老白(林里夫),由老白任党团书记……本来在这以前党中央就已开始了武卫会的筹建工作。武卫会党团成立以后,党中央就通过党团,并且帮助党团继续进行武卫会的筹建工作”[6]。所以,本文认为,应该是先有了在4月成立了党团组织,之后才有了5月召开的筹备会议,中共正是通过党团组织来帮助和领导武卫会的筹备工作,而不是先有了筹备会议,再由党团组织来“加强武卫会的工作”,当事人林里夫的记载是可信的,也更符合逻辑。
二、关于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的成立和
《对日作战宣言》的发表
武卫会的成立是以《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为对日作战宣言》的正式发表为标志,而关于这份宣言的发表时间,《上海抗日救亡史》、《中共上海党史大事记(1919.5-1949.5)》和郭绪印的《简论宋庆龄在“武卫会”工作中的贡献》等都认为是在1934年8月1日,《宋庆龄与抗日救亡运动》和夏建强的《宋庆龄与中国民族武装自卫会》认为是在6月20日,只有《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提出:“《宣言》提到‘有将这个纲领公诸全国同胞之必要,只是一种意向或愿望,并没有立即付诸实施。因为在国民党统治区域中要新闻媒体刊载‘赤化文件希望十分渺茫,几乎是不可能的。在9月21日《红色中华》刊载之前,我们没有查到其他任何新闻媒体刊载过《基本纲领》。《宣言》的情况也是一样。”在该文的注解中还特别指出,《宋庆龄年谱》和《宋庆龄年谱长编(1893—1981)》认为《中国民族武装自卫会宣言》发表于1934年7月12日“均误”,因为它们“共同的史料出处是中共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而不是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我们认为当时形成的工作档案,不能算是发表,甚至内部发表都算不上”。也就是说,该文认为《对日作战宣言》的正式发表是在9月21日。
正如《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所指出的,武卫会筹备会成立之后,共产国际认为,武卫会筹备工作的开展“处在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水平上”,虽然“广大群众的反帝情绪特别是反日情绪”日益高涨,但是武卫会的工作却是进展缓慢。[7]事实上,武卫会筹备工作进展缓慢缘于这一时期上海中央局、中共江苏省委、全总党团遭到敌人大破坏,中央局书记李竹声、秘书长李德昭、中共江苏临时省委书记赵立人、全总党团书记袁孟超等先后被捕,李竹声、赵立人先后叛变,不久之后中共中央特科、上海临时中央局、共青团中央在上海的组织也遭到破坏。按中央原计划,武卫会总会应于6月在上海公开发表成立宣言,所以在五六月间早已“把代拟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会筹备会反日宣言》原稿由苏区送到上海交给武卫会党团,分头征求武卫会总会各委员的意见”[8],然而,由于“中央指定在上海领导和帮助筹备工作的机关受到敌人的局部破坏”,“中共中央印刷机关”也“遭到敌人破坏”,所以“一万份宣言没能及时完成印刷”[9],因而不得不推迟这项工作,因此,《对日作战宣言》不可能发表于6月20日。
7月14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委员赖安致信上海中央局,指出“应尽全力加强中国人民全国武装防御协会(即武卫会)的工作和大力开展群众工作”,“应采取措施,保证中国人民全国武装防御协会宣言的广泛传播”。[10]7月25日,中共上海中央局发出《关于开展武装自卫运动的指示信》,按照赖安的指示,号召各级党部“把这一运动(民族武装自卫运动)公开出来,进行全国范围的广大的反日运动,来扩大中国武装民众的民族革命战争”。信中指出,各地党部“除上海,广州外”,“还没有把这一运动之具体的进展情况和获得了的成绩与名单,具体的向中央局报告,这完全是不可容忍的缓慢”。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进展,“中央局决定就以上海的现有成绩为基础,于‘八一纪念节正式宣布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的成立”,同时“将纲领、名单和宣言一并公开发表,号召全国广大的工农与一切劳动群众,积极起来拥护并参加这一运动”,还计划“于‘九一八三周年纪念日,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抗日作战的领导机关,为全部实现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而斗争”。各级党部应“敲起警钟”,“立刻纠正这种不可容忍的工作速度与忽视态度,拿出布尔什维克的战斗精神与工作速度,根据中央局前次的信与这次的指示,立刻布置响应的工作与实际扩大这一运动,并把你们已有的成绩与名单马上交到中央局,以便陆续发表”[11]。
根据这一指示,1934年7月下旬,武卫会总会“在党中央代表参加之下秘密地召开了成立大会”[12]。那么,成立大会召开之后,《对日作战宣言》究竟有没有在8月1日公开发表?当事人林里夫在《宋庆龄和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一文中写道:“(成立大会召开后)8月1日在报上发表了由宋庆龄、何香凝、白云梯等三千余人署名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反日宣言》和《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组织章程》。”[13]而《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在上海成立及其主要活动》一文也写道:“中央决定8月1日,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通电全国,宣告派出由方志敏率领的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向安徽进发的同时,‘中华民族武装自卫会筹备会在上海公开发表‘成立宣言,公布由宋庆龄、何香凝、白云梯领衔的发起人名单、‘组织章程和‘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经过努力,终于如期实现了中央的决定,公开发表宣言,宣告武卫会总会成立。”[14]
《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认为《对日作战宣言》没有在8月1日公开发表的论据有两点:1.“在国民党统治区域中要新闻媒体刊载‘赤化文件”“几乎是不可能的”;2.除了9月21日的《红色中华》外,“我们没有查到其他任何新闻媒体刊载过”。
对于这两点,本文的看法如下:
第一,根据上文所述,早在王明和康生致中共中央的信中,就反复强调要“尽一切可能将这个纲领在一切公开半公开的秘密的报纸、杂志刊物上发表”,要在“一切公开的半公开的秘密的刊物上,发表一切补充和发挥这个纲领的文章”。在赖安给红色工会国际哈迪的信中也曾指出:“(武卫会筹备会)连一个宣言也没有发表或者散发,没有实行任何群众的措施。”[15]正是在共产国际的一再督促下,上海中央局将在“八一”纪念节宣布武卫会成立,同时将“纲领、名单和宣言一并公开发表”,视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以布尔什维克的顽强性与坚持性来完成”。所以,当事人林里夫回忆《对日作战宣言》在征求了宋庆龄的意见,“获得全体一致通过”后,中共中央就“通过各种关系帮助武卫会争取把它和有发起人和赞成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一起在报刊上公布”[16],是可信的。然而,正如《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所说,在白区的新闻媒体刊载“赤化”文件十分不易,所以才会有“通过各种关系”、“经过努力”这些说法。事实上,当初王明特别提出让宋庆龄作为武卫会的“发起人和赞成人”,原因之一就是可以以宋庆龄的名义来发表《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和其它文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真的如《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述略》一文所说,直到193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才在自己的机关报《红色中华》第236期“首次公开发表了”《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和《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为对日作战宣言》,那么,又何来“尽一切可能”、“通过各种关系”、“经过努力”这些说法呢?宋庆龄的作用又何从体现呢?再者,如果《纲领》和《宣言》是在武卫会正式成立一个多月之后才正式发表,那么,赖安8月13日致上海中央局的信中,关于扩大武卫会的“群众性鼓动和宣传”,为何只是建议“应该尝试创办该委员会合法的中央机关刊物”[17],而不是督促发表《纲领》和《宣言》?在随后于8月15日创刊的武卫会机关刊物《武装自卫》上,又为何不发表最为重要的《纲领》和《宣言》呢?所以,仅仅因为“没有查到其他任何新闻媒体刊载过”,就断定《对日作战宣言》在9月21日才首次公开发表,似乎有些草率。事实上,《宣言》在《红色中华》上的发表,恰恰证明《宣言》很可能已经公开发表过了,因为王明曾明确指示:党报及党所领导的报纸刊物,要在公开的和半公开的报纸刊物登载《宣言》以后再发表。
第二,对于《对日作战宣言》公开发表的形式,不应拘泥于“新闻媒体”。如上文所述,王明在一开始就建议除了“公开半公开”的报纸、刊物外,还应“把这一纲领印成小册子(最好的,让宋庆龄等具有公开身份的人去印),公开地广大(泛)地散发,并在各工厂、学校等地方,公开地用谈话、会议、研究等方法讨论”。武卫会筹备会的原计划也是通过自己的“印刷机关”油印一万份《宣言》,只是由于敌人的破坏才“不得不推迟”。从现有的材料来看,《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和《对日作战宣言》的发表和传播绝不仅仅是通过报纸或刊物的形式,武卫会总会和各分会利用自己的印刷设备印发的小册子也是非常重要的传播渠道。据曾任武卫会总会宣传部部长和上海市分会主席的刘俊回忆,1934年10月,他受上海市武卫会派遣到启东筹建启海分会,其中一项工作就是“秘密宣传、散发《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和《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组织章程及宣言》”[18]。另据广东省仁化县档案馆保存的1934年7月2日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林翼中签发第1877号训令《会抄发赤匪刊物一份仰照遵查禁由》:“现奉广东省政府民字第2163号训令:案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秘书处宣字第557号公函……呈缴抄录赤匪刊物《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纲领》一份,请通令严密防辑……”《训令》后还附有查禁的《纲领》油印件。正是通过这些小册子和后来的《武装自卫》、《政治周报》、《斗生》等刊物,武卫会得以广泛宣传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动员各阶层群众参加武卫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武卫会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却在国民御侮自救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中共的领导下和宋庆龄主持下,武卫会通过宣传《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纲领》、发表《对日作战宣言》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了全民武装抗日,批判了国民党的错误政策,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终形成打下基础并积累了经验。对武卫会相关史实的研究和辨证有助于揭示武卫会阶段宋庆龄与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的密切合作以及她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做出的特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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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宣教部主任、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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