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洋洋
浅议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的博弈
□丁洋洋
本文通过收益矩阵的方法研究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信贷行为,并在模型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一)在政府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市场的参与方为理性经济人的小微企业和银行,即二者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小微企业扩大投资的目的是为增加企业利润收入、获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是为获得利息收入和避免机会成本。
(二)参与者:银行和小微企业。
(三)行动方案。小微企业的行动组合为(按时偿还,不按时偿还);金融机构的行动组合为(贷款,不贷款)。
(一)小微企业按时偿还贷款的概率为P,不按时偿还贷款的概率为1-P;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为Q,不发放贷款的概率为1-Q。
(二)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均为S。
(三)金融机构贷款给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守信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收益为L+iL,小微企业不守信时,金融机构将会损失成本为aL,如果小微企业守信但金融机构不提供贷款,金融机构只在政府扶持下获得政府补贴为S。
(四)假设小微企业投资收益为T,按时偿还的信誉收益为cL和不按时偿还的信誉损失为cL,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不守信的总收益会大于守信的总收益,因此假设小微企业不守信的额外收益为D。
基于以上的相关假设,可以得出银行和小微企业的收益矩阵如下:
金融机构贷款不贷款小微企业按时偿还(T+cL-L-iL+S,L+iL+S)(cL+S,S)不按时偿还(T-cL+D+S,S-aL)(S-cL,S)
第一种组合(按时偿还,贷款)。此种组合表示由于融资的小微企业按时偿还贷款并且金融机构贷款,小微企业由于按时偿还贷款,提供真实的资料,小微企业获得净收益为T+cL-L-iL+S,其中守信收益为信用评级的提升或者银行优惠的贷款政策;银行贷款获得正常收益和政府补贴为L+iL+S。
第二种组合(按时偿还,不贷款)。此种组合表示小微企业按时偿还贷款并且金融机构不贷款,小微企业由于按时偿还贷款,提供真实的资料,小微企业获得净收益为cL+S,银行不发放贷款获得正常收益仅为政府补贴S。
第三种组合(不按时偿还,贷款)。此种组合表示由于融资的小微企业不按时偿还贷款并且金融机构贷款,小微企业由于不按时偿还贷款,小微企业获得净收益为T-cL+D+S,银行贷款获得收益为政府补贴和本金的损失之差为S-aL,在这里仅仅损失部分本金的原因是小微企业在进行贷款时存在抵押物。
第四种组合(不按时偿还,不贷款)。此种组合表示小微企业不按时偿还贷款并且金融机构不贷款,小微企业由于不按时偿还贷款,小微企业获得净收益为政府补贴和声誉损失之差S-cL;银行并没有发放贷款所有银行获得收益仅为政府补贴S。
根据以上的解释,银行的期望收益可表示为:
小微企业的期望收益可表示为:
上述银行和小微企业期望收益函数要达到最大值分别需要银行的期望收益函数对Q求导数,小微企业期望函数对P求导数,并且当所求导数为0时,银行和小微企业的期望收益函数值达到最大:
银行的期望收益函数对Q求导数得出:P=a/(1+i+a)=1/[(1+i)/a]+1
小微企业的期望函数对P求导数得出:Q=2c/(1+i+D/L)
(一)由P=a/(1+i+a)=1/[(1+i)/a]+1可知,小微企业是否按时偿还贷款的概率与a和i有关,1-a表示小微企业在贷款时提供给银行的抵押物的比例,i表示银行贷款利率。当抵押物的比例越高时,即a越小时,P也越小,即小微企业按时偿还贷款的概率越低,这可能是由于抵押物的比例较高,使得银行的事前调查不那么尽职、事中和事后监督也不紧迫,导致小微企业按时偿还的概率较低。同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利率较高时,小微企业按时偿还贷款的概率也较低,这可能是由于,小微企业使用贷款的效率较低,导致小微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低,无法按时进行本息偿还。
(二)由Q=2c/(1+i+D/L)可知:金融机构贷款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额越高,银行面临的损失也增加,这是由小微企业规模小、抗御风险能力差、经营不规范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也比大企业的高,若金融机构贷给小微企业的资金越多,金融机构的收益越大,发生不守信时银行的损失也越大,此时小微企业的额外收益也越大,那么导致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较低。
随着小微企业的信誉成本和金融机构的机会成本的增加,这时小微企业信用成本较高,导致小微企业不守信的几率下降,同时金融机构作为理性经济人,不想损失机会成本,贷款意愿也会增加。
(一)银行方面
1.合理的贷款产品定价。利率市场化考验着银行如何实现贷款的合理定价,也即对客户潜在风险的判断能力。银行在对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时除了考虑覆盖银行资金成本、风险及利润以外,还须考虑该笔贷款的定价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针对不同类型的小企业、不同风险特点的产品或不同授信实行差别定价,并随风险变化及时调整,确保风险和收益相匹配。
2.建立考评小微企业信用的平台。该平台要能够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该系统承接订单、预付货款、发送货物、回笼货款、申请银行贷款等。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小微企业要成为该平台的成员,其所有交易必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防止财务造假问题,便利融资银行自动获取小微企业的所有财务信息,并借助该平台实现对小微企业资金流的有效控制,为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一旦小微企业在该平台的信用记录出现不良,银行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3.实现多部门的信息互动。当前由于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割,小微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分散在多个政府机构,导致这些重要的信息资源无法发挥作用。应将小微企业的行业类别、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纳税信息、用工信息、用水用电信息等日常经营信息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规模认定信息进行分享。便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基础信息充分、有效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进行评级及授信。
(二)小微企业方面
1.完善治理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制度,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小微企业价值的持续增长。真实披露企业的财务情况,增加运营的透明度,降低小微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2.重视技术创新。小微企业产品的同质性较高,市场竞争力较低,因此应当重视新产品的开发,以创新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企业品牌,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三)政府方面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实现融资的多元化。大型商业银行应当成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对其实行“单独”管理。同时对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分布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其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特点。支持“天使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使得社会闲散资金有更好的去处,填补小微企业的资金缺口。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扬州邗江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