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预培养机制的建构——以人才学相关理论为基础的研究

2015-12-22 08:03侯松涛
关键词:乡村干部村官成才

侯松涛

(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2249)

大学生村官政策,是国家计划性地选派大学生回流农村支援农村建设的重要政策。这一政策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1995年实施的“雏鹰工程”为肇始,在此后各省市的相继跟进中逐渐形成系统性经验,于此基础上,200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正式将大学生村官政策上升为国家计划。由此截至2012年9月,全国已累计选聘大学生村官30万名,至2015年,中国的大学生村官数量将达到40万人,覆盖2/3的行政村,到2020年将达到60万人,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①参见杜静、吴国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大学生村官成长困境探析——基于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的重点调查》,《南方论坛》2013年第4期,第52-54页;《大学生村官怎样成为群众贴心人》,《农民日报》2012年5月31日。如许多学者的观察,此政策的实施已然由星星之火而呈燎原之势。

一、研究理念与理论基础

自大学生村官政策全面实施之始,即为部分学人的关注热点。在相关关注中,评价取向却多有不同,肯定者有之[1],质疑者亦不乏其人[2]。笔者以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和体现时代样征的一项政策,国内外几无任何经验性资源可供借纳,其实施方式的探索性取向一直存在。故此,简单化的评头论足皆无实际意义,定论性断言也为时尚早。以多种研究方法的协同为基础,随时关注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存在的缺陷,树立智库意识,凝炼与聚焦重点问题,以为政府立场上的调整与完善资供对策性建议,方为大学生村官政策研究之本质性意义,亦为本研究始终秉承的理念。

基于以上的学术立场与理性认知,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全面实施八年后的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依托教育部重大委托项目,以 《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机制研究》为主题,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施进行实证性研究。其研究动作取向为如下方面:一是调动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多学科研究者的介入,以求克服单一学科研究的局限性;二是调动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实证调研,以求克服个案调研的局限性;三是秉承智库意识,全面总结比较大学生村官政策发布以来相关学人的研究,凝聚经验,提炼问题,资供建议。

本课题调研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定量研究中,以覆盖全国各代表区域的规模进行问卷调查 (图1)。共回收问卷4528份,删除无效问卷27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3.9%。

在定性研究中,结合关键行为事件访谈与团体焦点访谈,取得大学生村官、国家主管部门和村民村干部的访谈材料。以上两方面资料将为本文专题研究展开的基础。

根据2009年组通字21号 《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目标设定是: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由此,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才,应是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当然目标之一;构建系统完善的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机制,当为达成以上政策目标的基础性支撑。故此,本研究将以相关学术总结与现实调研为切入,以人才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按照系统论、过程论、实践论的相关原则,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践进行全面检视,整合问题,规划对策,以期促动与提升大学生村官政策落实的现实绩效。

二、实践检视:问题与缺漏的总体性整理

一般而言,学术性研究于现实政策的意义在于,以学术立场的总结为现实政策不断建议献策,以求促动现实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在此逻辑的不断实践中,相关研究的持续热潮,本应成为大学生村官政策不断趋向完善的过程。但是,在本课题组展开的学术总结与现实调研比较中,事实却并非如此。尤为典型的是,许多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实践之初即有学人关注到的问题,至今仍未有解决,于是,相关研究者便在研究中重复关注着一直延续未变的问题,此为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链接中的一大缺憾。故此,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践予加检视,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实施多年来一直延续未解的问题与缺漏进行总体性整理,当为完善与完成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成功链接的第一步。

(一)大学生村官待遇状况与政策导向的矛盾问题

大学生村官政策付诸实践后不久,即有不少学者提示了“待遇标准偏低”的问题。据学者在2008年的调查,仅有一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如北京市的大学生村官平均月工资为2500元;其余大部分地区则较低,如河南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水平基本维持在450元左右,而鹤壁市则更低,基本上在250元左右。61.73%的大学生村官对当时的工资水平不满意。[3]据本课题组的调研,目前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剔除消费走高等因素,提升幅度并不显著 (图2)。

相应的,大学生村官对工资待遇的满意度,亦未有显著提升 (图3)。由此,如图4所示,“提高工资待遇”成为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最希望获得的帮助。

在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目标导向中,如2008年李源潮给大学生村官的回信中,要求新一代大学生“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胸怀祖国、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奉献社会,发展农业、促进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4]。由人才激励的角度而言,村官待遇状况所显示的大学生利益性选择驱动力不足,而政策导向中的精神性激励目标又较高。二者形成的矛盾直接影响到村官政策的初始发动。

(二)大学生村官由校园到田园的转换衔接不畅问题

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不久,亦有学者注意到,由于大学生村官直接由校园来到田园,其转换衔接不畅,造成部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出现“水土不服”,使大学生村官难以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问题。[5]大部分大学生专业知识虽比较牢固,但农村法规政策掌握明显不足;农村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工作实践中的应有魄力。[6]对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缺乏充分认识。[7]等等。

根据本课题组的调研,大学生村官下派到农村后,当地村民对大学生村官的看法总体上呈现积极趋势,但亦存在复杂性 (图5)。

由图5所示,认为“大学生当村官是为了来镀金”“是找不到工作才来当村官的”“大学生村官社会经验少,什么也做不了”的看法虽个体比例不大,但三种看法汇总而形成的消极性取向占到34.5%,而“开始时对大学生村官不信任,后来态度转变”的比例则最高,此亦提示了大学生村官初涉农村新环境时,尽快适应农村环境和完成角色转换的重要性。在本课题组对乡村干部的访谈中,部分大学生村官“对村里实际及各方面经验稍有欠缺”“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在基层工作方法上需要磨练”;有的“工作上不适应、心理上或者生活习惯上不适应,与群众合不来,遇到问题束手无策”等等。此类问题与大学生村官政策实践之初学者关注的问题大同小异。

(三)大学生村官专业技能与农村需要的错位问题

大学生村官政策于全国初步展开的2007年,即有不少学者关注到了不少大学生村官专业与农村需要不对口,无法有效服务农村的问题。[5]多年过去,在课题组的现实调研中,大学生所学专业分布如图6所示。

可以看出,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结构较为复杂,管理学、法学与文学类专业出身占据前三位。而其中农村急需的农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只有5.9%。在对乡村干部的访谈中,大学生“所招和实际村里需要的不够对口,和村里实际情况不够对口。村里最好需要一个有一技之长的”,“多吸收涉农专业村官,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致富技能方面养殖种植技术方面加强学习,专业对口”“招录村官的时候还是应该要专业对口,主要招录种植业、养殖业专业、市场营销、法律,行政管理专业的,其他的一些专业的人招进来也不一定有用”等呼声甚高。由此说明,大多数大学生村官的专业技能与农村所需仍然处于错位状态。据本课题组的调研显示,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工作能力提升如图7所示。

由雷达图中可看出,村官任职期间,收获最大的是人际沟通能力、性格成熟、思想觉悟提高、工作能力,其次是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组织能力、获取信息能力、文书写作能力也都有不同程度提高。但比较而言,整合利用当地资源能力、发展经济能力没有获得较大提高,尤其是专业技能方面,由于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性小,因而导致专业技能相对生疏。显而易见,相关学者多年前即注意到的这一问题,至今并无太大改观。其结果,一方面使村官无法有效地服务于农村,造成人才资源的闲置与浪费,难以达到通过村官政策促动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另一方面亦难以达到通过村官政策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

(四)转入参与期的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缺位问题

大学生村官落脚农村后,经过适当心理调适,开始参与到农村相关工作中,当此时,乡村干部作为激励主体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至关重要。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全面实施之始,学者即关注到了大学生村官的角色定位问题,多认为大学生村官“身份不明晰,非官非农,角色尴尬”[8]。具体而言,大学生村官由上级委派,此举即有悖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大学生村官无法可依,由于无法从法律上给其明确定位,亦导致大学生村官政策无法制度化。[9]本课题组的调研显示,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制度性硬伤由其实施之初延续至今尚无制度性改善。

在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当下实践中,农村干部对其重视和支持程度呈积极取向 (图8)。

但是,由于制度性硬伤的存在所导致的激励客体定位不明,激励主体的积极性姿态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尚无法充分体现。如图9所示,高达90%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一般为“助理”角色,基本延续了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之初的状况。亦正如学者于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之初的提示:此身份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村官地位的尴尬和在农村工作中的被边缘化。[10]亦正因如此,乡村干部的激励主体作用,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无制度性规定;激励客体则由于其身份定位的问题,无法介入村里的核心性工作。激励主体无法进行激励的具体性操作,激励客体无明确的身份定位,最终导致的是二者事实上皆处于缺位状态。

三、对策规划:预培养机制的系统性建构

经过对大学生村官政策实践的全面检视,本研究对这一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实践中一直延续未解的典型问题与缺漏进行了总体性整理。于此基础上,针对这些影响政策效用发挥的主要制约要素进行对策规划,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

基于人才学的基本原理,人才成长和发展过程是成才者在一定社会机构或具体人员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下,通过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实践活动的锻炼,不断优化素质、培养能力和磨练意志,最终取得创造性劳动成果的过程。有学者将此过程分为人才素质开发、人才实践活动和人才作用发挥三个阶段。本课题的相关学者根据个体成才渐次展开的过程,将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过程主要分为个体素质优化、外在活动质变、社会承认三个阶段。[11]两种划分本质上并无二致。学者认为,在此三阶段中,人才素质开发阶段是人才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于人才的成才和发展具有奠基性作用。[12]64根据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践检视,其反映出的典型问题与缺漏,虽然显现于大学生村官成长过程的不同阶段,但其问题的发源,实质上都与人才素质开发或个体素质优化阶段的机制启动不够理想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故此,其解决思路皆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应对所能承担。笔者以为,在具有实践操作性的对策规划中,以对人才素质开发阶段或个体素质优化阶段重要性的认知为基础,建构系统性的大学生村官预培养机制,当为完善大学生村官政策长效机制的奠基与关键。

1.对策规划的原则性目的导向是在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的有效链接中进行解决方案的针对性设计。在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践检视中,相关问题与缺漏之所以一直延续未解,其本质性原因,还是在于大学生村官政策全面实施以来相关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的未达到良好沟通,没有能够为现实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提供有效促动力,甚至有学术研究自说自话与现实政策自行其事的取向。故此,本研究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践检视,为完善与完成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成功链接的第一步。接续进行的,将是以实践检视所提示的典型问题与缺漏为基础,在学术研究与现实政策的有效链接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对策规划。

2.对策规划的原则性指导观念是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动力机制的系统性建构。关于人才发展或人才开发的对策,人才学相关学者普遍认可其系统性建构。认为人才开发是一个完整的对策系统,应该有一个对策组合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个基本框架的对策组合亦存在一个递进的过程。[13]114在这个对策组合的递进过程展开中,如学者所言,人才开发是一项由人才的预测规划、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选用配置、使用调控等基本环节构成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这项系统工程中,各环节环环紧扣,紧密联系,彼此制约,恰如一条人才开发链。为取得系统工程的整体优化,必须进行该系统工程的整体性开发,即人才开发过程诸环节一体化。[14]376有的学者还提出了人才发展“上、中、下游”有序衔接系统的构想,即人才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教育准备阶段-上游阶段;职业培训阶段-中游阶段;人才使用阶段-下游阶段。三个阶段有序衔接,环环相扣,使人才发展的教育、培训、使用成为一个有机整体。[13]128据此,由纵向过程而言,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动力机制,亦是一个具有过程性、连续性的完整动态系统。其对策规划,应遵循“人才开发过程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原理”[14]374。预培养机制,不仅是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机制整体动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的建构,亦是一个具有系统性的过程。

3.对策规划的原则性理论基础是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过程中不同时段不同角色的动态性调度。根据人才学的基本原理,成才规律就是人才创造成功的规律,就是人才创造过程中内外诸因素之间内在的、必然的、一般的本质联系。[15]52故此,在人才成长过程中,就其动力而言,“内外综合效应规律”,是人才成长的必然性规律;就其对策规划而言,应强化“合力效应”观念,即应在人才成长的主体与客体统一上下功夫,研究其规律。[16]17就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过程而言,是在不同时段对不同角色的动态性调度。于此过程中,由于不同时段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动力机制不同,政府、高校、乡村干部、村官等的角色定位在不同时段一直在调整中变化,从而形成随成才过程递进而变动的角色位移和角色接力。由此,从横向维度而言,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对策规划,应遵循“人才开发过程诸环节一体化的原理。”[14]374。同理,此亦为大学生村官预培养机制建构的原则性理论基础。

(一)政府为主角色:科学化的政策激励设计

在人才心理学研究领域,激励本是一个生理心理学中的术语,意指由于某种内部或外部的刺激,而使个体维持在一个相当长的兴奋之中。后来,人们将激励概念用于管理领域,指的是持续激发人的动机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通过改变引起行为的各种内外刺激的作用,使人始终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从而引起积极的行为。[17]186人才激励是人才成长的重要促动力,管理者通过对人才行为的激励、引导和预测,使之从心理上产生高昂的精神、奋发的热情和自觉的行动,乃至达到“未见其人,先有其心;未至其地,先有其民”的状态,这是管理的至高无上的境界,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精神生产力”所在。[18]290

针对大学生村官待遇状况与政策导向的矛盾问题,诸多学人提出了“提高大学生待遇”的对策,对此,笔者认为此议过于简单化。因为,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强调系统性原则,激励主体首先要进行系统谋划,明确不同激励机制之间的相关关系;其次要增强激励工作的整合功能,使不同实施主体之间能有效配合,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19]362这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非简单地提高待遇即万事大吉。

在以政府为主角色的科学化激励设计中,首先,政府宏观上要直面人才激励的效度与限度。在人才激励的设计中,根据人才成长规律中的“期望效应规律”,人们从事某项工作、采取某种行为的行为动力,来自个人对行为结果和工作成效的预期判断。它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吸引力;二是成效和报酬的关系;三是努力和成效的关系。[16]9因此,人才激励中的利益驱动是最基本的驱动,在所有的成长驱动中占有最关键、最核心的地位。如西方学者所言,“否认金钱作为激励手段的作用是愚蠢的”,“它实质上是一种复杂的激励方式,隐含着成就的激励、地位的激励等。”[20]27但同时,亦要直面人才激励的限度。每一种激励方式的单兵作战都有力不从心处,因此,在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设计中,政府应关注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组织激励与自我激励、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超前激励与事后激励、正面激励与反面激励几对关系的合理统一。[18]308

其次,政府微观上要建构时限累进与区域差异相结合的立体性激励格局。大学生村官的待遇确实需要适度提高,但提到何种程度才算是合理?并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本研究首先倾向于许多学者已经关注的时限累进式待遇设计,即不仅在大学生村官规定服务期内其待遇随着工作年限而递增,其服务期满后,如愿意留在农村继续为农村建设服务,其待遇随工作年限递增的幅度适当提高,以形成长效性激励机制。本课题组以区域划分①即将研究单元划分为四个域:京津沪为第一域;鲁苏浙等为第二域;晋豫皖等为第三域;滇甘蒙等为第四域。为基础的调研显示,户口、加分等激励要素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在不同区域存在较大差异 (图10)。

故此,建议政府以区域差异的现实为基础,根据各区域不同的激励要素如工资、户口、加分等发生效用的力度,平衡区域差别,建构合理的区域化激励格局。如2008年起关于不同地方村官的补贴政策,已经具有地域差异的人性化考虑,但是尚需进一步完善。

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为主角色的政策激励设计开始启动并进入实践流程后,高校将作为次角色,开始配合政府的政策法令进行相关的宣传普及,并指导和促动大学生作出理性的选择,以支持政府选拔出优秀的“潜人才”。高校的这一角色配合,将成为预培养机制下一步对策规划的重要衔接。

(二)“预备村官”为主角色:理性化的生涯设计

在大学生作出人生选择以村官身份下派到农村后,首先面临的便是由校园到田园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的转换。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类生来就有合群的性情。[21]9在环境转换过程中,对新环境的有效融入与嵌入,是大学生村官初涉农村新环境能够获得心理慰藉与归属感的保障,是其尽快适应农村环境和完成角色转换、以为下一步的工作参与作好铺垫的关键点。而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实践中出现的大学生村官由校园到田园的转换衔接不畅问题,即成为重要制约。在对策规划中,“预备村官”为主角色的理性化生涯设计,则为疏通此转换渠道的有效对策。

由人才开发学的角度而言,生涯设计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用人单位进行人才开发的重要一环,也是人才开发一个重要的逻辑起点。[22]47其效用发挥甚至左右着人才成长的趋向与导向。其具体性操作包括:其一,兴趣驱动是成才活动的强有力动力。在理性的生涯设计中,大学生中的“预备村官”应根据个人的兴趣作出理性的人生选择,否则,其下派农村后自身即缺少完成“嵌入”的主动性。其二,村官工作的实践,要求大学生村官具有热情主动、乐观开朗的外向型性格取向,故此,大学生中的“预备村官”亦应根据个人的性格取向作出理性的人生选择,如性格过于内向封闭,不善与人交流,即使有志于村官职业,亦会力不从心,难以完成对农村环境的“嵌入”。其三,村官工作的实践,需要大学生村官对农村具有深切的了解与理解。如何让大学生村官具有备这一资质?其促动主体目前实际上尚处于角色缺位状态。故此,大学生村官的生涯设计亦需要其他角色的有效调度。在此调度中,高校尤其应发挥长效性角色作用。宏观而言,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其高校本就有义务与责任让大学生了解与理解农村。尤其是在目前大学生村官政策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建议全国各高校与此呼应配合,尝试开设大学生村官通选课程,可以专题讲座等形式,讲述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精神,讲述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讲述中国农村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特点,讲述农村田野调查的理论与方法,等等。以为学生提供了解与理解农村的知识性资源,学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与特长等进行选修。此举为疏通校园到田园的转换衔接不畅的重要对策。在大学生村官预培养机制的系统性建构中,高校的角色作用承前启后,不仅配合大学生村官的生涯设计,亦将成为完善下一步选拔工作的衔接性主角色。

(三)高校为主角色:立体化的选拔方式

在初步适应农村环境、获得心理慰藉与归属感、完成心理调适之后,大学生村官将由被动地适应环境转入主动参与阶段,而大学生村官专业技能与农村需要错位问题,是其规划设计参与方案的重要掣肘。如追根溯源,此问题的存在责任首先在于选拔方式的设计存在问题。故此,就对策规划的考虑而言,此问题的解决,需要高校为主角色的立体化选拔方式的设计。

首先,建议政府在坚持大学生村官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下,将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分类制度化,以为高校对大学生中“预备村官”的预培养与预选拔资供导向。在政府关于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原初目标设计中,缓解进入新世纪以后的就业压力,亦为潜在目的之一,客观而言,此目的的功利性与部分大学生将村官视为人生跳板的功利考虑本质上并无二致,其功利取向与政府通过村官政策促动新农村建设的理想目标处于矛盾状态。故此,政府应弃置此潜在性目的考虑,以促动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理想目标,合理设计大学生村官的选拔方式。有学者建议政府多招收涉农专业的大学生村官,以解决其专业技能与农村需要错位的问题,但此建议同样存在简单化的问题。建议政府在选拔方式上将大学生村官的招录进行具体分类,如总体上可以分为三种:一类为行政管理型,一类为专业技术型,一类为经济管理型。于此基础上,根据农村对各类人才的需要,适当设计分别的招收比例。

其次,建议以发动高校的主角色作用为基础,前置选拔起点。高校应成为大学生村官的摇篮与孵化器,应成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首要环节,而非将村官政策视为安置学生提高毕业就业率的工具之一。在大学生学习阶段,高校即依据与遵循村官招录的分类,在开设村官通选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志向、兴趣与特长等进行预培养和预选拔。在此过程中,对立志于毕业后从事村官工作的大学生而言,村官通选课程应是其必选课程,其成绩将作为选拔与录用时必不可少的参考甚至入门资格,以此保证为政府提供具有合理知识结构的选拔对象,亦可防止部分学生功利性基础上的选择,保证选拔出真正愿意和能够为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的新一代人才。而非当每年的村官招录工作开始后,才“现起炉灶现生火”地开始着手相关工作,此举只能导致村官政策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工具。

再次,建议在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中调动乡村干部的角色介入。在一直以来的相关实践中,大学生村官政策基本是以政府下派方式进行,这种单向度的人才输送方式,亦为大学生村官与农村供需不平衡、不对称的重要原因。故此,建议政府在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中调动乡村干部的角色介入,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互动与沟通,让政府了解各乡村具体人才需要,让乡村了解国家人才下派意向,形成所供与所需的对接。同时,乡村干部的角色介入,亦为下一阶段乡村干部在参与机制中的作用提供了衔接性动力。

(四)乡村干部为主角色:制度化的情感激励

经过个体素质优化,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开始转入外在活动质变阶段。根据人才学的相关理论,“有效的创造实践成才律”是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必然规律。因此,在外在活动质变阶段,以大学生村官个体素质的优化为基础,“重在实践的用人方略”的实施将凸显其至关重要作用。在其实施操作中,引导成才主体掌握和利用成才律,积极而有效地参加创造实践、给予创造主体一定的创造实践自主权、努力营造尊重特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信任理解的良好环境、以创造实践成果为主要标准,改革考评和奖励的制度和方法。等等,皆为必不可少的举措。[14]383-384在转入参与期的初期,以激励主体为大学生村官的继续成长提供情感性激励为基础。因为,情感激励是人才激励中外在激励的重要体现。它主要是通过思想、心理的疏通,形成发自内心的鼓舞力和内驱力。最终体现在人们的主动行为上。[18]308情感激励是大学生村官完成外在活动质变阶段成长的首要发动力。

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大学生村官已经身处农村环境,其所在基层组织的相关乡村干部,自然而然成为对大学生村官施予情感激励的主角色。根据本课题组的观察,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缺位问题,是大学生村官成长转入实践参与期的主要制约。激励主体的行动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无制度性规定,激励客体的身份定位无制度性厘清,这一问题的本质性根源,是大学生村官制度性硬伤的存在。因此,以乡村干部为主角色的制度化情感激励,应成为解决此问题的主体性对策。

首先,建议政府以制度性调整解决激励客体缺位问题。于宏观性制度运作而言,大学生村官政策本身即属于学者所言的“嵌入性”制度。正因如此,其实践操作难免形成一个两难的问题:给村官以正式名分,违反宏观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不给村官名分,村官又无法有效参与农村工作。故此,这并非如部分学者呼吁的将村官纳入公务员系列即可解决的简单问题。部分学者提出的修改村官委员会组织法、使村官在工作村庄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思路,则更为理性化。

更为重要的,建议政府以制度性规划解决激励主体缺位问题。这也是一个需要系统性设计规划的问题。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学者揭示了部分乡村干部的消极姿态,此当为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对乡村干部的指责与批判甚至处理,皆非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因为问题的症结主要不在乡村干部。在政府一直以来的单向度人才输送方式中,乡村干部在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个体素质优化阶段的预培养机制效用发挥不畅,政府下派给乡村的,是将村官政策视为人生跳板的村官、是在农村工作环境面前不知所措的村官、是所知与所学在农村无用武之地的村官,面对这样的激励客体,乡村干部自然少有施予情感激励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以制度性规划发动与保障乡村干部在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中的参与,首先完成对激励主体的激励。这些制度性规划包括:以定期的乡村实证性调研为基础,不断进行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调整与完善;以农村实验基地建设为基础,发动乡村干部为大学生了解农村提供实践性平台;以调动乡村干部的角色介入为基础,形成上下互通、供需对称的村官选拔机制。由大学生政策长效机制的建构而言,对乡村干部的激励与调动,在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才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预培养机制的建构,是大学生村官政策整体完善的奠基性关键,是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基础性促动力。本文的对策规划仅为预培养机制建构与完善的初级性方案,其对策绩效同样尚需实践验证与继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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