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凤琴,陈 虹,方李明(.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2.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建筑文化与景观艺术研究基地,山东济南2500;.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山东济南250002)
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正被人们所重新认知,其保护与开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文化是景观的驱动力[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园林景观密不可分的文化资源。园林景观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重要展台,提高了公众对此的认知度和参与保护的意识。同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抽象、提取、升华出适宜的符号,能将其还原、转化、变形、组合地应用于园林景观的创作中。其对丰富园林元素,促进公众感受和铭记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1.1 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 1976年“世界遗产名录”这一项目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各国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却被忽视,进程相对滞后[2]。从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图1)。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正式使用并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3]。2005年,我国颁布的相关文件中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以非物质状态存活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与节庆活动、传统民间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相关场所空间”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4]。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物质内容,更是精神与物质的融合。
1.2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国共有3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民族众多和文化丰富是中国拥有许多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原因。然而,“非遗热”的背后,一些“大跃进”式的过度商业化、功利化的行为,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走样,资源生存环境遭受破坏[5]。城市园林景观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传播与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园林景观的符号化表达将促进人们对其的重视与保护。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以下简称为“非遗”),我国“非遗”可以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民俗,传统医药十大类[6]。各类“非遗”各具鲜明特色,是活态的传承文化实践。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实践而言,针对“非遗”实践的特殊性,园林景观提供了不同的表现方式。
2.1 内容与载体的关系 “非遗”文化是劳动人民长期形成而传承下来的,它体现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原生态的、经典的文化空间内涵。园林景观是与文化结合的科学,是有生命的艺术景观。园林景观是结合文化与生态,综合运用各要素,体现城市特色的重要窗口。多数“非遗”是通过一定媒介或载体为契机,反映出其精神、价值和意义的。这些“非遗”可同园林景观相联系,或者提取象征性符号,运用色彩、肌理、形状等表现“非遗”文化。难以物化的“非遗”可通过提取理念,应用于景观设计,提升文化蕴涵[7]。
2.2 素材与成果的关系 “非遗”可以作为园林设计的良好素材。神话传说、历史典故常用作营造景点素材,一方面增加了景点趣味性,另一方面具有一定教育意义。例如,梁祝传说家喻户晓,深度挖掘后建造了各类景点和主题公园。在体育公园中设置专门场地,充分展现和互动体验传统体育、游艺杂技。德国的哲学家、符号学家恩斯特·卡西尔认为“所有的文化形式都是符号的形式”。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等则可以提取一定形式符号应用于园林小品或设施上。潍坊世界风筝之都纪念广场充分凸显了潍坊风筝的特色,体现风筝主题,提取风筝符号应用于广场主标志、景观小品和座椅等处。这个纪念广场成为潍坊的一个既体现城市特色,展示城市风貌,又贴近居民生活,拉近与“非遗”距离的城市广场。
2.3 媒介与目的的关系 城市园林景观可以反映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精神面貌。一个城市的文化历史是否得到重视和发扬,往往体现为这个城市特色景观的展演[8]。现今,“非遗”保护开发多以旅游开发的形式为主,有很强的展示性,但缺乏公众的主动参与性,难以回归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根据“非遗”的地域性特点,创造各具地域特色的园林景观,同时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园林景观为非遗展示提供空间,也拉近了“非遗”与生活的关系。
2.4 场所与参与的关系 随着对“非遗”挖掘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非遗”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也有些因没有被合理开发保护,缺少传承机遇,濒临失传而淡出人们的视线。例如提偶戏、“一勾勾”、罗卷戏等,因各种原因鲜为人知,其生存环境岌岌可危。通过在局部使用相关元素整合拼贴进行景观设计,建立文化体验中心、主题街区等加以动态展示,提高公众对濒危非遗文化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文化内涵深厚,内容丰富多彩,形式风格独具特色。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在“非遗”如何在园林规划设计中体现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实践。笔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园林景观设计中“非遗”符号化的适宜表现方式。
3.1 原景再现 城市文化多样性的基础是文化的本真性和差异性。在园林中应用“非遗”文化主体,应遵循本真性原则,对“非遗”成果加以展示性保护[9]。
以民间传统手工艺、民间美术为例,基本保留其造型、材质、色彩等原有状态,利用其审美特性,结合园区景观设施(指示牌、雕塑小品等),直接表达它的内容,传达“非遗”的原始精髓,提升园区视觉景观形象和文化内涵。例如展示传统石雕、木雕、砖塑的雕塑园,可最大程度上保留手工艺艺术的原汁原味,具备认知上的直接优势,给人直观的感受。
3.2 提取组合 园林是美的展现场所,坚持用美的视角去看待和处理“非遗”的符号化,这是处理“非遗”在园林景观中符号化应用所坚持的一个原则。可以选取其中具有一定特点的,通过提取局部的设计手法与建筑外立面、铺装或景观雕塑、小品相结合应用[10],例如秧歌、年画等。
在室外展示的沂蒙彩印花布、蓝印花布即是使用这样的手法。提取花布代表性的图案,通过材料的探索,运用彩钢板印刷、雕塑与景墙组合进行展示。花布这一形式得到新的表达,在绿植背景的映衬下更加醒目(图2)。
3.3 形式转换 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文化整体。剪纸艺术是“非遗”文化中得到较好保护和发展的一类手工艺。各地的剪纸虽然在形式、手法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是该地区精神情感的衍生物,是同根同源的[11]。
“非遗”中,例如皮影、剪纸等平面形式艺术可以转化为立体形式。红色立体装饰板为背景,镶嵌着白色钢板制作的剪纸,形成阴刻效果,巧妙地转化了图底关系,将平面形式的“非遗”应用在立体的空间中,充分表现了剪纸镂空通透的特点,形成“虚实”空间(图3)。部分“非遗”还可化三维立体为平面形式,化抽象为具体,例如形意拳、太极拳等,应用于地面铺装等。
3.4 阐释升华 在“非遗”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民间文学是广大民众集体创作、口头流传的语言艺术,比如民间典故、传说、神话等。其涵盖范围之广,流传度之高,是其他艺术形式难以比拟的。一些文学故事可以具象为景墙、雕塑等,例如牛郎织女、八仙过海、孟姜女等传说[12]。针对一些难以具象化的民间故事,可沿着园路两侧或道路节点精心布置刻有民间传说和故事的自然山石,通过观赏者的联想和想象,感受到这类艺术的感染力(图4)。此外,具有文学性、观赏性的这类“非遗”可阐释与升华,成为与之相关的具有独特理念的园林景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是基于特定条件的产物,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是文化的积淀,更是民族文化的精华[13]。在园林景观中“非遗”的符号化表现作为“非遗”保护的一种方式,引导人们去理解和实践。在园林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非遗”符号与周围环境的统一协调,必要时还应添加与其相匹配的文字说明或工艺展示等,防止符号化的应用冲淡文化价值。只有从“非遗”生存环境、传承载体、整体理解等方面加以维护实践,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原真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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