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张涛
焦作拟收储土地约9700亩
◎特约记者 张涛
2月4日,记者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市2015年收购储备土地计划获得市政府批准。该市计划使用资金151221.37万元,收购储备城区土地9705.3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8460.11亩,存量建设用地1245.23亩。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收购储备的土地拟安排工业用地1883.51亩,经营性用地7418.83亩,公益事业用地403亩。
该市拟用1883.51亩收储土地确保西部工业集聚区和其他工业项目顺利落地;拟用3497.82亩收储土地服务商务中心区建设;拟用2872.29亩收储土地服务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拟用403亩收储土地服务医院、消防队、公交停车场等公益项目;拟用257.4亩收储土地,继续支持和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和配套项目用地。同时,加大城区存量、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收储力度,拟收储土地791.32亩。该市计划投入的151221.37万元收购储备土地资金中,141721.37万元用于收购储备土地,9500万元用于储备土地前期开发。
该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计划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与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及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财政、金融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具体做好新征用地的征收报批、存量土地的收购收回、土地及附着物补偿价格的确定以及各类补偿费用的支出等工作,加大收储力度,保障用地需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要求各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占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土地、土地征收抢栽抢建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国土部门将严格落实区政府土地管理责任的规定,加强监管,相互协作,确保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努力构建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该市对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地块,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开发和建设,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
(作者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