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娜
(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改土归流在贵州的实施情况与影响
张 娜
(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改土归流是我国西南民族地区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对西南地区,尤其是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有着重大影响,其不仅加强了中央政权对贵州的控制,使贵州成为我国版图上一个新的行省,极大地影响着贵州的发展;而且更大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地区的进步,加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土司制度;贵州;改土归流;影响
改土归流是我国历史上一项历史长远、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建国以来,学术界对此研究不断,主要是从改土归流的历史背景、原因、目的、措施、影响和历史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取得了大体一致的看法以及丰硕的成果。文章就改土归流在贵州的实行情况和影响研究涉及的几个方面分述如下。
土司制度产生于元朝,完备于明代,在清朝逐渐衰落。土司制度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而实行的,其性质是“以夷制夷”,主要目的则是利用地方豪强大姓和少数民族的上层阶级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以求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封建统治。元、明时期,封建统治者在承袭汉、唐以来所谓“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的“羁縻”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立机构,分授各族管理,一般均统称为土司[1]。土司被纳入职官,按其功绩来确定其品位,最高从三品,最低为七品,有文武之别。文土司一般称为土知府、土知县和土知州,属吏部管辖;武土司一般称为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和长官司,属兵部管辖。在贵州黔西南、黔南地区土司制一般称为亭目制,主要是以布依族为主体,以黄、覃和王这几个姓为主;还有叫营长制的土司制度,主要是在黔西南彝族地区。
土司制度对贵州所产生的影响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但总体来说其积极影响大于消极影响。土司制度的积极影响主要有:一是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重大政治措施;二是既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民族的团结;三是带动了内陆的文化进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了当地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从经济层面而言,增加了中央王朝的收入;五是增强了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概念的认同;六是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土司制度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大部分土司地区代表着封建领土经济,逐渐形成土司对土民的人身占有关系,降低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其次土司是一种地方政权的特殊形式,带有浓厚的割据性质,使之自成一统,利于土司之间相互勾结,使贵州处于分裂停滞的状态,对国家统一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最后,由于土司制度“世有其土,世有其职”的特点,经长期的发展使其特别残酷暴虐,使当地人们长期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而导致改土归流势在必行。
明永乐年间,开始在贵州部分地区设置流官,并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正式建省时,形成“土流并治”。明王朝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遣征南将军傅友德等将率军30万西征,一举平定云南,但当时的西南边疆的形式并不乐观。当时贵州地方的大小土司虽望风归附,但并非诚心悦服。针对这一情况,明王朝采取了“土流并治”。1413年,明成祖朱棣为达到“不可令田氏遗孽复蝩为乱”的目的,以解决思南宣慰使田宗鼎与思州宣慰使田琛之争端为借口,命顾成率兵讨伐,事后废除这两宣慰使,分置思南、镇远和黎平等八府。同年,这八府,安顺、镇宁、永宁(今关岭)三州,划归新建立的贵州承宣布政使司(省)管辖,以蒋延瓒为第一任布政使。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正月,清王朝命卞三元为贵州巡抚管理贵州事宜。
虽说是改土归流,但是部分地区还是存在土司制度的,并没有彻底的被废除,直到1954年进行民主改革时才被彻底的废除。可见明清时代的改土归流最主要的是针对那些不服从教化和中央王朝统治的土司,而对那些臣服的土司还是保留其官职并加以利用的。
改土归流对贵州的影响或者说是对贵州的意义是具有双面性的,但就总体而言,积极影响是大于消极影响的。在此,主要归纳了其产生的积极影响。改土归流其对贵州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结构、民族关系等方面。
第一,在政治上进一步密切了贵州与中央王朝的关系,造成大量的人员流动,增进了少数民族之间的友好往来。始于明清时期的改土归流促进了贵州行省地位的确立,结束了长达千年的大姓与土司割据的局面,这无疑是贵州政治上的巨大进步。改土归流还使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正式纳入中央的赋役体制,既有利于贵州民族关系的改善,也有利于贵州地方的安定、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第二,在经济上打破了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以及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局面,反映了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并逐步战胜领主经济的过程。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大量内陆人员的迁入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贵州的经济发展和交流。据乾隆元年(1736年)的记载,黔东南的水稻亩产已达到上田五担,中田四担,下田三担[2]。
第三,在文化方面,各类官学和义学的建立,以及在贵州设科举考场,使内陆文化在贵州兴起,促进了贵州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土归流在一定程度上嬗变了原土司统治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风俗,起到了“文化开明”的作用,提高了贵州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为各民族自身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但我们不得不说,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实现中央王朝的民族同化政策。
第四,改土归流还涉及了大量的汉族迁入贵州,逐渐将贵州“夷多汉少”的局面转变成为“汉多夷少”,彻底改变了当地的民族构成、民族关系及民族地理分布格局。同治《利川县志·物产》载:“自改土以来,流人麇至”;同治《恩施县志·风俗志》载:“各处流民携妻负子”,“接踵而至”,“遍满乡邑”,“户口较前奚啻十倍”,地日加辟,民日加聚”[3]。
第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蛮夷”的歧视,增强了少数民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奠定了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想基础。改土归流对贵州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然而其中最关键的是使贵州自在、自为的族群开始了对“国家”的认同。“所谓认同,指一个人在特定的情境下,认为自己是属于一个社会群体。”[4]这为晚清民国时期构建“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也奠定了今天贵州形成的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的基础。
综上可看出,随着土司制度的长期发展而产生的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的影响,而其消极影响则导致了土司的统治特别残酷暴虐,当地人们长期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最主要的是对国家统一造成了威胁,从而导致改土归流势在必行。改土归流在贵州的实行情况最主要的是针对那些不服从教化和中央王朝统治的土司,对那些臣服的土司还是保留其官职并加以利用的。改土归流在贵州历史上有重大意义,其促进了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密切与中原联系,与全国各族人民联系,促进了贵州行省的建立和生产技术的发展,有利于中央集权统治,有利于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西南边疆巩固与祖国统一。可以这样说没有明清时期的“改土归流”就没有现在的贵州。
[1]蓝武·明代改土归流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历史发展的双重影响[J].贵州民族研究,2011(1).
[2]杜怀亮·试述“改土归流”与贵州建省的关系[J].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3).
[3]李懋·改土归流对贵州民族关系的影响[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4).
[4]金燕·试析明代的“改土归流”及“国家”认同[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2(6).
(责任编辑:郑朝彬)
The Implementation and Influence of the Gai-tu-gui-liu Policy in Guizhou
Zhang Na
(School of Geographic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550001, Guizhou, China)
Gai-tu-gui-liu policy is the southwest national area politic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a major change,to the southwest,especially in Guizhou have great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s,economy,culture and so on various aspects all,its not only strengthened the control of the central regime in Guizhou,make Guizhou map a new provinces in our country,greatly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Guizhou;And more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strengthen the unity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the unity of the motherland.
Tusi system,Guizhou,Gai-tu-gui-liu policy,influence
2015-02-15
张娜(1991.02~)女,贵州安顺人,贵州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人文地理学。
K24
A
1673-9507(2015)02-0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