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汉卿杂剧中的魂梦意识

2015-12-18 04:52王利娜
安康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庆安关汉卿窦娥

王利娜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魂梦意识在小说等叙事性文学作品中的运用不胜枚举,但其在戏剧创作中的大量使用却源自关汉卿。关汉卿是元杂剧当之无愧的领袖,在其现存的十八种剧作中有五种运用到了魂梦意识。一些研究者认为魂梦意识的存在削弱了关汉卿作品的思想价值,但是他们却忽略了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和魂梦意识剥去封建迷信外衣后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本文从魂梦意识存在的原因、文本作用和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对关汉卿杂剧中的魂梦意识进行分析探讨。

一、魂梦意识存在的原因

(一)历史和社会原因

鬼魂意识在中国由来已久。在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古代中国,生产力低下、知识匮乏,面对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的威胁。人们在对这些现象都无法解释的恐惧之中,不得不寻求一种解脱的途径。于是人们便把一些不可解释的现象归因于“万物有灵”,认为这个世界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支配的。在此基础上便有了鬼魂观念的出现。《庄子·知北游》中云:“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王充的《论衡·讥月》中说:“鬼者,死人之精也。”《论衡·纪妖》中说:“魂者,精气也。”认为人是由肉体和魂魄构成的,死亡只是肉体的死亡而灵魂是不灭的。这种相信灵魂不死的民间信仰为文学作品中的鬼魂托梦这个意象的使用奠定了基础。在千百年来文化传承的过程之中,鬼魂意识逐渐成为一种无意识的文化心理,“呈现为一种不成文的生活规矩,习惯性的生活方式,传统性的生活思考,构成了波及面深广的特定的生活形态。”[1]也就是说它已经成为精神民俗的一部分。

关汉卿生活的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元朝法律规定“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知有违犯之人,严行断罪”[2]。在极端不公的法治制度和民族压迫下,元代社会权势豪要、泼皮无赖肆意妄为;“官吏每无心正法”只知收受贿络,使百姓的冤情无处申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百姓之苦总要找一个情感的宣泄口,因而只能将希望寄托于虚幻的鬼神,以期造恶之人能受到惩罚而获得一些心理安慰。艺术来源于生活,民众对鬼神的崇拜自然会反映到文学作品之中,因此出现了许多写魂梦的作品,如《东窗事犯》《霍光鬼谏》《昊天塔》《倩女离魂》等。而“一空依傍,自铸伟词”[3]为“元人第一”的关汉卿自然也有作品涉足于此。在其现存的十八种杂剧中有五种涉及魂梦:《窦娥冤》第四折魂旦托梦,《西蜀梦》关张鬼魂托梦,《四春园》中神示凶手,《蝴蝶梦》里蝴蝶托梦于包拯,《五侯宴》中的虎生双翼。

(二)剧作家自身原因

元代社会废除了科举制度,知识分子地位下降,这对文人的精神和物质出路都造成了很大的打击,谢枋得在《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中“九儒十丐”的记载就间接地说明了知识分子社会地位的低下。因此报国无门的文人一方面为了生存,一方面为了抒发内心的苦闷和对社会的关怀,就投入到元杂剧的创作之中。满腹才华、多才多艺的关汉卿也放下士子的清高投身于元杂剧的创作,并以“普天下的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4]1702自居。他流连于市井,面对下层民众,因此深谙百姓之苦。作为一位有责任感的现实主义剧作家,“他在剖析现实的同时,又把自己的创作视点移向超现实的内容,拾掇神仙梦境、鬼魂灵怪的材料来寄托自己对社会的关怀”[5]。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创作给民众带来些许快乐,使民众被压抑的情感得以宣泄。

元杂剧作为一种舞台艺术,是表演给观众看的,因此创作者就会考虑观众的审美需求。魂梦的存在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观众尚奇的心理。魂梦的运用可以不局限于现实生活。苍蝇可以抱笔显示冤情,蝴蝶可以托梦解决危机,从而创造出离奇的、扣人心弦的舞台效果。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关汉卿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的同情和怜悯。现实中社会法制混乱,百姓有冤无处可申,就像钱可、包拯这样的清官也会判错案。因此,在剧作中关汉卿利用超现实的魂梦构建自己的法庭,在这里冤情都能得到洗雪,真凶都会受到惩罚,使作者自己和观众的道德期待在这里都可以得到补偿。但也从侧面表现了剧作家在面对现实社会苦难时的无奈之情。

二、魂梦意识的文本作用

在关汉卿现存杂剧中,涉及到魂梦的作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鬼魂托梦,目的是使冤情昭雪,达到复仇的目的;一类是梦兆,作为舞台叙事线索,有预示情节的作用。前者如《窦娥冤》《西蜀梦》,后者如《四春园》《蝴蝶梦》《五侯宴》。魂梦意识运用的文本作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有利于推动情节发展

梦境的运用可以推动情节发展,“它是情节发展的动力和转机,也是情节的某种归宿”[6]151。在关汉卿的涉梦戏中,梦始终是戏剧情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四春园》中清官钱可在审问李庆安时看到行凶的刀子时说:“这小的怎生拿的偌大的刀子?这把刀子必是个屠家使的,其中必然暗昧。”[4]958虽然他对李庆安杀死梅香产生了怀疑,但是由于前官已判定此案,所以钱可也并没有深究。如果行文到此,没有其他因素的介入,那结果就是李庆安被斩,剧情也就没有往前推进的动力。关汉卿却在此处巧妙地设计了“苍蝇抱笔”的情节缓解了危机。李庆安在被钱可召见时看到了蜘蛛网中的苍蝇,便让父亲将苍蝇救起。就当钱可要在文书上判斩时,苍蝇几次三番抱住笔,钱可方察觉出有冤情。便让李庆安去狱神庙中歇息,以得到神灵暗示。狱神庙中李庆安睡梦中道出:“非衣两把火,杀人贼是我;赶的无处藏,走在井底躲。”[4]959据此梦兆,钱可才在棋盘街井底巷抓住杀人凶手裴炎。此处神示凶手的梦兆是全剧情节发展的转折点。如果没有此梦兆即使是作为清官的钱可也有可能冤杀好人,其实这样的剧情安排也是剧作家关汉卿在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时的一种美好愿望。又如《蝴蝶梦》中包拯在小憩时梦见一只小蝴蝶落入蛛网中,一只大蝴蝶来把它救走,可当又一只小蝴蝶落入网中时,大蝴蝶却没有来救。此处梦兆对包拯审理王家三兄弟的杀人案时发觉王母舍弃亲生儿子而救前妻的两个儿子起到了预示的作用,也使整个情节的发展有了转机。包拯被王母的德行所折服,王母的三个儿子都被释放。与此相同《五侯宴》中关于梦兆的描写虽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却对推动情节的发展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第二折中李嗣源讲到“昨日三更时分,夜做一梦,梦见虎生双翼。今日早间去问周总管,他言说道:有不测之喜,可收一员大将。”[4]1469此梦兆,为李嗣源雪夜碰见王阿三母亲并收养王阿三作了铺垫。

综上,梦兆是查清冤案的关键,梦兆的功能是提供破案线索。同时,此类描写在舞台表演过程中也会使剧情扑朔迷离而具有传奇色彩,从而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

(二)有助于塑造人物形象

在关汉卿的杂剧《窦娥冤》和《西蜀梦》中,关于魂梦的描写占了很大篇幅。《窦娥冤》第四折几乎全在写魂梦,而《西蜀梦》更是全剧都笼罩在魂梦的氛围之中。因此这两个剧作中关于魂梦的描写不仅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对剧中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梦境的描写可以服务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是批判现实的工具。“艺术梦境是现实生活的折光反映……因此,艺术梦境的构思一定要符合生活和人物性格的内在逻辑,一定要根据角色的思想性格和规定情境。”[6]159

《窦娥冤》中如果窦娥被处死后继续描写真人真事,那么第四折戏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窦娥的形象也就只能停留在刑场上那斥天骂地之举中,冤情得不到昭雪。看不到三桩誓愿的实现,窦娥又怎能九泉之下瞑目。因此,关汉卿第四折中借助虚幻的鬼魂托梦,让含冤而死的窦娥托梦向已做官的父亲窦天章诉说自己的冤情,以期得到昭雪。“梦兆情节使得窦娥有机会痛斥邪恶,抒发愤懑与怨恨”[7]。悲剧人物窦娥在刑场上斥天骂地之举已经表现出她强烈的反抗精神,而第四折是对第三折中窦娥那种反抗性格的一种延续和深化,即使死了也还要继续反抗、继续斗争,直至真相大白,从而使得窦娥至死不屈的形象更加震撼人心,也表现了其坚不可摧的斗争意志。

《西蜀梦》中没有像一些三国故事中讲述关羽、张飞的勇猛善战,而是将背景设定为关、张遭小人算计而死,冤魂不散远赴西蜀,托梦于刘备诉说屈死的经过,表达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一方面,“昔日雄赳赳的英豪”今日却变作“昏惨惨的冤魂”[8];昔日鞭督邮、诛文丑的英雄,今日却“横亡在贼臣之手,无一个亲人救”[4]706。这种强烈的对比使人产生了一种英豪不在的悲凉之感,营造了浓郁的悲剧氛围。第四折张飞的唱词“往常真护尉见了咱当胸叉手,今日见纸判官趋前退后,元来这做鬼的比人不自由!”[4]706表现出张飞内心世界的强烈痛苦。“官里向龙床上高声问候,臣向灯影内恓惶顿首,躲避着君王倒退着走。”[4]707刘备虽近在咫尺,却与关、张二人已是阴阳两隔,表达了一种相见又不得近前的矛盾心理。另一方面,“关羽和张飞虽然死去,但他们的精神意志没被击倒,化作鬼魂还要呐喊斗争。”[5]“千则千休,丁宁说透,分明的报冤仇。”[4]708这与三国作品中关、张嫉恶如仇的性格是一脉相承的,这种慷慨悲壮的复仇精神震撼人心。

对于《窦娥冤》与《西蜀梦》中的鬼魂,剧作家并没有赋予他们无所不能的神力,他们三分不像鬼,七分倒像人,甚至还没有人自由,这也更衬托出了他们不屈于现实、顽强抗争的可贵精神。

三、魂梦意识的现实意义

关汉卿在其剧作中描写鬼魂形象和梦兆,虽然是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制约而投射出一定的封建迷信因素,但是魂梦意识的运用同时也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他借助魂梦意识来深化作品主题思想,体现其创作意图。一方面,魂梦意识的运用对社会有一种道德监督的作用。鬼魂意识作为精神民俗的一部分,是深深影响着民众的。人们相信有鬼魂存在,相信善恶有报。因此当法制的混乱已经无法约束人们的言行时,鬼神的存在则可以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就如《四春园》中李庆安善心救了那只苍蝇,苍蝇便在钱可判斩时几次抱住笔管,才使钱可意识到有冤情。李庆安在御神庙中得到神示,杀人凶手才得以找到。这样的剧情强烈地召示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切自有天意,坏人终究是会受到惩罚的。这些暗示可以使坏人做坏事时有所顾虑,从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如果整个社会没有任何民间信仰,人们都信奉“有德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4]1101,那么社会的道德根基就不复存在,民众的道德观也必然塌陷。另一方面,关汉卿剧作中的鬼魂形象也向民众传达了一种积极斗争的精神。《窦娥冤》中窦娥并没有接受自己含冤被斩的命运,虽化为鬼魂但依然奋力抗争。她冲破阻碍向父亲陈述冤情,毫无惧色地与张驴儿当庭对质,延续了其生前强烈的反抗精神和坚持不懈的斗争意志。关汉卿希望借鬼魂形象激发世人对不公世道的愤慨,鼓舞世人为争取公平合理的社会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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