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中的广东养殖业

2015-12-17 03:28策划本刊编辑部
现代农业装备 2015年6期
关键词:环保法养殖业猪场

○策划:本刊编辑部

环保风暴中的广东养殖业

○策划:本刊编辑部

中国养殖行业经历30多年的跌宕起伏,在数次遭遇猪价、粮价、疾病、保健、种群退化等因素的严峻考验之后,尤其是在经历了2014年的市场低潮后,尚未恢复元气,紧接着又遇到2015年的环保风暴。

环保,已成为中国养殖行业的新常态。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简称新《环保法》),堪称史上执行力最强的法律。养猪业也因此迎来了史无前例的禁养、限养和猪场拆迁的大潮,很多污染严重和治污不达标的猪场都消失在了这部零容忍的法律之中。

2015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这一天,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畜牧养殖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福建省长汀县开庭审理。经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10日内停止养猪场的养殖及向濯田河排放养猪废水,自行拆除养猪场,对沼气池、氧化塘和猪场内的粪便等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于明年5月前在该猪场占用土地上种植适宜植物,恢复土地的植被。

这一案件将中国养殖业推向了环保的风口浪尖。

三大环保新政

严格来说,环保风暴自2014年已开始形成。

2014年1月1日实施的《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而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则表示环保风暴的正式形成。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新《环保法》的威慑下,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紧接着,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其核心条文第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②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③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④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据了解,除了上述3部法律、法规外,涉及到畜禽养殖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这些是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另外,我国的行政法规中直接关系到畜禽养殖的有2部,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制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这2部条例都是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三大环保新政的出台,其带来的巨大压力对于传统畜禽养殖业影响巨大。而据法律界权威人士预测,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其他相关法律也将进入修订期,对畜禽养殖将有更多的限制。显而易见,养殖环保已成为新常态,通过环保重新洗牌,将加速行业发展。可以预见,将有大批养殖企业倒下,但同时,环保会为有准备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环保风暴引发猪厂关闭潮

2015年,全国各地紧随国家环保新政的要求,密集颁布各地相关通知及管理要求。截至上半年,禁养区“拆猪场”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尤以南方居多:福建省环保厅透露,上半年关拆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4 249家,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生猪养殖户9 830家;湖南1 114户猪场被清拆,湘江两岸500米不存养殖场;山东烟台98家畜禽养殖场搬迁、关停,临沂市3 102个养殖场、家庭散户22 942户依法治理;浙江温州水库3家规模猪场拆除;三亚吉阳41家猪棚被拆……

而在广东——

深圳、东莞生猪养殖已全部绝迹,而此迹象仍在全省漫延;

惠州,2015年以来开展了新一轮非法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拆非法养猪场547家,清理生猪约12万头;

河源东江流域100多家养猪场几乎全线覆没;

广州流溪河猪场几乎绝迹,白云区千户猪场已被拆;

2015年7月22日,广东省新兴县整治办联合六祖镇、新城镇以及供电部门开展行动,依法依规关停六祖镇、新城镇辖区内污染环境的25家养殖场。

……

自2015年3月下旬以来,全国活猪价格止跌回升,7月份上涨较快,8月份涨幅回落。截至8月份第4周,全国活猪和猪肉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8.21元和28.34元,同比分别涨23.5%和21.0%,累计上涨49.8%和33.5%。在这一轮猪价上涨过程中,南方地区领涨的特征非常明显,原因是一些地方因为治理污染而采取禁养、限养等措施,加剧了当地生猪供应偏紧的情况。按照当前环保高压下猪厂关停的力度,可以预测到此轮涨价潮仍未见底。这也意味着,一场环保风暴,其波及到的不仅仅是养殖业,而其终端正是亿万普通民众的餐桌。

广东养殖业路在何方

养殖业污染中,尤以生猪养殖的污染最为严重。作为生猪养殖大省,目前广东的生猪养殖量为5 000万头。业内人士介绍说,一头猪的排泄量相当于7个人的排泄量,5 000万头猪的排泄量相当于3.5亿人的排泄量。面对如此大的污染源,广东还要不要养猪?

这位业内人士称,“如果我们的答案是不用养,那就好办,现在深圳不养了,东莞不养了,惠州也不允许养了。”

把猪场一关了之真能解决问题吗?目前广东全省的常住人口约为1亿人,曾有人戏言,这1亿人的嘴连起来刚好是广东海岸线的长度——足有5 000 km。有统计称,全世界每2头猪中有1头是被中国大陆人吃掉的,另外还有0.3头是被中国大陆之外的华人吃掉的。这个数字足以说明猪肉对中国普通民众的重要性。如果广东放弃养殖业,这1亿人所需的猪肉从何而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我们的猪场开到国外去。这个方法似乎并非绝对不可行。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广东人的饮食习惯。如果在国外养猪,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吃冷鲜猪肉。从近2年冷鲜鸡推广的效果来看,可以预见冷鲜猪肉一定不会被广大民众接受。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拆猪场”在全国遍地开花,尤其是南方省区拆得格外多,这主要是由于自然的地理环境原因造成的,也使得我国的养殖区域重新进行划分。环保政策的实施,使得北方天然地成为全国的生猪主产区,而南方养殖力量会越来越弱。如果广东放弃生猪养殖,全部由外省供给,物流成本必然远远高于本地养殖。

猪粮安天下。既要满足市场需求,又要控制价格,唯一的方法是扩大生猪的饲养规模,而环保的约束和疫病的防治又给生猪养殖发展带来难题。长期以来,养猪业一直是畜牧养殖中的最大产业,不仅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更保障了城乡肉食品供应。根据农业部统计,全国2014年年底能繁母猪存栏4 289万头,生猪存栏量42 147万头,生猪出栏量73 510万头。生猪养殖逐渐形成规模化,便于管理和机械化操作。但随之产生了大量废弃物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2010年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排放量的化学需氧量(COD)为1 148万t,氨氮为65万t,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5%、25%,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5.8%、78.1%,分别为当年工业源排放量的3.23倍、2.28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广东养殖业路在何方?这毕竟不是一个人的改革,也不是一个养猪场的改革,而是整个行业的改革。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环保型生猪养殖新模式已成为生猪养殖业发展的关键性难题。

●《环保法》自1979年开始试行,1989年开始正式实施。

● 20年来共有2 474位人大代表要求修改《环保法》,相关议案有78件。

● 2003年开始对《环保法》的修订进行前期论证工作,2011年正式向11届人大提出修改《环保法》的建议,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环保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历经4次审议,新《环保法》终于在2014年4月24日正式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 未修订前的《环保法》更多的是偏重于城镇的环境保护,对于农村这一块几乎没有涉及。而新《环保法》则增加有关农村污染防控的内容,同时明确了政府环境保护监管的职责,强化排污单位的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 在新的法律中直接涉及到畜禽养殖的主要有2条(第49条和50条)。其中49条规定有两重意思:第一,它不仅仅只强调日常的经营和管理,而是要求从畜禽养殖场最初的选址阶段到建设管理整个过程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第二,对于畜禽养殖防控污染的主体是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谁养殖谁来承担对废弃物的处理科学处置。所谓的科学处置是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养殖场没有能力处置就必须委托有能力的企业或者机构对它进行处置。

● 配合新《环保法》,一些相关的法津,比如水污染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也在进行修订中,其中对畜禽养殖也将进行新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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