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奇
三农观察
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十大困境
刘 奇
刘奇专栏·五一
刘奇,博士生导师,中国农经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首席专家
粮食“十一连丰”,农民增收“十一连快”,中国农业历经磨砺,十一年生聚,十一年发展,一路向好。但一片繁荣景象使社会长期陶醉在“衣食无忧”里,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滋生、累积,正在凝结成阻碍发展的困局。
一些人,尤其一些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误区里打转转,认为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才是现代文明的发展方向,而农业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落后文明形态,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离农越远,离现代化就越近。这是一种流行广泛的认识误区。由此导致一些地方一些人或谈农色变,或谈农无言,或只尚空谈,中央的“重中之重”战略成了“轻中之轻”。人类文明有三大基本载体,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社会分工专业化的生活和思维方式。这三大文明是人类社会所有文明的基本载体,任何文明形态都依附于这三大文明之上。理清这三大文明之间的关系是走出认识误区的关键。
作为最早发育起来的农业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母体文明,它是与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并行不悖、共生共荣的一种文明形态。与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相比,农业文明提供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和生存方式,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文明,是其他一切文明的基础。因此,没有农业文明的文明是残缺的文明,没有农业文明的经济是断裂的经济,没有农业文明的社会是危险的社会,没有农业文明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农业文明不是落后、腐朽、该抛弃的文明,它与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并非你死我活、非此即彼的关系。早在上世纪60年代,舒尔茨就质疑刘易斯的工业化发展思想,反对以轻视和牺牲农业来发展经济的做法,强调人力资本和生产要素配置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化改造。
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继起性。后一层次的文明是在前一层次文明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农业文明为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美国就是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然后实现工业现代化、城市现代化。中国如果农业这条短腿不能加长,那么实现农业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基于人类文明继起性的特点,文明的发展不可倒序。我们今天走的是刘易斯外延式扩张,把工业、把城市做起来,然后反哺农业的路子。其弊端已很明显,仅靠输血解决三农问题是不可能的,农业必须同时走舒尔茨内涵改造的路子,像工业文明、城市文明一样,把诸多现代元素注入农业,培育农村内生性的物质基础,增强造血功能,让农业农村农民同
时现代化起来,农业这条短腿才能加长,农业文明才能与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同时发展、同步发展、同样发展。在三大文明的关系问题上,有的人是真糊涂,有的人是装糊涂。真糊涂好办,装糊涂可就难办了。
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效仿苏联集体农庄,大搞人民公社,用那种大一统的政治思维处理需要市场分散决策的经济问题,最后走入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困境。今天当年效法苏联的余悸尚在,一些人又在大力鼓吹美国的大规模经营。美国的家庭农场平均3500亩,我国每户不足十亩,美国3亿多人,我国比美国多10亿人,但是美国的耕地差不多比我国多10亿亩。世界上有两种类型的农业:人多地少型和人少地多型,我国显然是人多地少型的,在人口稠密的广大农村走美国式的大型农场规模化之路显然是不可行的。况且,土地规模化经营超过一定程度,效益就会下降。到目前为止,日本2公顷以上的农户也仅占15%左右。以1970年的日本和美国为例,美国农民1人1台拖拉机,日本45人一台,美国劳均生产粮食是日本的10倍,而单位土地产量仅为日本的1/10。
美国农业追求的逻辑目标是单位劳动力产出最大化,中国农业追求的逻辑目标是单位土地产出最大化。美国拼的是土地优势,中国和日本一样,没有土地优势,只有劳动力优势。中国农业必须考虑到现实国情,中国的工业化还处于中级阶段,吸纳就业的能力还很有限,因此,转移农民需要把握速度。土地过度规模化经营,100个人的地给1个人种,其余99个人到哪里去,去干什么?这是一个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只看经济效益,不看社会效应是行不通的。当年效法苏联教训惨痛,今天效法美国带来的后果还难以估量。
因此,我国不能盲目效法美国,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违背经济规律,更不能违背中国的现实。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土地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一是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要求,在产业布局、产业链条、组织、服务和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五个方面着力推进规模化。土地规模化必须严把适度关,农业部专家钱克明估算适度规模南方以30亩-60亩为宜,北方以60亩-120亩为宜。二是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农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不熟悉情况,不掌握技术,很容易失败。我国现在谁都可以去搞农业经营,很多企业到农村圈地因不具备经营能力和条件,不仅导致损失惨重,也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因此,我国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建立准入和退出制度。三是把经营方式选择权还给农民。中国所有改革都是农民的创造,革命年代,中国革命是农民的革命,中国农民是革命的农民;改革年代,中国改革是农民的改革,中国农民是改革的农民。没有谁比农民更了解自己,没有谁比农民更清楚自己该走什么路,也没有谁比农民更对自己负责。农业的经营方式只能靠农民自己选择,是出租,是入股,是合作还是转包,由农民自己决定。政府要做的只可以按照经济规律,加以引导,同时做好各种服务。
诚然,土地需要流转,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应分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需要靠行政力量推动的,我们称之为“行政流”。即把一户不足十亩的承包地分为七八块,怎样合成一块。这是一家一户办不了、也办不好的事情,必须依靠集体组织统一行动,当年靠行政力量细分,今天还应靠行政力量整合,在此基础上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这方面,安徽蒙城、河南民权等地都有很多成功经验。第二个层面,需要市场推动的,我们称之为“市场流”。在完成“一块田”行政整合、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背景下,是合作、是入股、还是出租,由农民按市场规律自由选择。政府只应做好服务,不可强行干预。第三个层面,需要法律推动的,我们称之为“法律流”。如抵押、担保、买卖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必须在国家修改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依法流转。当前各地政府应充分理解中央土地流转的初衷,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首先应做的是抓好“行政流”,做实“一块田”,不应只紧盯着“大规模”的企业规模化,而不屑于“小规模”的家庭规模化,过分热情地插手“市场流”和“法律流”,使该做的没做好,不该做的做过了头。“行政流”是“市场流”和“法律流”的基础,只有做好“行政流”,才能顺畅推进“市场流”和
“法律流”,不然将遗患无穷。
以人少地多的美国模式移植想象,解决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问题,带来的只能是亦如效法苏联的折腾后果。因此,中国农业应该、也必须跳出“东施效颦”的怪圈,因国制宜,发掘传统农业精华,借鉴现代农业经验,用“历史的耐心”走好自己脚下已经生成的道路。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六个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小农户。不论哪种类型,都离不开家庭经营这个核心要素。家庭既是基本经营单元,也是主体、主力、主导。但不少地方,政府利用行政力量强力推进土地集中连片,千方百计扶持所谓的龙头企业搞成千上万,甚至几万亩的大规模经营,以为政府和企业才是农业经营的未来主体,这是十分荒谬的。
农产品生产相对于工业产品生产有六大自身特点:不可间断、不可倒序、不可搬移、是活的生命体、遵循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两个规律、结果只能最终一次性显现。
这六大特点决定了农业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单位。这是古今中外农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小岗村的大包干取得成功的关键就是恢复了农业的家庭经营功能。农产品生产无法并列交叉作业,生产的继起性、周期性、季节性、地域性比较强,栽种、管理、收割等各阶段的劳动强度不同,要求劳动者有非常好的执行和协作精神。自然因素、外界环境等影响较大,同一地块的农产品生长都有差别,要求团队劳动者之间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这些都要求整个劳动团队的每个劳动者都要尽心尽力,尽心尽责,这样的劳动团队只有以家庭为单位才能做到。同时,农产品生产很少有中间产品,而且产品个体具有独特性。对具体劳动者在某一单独时期、某一批次产品的劳动质量、效率和重要性,很难具体衡量,衡量不准就不能做到准确激励。如果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其成本高到无法承受,因此,农业必须由一个最佳利益共同体经营,在各种社会组织中,只有家庭能够做到在劳动分配中执行力最强、劳动最尽责、监督成本最低,也只有家庭能够做到在劳动成果和利润分配过程中矛盾最小,离心力最小。
家庭是无与伦比的最佳利益共同体,只有家庭才能实现农业效益的最大化。在发达国家,美国家庭农场占86%,法国占88%,欧盟15国平均占88%。在中国,2亿多农户进行家庭经营,用占世界1/10的耕地生产出占世界1/5的粮食总产量,养活了占世界1/5的人口,这是最有力的证明。
历史的教训已经昭示我们:农业经营的主体不是政府,不是企业,而是家庭。当年“公社+社员”,是政府在种地,种到饿死人。“公司+农户”,是企业在种地,弊端正在显现。中国农业必须走“农户+农户”的路子,才是正途。目前,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大约1500万家,这1500万家企业平均寿命5年左右,农业企业的风险更大,大公司经营农业随时都有破产的危险,这个风险立马就会从社会转嫁到政府头上。今天鼓动兼并,到时苦果自食。
不少人把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混为一谈,以为只要土地实现规模化,再加上现代设施、现代技术,就是农业现代化了。这种片面的理解,很容易把农业现代化建设导入歧途。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不是同一个概念,最根本的区别是追求目标不同,现代农业追求的目标单一,就是经济;农业现代化追求的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体现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五位一体。
人类农业发展已经历了三种形态,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原始农业就是刀耕火种的农业;传统农业就是农业在一个封闭的内循环状态下向前滚动发展的农业;现代农业就是打破了封闭的内循环格局,注入外力,拉长产业链的农业,就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提升。现代农业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现代时期有两个主要标志,即注入了两个外力,一是化肥、农药的使用,二是用机械代替了人力、畜力;后现代时期的主要特征,是拉长了产业链条,建立了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这样一个一、二、三产联通上中下游一体、产供销加互促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就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现代化需要建设的产业体系。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
时期,就是要通过科学技术的渗透、工商部门的介入、现代要素的投入、市场机制的引入和服务体系的建立,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管理方法管理农业、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业现代化,农业是本体,农民是主体,农村是载体。现代农业只要求实现“本体”的现代化,这是不完整的现代化,“主体”和“载体”如果不能同时实现现代化,“本体”农业就无法实现现代化。只追求单一的经济目标,不追求五位一体的综合目标不是农业现代化。因此,必须重构农业现代化体系,重启农业现代化议程,做到“三体共化、十农并进”。“三体共化”,即作为本体的农业,作为主体的农民和作为载体的农村要共同实现现代化。“十农并进”,就是要在农村人才、农民组织、农民工、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村土地、农产品与农资价格、农村金融、家庭农场、农村环境等方面共同建设,同时推进。
总之,从理论层面上看,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应着力于“五个创新”:一是内涵创新,构建一、二、三产融合,上中下游一体,产供销加互促的产业体系;二是外延创新,实现“三体共化、十农并进”;三是目标创新,逻辑目标追求是土地产出最大化,不同于美国的劳动力产出最大化;综合目标追求是“五位一体”,不同于现代农业的单一目标;四是路径创新,外延扩张带动与内涵改造提升并重,让刘易斯模式与舒尔茨模式并重;五是结构创新,重构农业生态系统,从广义的生态学视角出发,使农业现代化追求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自然五大目标领域按照生态学原理在重构自身的同时,建造五位一体的整体构架。
“货币战争”的硝烟已经弥漫在世界角角落落,唯有九亿人口的中国农村还处在盲区。农村金融是农村生产生活的血脉,但是从1997年开始,原来在农村设有网点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了降低成本,纷纷将分支机构撤离农村,退出农村市场,对农村实行只存不贷,从农村“抽血”,输向城市、输向工业的一边倒方针。长期以来,一些县市存贷比高达70%-80%,中国20多年以来农贷在全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仅5%左右,印度均在20%左右,高的年份达到25%,有关资料显示,印度农户贷款率97.1%。印度进行过三次农业革命,过去吃不饱饭,现在成了农产品出口大国,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比较适合农业发展的需要。他们3-5个村都开办一个政策性的银行,为方便贷款,力求给每家都开设账户。刚组建不久的新一届政府又在猛推“大众金融计划”,即广泛开展为社会成员开户活动,以此激发社会的活力,创造创业环境。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示范,值得我国借鉴。
美国有9000多家银行,我国只有1200多家银行,其中上千家是村镇银行。台湾地区1949年就成立了土地银行。目前全国小贷公司发展较快,全国8000多家都没有身份证,监管上也存在许多漏洞。因此,要解决农村“钱途”问题,政策性银行必须伸腿下乡,农村本土金融必须快速成长。1999年1月,国家一纸命令将4.5万家乡村两级合作基金组织全部砍掉,今天看来这是过于草率之举。如当时进行规范整顿、扶持成长,中国今天的农村经济社会将是另一番景象。在市场化、全球化的今天,培育农村金融的本土力量,让农民在货币战争的“正规战”中学会“游击战”,应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首先应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互助金融组织,这是解决2亿多小农户资金奇缺最有效、最便捷,也是最成功的路子,各地应鼓励发展,放手发展,帮助发展,扶持发展。其次,从实践看,安徽农信社改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做法也值得推广,全省83家法人机构中,已有64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其余19家年底完成改制,省社也在积极推进改制。截至2014年6月,全系统存款余额由2004年的712亿元猛增到5583亿元,增长了7.9倍,贷款余额由513亿元增加到3713亿元,增长了7.2倍,不良贷款由39.3%下降到2.99%,历年亏损挂账得到全部消化。存、贷款占全省银行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8.26%和17.26%,服务三农能力大大增强,累计无偿代发三农补贴4亿笔。金农卡、社保卡和ATM机市场份额均居全省第一。但在今后的发展中应有一定的政策约束,确保其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