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虎 钟建文 胥 敏 王素萍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这里分析的安全隐患是指井下作业现场存在的几个重大安全隐患案例,通过分析,找出这些隐患存在的原因,制订下一步预防措施,切实消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促进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案例一:作业现场危机四伏。2013年5月6日,在某井加深作业现场(加深200m)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重大隐患。
(1)下钻作业未拉前绷绳,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6.1.16的规定。
(2)下钻作业未安装单闸板防喷器,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4.5的规定。
(3)现场无任何消防器材,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5.3.2的规定。
(4)现场无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
(5)现场未签发开工令组织施工作业,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7.3.1的规定。
(6)修井车台下防火罩与排烟管密封不严,不符合《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火器》GB 13365-2005/4.5.3的规定。
(7)下钻作业未安装放喷管线,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8)下钻作业过程中对毒害气体检测不及时,不符合井下作业现场毒害气体防治管理规定。
案例二:作业现场“井控失控”。2013年7月4日,在某井的修井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严重违章。
(1)现场修井机台上和台下发动机防火罩都未关闭,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操作工站在修井机上井架旁接打手机,不符合《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T 5225-2012/7.1.2.5的规定。
(3)井口未安装单闸板防喷器作业,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4.5的规定。
(4)井口作业现场未连接放喷管线。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
案例三:现场管理制度形同虚设。2013年7月7日,在某井的修井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严重违章。
(1)现场未签发《开工令》组织施工作业,已起出油杆82根,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7.3.1的规定。
(2)现场井控设计未审批,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3)放喷管线未连接至排污池(连接至相邻油井抽油机尾部),不符合长油[2011]20号《长庆油田油田修井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未检查保养,一具呼吸器手轮未拧紧,打开瓶阀漏气,且呼吸器卫生差,不符合《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三部分:修井作业》Q/SY 1124.3-2012/5.5.2.3的规定。
针对以上典型违章,依据《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工作程序及惩处管理规定(暂行)》(长油字[2007]144号)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场签发了《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停工令》进行停工整改,与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对承包商和管理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在油区内进行了通报处理。
(1)未拉前绷绳易造成井架倒塌、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
(2)井控设施是防止井喷事故发生的屏障,是井控的关键。超低渗透油藏压力高,井控器材安装不到位易发生井喷、火灾爆炸、毒害气体中毒、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3)随着超低渗透油藏的开发,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较高,现场无消防器材,无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对毒害气体未进行监测,易发生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
(4)修井现场严禁烟火,现场防火罩不关闭、防火罩与排气管密封不严、漏烟,现场污油、污水随时产生,存在火灾、人员伤害的风险。
(5)未连接放喷管线、未铺防渗布,易造成环境污染、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
(6)井控设计是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的,也是现场实施井控管理、井控应急的关键依据;开工令是现场开工的条件确认,是达到安全生产的关键检验,现场未签订开工令,说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开工条件,强行开工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7)空气呼吸器是防治毒害气体的“救命器”,平时不检查保养,一旦发生毒害气体喷出,救命器就成了“送命器”,现场将无法控制,将造成人员中毒等伤害事故。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好“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督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大事来对待,时刻按照油田公司的安全指示精神、规章制度自觉地开展工作。
(2)明确职责,从思想上强化责任意识。安全监督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在抓安全上没有你我之分,你所肩负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因此,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当好油田的安全卫士,自觉地去实施现场安全监督。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二是处理好抓安全与市场化队伍之间的关系,在现场监督中,必然会触及到市场化队伍的经济利益,带来市场化老板的不理解,甚至引起市场化老板的误会。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在抓安全时方法不能太简单,不能只是粗鲁的批评或以罚带教,要有耐心,要讲清道理,要以理服人,要让市场化队伍老板明白你不是给他找茬,是为了他的切实利益,是履行油田公司赋予的责任,只有这样,监督的作用才会发挥的更好。
(3)在检查中要做到严细实,严把安全关口。在监督这个岗位上,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只有严格落实“练内功、树权威、保安全”,才能为油田大发展服务、才能定准位、才能依规查纠“三违”行为。牢固树立“多查处一个隐患,多消除一个隐患,就是挽救了职工生命”的监督理念,严格落实了“严、细、实”工作标准,时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挖细剖施工现场的“三违”行为,举一反三式地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现场的操作行为。监督人员要尽职尽责地履行公司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敢问敢管,严把现场各个安全关口,抓督促整改,做到苗头早发现,隐患早排除。
(4)强化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指导、监督、提高”的宗旨。大家都知道“亡羊补牢,未为迟也”,可在实际工作中“亡羊不补牢”的情况比比可见。造成当前这种“亡羊不补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承包商追求利益最大化,能少投入就少投入的思想造成的。因此要明确思路,认真查找自身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 “服务、指导、监督、提高”的宗旨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较大问题立即叫停整改,同时对施工现场入场教育、风险提示、岗位职责、现场预案的演练等进行现场指导,做到问题处置及时果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认识,规范现场操作行为。
分析以上案例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警示各管理单位和承包商要认真反思,深刻认识现场隐患的危害,认真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并确保问题的关闭,不出现问题的反弹;二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质量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前几年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也很大,可为何改来改去安全隐患并没有减少,主要是整改工作不彻底,有的是小隐患经过整改反而变成了大隐患;三是针对当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急需改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认真组织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改变当前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或改了又生的状况;四是各级监督人员还是要扑下身子,多跑现场,多发现一个隐患就能及时发现和杜绝一起事故,要反复抓抓反复,对发现的典型违章和隐患及时处理通报,切实落实现场各项安全环保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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