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松鹤
各地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宣传教育及整治活动
文李松鹤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指示精神,各地交管部门联合相关机构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交通安全宣传整治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同时,也倡导广大行人不要横穿马路或闯红灯,做到相互礼让,共创文明交通秩序。
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宿迁交警部门组织了15个执法小分队,不定期在市区流动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同时,在学校、医院等行人过街相对集中的路口、路段增设20余处道路监控,采取现场查处与监控抓拍相结合方式,实现对该类违法查处全覆盖、全天候。
记者在宿迁市区跟随民警执勤时看到,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不会被立刻拦下,而是民警用手持摄像机取证后,通知下一路口民警及时拦截处罚。宿迁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去年专向查处行动开展以来,宿迁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1万起。目前,宿迁市区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达90%以上,私家车礼让率达80%以上。
由于警力有限等原因,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场人工执法难度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无锡建立了全国首个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为的智能电子探头抓拍系统。
“一开始使用这种抓拍系统的时候,很多驾驶员是害怕被曝光,所以会停下来,而现在已经是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就算在没有抓拍系统的路口,机动车的礼让率也很高。”无锡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杨浩告诉记者,目前无锡市区共有28个路口安装了这套抓拍系统,2012年底至今已经处罚了9.7万起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也下降了70%。
近日,无锡交警开发的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被公安部确定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全国推广执行。
链接:无锡首创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
近日,从江苏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1-6月份,全省共查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6760起。目前,无锡交警首创的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被公安部确定为行业标准,将在全国推广。江苏已在全省推广,南京也有试点。
8月14日,南京交管部门在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集中整治活动”的同时,对礼让斑马线的驾车人发放大礼包,鼓励文明礼让行为。交管部门表示,此举是希望通过“送惊喜”鼓励司机礼让行为,同时也是倡导行人为司机礼让行为点赞。
活动当日,记者跟随交警来到中山南路许家巷路口,这里有一条南北向的过街斑马线,没有信号灯控制。一辆银色私家车在离斑马线一米处,就已经停下了车。交警赶忙上前,让驾车人把车右转停到巷口的一个停车位上,并为其礼让行为送上了装有雨伞等物品的大礼包。
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喜,驾车司机很开心,他告诉记者,由于前一个红绿灯离这个路口并不远,过了红绿灯就看到这边路口有行人在过马路,他就一直没有加速,“没想到礼让行人还带来了意外之喜。”
此后不久,一辆从东向西开的黑色私家车,在斑马线上行人很少的时候,也主动停了下来。当时护送行人过马路的志愿者和行人一起,向驾车人竖起了大拇指表示感谢。随后,一辆公交车司机也是主动礼让斑马线,这两名司机均领到交管部门送的大礼包。
不过,有主动礼让的文明驾驶人,也有强行抢道的司机。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几名市民要过斑马线时,一辆黑色私家车试图从其中一名正在过街的市民身后穿过,结果被交警拦下。驾车人是一名中年女性,车被拦下后,副驾驶上的一名男性从车上下来,声称赶着回单位才没有礼让斑马线。因不礼让违规,交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南京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陶劲高告诉记者,此次送“惊喜”活动,就是为了给礼让斑马线的文明驾车人点赞,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能够让更多的驾车人参与到礼让斑马线中来。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随便横穿马路或是闯红灯。行人通过斑马线遇到礼让的驾车人时,也能够给他们一个微笑,或是伸手给他们点一个赞,共同倡导文明礼让行为。
2007年,杭州市公交集团制定了《公交营运司机五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礼让”,从制度上保障“礼让”的实施。几年来,这套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经多次修订,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如今,杭州的每位公交司机,但凡上路,都要遵守一套特别的“三二一”礼让行人操作法:看到行人,30米外就要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要减到15公里/小时,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10米内,必须停车。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驾驶改装后的轿车,在杭州文二西路违法飙车时,撞飞了经由人行道横穿马路的25岁大学生谭卓,致其当场死亡。这起震惊全国的交通事故,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也刺激了杭州民众的神经。为了警示人们,杭州随后在多个路段设立“爱心斑马线”。然而没想到的是,不到三个月,杭州首条“爱心斑马线”上又发生一起酒驾撞人事件,被撞女孩年仅17岁,当场死亡。这起事故再次激起了民众的愤慨与反思。杭州的“礼让斑马线”举措,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大力度推行。
借助公交车“礼让斑马线”逐渐形成的影响力,杭州市文明办和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在“文明从脚下起步”活动的基础上,接连推出多项行之有效的系列宣传和整治行动。全市“公共出租车、公务用车、公务员开的车”等“公”字头汽车带头文明出行,以此带动私家车文明出行。斑马线的车道上,硕大的“车让人”三个大字,提醒机动车减速。有些人流量大的道路,甚至还竖起电子显示牌,告诉司机要“车让人”。到了2011年,杭州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率已达到99%,市区道路斑马线让行率也达到了90%以上。
《钱江晚报》发起“我承诺、我让行”的文明行车倡议和发布斑马线前礼让“红黑榜”。
目前,通过多管齐下,杭州“礼让斑马线”活动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合力,潜移默化中培养着机动车驾驶人的让行意识,并逐渐成为自觉行为。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你带头我点赞”主题宣传活动,以提升驾驶人的文明交通素养、优化道路交通秩序。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当地媒体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你让我让,文明泉州”微倡议和“礼让斑马线小常识”微专题等活动,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同时,挑选因不礼让斑马线而引发交通事故的现场监控视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和当地媒体反复播放、报道。
活动开展以来,泉州市交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多次开展整治统一行动,纠正不文明行车行为,对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先予以口头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再依法处罚;进一步加强电子监控摄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筛选录入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曝光违法车辆,形成严管严处的氛围;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协助交警和协警引导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对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伸出大拇指现场“点赞”。
为加大执法和取证力度,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日在城区部分道路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对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实施抓拍,罚款100至200元,驾驶证记3分。
细心的群众会发现,在慈溪城区主要道路的路边,张贴了不少“慢!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宣传牌;在一些十字路口的右转弯车道地面也划上了“慢”字的标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为了配合执法和宣传机动车文明出行的理念,慈溪交警陆续做了大量“文明礼让斑马线”方面的基础工作。
据慈溪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的吴队长介绍,目前慈溪城区有2个路口安装了具有抓拍功能的高清摄像头,接下来,交管部门将根据情况逐渐增加高清摄像头的安装数量。吴队长介绍,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区域时,若遇前方没有闯红灯行走的行人,应该停在斑马线外,礼让行人。遇窄路时,机动车应当待行人通过后再通行;如果是双向两车道的道路,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停在斑马线外主动让行;若是双向四车道以上道路,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应该同时让行,在不影响行人安全的情况下,缓慢通过。此外,行人在通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时,在未闯红灯情况下,右转弯车与左转弯车都应减速缓行,礼让行人。
日前,吉林省临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始在全市开展“礼让斑马线,我为你点赞”主题宣传活动。
为使此项活动接地气、有活力,临江交管大队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为突破口,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市外国语学校,民警向学生传授“会走路、会骑车、会坐车”常识,告诫学生过马路要“一听二看三通过”,教孩子们过马路要选择安全地段,坚持“左看右看再左看”的过马路法则。老师和民警还组织学生走上街头,为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机动车点赞。
8月13日,针对当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湘潭交警部门出台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召集城区200多名交警和协警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据悉,2014年,“不礼让斑马线”在湖南省引发交通事故3828起,导致767人死亡,4328人受伤,充分说明斑马线上的文明已成为全社会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湘潭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年底,在8月21日之前以宣传教育为主,交警部门会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LED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全面发动社会各界,组织志愿者上路劝导违法行为。8月21日之后,交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整治行动,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行为,公布事故典型案例,向社会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整治行动的必要性。
同时,各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在驾驶培训、考试和年审教育、记满12分教育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从根源上减少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并对政府机关部门、客运公司、货运公司、大型企业等重点驾驶人进行宣传和教育,动员他们率先严格遵守礼让斑马线的法规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交警大队将进一步优化路面勤务部署,选择3个以上交叉路口或繁华路段进行整治,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3种情形进行严厉查处。这三种情形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进行避让。这3种情形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将分别给予记3分、200元罚款和100元罚款的处罚。
湘潭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大力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同时,也会积极劝导、查处行人随意横穿、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避免出现“只查车不查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