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三证合一”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人员、设施。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三证合一”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确保熟练掌握政策内容,执行准确、到位。三是主动与工商、质检、地税等部门协调沟通,研究探讨推行“三证合一”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让辖区内纳税人了解新制度带来的便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建立反馈机制,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或疑难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