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粮从何而来:江津县粮食统购的数据建构(1953-1954)

2015-12-16 08:13郑彬彬曹树基
学术界 2015年10期
关键词:江津亩产县委

○ 郑彬彬,曹树基

(上海交通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240)

对统购统销制度的讨论,已是中国当代史研究的热点问题。目前研究主要关注统购统销政策出台的原因,与国家工业化的关系、对农民产生的影响以及统购统销的社会主义改造功能。〔1〕这些研究多从高层切入,进行宏观论述。近来,虽有一些基层个案研究出现,但多采用传统叙述框架,将基层变为中央政策的注脚。对基层统购统销的具体运作,特别是作为统购对象的“余粮”从何而来,则着墨较少。

曹树基和孙琦等人的研究弥补了这一不足。曹树基、廖礼莹以河南桐柏县档案为基础,发现该县在面临高额统购压力时,采取不断提高原粮与成品粮折率的方式,计算出所谓的“余粮”,来完成统购任务。〔2〕孙琦在河南省内乡县的研究则发现,本无余粮的内乡县为了完成高额统购任务,将返销粮算作农民余粮。〔3〕

上述两个研究显示,1950年代的中国农村,并不存在统购政策所宣传的“余粮”。为了完成统购任务,基层政府往往从数据入手,在各项数据的矫正平衡中求得所谓“余粮”。因此,在基层,政府的统购往往围绕着“余粮”展开。这表明,“余粮”从何而来,是统购统销研究中必须首先关注的问题。

曹树基、孙琦的研究所揭示的“余粮”的创造方法是否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其他县统购粮的来源是否均与桐柏县、内乡县一致?对此,笔者以重庆市江津县(今江津区)的粮食统购档案为基础,通过对江津县粮食数据的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一、统购统销前的基础数据

1.播种面积

江津位于长江上游,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区西南部。据1953年人口普查,该县共有人口 971838,农业人口 870493。〔4〕

江津县种植作物主要分为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油菜、花生、甘蔗为主,粮食作物则有大小春之分。小春粮食有小麦、豌豆、葫豆等,大春粮食有稻谷、玉米、红苕、高粱、大豆等。在江津,大春作物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水稻是江津人民的主食。因此,该地区的粮食征购分夏秋两季进行,而水稻是粮食征购的主要对象。

核清该县的粮食产量,是讨论粮食统购的前提。江津县粮食作物产量数据分别来源于县志和档案。档案中又有两个来源,一为地委数据,二为县委数据。详见表1。

表1 江津县1952、1953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与产量

据表1,1952年江津县来源不同的粮食数据,出入很大,其中播种面积最少者161万亩,多者204万亩,相差40余万亩。水稻亩产虽不相同,但差距不大,留待下节讨论。

在播种面积上,县志数据与县委数据及地委数据,分别相差40余万亩和20余万亩。此差距主要由水稻播面数据造成。县志记载,江津县的水稻种植以中稻为主,解放后开始发展双季稻,1956年成规模效应。〔5〕档案则显示,江津县双季稻的发展始于1955年,1956年开始大面积推广,〔6〕县志记载与档案资料相符。因此,在本文讨论的1953、1954两年,江津县所种水稻为中稻。中稻一年一熟,其播种面积应与水田面积相差不大。据一份土改后的人口、田地与产量统计,1952年江津县有水田90.1万亩,水田面积与县志所载水稻播面大致吻合。〔7〕

然而,在表1的地委数据中,水稻播面为111.1万亩,大于水田面积。在不存在水稻复种的前提下,这意味着在地委的计算中,有非水田耕地被“种植”了水稻。在上引资料中,1952年江津县有旱田21.5万亩,水旱田总计111.6万亩〔8〕,与地委数据中1952年的水稻播面111.1万亩的数据相同。

这一怀疑在档案中地委水稻增产调查资料中得到证明。江津地委1956年1月选取了江津县白沙区、五区和八区的7个农业社进行水稻增产情况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这7个农业社1954年的水稻播种面积为2337亩,而其水旱田面积数为2354亩,水稻播面与水旱田面积几乎等同。〔9〕

在江津,旱田主要种植小麦等旱地作物。旱田欲种植水稻,必须要有充足的水源,然而笔者并未能在档案中查阅到关于旱田水源的记载。实际上,江津县的水稻水源主要以冬水田蓄水为主。江津县的水田中,冬水田占水田面积的81.4%,〔10〕是江津种植水稻的主力。冬水田之水稻用水,为秋收后休耕时所蓄之秋冬雨水,冬水田所畜之水一般仅可满足来年自身水稻种植所需,一些蓄水较多的冬水田虽可匀出部分水供邻田所用,但匀水量极为有限〔11〕,远不够旱田栽种水稻所用。

除冬水田蓄水外,水稻用水还可靠塘口、水库等水利设施解决。然而《江津县志》记载,该县的塘口、水库修建是在1954年冬才开始,于大跃进中形成高潮。〔12〕因此,从土改后到1955年之前,江津县20余万亩旱田想要全部种植水稻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不但旱田无法种植水稻,水田本身亦不能保证可全部用于水稻种植。1980年代的调查显示,江津县62%的水田水利设施较差,常受春旱、伏旱威胁,蓄水并不稳定,水稻产量随降水丰欠。这些水田中还有部分是根本无水源保证的“望天田”,约20余万亩。自1977年始,江津县将水源不好的水田改种旱作,到1980年代,在95万余亩水田中,用于种植水稻的只有75.4万亩。〔13〕

2.耕地面积

在县志中,江津县的耕地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4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952年江津县粮食作物的复种指数为1.245。〔14〕在档案中,江津县委除了用市亩作为面积单位外,还多用常年产量表示耕地面积,单位为市石、或为斤。这些单位与市亩的折算比例:水田1市亩=500斤,旱田1市亩=400斤,土1市亩=150斤〔15〕。水田1市亩=4.52市石,旱田1市亩=4.03市石,土1市亩=1.58 市石,田1 市亩 =4.43 市石〔16〕。另外,1 市石 =108 斤。

据县志记载,1949年江津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157万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为25.6万亩,依上式,得1949年该县耕地面积为152万亩(157/1.245+25.6)。1952年,该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161.1万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为24.8 万亩,同理可得是年耕地面积 154.2 万亩。〔17〕

在档案中,1949年记录缺。1950年江津县有田432.8万市石,土55.7万市石,按上引比例折算,得耕地133万亩。此外,1950年为了征收公粮,江津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发动了至少三次“挤黑田运动”,共挤出黑田约24万亩〔18〕,由此得1950年江津县耕地面积在157万亩左右,与县志所载1949年数据相差不大。也就是说,县志的耕地数据,涵盖了挤出的黑田数据。

档案中1952年田土面积数据,以江津县财委的记载较为全面。据上引土改后的统计资料,1952年江津县有田496.7万市石,土65.3万市石。按上引折率折算后,得其田土总面积为154万亩〔19〕,与县志数据基本吻合。

3.粮食产量

《江津县志》记载1952年江津县产粮53537万斤〔20〕,粮食亩产347斤。档案中,1952年江津实产粮食54540万斤〔21〕,对应154万亩耕地,亩产粮食354斤,档案数据与县志数据基本吻合。必须指出,档案数据来自江津县财粮科,其田土面积一栏中只有面积总数,并不区分粮食种植面积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这意味着全县所有耕地都被用于种植粮食。因此,在计算与比较中,对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不再区分。

水稻亩产方面。1953年档案里存有部分互助组、单干户1952年的水稻生产数据。例如,张青贵,张茂林互助组及综合户共27户,种植水稻田441.5挑,1952年产水稻 395.1挑。〔22〕据江津 1953年档案,4.1挑 =1亩,1挑 =119斤〔23〕,此27户共有稻田107.7亩,产水稻46918斤,亩产435斤,与县志420斤的水稻亩产基本吻合。同时,与江津毗邻,各方面条件均较为相仿的永川县,“1949年,粮食作物亩产133公斤(以播种面积计)”。〔24〕合266斤,此数据与《江津县志》1949年的粮食作物亩产281斤基本吻合。

据此可知,《江津县志》里的数据是可信的,县志数据将成为本文评判1953、1954年粮食产量的标准。据县志,1952年,江津县共有耕地154.2万亩,其所对应的作物播种面积为189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1.1万亩(不含高粱),其中水稻播种面积86.5万亩,占作物播种面积的45.8%,共产水稻36329万斤,平均亩产420斤,与表1中的三个水稻亩产数据基本一致。

上述分析证明,表1中地委数据中的水稻播种面积是伪造的。通过伪造水稻播种面积,进而伪造水稻产量。在地委的计算口径里,江津县域里的旱田也被算作了水田,种植水稻。这就是地委数据伪造的依据与路径。

二、1953年的粮食产量

1.耕地面积

在表1的县委数据中,195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04.3万亩。该数据实为1953年的追加,1952年的计算中并未采用;另外,1953年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是206.1万亩。除去复种指数,1953年的粮用耕地面积为165.6万亩,超1952年十余万亩。1953年的耕地面积究竟是多少?

《江津县志》里缺乏1953年耕地数。档案里,1953年江津县的粮食产量,除表1收录的外,还有其他2个来源,详见表2。

表2 1953年江津县粮食作物产量与农业总收入

表2中用常年产量表示耕地面积。1953年,江津县的常年产量与亩的折率有所变化。水田1市亩=488斤,旱田1市亩=435斤,土1市亩=171斤。据此折率,表2中1953年的耕地面积分别为163.4万亩和159.5万亩。表2中第一组数据是县委数据,第二组数据是县财委数据。两个数据相差4万亩,疑为该县非纳税田地的面积。这一猜想在档案中得到了证实。〔25〕

至此可知,江津县的耕地面积分总耕地面积约为163.4万亩,纳税耕地面积约为160万亩。这一数据可从县志中得到证明。《江津县志》记载了1952、1957年的粮用耕地及经济作物用地数,从1952到1957年,该县耕地平均每年增加4.6万亩。〔26〕如此,就理论上而言,1953年耕地亩数应为160万亩,1954年应为163.4万亩,与上算数据几乎等同。由此可知,1953年江津县用于计算粮食产量的耕地就是纳税耕地,而非全部耕地。根据表2中的水田产量44107万斤产量计算,合计水田90万亩,旱田17.7万亩。

2.粮食产量

地委数据是用于分配当年增产任务的。在地委数据中,1953年比1952年增产10%。这与江津县当年领受的增产任务数相等。〔27〕县委数据中,总产方面仅比1952年增产5%,但水稻亩产较1952年增加9%,与增产任务基本匹配。

由此可知,县委数据是江津县委制定的增产数据,并非实际产量。是年江津县农业税任务为9709.1万斤粮,占当年总产的16%,〔28〕实际完成10260万斤,占总产量的17%。〔29〕据此可知,1953年江津县总产是60353.1万斤,与表2中60581万斤的总产数据基本吻合。所以,在江津县委眼中,60581万斤便是1953年的实际产量,其中粮食产量为54501万斤。然而,将此数据与《江津县志》中1952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却发现此数据并不可信。详见表3。

表3 1952、1953年江津县粮食产量比较(单位:万斤)

据表3,江津县粮食总产量1953年比1952年增产8%,与当年的增产任务大体一致。分作物看,则呈现水稻大幅增产,达20.6%,杂粮却减产24.6%的奇怪现象。原因何在?

1953年江津县遭遇严重旱灾,受灾田土面积52.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0%。其中29.6万亩土地减产30%左右,减产粮食3107.9万斤,23.2万亩土地减产50%左右,减产粮食4065.7万斤,全县共减产粮食7173.6万斤〔30〕,占1952年总产的13.3%。以玉米、红苕等耐旱作物为主的杂粮,尚因天干而减产,那赖水为生的水稻出现20%以上的增产显然不合逻辑。江津县1953年的水稻产量是多少?

据表2,1953年水田常产44107万斤,合90万亩,应为当年的水稻播面,对应表3产量,得亩产为487斤,较1952年增加67斤,增幅达16%,远超地委10%的水稻增产任务。〔31〕这与上文所述江津减产粮食7000多万斤完全不符。基于此,本文认定江津县1953年水稻亩产最多可达到1952年的水平,即420斤。已知1953年江津水稻播种面积90万亩,故总产37800万斤,比1952年增产4%,这一增产主要通过水稻播种面积的扩大来实现。再加上表2中的杂粮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折谷产量16746万斤,得1953年总产量54546万斤。

这一数据可与《江津县志》及档案中区级数据相匹配。已知1953年总产54546万斤,总耕地面积约160万亩,则总亩产约340斤,与1952年作物亩产354 斤相差不大。〔32〕1953年的档案里,有第 2、3、4、6、8 五个区的田土面积、实产等信息。5个区平均亩产330.6斤,与340斤的总亩产数据相差不大。〔33〕

3.增产无效

或有人问,若江津县进行的增产运动富有成效,又当如何?1953年,江津县委决定采用“新秧田法”和“少秧密植法”,开展水稻增产运动。〔34〕新式秧田法在1953年仅小规模试点,并未推广。〔35〕相形之下,江津县更看重“少秧密植”的方法,认为“水稻的增产,必须……实行‘少秧密植’,‘好种壮秧,合理施肥’等先进生产经验。”〔36〕

“少秧密植”的含义是“(种植水稻时应)普遍缩短株行距一寸到两寸,一窝栽七、八根或五、六根,最多不超过十根(最好是三、四根)”。江津县委认为,“这是水稻增产的主要关键,缩短株行距1寸到2寸,就有增产一成的保证。少秧密栽可以充分的利用土地和肥料,能充分吸收阳光和养分。”〔37〕这其实是江津县委的一厢情愿。

新的水稻种植方法与传统方法最大的不同在于撒种的数量。档案记载,作为试点的五区金龙乡,有403亩田地采用新的水稻种植方法,撒种3.8万斤,每亩撒种94斤。〔38〕曹树基在安徽无为县的研究显示,1950年代水稻每亩用种只是15斤。〔39〕此外,在水稻种植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今天,稻田每亩用种仅10斤左右。〔40〕

农民对密植政策较为抵触,所谓:“目前群众顾虑不少,有的田边密栽,田中间老办法,有的只在大路边密栽,有的当着干部密栽,干部走了就栽大窝稀”。〔41〕在1950年代的中国,农作物产量的突破性增长,关键在于肥料——其中主要是氮肥——的投入,黄宗智对此有过证明。〔42〕在江津,1953年的肥料依旧以水粪、泥粪、青草、草木灰等传统肥料为主。〔43〕随着少秧密植的贯彻,江津县委认识到积肥的重要,因此极力号召农民养猪积肥,并下达积肥任务。〔44〕王保宁的研究显示,“养猪—积肥—增产”的逻辑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生态危机,并不具备操作性。〔45〕退而言之,若该方法确实带来高额增产,那《江津县志》里没有理由不对此大书特书。然而,无论是《江津县志》、还是《永川县志》,对于这个问题均无确切记载。《中国共产党江津地方历史》更是明白指出1953年以互助组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导致农民纷纷退出互助组,因为“片面追求增产运动丰硕成果的倾向,(使得)农民个人利益没有充分的保证。”〔46〕基于这些理由,笔者认为江津县委的增产运动是无效的。

三、1954年的粮食产量

1954年江津县的产量数据,有两个统计口径,一个是来源于县财委的62507万斤。〔47〕一个是来自县委的73515.1万斤。〔48〕在1954年江津县统购统销的计算中,均以73515万斤产量为基础,因此本文也以此数据为讨论对象。〔49〕详见表4(见下页)。

表4中,水稻的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1.3%,杂粮(含小麦)播种面积仅占总面积的6.7%。在县志中,1952年此类占比分别为46%和36%。据上引折率,1954年江津县耕地面积为163.4万亩,合播面203.4万亩。如此1954年江津水稻播面达164.8万亩,远超该县解放后水稻播面的峰值——1957年的107.8万亩,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表4 1954年江津县粮食产量

杂粮方面,按表4比例,1954年杂粮播种面积仅13.6万亩,远低于1952年74.5万亩。产量上,县志载1952年江津杂粮总产14160万斤,与表4中杂粮总产几乎等同。一样的产量,对应着不一样的耕地面积。这意味着1954年,江津县用6.7%的土地,产出了1952年36%的土地所生产的杂粮数,这在前农业革命时代显然不可能的。

表4杂粮数据是否可信?县志1952年数据为14160万斤,档案1953年数据10666.5万斤,1954年数据为14277万斤。三个数据相吻合的现象,让笔者认为表4中杂粮数据是可信的,这可从县志数据的推算中得到验证。

《江津县志》记载1949至1952年杂粮播面由71.6万亩增加至74.5万亩,年均增加1.3%;亩产方面,由1949年的160斤增加至1957年的201斤,年均亩增3%。〔50〕据此求得江津县1953和1954年的杂粮播面,分别为75.4万亩和76.4万亩,杂粮亩产分别为179.3斤和185斤,杂粮总产分别为13519.2万斤和14134万斤。

1954年的推算数据与表4产量吻合,而1953年的推算数据,是无自然灾害条件下的理想情况,较表3数据高26.7%,与表3中24.6%减产幅度基本吻合,可见此种推算方法可信。因此,表3和表4中的杂粮数据是可靠的。在江津县委所认定的产量数据里,水稻产量最不可信,需进行推算。

据表4,江津县1954年有水田91.7万亩,中稻无复种,则水稻播面为91.7万亩。据表4产量,得当年江津水稻亩产557.6斤,较1953年420斤亩产整整增加33%,远超过当年地委7%、县委9%的增产要求。〔51〕这个数据无法采信。

亩产方面。县志无1953年数据,档案数据又无法采信,故1954年江津县的水稻亩产,只能以县志数据为基础进行推算。据《江津县志》,1949年江津县水稻亩产384斤,1952年为420斤,〔52〕年均增长3.0%。据上文,1953年水稻亩产亦为420斤,据此可得1954年水稻亩产数据为432.7斤,如此则总产应为39678.6万斤,加上杂粮和其他的经济作物产量,得1954年江津县总产数据62114.3万斤,其中粮食作物总产为54546万斤。

至此,经过繁琐的考订和推算,我们终于知道1953年、1954年江津县的粮食产量。详见表5。

表5 江津县1953、1954年实际产量

据表5,1954年,江津县人均原粮608斤,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产粮大县。有趣的是,本文推算的江津县1954年的产量数据居然与县财委1954产量数据62507万斤几乎等同。〔53〕据上文,财委的数据仅涵盖纳税耕地,约160万亩,县委的数据对应的是163.4万亩的全县耕地。

农业产量的重建数据与财委数据的吻合,表明江津县真正具有产出能力的耕地仅160万亩上下,产量62507万斤左右。1954年的统计中,江津县委将4万多亩非纳税田土纳入计算范围并无实际意义。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1954年统购采取了随征带购和余粮派购两种方法。随征带购对应纳税田亩,而余粮派购则要包含所有土地。因此在统购的统计口径下,自然需将全县所有耕地纳入计算范围。

四、增产与统购

1.县委数据来源

行文至此,可对县委的水稻数据做一个总结。在档案中,关于1953、1954年成体系的水稻统计数据,主要有两个来源,其一为增产系统,其二便是统购系统中县委所认为的“实产”。详见表6。

表6 1952、1953、1954年不同系统的水稻数据

表6中,作为计算增产的起始年份,1952年的亩产数据,实产与增产相近;水稻的增产,是通过扩大水稻播种面积实现的。增产系统中,1953、1954年水稻播面基本恒定,水稻增产是通过提高亩产来实现。换言之,增产系统里,在1952年播面扩大的基础上,1953和1954年的增产,提高亩产成为关键。这符合地委的增产要求。

与增产系统不同,统购系统中实现总产的方法,是通过大幅扩大水稻播面,降低水稻亩产进行。统购数据中,无1953年播面数据。1954年,二者总产基本相同,其虽有1000余万斤的差距,源自第19区的实际产量比原报产量减少所致。随着总产的大幅提高,在统购数据中,江津县不是采用提高亩产的方式实现增产,而是将大量杂粮用地算作水稻用地,水稻播面扩大为164.8万亩,亩产仅为310斤。

水稻播面的急剧扩大与杂粮播面的急剧缩小同步进行,表明牺牲杂粮播面数据,是江津县实现水稻数据平衡的一个方法。这一方法,比在相对固定的水稻播面上,通过提高亩产来获得增产的方法更好操作。毕竟,配合塘口水利工程建设的宣传,杂粮用地种植水稻也算有理有据。事实上,在那个缺乏有效技术手段的时代,亩产的大幅增加是不可能的。

江津县委采取各种方法,力使水稻“实产”数据与增产数据达到平衡的现象,与杂粮数据相对恒定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这意味着,水稻的增产成为江津县委工作的重中之重。

2.1953年的统购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11月1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1953年11月下旬,江津县开始进行粮食的统购统销,至当年12月底结束。〔54〕1954年以后,江津县的统购统销于9月底开始,至12月份结束。

在统购统销正式推行之前,国家对农村粮食的需求除了以高额农业税的方式进行满足外,还在全国范围内以粮食公司为主,辅以基层合作社和农会在市场上进行粮食收购。〔55〕这种购粮方式一直延续到1953年统购政策出台前夕。因此,江津县1953年的统购统销数据实际包括两部分,一是1953年11月之前的粮食收购数据,二是1953年11月之后的粮食统购统销数据。1953年,江津的统购对象主要是粮食作物,1954年扩大到了经济作物,即高粱、甘蔗、油类作物等,但本文的讨论仅限粮食统购。

据表5,1953年江津县实产48467万斤原粮,人均546斤。是年江津县实收公粮10260.0 万斤〔56〕,余粮38207 万斤,人均431 斤,合成品粮302 斤,日均0.83斤。关于江津县人均口粮数,档案中无明确记载,但作为统购统销试点的普福乡利民村的调查显示:“一般农户每人每月平均吃36斤,全年需吃黄谷432斤”〔57〕,合302.4斤大米,日均0.83斤。这个数据与曹树基在安徽无为的研究中所揭示的温饱数据——日均1斤成品粮相吻合。〔58〕此外江津县人均种子粮大概在32斤左右,〔59〕由此可得江津县正常的人均粮食消费应为464斤左右,统购政策所强调的“余粮”,并不见踪影。

1953年,江津县接受的统购任务是6200万斤,最后却超额完成,达8927.7万斤。〔60〕如此,江津县征购过后人均有粮仅396斤,折合277斤成品粮,日均0.76斤。〔61〕此数据应是政府的留粮标准。第十一区在斥责一户地主抵抗统购政策时,明白指出以一般家庭生活计,该地主一户8口,只应留口粮3200斤。〔62〕即每人400斤,日均成品粮0.76斤。

可见,大灾之后,江津县的粮食仅够糊口,粮食征购后,导致农民所留口粮低于0.83斤的正常消费量。因此,1953年的江津,并不具备完成高额统购任务的条件。然而,江津县最后不仅超额完成了任务,还号称留粮充足,这该如何解释?

据上文,1953年,江津县委所认定的实际产量是表2数据,现将表2数据、表5中1953年实产数据及统购任务数、实际完成数作一比较,即能发现问题。详见表7。

表7 1953年江津县实际产量、县委产量与统购数量

据表7,水稻是江津县主要统购对象,其统购数占其实际产量的22.5%。相比水稻,小麦和杂粮并不重要。在统购数据中,水稻完成数占总完成数的95%,小麦和杂粮仅占1.6%和3.5%。1953年的秋征,县委已征收稻谷7814.0万斤,〔63〕占实产的21%,二者合并,水稻的征购数占水稻实产量的43.3%。可见,无论是农业税,还是粮食统购,水稻才是政府最主要的目的,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小麦、杂粮数据可以与县志匹配,而水稻数据却呈现出各种假态。

表7中,对比实际产量和县委产量,发现二者相差6034.7万斤,此差额由水稻数据的不同造成。有趣的是,此差额居然与1953年江津县委6200万斤的统购任务数基本吻合。可见江津县委之所以能在地委6000万斤统购任务的基础上〔64〕,向下分配6200万斤任务数,其依据便是增产系统的产量。

在增产数据中,江津县的统购呈现出这样的景象:1953年江津县产粮54501.2万斤,人均619斤,粮食征购后,人均余粮430斤,加上经济作物折谷数,则人均剩余471斤,多于464斤的消费量,合成品粮330斤,日均0.9斤,正所谓“统购不多,留粮不少”。

行文至此,或有人问,1953年实产和县委数据的差额虽可与统购任务数相配,但与统购实际完成数相差较大。其次,增产数据只是水稻的增产,而统购的对象中还有小麦和杂粮。事实上,在统购结束后,江津县委进行了粮食的返销和退回,总计耗粮2240.8万斤。扣除此数据,江津县1953年统购实际完成数为6687万斤。基于此,江津县在给地委的报告中并未提及统购粮食8400余万斤,而仅说“从已完成的(情况)来看,均略有超过(任务数),估计可能完成6500万斤左右”。〔65〕对于疑问二,虽然小麦、杂粮亦为统购对象,但并非主要作物,且在江津县统购统计中,无论是小麦还是杂粮,其统购数需全部折算为大米或稻谷数。换言之,虽然统购的对象里有小麦和杂粮,但政府收取的其实都是稻谷。

3.1954年的统购

上述增产与统购的逻辑在1954年表现得更为明显。1954年的县委产量、实际产量和当年的统购数据三者之间的关系,详见表8。

表8 1954年江津县粮食实产、县委产量与统购数量

据表8,1954年的粮食统购,小麦和杂粮均未完成任务,但统购总数依旧超额6.3%,此为水稻超额完成16%所致。县委产量与实际产量的最大差别,依旧是水稻产量,二者相差11451万斤,恰与水稻统购数10669.1万斤基本吻合。上文已经证明,1954年统购中,县委所认定的水稻产量来自当年的增产数据,并不真实。如此,结合1953年的情况,可以说江津县1953、1954年统购数据的确定,其依据便是增产的“成绩”。

1954年县委增产数据的实现与1953年略有不同。如表6,1953年产量的确定,是在水稻播面基本恒定的情况下,亩产增产9%实现。1954年统购开始前,江津县对产量的预期,是在1953年产量的基础上实现增产9%。〔66〕但统购开始时,该增产率被一个更高的增产率取代。1954年产量的计算,也不再以1953年的产量为基础,而改由在常年产量上乘与一个增产率求得。这一改变出于完成统购任务的需要。

1954年,江津县的统购采取了两种办法,其一为随征带购,其二为余粮派购。采用余粮派购方法的,有城关、第1、12、13、14等五个田少土多,产量低,经济作物较多的区。〔67〕除此之外,其他区均采用随征带购的方法。随征带购是江津县最主要的粮食获取方式。

所谓随征带购,即将统购任务与农业税挂钩,不同的农业税级对应不同的征购任务,农民据此送粮入仓。税级的确定以人均常产为标准。因此,人均常产也成为统购的标准之一。与计算农业税不同,统购强调的是实际产量,因此在随征带购中,江津县根据各区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随征带购计算表。在随征带购的计算表格中,所谓实际产量,是在常年产量的基础上乘与不同的增产率求得,其增产率最高达20%;最少为15%;中间数为18%。〔68〕不同的增产率对应着不同的统购粮数量,增产越高,统购越多。

对于具体各区的增产分配,详见表9。

表9 1954年江津县委产量与常年产量

据表9,1954年江津县增产22%,已达随征带购计算中的最高要求。这22%的数据后面,呈现出极为奇怪的增产率。在采用余粮派购方法的区,增产率最高,平均达42%。计算时预计增产15%的区,平均增产率12%,虽未达到15%,其人均总产全县最高,达828斤。计算时预计增产18%的区,平均增产率达21.5%。总体而言,1954年的统购中,江津县委实际采用20%的增产率来进行计算。

江津县的增产率之所以从统购开始时的18%,变为统购结束时的22%,是为了超额完成统购任务。据表8,1954年江津县粮食的统购任务是11881万斤,但县委要求各区“任务必须保证完成,但是也不要超额过大。一般超过3%-5%为宜”〔69〕,从最后结果来看,江津县实际完成数是12631.3万斤,超额6%。如果按原计划增产18%,江津县1954年仅增产11004.7万斤,任务都无法完成,遑论超额。据表9,增产22%,增加产量13251.8万斤,则可轻松完成超额任务。据上,江津县粮食增产数据与统购数据的吻合表明,至少在县级层面,粮食统购合理性的逻辑起点和数据起点,是当年的增产。

五、增产的确定

为完成1954年的统购任务,江津县委将增产率从18%提至22%。对此,江津县采用了树立典型的方法,从数据上和“事实”上对增产进行证明。详见表10。

表10 江津县1954年几个典型村的增产与统购(单位:万斤)

据表10,十个典型村总的增产率为23%,比全县22%的增产率高。基于此,江津县信心满满地说:“由于历年增产,大部分地区均超过常年产量,从各区反映及调查材料来看,……一般均超过常产二倍以上。”〔70〕增产数和统购数方面,总的统购数与总的增产数基本吻合。分村来看,除千丘、玉林和八村三个村子增产数与统购数出入较大外,其余七个村子增产数与统购数均相互吻合。这说明,从增产中求得统购数是江津县委的有意安排。

这几个村子何以成为典型?仔细分析相关数据,可以发现一些问题,详见表11。

表11 1954年江津县各典型村田土情况与统销

据表11,这十个村中,除千丘、玉林、踏水和草堂外,其余村子,90%的土地是产出较多、土质肥沃的田;而各区中这一比例为85%。这说明江津县的典型村,其实并非县委所说的一般村,而是生产条件较好,农民拥有主粮较多的村子。

统销量上,典型村的人均统销量比区的人均统销量多出一倍。分村看,除了踏水、新房、草堂、罗盘四个村子外,其余六个村的人均统销量均比所属区人均统销量,至少高出一倍。孙琦在河南内乡县的研究中发现,倾向性统销成为县委发动积极分子的一个主要手段。〔71〕就江津而言,由于材料的缺乏,笔者无法断定江津统购积极分子发动的背后,是否也有鼓励性统销的影子。但从表11来看,典型村的背后,是统销上的倾斜。

典型论证完成后,便是增产的具体确定。例如,慈云乡1954年统购任务数为210万斤,其中稻谷156.1万斤,杂粮53.9万斤。该乡计算后发现只能统购粮食177.1万斤,任务缺口37.6万斤。为了完成任务,该乡在确定增产上下足功夫,其办法如下:

以评增、评减两种办法摸清产量。评议减产的对象为鳏寡孤独、无劳力军烈属或个别受灾户;对田土多、人口少或在统购范围以外的地、富分子及余粮多的大户适当评增产。评减评增一律在内部进行,评定后向群众公布,并以此为基础,鼓励评增户自报。一般评增户均需报至评议的任务数。〔72〕

可见,该乡1954年是通过评增、评减来摸清产量。其将评减对象限定于“鳏寡孤独、军烈属和个别受灾户”,实际上为增产铺平了道路。因为没有上述身份,评增便成为唯一选择。增产的评定,先在内部进行,确定后向外公布,并成为群众自报产量是否过关的准绳。可以说所谓群众“自愿性”的增产自报,其实只是上级所定增产的确认。可见,在具体操作中,江津县对于增产的确定,是通过强迫性评议的方式完成的。

在增产并不存在的情况下,这种评增方法阻力极大。慈云乡向县委建议:“关于评增问题,根据最后的效果看来,抵触大,大部分不易接受,这样作不能刺激生产积极性,也会产生平均主义。因此,除个别地富分子外,一般均不予评增为好。”〔73〕对此,县委批示“评议中进行了评增是不恰当的,与地委指示不符,原则上,除个别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及其有黑田的户,按税统购后余粮尚多者,给予评增外,一般不用评增的方法,而用鼓励表扬办法动员部分余粮过多的户卖出,这样可鼓励群众生产积极性。”〔74〕

县委的批示毫无意义。统购的合法性来自增产,当事实性增产并不存在时,为完成统购任务,强制性评增是一个能够迅速求得余粮的方法。舍弃此法,采用所谓表扬动员来确定增产并无任何可行性。因此对于增产评定,上到地委,下到区委均在执行。地委就明确指出,“(统购统销中)本村增产情况大体摸清,确定增产比例,由村干向群众公开布置”〔75〕,各区在进行统购时,首要工作便是召开各种会议“具体算账、肯定增产”,“树立增产空气,压倒减产叫嚣”。〔76〕

据此,江津县委认为1954年农业总产是73515.1万斤,超过常产22%,其中水稻51123.0万斤,杂粮(含小麦)14277.2万斤。是年江津缴纳公粮10761.4万斤,其中水稻9331.8 万斤,杂粮 1013.5 万斤。〔77〕统购水稻 10669.1 万斤,杂粮1962.2万斤,经济作物3548.6万斤。征购过后人均余粮525斤,其中水稻351斤,杂粮130斤。正所谓统购过后“一般的留粮均在480至550斤左右,其中主粮(指水稻——笔者注)350斤左右”〔78〕,符合地委的留粮标准,可谓“统购不多,留粮不少”。

实际情况却是,1954年江津县实际产量为62114.3万斤,其中水稻37800万斤,杂粮14277.2万斤。征购过后,人均剩余为400斤,合279.3斤成品粮,日均0.76斤,与1953年征购过后的留粮数据相当。这表明,在1953、1954年统购运动中,农村留粮政策存在一致性。这样的留粮情况,县委其实是清楚的,县委亲自掌握的慈云乡,在给县委的报告中就明确写出“一般的上公粮、统购、自筹等支出外,每人还有粮400斤至450斤”。〔79〕

400斤的平均余粮,若除去37斤种子粮,则仅有363斤,日均一斤原粮,合0.7斤成品粮。为保证口粮,牺牲种子粮便成为农民的选择。江津县第四区统购后造成农民种子粮缺乏,据该区调查,“种子粮,去年用麦种2.139石,葫豆8.036石,豌豆1.602 石,今年用种子量麦子1.377 石,葫豆3.303 石,豌豆1.299石。现缺麦子0.106 石,葫豆0.347 石,豌豆 0.512 石。”〔80〕

总之,1953、1954年,江津县统购的“余粮”,来自县委的增产数据。在县委的计算中,增产是统购的逻辑和数据前提。在这样的背景下,基层干部在统购中的第一项工作,便是评定增产率。这种对增产的追求,在增产并不可能的现实中受到强烈抵制,致使“增产问题成为整个(统购)工作中,从党内到党外斗争的焦点”。〔81〕

六、结 论

综上所述,江津县的统购一开始便与一个虚高的增产率挂钩,统购任务的完成得益于增产的“实现”,增产成为论证统购合理性的逻辑起点。1954年的数据显示,为完成高额统购任务,江津县将当年的农业增产率从计划的9%提高到统购试算时的18%,再变为典型计算时的22%。由此求得的增产数,即是被政府购走的“余粮”。这样的一种统购方式,在统计上显得合理且正确。

实际上,统购后每人日均0.76斤的成品粮数据却明白显示,即使是在江津这样的产粮大县,亦无统购运动中所宣传的“余粮”,高额统购及相应的数据矫正,使得中国农民开始并将长期处于半饥饿状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后大饥荒的某些制度性因素,在统购开始时即已具备。江津县将“增产”粮食建构为“余粮”进行统购的方式,表明基层政府求得“余粮”的方式是多元的,并不限于曹树基和孙琦所发现的那两个类型。至于在基层,究竟有多少种计算余粮的方式,则需更多的个案推进,方能回答。

注释:

〔1〕高层研究主要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林蕴晖:《向社会主义过度——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转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9年;董志凯、武力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53-195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个案研究方面:田锡全:《革命与乡村:国家、省、县与粮食统购统销制度1953-1957》,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葛玲:《统购统销体制的地方实践——以安徽省为中心的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4期等。

〔2〕曹树基、廖礼莹:《国家、农民与“余粮”:桐柏县的统购统销——以档案为基础的研究》,台湾《新史学》2011年第2期,第155-213页。

〔3〕〔71〕孙琦:《大跃进前的粮食征购——以河南内乡县档案为基础的研究》,台湾《新史学》2013年第24卷,第1期。

〔4〕《江津县各区乡田土及户数人口统计表》,1954年4月26日,江津区档案馆:1-1-00177,第167-174页。人口普查数据为年中数据,并未涵盖全部人口。因此,下文计算并不运用这个数据。

〔5〕〔10〕〔12〕〔14〕〔20〕〔26〕〔35〕〔50〕〔52〕江津县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江津县志》,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第193,288-299,288-299,192,199,119、203,194,196-199,199页。

〔6〕《江津县农业生产统计资料》(农作物生产部分),1959年4月,江津区档案馆:0009-0001-00151-0007,第48、49页。

〔7〕《江津县土改后人口、田土面积、产量统计表》,1952年,江津区档案馆:0009-0007-00034-0001,第1页。该表中田土面积用常年产量计算,计有1952年水田45062万斤,旱田8583万斤,土7057万斤。本文按文中折率折算成亩。

〔8〕《江津县土改后人口、田土面积、产量统计表》,第1页。

〔9〕《江津专区1955年农业社稻谷增产情况调查表》,1956年6月,江津区档案馆:0009-0009-0007-0001,第3-11页。

〔11〕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编辑部:《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作物卷》(上),农业出版社,1991年,第132页。

〔13〕中国科学院西南资源开发考察队:《重庆市土地利用与环境农业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第57、63、73页。

〔15〕《江津县1950年至1952年度农业税征收情况表》,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31页。

〔16〕《江津县耕地面积统计表》,1953年12月11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14页。

〔17〕江津县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江津县志》,江津县种植了大量高粱,但在县委的统计口径里,高粱被算作经济作物。本文因主要讨论粮食统购统销的问题,因此表1中的数据不包含高粱,但此处为计算方便,含高粱种植面积,但被计算入经济作物中。

〔18〕《江津县、区、乡、保、甲户数、人口、面积、田土常产量、公粮分配,挤出黑田统计表》,1950年11月22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022-00012,第63-84页。

〔19〕〔21〕〔32〕《江津县土改后人口、田土面积、产量统计表》,1952年9月7日,江津区档案馆:0009-0007-00034-0001,第1、2页。

〔22〕《江津县秋收丰产材料》,1953年8月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9-0005-00050-0007,第30页。

〔23〕据档案0009-0007-00034-0002第9页记载,4挑=475斤,则1挑=119斤。又水田1亩=488斤,得1亩=4.1挑。

〔24〕四川省永川县志编修委员会:《永川县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09页。

〔25〕《江津县各区田土及户数人口统计表》,1954年4月26日,江津区档案馆:1-1-00177,第167-174页。

〔27〕〔31〕《江津县委1953年爱国增产计划》,1953年3月29日,江津区档案馆:1-1-120,第16页。

〔28〕《江津县各区、乡、村农业税分户征收清册封面》,1953年1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075、00077。

〔29〕《江津县完成1953年统购》,1954年元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53页。

〔30〕《江津县1953年灾情、社会减免公粮统计表》,1953年8月28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32页。

〔33〕详见《江津县第二区统购统销工作总结报告》,1953年12月27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05,第54页;《江津县第三区统购统销工作情况报告》,1953年12月30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014,第77页;《中共江津县第四区委会总结》,1953年12月2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018,第125页;《中共六区委关于统购统销工作的报告》,1953年12月22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22,第154页;《中共江津县第八区委会总结报告》,1953年12月2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28,第200页。在原文件中,均用常产表示田土面积,单位或为斤,或为市石。此处已采用本文第13页所引折率,在文中折算成亩表示。

〔34〕〔36〕〔37〕《江津县爱国增产计划》,第16、16、18页。

〔38〕《店子金龙运动开展情况》,1953年,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27页。

〔39〕〔58〕曹树基:《知情、回避与服从:1958-1960年的无为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1年第3期,第97-115页。

〔40〕江西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china.com.cn/jxseed/SeedNews/shownews.asp?id=355&style=22,2012年12月20日。

〔41〕《县委会议贯彻地委指示的今后工作整理纪要》,1953年,江津区档案馆:1-1-00121,第194页。

〔42〕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第223-232页。

〔43〕《江津县1953年各区重点村春耕生产情况统计》,1953年4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12页。

〔44〕《江津县1953年爱国丰产计划(草案)》,1953年1月28日,江津区档案馆:1-1-120。

〔45〕王保宁:《增产与减产:农业合作化与1950年代的山东耕作制度》,《管理与科学》2012年第5期。

〔46〕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江津地方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第70页。

〔47〕《江津县1954年度农业税征收及粮食统购统销统计表》,1954年11月23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1-0001,第10页。

〔48〕《江津县各区1953、54年产量比较表》,1955年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0-0001,第3页。

〔49〕关于县委的数据,也有不同的数字,1954年9月的产量数据是74050万斤。1954年12月江津县委上报地委的数据是74369.7万斤。1955年1月统计,则是73515万斤,两个数据1千多万差距产生的原因是19区产量在55年的统计里有1千多万斤的下调,详见《江津县1954年征购材料统计分析表》,1954年9月6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1-0002,第80页。《江津县各区1954年产量情况统计表》,1955年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0-0001,第2页。《江津县各区1953、54年产量比较表》,1955年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0-0001,第3页。本文的讨论采用1955年1月的统计。

〔51〕《关于1954年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完成和超额完成农业增产任务的意见》,1954年2月10日,江津区档案馆:1-1-00169,第2页;《县委关于执行“地委关于增产粮食生产方案”的计划》,1954年8月7日,江津区档案馆:1-1-00169,第20页。

〔53〕《江津县1954年度农业税征收及粮食统购统销统计表》,1954年11月23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1-0001,第10页。

〔54〕《江津县城关区关于粮食计划供应与收购工作的初步计划》,重庆市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4-0001,第25页。另《中国共产党江津地方史》(第二卷)认为江津县的统购统销开始于1953年的10月中,此说法无法得到档案证实。

〔55〕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志·粮食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第61页。

〔56〕《江津县1953年统购》,1954年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53页。关于折率,来自档案:0001-0001-00160-0004,第19页。

〔57〕《普服乡利民村粮食统购统销试点工作第一步、第二步情况报告》,1953年11月30日,0001-0001-00013-0019,第83页。

〔59〕《第一区关于统购统销工作总结报告》,1954年11月20日,0001-0001-00159-0001,第12页。

〔60〕《江津县1953年统购》,1954年1月,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53页。

〔61〕1953年,经济作物并不统购。据表7,1953年江津县经济作物产量折谷后合6079.4万斤,此处计算加上了这个数据。

〔62〕《江津县第十一区委为呈报我区僰溪乡四村二组地主陈辉如抗拒统购政策,呈请法办,并将其财产没收一事由》,1953年12月24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5-009,第48页。

〔63〕《统计资料》,1953年,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29-0001,第39页。

〔64〕〔65〕《江津县委关于统购统销工作的总结报告》,1953年12月1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13-0020。

〔66〕《江津县委关于执行“地委关于增产粮食生产方案”的计划》,1954年8月7日,江津区档案馆:1-1-00169,第20页。

〔67〕〔69〕《江津县关于保证完成秋征秋购的意见》,1954年9月24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5,第33、35页。

〔68〕表格详见《江津县关于保证完成秋征秋购的意见》,1954年9月24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5,第37-39页,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列举。

〔70〕《江津县统购试算结果》,1954年8月2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0-00019,第50页。

〔72〕《慈云乡粮食统购统销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简报》,1954年9月21日;《慈云乡统购统销工作第二阶段工作简报》,1954年10月11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13、0014。

〔73〕《慈云乡统购统销工作第二阶段工作简报》,1954年10月11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13、0014。

〔74〕《关于慈云乡统购统销第二阶段工作简报的批示》,1954年10月15日,江津区档案:0001-0001-00155-0003,第14页。

〔75〕《江津地委关于认真总结统购统销、处理遗留问题和解决群众“闹粮”问题的指示》,1954年,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6-0019,第100页。

〔76〕详见《中共第十六区区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结报告》,1954年11月1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9-0011,第203页;这样的计算增产活动在每一个区的工作报告中均有体现,限于篇幅,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77〕《江津县1954年公粮任务完成情况分区统计表》,1954年12月31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60-0001,第4页。

〔78〕《江津县1954年统购统销工作主要情况的报告》,1954年12月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17,第302页。

〔79〕《慈云乡粮食统购统销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简报》,1954年9月21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5-0013,第155页。在上引文字后面,该乡给出证明的事例,但该事例却认为征购后人均余粮530斤,考虑到此例子是一个互助组,且在已点增产24.6%,与县委的数据一致。据此笔者认为这只是县委统一口径下的若干相似例子中的一个,并不可信。

〔80〕《中共江津第四区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总结报告》,1954年11月26日,江津区档案:0001-0001-00159-0004,第88页。

〔81〕《中共第十六区区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结报告》,1954年11月19日,江津区档案馆:0001-0001-00159-0011,第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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