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 :我公司以自有房屋为一家房地产公司作抵押担保。日前,该房地产公司因经营危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通过法院执行我公司担保的房产,使公司蒙受损失200万元。请问,我公司发生的担保损失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互发科技有限公司 张万新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因此,该笔担保损失如与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可按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是否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担保损失可以税前扣除的,扣除金额为担保企业为被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之内并且实际损失的部分。
李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