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贤富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计划财务处,安徽 滁州 239000)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为适应国家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加强会计核算来做好教育成本管理工作。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中必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做好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提高成本管理能力是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于2014年1月开始实行,新制度的颁布和实行实质上是对高等学校的日常经济活动和财务事项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规范与规定,这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职院校的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保障了高职院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的效率和真实性,也改变了之前高职院校会计核算过程中“重会计核算,轻成本管理”,对于教育成本实行粗放型管理的现状,对于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除了需要平衡院校收支规模,还需要对经常性业务收入支出提前报备,对于固定资产、科研项目经费等使用专项管理的方法提高管理能力[1-2]。当前高职院校在进行成本管理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成本管理在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提高成本核算管理水平。
高职院校根据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对教育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将成本管理工作有机融入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之中,有效提升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了更加全面、准确的核算各项教育成本,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贯彻以下原则:
高职院校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质上是要求高职院校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以已经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件为基础,不单纯依照实际收入或者支出项目进行账务处理。此种方法注重权利和责任的对等,也是当前高职院校在进行成本管理时需要使用的基本原则[3]。在新高校会计制度出台前,高职院校会计核算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新制度颁布实施以后高校会计核算过程中的部分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仍未能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严重影响到教育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为了更加精准的核算高职院校的教育成本,就有必要在成本核算工作中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原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核算的部分经济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调整,以使各期收入与当期教育成本费用相配比。
高职院校为了加强对其教育成本的管理,就必须依赖于成本核算的结果,根据核算结果提出成本管理意见进而促进学校的管理水平,而加强成本核算又必须以高职院校的管理需要为出发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完成对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所耗费的教育成本的会计核算[4]。“算管结合,算为管用”是高职院校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中需要遵循的第二项原则。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严防出现“为成本管理而成本管理”或“为成本核算而成本核算”的情况发生。
在高职院校日常经济活动中会发生各种不同类型的支出,这些支出并非都能归属于教育成本。要准确的核算高职院校的教育成本就必须参考企业会计核算中对各种费用划分的原则,对所发生的各类支出进行严格划分[5]。正确的划分各种费用界限原则是高职院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的第三项原则。
1.3.1 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教育事业支出和期间费用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教育事业支出和期间费用的界限。之所以需要进行资本性支出、教育事业性支出和期间费用的划分,是为了合理界定不同的支出项目属性,将可以计入当期的教育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不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进行长期摊销。而对于其中与学生培养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如行政管理费用和离退休人员支出则作为期间费用进行处理,不计入教育成本。
1.3.2 成本费用与收入相配比 配比性原则指的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一定期间的收入与费用需要满足配比性原则方能正确核算出当期的盈利情况。高职院校虽然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进,高等教育将被划为公益二类,逐步实现市场化经营。虽然政府下拨的财政性资金仍会存在,但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将会进一步加大,如何合理的筹措办学资金即事业收入,并以事业收入补偿学校发展中大部分的教育成本耗费和期间费用,进而准确核算出学校当期的办学收支溢余,是高校成本核算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高校成本核算过程中不同会计期间成本费用界限的划分可以参考工业企业成本核算中不同会计期间费用界限划分的原则,最终达到将某一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和收入相配比的目的,使得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联性进一步明确,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维护高职院校的正常稳定运转。
高职院校应按照受益对象实际耗费的费用进行成本归集与分配,费用归集过程中应按照所耗费用的实际成本进行,即对发生的各类教育成本进行核算时应采用实际成本进行计价。高职院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对各期实际发生的支出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归集分配给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谁受益谁负担,实际受益多少负担多少”是成本核算中需要贯彻的第四项原则。在贯彻实际受益原则时,还应该注意结合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对于一些无法区分受益对象的非重要支出项目,可以采用简化、粗略的核算方法进行归集分配。
高职院校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首先必须明确自身成本管理对象。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产品就是合格的毕业生,但是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培养成本是不同的,如文史类专业中如会计等专业的学生,其培养成本相对较低。而理工类如机电、汽车等专业因学生需要进行大量的实习实训而对物料会产生更多的消耗,因此,耗费的成本就会相对较高。由此,对于不同的高职院校而言,在从事成本管理之前需要注重成本管理对象的选择和评估。对不同专业、不同成本消耗水平的学生进行分类,划分为不同的成本管理对象。高职院校依此完成成本核算后,对于不同成本耗费水平的对象就可以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以达到学费收入对所耗费成本的补偿,满足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对资金来源的需求。
任何单位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必须要确定其需要使用的会计期间,只有确立有效的高职院校成本管理的会计期间,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期间化。同时需要明确高职院校的成本计算周期,包括生产合格的毕业生周期。当前高职院校的成本管理会计期间一般为公历年份,这样便有利于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统一,以及核算结果与不同学校间的横向比较。但在成本核算期间确定过程中仍然需要结合毕业生的生产周期,以保证毕业生总成本与生均培养成本的准确归集。
高校在经历了会计制度改革后,对于成本管理的具体项目也有了新的规定。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成本项目指的是高职院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所耗费的资源及种类。在对高职教育的成本项目进行设置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提供有效信息进行高职教育的成本管理和分析,也可以提高高职教育过程中资金使用效率。按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职院校各项事业支出可分为五大类:教育教学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6]。其中教育教学支出大致包括学校从事教学职工的工资薪金、物料损耗、教学公用支出以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各种开支等;科研事业支出包括从事科研项目耗费的各项资金;行政管理支出包括学校日常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后勤服务支出包括食堂、学生生活服务机构等消耗支出;离退休支出为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补贴等,高职院校所发生的与教育事业有关的各项支出都在以上五类之中进行核算。但是,该分类与成本核算对应关系不是很明显,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如果仅依赖于上述五项分类将无法满足成本核算的要求。所以,高职院校必须要加强支出类别和成本项目的对应关系,根据自身成本核算与管理的需要在五大类下增设适当的明细项目,特别是对与教育成本有关的类别如教学教学支出、科研事业支出和后勤保障支出需要根据成本核算需要结合政府收支经济分类增设明细成本项目[7]。学校必须明确各项目核算的支出内容,提高不同成本项目核算的准确性。
高职院校的成本管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是因为高职院校并非完全盈利性质的单位,因此其收入项目比较单一且明确,核算起来较为容易。但是,其成本项目由于涉及到高职院校运转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有效归集分类,才能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高职院校的财务部门需要对每笔支出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每笔成本费用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才可以将其列入表内,否则需要通过追究责任人或其他途径进行补偿。对于项目所发生的支出除了对额度进行记录归集之外,还需要对成本项目的归属时期进行判断,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方法归集成本。同时,高职院校需要了解对费用的归集以及分配就是高职院校对当期发生的费用如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特别是对一些共同耗用的教育成本,需要采用诸如使用时间、耗用量、使用人数等标准进行合理的分配。这便需要高职院校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完善各种材料物资的收发领用制度和价值流转方法,在成本核算过程中采用科学有效的成本归集、分配方法,提高教育成本核算质量和水平。
高职院校在对成本费用进行及时记录和归集后,还需要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及时汇总,并最终有机结合成完整的教育成本报表,反映出某一会计期间该校所耗费的成本费用,这样对于后期进行的财务会计审计、财务信息审核、财务数据分析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制成本报表时需要注意到,成本报表作为高校的内部报表,用于对财务报表进行补充说明教育成本的发生情况,同时,该套报表还应该考虑使用会计年度和整个学生在校期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表期间设计,这既可以反映出高校当年不同成本核算对象的教育培养成本,又可以对其在校期间的累计培养成本进行反映,从而完整提供出高职院校当期、当年、累计培养出合格产品的总教育培养成本。
教育成本报表形成后,学校相关部门需要通过对成本报表的分析,了解本期教育成本与上期成本、目标成本、同行业成本的差异水平,并进一步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清产生差异的责任,作为进行成本考核的依据[8]。通过成本分析可以促进高职院校不必要成本的降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学校及时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当环节,并针对成本效益较低的项目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提高教育资金投入绩效,最终促进高职院校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当前,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着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如何通过成本管理来提升自身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达到提高管理和教学水平,成为高职院校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高职院校必须遵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并结合各校自身发展需要,明确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有效进行教育成本核算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才能最终促进高职院校有序稳定发展,最终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
[1]曹立村,张蕾.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职教论坛,2003(23):27-29.
[2]李里,孙静.高职院校加强教育成本管理的思考[J].职业,2012(14):153-154.
[3]马瑛.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应用[J].现代农业,2013(1):64-65.
[4]罗茵.谈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7(6):203-204.
[5]杨顺利.高校成本核算中的费用支出界限划分[J].财会月刊,2014(22):113-115.
[6]张士连.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浅析[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07-109.
[7]曹立村,张蕾.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职教论坛,2003(23):27-29.
[8]戴芳,陈砾.论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管理[J].决策与信息,2008(5):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