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党纪”诞生记

2015-12-16 05:23杨雪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12期
关键词:王岐山党纪党规

杨雪

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历时一年多的党规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后,新一届党中央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定决心惩治腐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2003年年底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0年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实际执行中越发显现出与新形势要求的不相适应。

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原《条例》的178条纪律规定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重复,而一些常见的违纪情形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对此,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2014年10月25日,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尽快完善管党治党相关党规党纪,率先修改《准则》和《条例》。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准则》和《条例》,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中央纪委着手同步修订两部党规。

能否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是修订两部法规的关键所在。因此,王岐山强调:“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在修订两部党内重要法规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后,王岐山先后14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并多次深入各地进行调研。

随着调研的不断深入、认识的不断深化,思路的不断清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框架也成为高层共识——

必须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必须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实现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

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

作为面向全党8700多万党员的基础性法规,《准则》和《条例》的每一处修改都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力求符合现实需要和时代要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一年多来,根据王岐山的意见,修订工作小组反复就两部法规涉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调研和讨论,修订稿逐步丰富、完善、成熟。

3月27日,王岐山在河南调研时提出,纪律要挺在法律前面,纪律应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5月9日,王岐山在浙江调研时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党纪应当严于国法。

7月9日,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时强调,要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法律重复的内容。

7月31日,在修订《准则》和《条例》座谈会上,王岐山将《准则》和《条例》划定为道德高线和基本底线。

9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对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稿征求意见。

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和政治局常委会其他同志对《准则》和《条例》修订送审稿提出重要意见。

10月12日,有8条281字的《准则》和11章133条1.7万余字的《条例》,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10月21日,中央授权新华社发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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