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常青
核心观点:经济新常态与“四个全面”是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统一体。所谓区别,主要是各自回答和解决的主题有所不同。经济新常态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发生阶段性重大变化的新定位,集中回答了如何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跨越的基础性问题。“四个全面”则主要回答了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治国理政水平,统筹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的根本性问题。所谓内在联系,既体现在两者统一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上,统一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上,也体现在两者互为基础、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上,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经济新常态与“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大战略思想。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是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基础和必然要求。
一、经济新常态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依据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习近平总书记辩证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科学判断,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阶段性变化的认识同样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993年,邓小平同志就已经预见到:“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进入新世纪,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8年以后,随着世界经济大稳定周期的结束和我国步入经济大国行列,国内外发展环境进一步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此,习近平同志明确主张将“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写入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并强调这是有深意的。这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重大变化的整体认识和判断。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和深入思考,对我国现阶段“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内涵作出的更为具体深入的明确回答。习近平总书记自2014年5月首次提出“新常态”后,在多种场合就经济新常态进行了全面论述,深刻地阐明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的必然性,阐明了经济新常态的三个主要特征和九个具体趋势变化,阐明了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大逻辑,从而进一步指明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新方位、新内涵和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常态的论述主要是从经济层面表述的,但我们对新常态的理解不能仅限于经济层面。经济基础变化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变化必然产生基础性、全局性、决定性影响。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的判断,实质上也是对我国基本国情阶段性变化的整体判断。这一判断的本质含义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虽然没有变,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有阶段性内涵的重要递进与转换。如果说,改革开放后的前三十年,我国经济总体上是处于以规模速度型高速增长的发展阶段,那么,改革开放走到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质量效益型的高速发展阶段,正向着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新阶段演进。
基本国情阶段性变化的新判断呼唤着治国理政的新方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决定了小康社会必须更加凸显全面建成,为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迈出关键一步;决定了改革必须更加凸显全面深化,从制度体制上续发新的强大动力;决定了法治必须更加全面公正,充分彰显保障改革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功能;决定了管党治党必须更加全面从严,担负起新的历史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决定了各项目标举措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正是适应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四个全面”更加清晰地确立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成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有机整体和顶层设计,成为指引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
二、“四个全面”是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科学纲领
“四个全面”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逐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首次把“四个全面”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他强调:“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出,“四个全面”作为一个总体战略布局,是以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为前提的,是与引领经济新常态直接关联的。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首先要立足新常态、辩证地把握新常态。新常态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依据,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支撑。历史经验证明,对基本国情的认识程度不仅直接影响着科学决策的正确性,而且直接影响着科学决策的执行力。比如,科学发展观,是基于我国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阶段性变化实际提出的,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但是,前些年,由于我们对基本国情阶段性变化内涵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新常态的深度,因此执行时就有一些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这正是我们多年强调转方式、调结构而实际成效并不彰显的重要原因。在当今,由于我们有了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科学判断,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党始终保持着战略上的平常心,强调只要经济不跌出合理区间,一般不采取强刺激手段,要更多地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扩大内需、拓展空间布局来应对,着力在提质增效升级上下功夫,这就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结构、转方式的步伐。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常态并不是稳定态,而是一个有着确定远景并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正如有的专家所言,我国目前的状态还只是新常态的起始点,它将经历一个新旧多重因素变化的综合优化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不断认识、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也是一个以“四个全面”引领新常态的探索过程。这就需要我们辩证地把握新常态的动态性、发展性和规律性,始终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引领新常态的实践指南,不断提升驾驭新常态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融入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从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来思考“四个全面”与新常态的内在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四个全面”不仅立足于这一大逻辑,贯穿于这一大逻辑,也是落实这一大逻辑的治本之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对我国现阶段战略目标和战略抓手的系统化。从战略目标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现了党的阶段性奋斗目标与引领经济新常态的一致性,如果不能落实经济新常态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高质量地实现,将会直接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从战略抓手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个轮子,也是推动经济新常态的两个轮子;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也是正确引领经济新常态的根本前提。因此,“四个全面”不仅把引领经济新常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和中国梦的目标有机统一起来,而且与实现既定目标的各项战略抓手有机统一起来,从而为我们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实践纲领和具体路径。
三、经济新常态与“四个全面”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经济新常态与“四个全面”是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统一体。所谓区别,主要是各自回答和解决的主题有所不同。经济新常态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发生阶段性重大变化的新定位,集中回答了如何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跨越的基础性问题。“四个全面”则主要回答了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治国理政水平、统筹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的根本性问题。所谓内在联系,既体现在两者统一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上,统一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上,也体现在两者互为基础、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上,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在理论上,两大战略思想的提出,进一步完善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内在逻辑体系,即以我国基本国情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科学判断为基础,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线,以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接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在逻辑体系日趋完善,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础上,围绕实现现代化和中国梦的目标,进一步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现代化国家以及如何建成这样的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问题,从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飞跃。在实践上,两大战略思想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深化,对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布局的构建,进一步完善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国梦的实践纲领,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和践行路线的创新突破和日臻成熟,其价值好比我们党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进而推动我国以短短的30年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一样,必将对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铸就新的辉煌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