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宏 王羽含
(1.甘肃中医药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 730000;2.山东大学医学院 250012)
基于战略联盟的我国中药国际化发展对策研究
王志宏1王羽含2
(1.甘肃中医药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 730000;2.山东大学医学院 250012)
该文通过对我国中药国际化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总结出建立中药国际战略联盟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构建中药国际战略联盟的策略,希望为加速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进程提供帮助。
中药国际化 研发战略联盟 营销战略联盟 对策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药生产和使用国。中药在治疗慢性、老年疾病及疑难杂病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一点已越来越多的被世界所认知。因此,拥有丰富资源的我国中药产业正面临着国际化大发展的机遇。然而,如何加快中药国际化的步伐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中药类产品进出口额为46.30亿美元。其中,出口35.92亿美元,进口10.38亿美元。由于中药国际化程度还较低,中药还没有在多数国家完全合法化或纳入医保范畴。因此,在欧美市场上,中药不得不暂按保健品进入,而非药品准入,因而销售额和价格都不高。目前,国际植物药市场的销售额每年约300多亿美元,并以10%~20%的速度递增。作为传统中药的发源地和资源大国,中国出口的中药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左右,且以低附加值的中药材、植物粗加工提取物和保健品为主,其中中成药仅占国际市场的1%左右,出口目的地主要是亚洲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包括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在巩固其科技领先优势的同时,正向中国市场输出其优质的中草药制剂。如日韩的“汉方药”试图将中国变为它们的倾销地。据称,目前中国中药市场的30%已被“洋中药”占领,中国年进口天然植物药约6亿美元以上,进口量已远超过出口量,我国中药国际化已遭受到极大地冲击。
我国中药国际化进程艰难、曲折, 面临诸多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中药企业普遍缺乏资金,制约了国际化进程
2011年颁布并实施的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规定,植物药首先应注册后方可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同时,企业还要通过欧盟的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工厂要进行cGMP改造,费用算下来要高达上千万元。而对中国中药企业来说,一般企业目前规模为几十万到几千万元间,这无疑是个“天价”。因此,在如此高的费用面前, 中药企业只能选择放弃这一市场。资金短缺且融资难已成为困扰我国中小性中药企业的难题。通过产品研发,推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品科技含量较高、附加值较强的国际化中药经营产品,需要较多资金,但由于目前中小企业资产较少、风险较大、资信程度较弱以及社会上的偏见等原因,一般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2.中药研发投入水平低,科技成果转化力弱
中药药品研发是一个投入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过程,既使是投入了巨资、耗时多年,也不能保证开发出一种新药来,面对这种状况,众多资金实力本不强的中药企业自然会减少研发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一般企业每年只会拿出年销售收入的2%左右来进行新产品的研发,这远低于国外药企20%左右的研发投入水平。这种现象导致了中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成果、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不足,进一步加剧了现有中药企业规模偏小的状况。
3.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发展缓慢
为适中医药国际化的需要,近年来,我国也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仍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单一地从市场角度去研究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忽略了从我国中医基本理念着手,挖掘、采集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精髓与归纳、总结各地已形成的道地中医药在药理、药效及应用合理性上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物质。相关标准的缺失已成为中医药在当今世界各国遭受贸易壁垒和限制进口的主要瓶颈所在。
中药现代化是我国实现中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积极引导并推动国家间医药资源与技术的整合,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依存关系,有利于我国中药产业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提高我国中药产品的科技含量,打造国际品牌,提高中药国际化水平。
1.构建研发战略联盟,联合开发新产品
一是构建国内“产、学、研、商”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我国的研发应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产、学、研、商”协同创新培育体系下的资源整合与合作,通过战略联盟,发挥“产、学、研、商”各自的设备、人才与技术方面的优势来开发新产品。发达国家的产品研发主要是通过企业来进行的。2008年7月由钟南山等四位院士倡导成立了“中医药防治病毒性传染病产学研联盟”,首笔2000万元联盟科研基金将用于口炎清颗粒、板蓝根颗粒的研究。近年来,中药利用“产、学、研”的研发模式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中药在机理研究上、在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二是国际战略联盟。国外跨国公司和高校所拥有的专利技术与研发能力是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与他们组建技术与研发战略联盟有助于中外整合技术资源,发挥研发优势,分担研发成本与风险,培育中药产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及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进一步提高中药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增强中药的国际竞争力。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5年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的研究团队与美国国立卫生院(NIH)合作,联合开发出一种针对MERS冠状病毒的超强活性全人源中和抗体M336,进行动物实验后,效果显著。
2.构建新型战略营销联盟
营销渠道是销售的重要环节,它已成为企业竞争的焦点。但是,目前仅靠我国现有大多数中药企业自身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完整的分销体系是不太可能的。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探索与创新中药出口营销渠道模式是加快中医药国际化的必然要求。战略营销联盟可发挥各自的技术、资金、产品优势,携手开发目标国际市场,联合人才与技术方面的优势进行优质售后服务。因此,我国中药企业,一要与世界跨国药企建立战略营销联盟。在新产品开发联盟的基础上,通过联盟使本方的产品资源优势与对方的营销技能和营销网络优势结合起来,使产品迅速进入市场,包括产品在欧美市场的注册,产品销售后均可以从中受益,既节约了巨额的研发和欧美市场的注册成本,还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如美国的斯克威布药物公司同丹麦的挪夫公司合伙,利用其在北美市场的销售网络,销售挪夫公司的新产品胰岛素。二要进一步依托国外大型药企的品牌资源优势,开拓市场。我国中药企业虽有少数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但国际品牌知名度不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必须要拥有自己品牌,否则就无法立足。通过其原有品牌或创新品牌,使得我国中药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权,更有力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三要在战略营销联盟的组织形式实现合资或相互持股。目前,我国中药企业多为小企业,受资金、技术限制,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加工及生产,中药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等行业与领域方面成效不大。因此,我国中药企业与国外公司结盟后,让联盟成员购买股份,不需要将彼此设备和人员加以合并。这与合资企业不同,主要是成员公司追求等比例的股权分配,各控股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将全球市场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分别让联盟成员去占领不同的市场。
3.构建中医药标准化战略联盟,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2010年我国已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ISO)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于当年落户上海。2014年(ISO)发布《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和《中医药文献元数据》两项国际标准。这是迄今为止ISO首次发布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它为做好中医药术语信息服务规范工作起到了支撑作用。当前,我国应整合国内多种资源,成立我国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战略联盟组织。联盟成员相互合作,共同构建标准体系,应将重点放在如挖掘和收集道地中药材种植规律及标准;归纳和整理中医药秘方中对中药生产炮制经验和忌讳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等工作中,推进中医药相关操作规范标准的研究与制订,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步伐。
1 皮埃尔.杜尚哲.战略联盟[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
2 林季红.跨国公司战略联盟[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3 邓嘉泰.中药现代化需国家层面研发战略联盟[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5,06:9-11.
4 赵锴,高向阳. 竞争中的合作-战略联盟[J].集团经济研究,2000,08.
5 管益忻.企业国际化联盟的七种新模式[J].企业管理,2006,03:85-86.
6 邓茂等.承接跨国药企向中国转移新药研发业务的分析及建议[N].中国医药报.2010-04-30.
王志宏,男,讲师,甘肃中医药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国际商务教研室副主任,E-mail:wzh656@126.com
10.3969/j.issn.1001-1137.2015.04.012
1001-1137(2015)04-0188-02
2015-09-12][本文编辑:朱吉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