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晓华
摘要:案例教学法在使用中常常被泛化,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案例教学法和举例子的不同,接着分析了因《教育政策法规》的课程内容和目的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法的适切性,并提出了在实施过程的四个基本点。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案例;教育法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9-0141-02
在教师资格证国考的背景下,对教学方法的探索和改革是必然趋势。《教育政策法规》是教师资格国考的必考内容,国考注重考查学生对教育政策法规知识掌握和知识的应用能力。案例教学法能够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以及运用,并将教育政策法规的知识和原理内化为学生的教育素养。
一、必须明晰的逻辑起点:案例教学法和举例子的异同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相关知识点,特别是重点和难点部分,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几乎每一节课都会举例子。而举了例子便冠以“使用了案例教学法”的教师也不在少数。这其实就是混淆了案例教学和举例子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者说将案例教学的内涵泛化了。
我们先从案例教学法的概念上来分析,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理念,围绕一定的教育目的,运用典型的教育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采取不同的案例呈现方式,使学习者进入某种特定的教育实践情境中,通过学习者的独立研究和师生之间的人际互动、平等对话、积极研讨等形式,来加深学习者对于教育知识和原理的理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提高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教育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从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可以看到,案例教学和举例子有共同的地方,两者都是通过一定的教学材料说明知识点和基本原理,为教学目的和目标服务。不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只有我们搞清楚了案例教学和举例子的区别,才可能科学正确地开展案例教学。
(一)主体不同
举例子的主体是教师,教师通过事例来论证观点,加深学生印象,以便学生理解。而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它的主体是学生,教师是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学生要根据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思考和讨论,通过学生自身的参与、开动脑筋,最终理解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原理。
(二)地位不同
二者在教学中的地位不同,举例子是整个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而案例教学法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通过完整的案例教学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
(三)流程不同
举例子没有固定和程序化的流程,教师只要在某一个知识点讲解之前或之后都可以随时应用,一般用时比较短,而案例教学有完整的过程,包括案例呈现、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点评等基本的流程,因此耗时长,一般都在半个小时以上。
(四)作用不同
举例子的作用虽然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但它没有学生的参与,没有凝结学生自身的智慧和思考,因此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欠缺。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通过互动、研讨、查阅等方式来获得对知识和原理的理解。能够提高学生对知识理论加的理解及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评论性、分析性、推理性的思维和概括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与《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契合性
《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是教师教育类的必修课程,这门课程主要是让未来步入教师岗位的师范类学生,了解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教育法律责任和教育法律救济等方面的主要观点,通过理论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对生活中的教育法律问题及教育法律现象依法进行分析与评论,提高其依法执教的能力,逐步形成和提高教育法律意识,最终理解并确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教育法学理念。
该课程理论性较强,特别是对一些教育法律条款,学生并没有最直接的感性经验。因此,如果单纯地用讲授法进行知识讲授,学生很难将知识内化,并且容易产生《教育政策法规》课程非常枯燥难懂的感受。不利于增强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更不利于将所学转化到教育行为中去。
而案例是沟通理论和实践的桥梁。通过案例教学法大大缩短了教学情境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中,一方面提高了学生用教育法律原理分析教育法律现象的能力,最重要的是潜移默化地使其懂得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并促使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层面上树立依法治教的决心。有位学生在《教育政策法规》课程快要结束时,这样总结:一直以为教育政策法规是很空泛的,离自己很遥远,其实不然,在教学过程中的很多鲜活生动而又震撼人生的案例无不牵动着我的心,于是,我开始思考,今后怎样去做一个好老师,关心学生,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
三、案例教学法在《教育政策法规》应用的四个基本点
(一)案例的选择和呈现
关于案例的选择,学术界普遍认为,在选择案例时因注意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等。在《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除了遵循这些基本的原则外,还会有意地从两个角度进行筛选。一是最新发生的案例,二是身边发生的案例。因为最新和身边发生的案例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让学生觉得教育法离自己并不遥远,违反教育法的现象和行为就发生在自己的周围,犯罪的都得到了严惩,这样更有说服意义。另外,在教学实践中,还应注意教育政策法规的案例应有正面案例和反面案例的结合。呈现一定的反面案例,有助于學生认识教育法律现象和问题,但如果过多地呈现反面案例,学生就只会注意到教育法律多么不完善,教育有多么黑暗,所以适当地加入正面案例能使学生在认识到现有教育法律不完善的同时,更能看到公平、正义和希望。
在选好案例之后,要注意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可以教师自己阅读该案例,可以让学生自己来阅读案例,也可以通过课件呈现,还通过视频来呈现,也可以进行更创新的尝试,比如,角色扮演、情景再现等方式。总之,要注意根据不同的目标和内容案例呈现的多样化,以免总用一种方式呈现对学生造成单调刺激。
(二)精心设计问题
为促进学生对教育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讨论的有效性,问题的设计是需要仔细斟酌的部分,设计问题时要根据问题的理论进行科学的设计,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把问题分为不同的類型,以对问题回答的要求不同为例,可把问题分为四类:一是判别类问题:主要是对事物加以判定。代表性词语是:“是不是”?“对不对?”、“行不行、”“好不好?”、“能不能?”、“会不会?”等等。二是描述类问题:主要是对客观事物加以陈述和说明。代表性词语是:“是什么?”、“怎么样?”等等。三是探索类问题:主要是对事物的原因、规律、内在联系加以阐释。代表性词语是:“为什么?”、“你从中能发现什么?”、“你该如何?”等等。四是发散类问题:主要是从多角度、多方面、多领域去认识客观事物。代表性词语是:“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法?”、“你从中体会到了什么?”、“你是怎样理解的?”、“说说你的看法?”等等。教师在设计问题时,不要仅仅局限在一个层面上,要善于从多种角度问问题。
(三)组织好讨论
在讨论环节,应完成两个目标:一是任务目标,即根据教师提供的问题进行讨论,最终在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总结讨论内容,并形成结论。二是社交目标,即加强学习过程中,学生之间的合作,包括表达、沟通、倾听、分享技巧。因为从理论上讲,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与人沟通的能力,但实践中最终能不能培养出学生的团结、合作、交流、沟通能力,需要教师人为地设定社交目标。从目前的教学实践来看,教师普遍重视任务目标,忽视社交目标。教师在明确提出小组的学习任务和目标的同时,教师还需要向学生解释小组活动的成功标准(例如,是不是每个人都参与了讨论,是不是仔细聆听他人的观点等)。
在讨论中,保证每一个学生的参与性。在每次小组讨论时,可以指派小组组长,并且不同的讨论问题小组组长轮流担任。请小组组长对每位同学的发言做好记录,最后由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参与机会不多,学生已经习惯了老师讲,自己听,也习惯了不经历自己的独立思考,直接由教师给出答案,所以在使用案例教学时,起初学生是有些不适应的,不敢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为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可以适当地设置一些考核方式和奖励机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以此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小组讨论。
(四)教师的反思
这里的教学反思指的是教师对案例教学法整个使用过程的一个反思。例如,案例的选择怎么样,有没有达到预设的教学目标,问题的设计有没有具有层次性,学生对问题的讨论如何。例如,多次教学实践表明,在问题设计的时候,注意调动学生已有的经验,将会加深学生对案例和教育法基本原理的认识。在讲到教师要依法从教时,笔者选用《今日说法》的《老师,你为啥这样对我》,属于视频案例。这是发生在陕西汉中勉县,一位七岁的小学生王天华在课堂自习的时候,班主任蔡丽老师把他叫到了讲台旁。因为小天华数学作业错误比较多,蔡老师开始给他补习数学,之后,蔡老师问他听懂没有,小天华没有吱声,当蔡老师问到第三遍的时候,小天华还是没有吱声,这时蔡老师生气了。由于小天华一直不吭声,蔡老师就往他的腹部猛踢了一脚,这一脚造成了小天华伤势严重,脾脏被摘除,而蔡老师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例因其本身叙述流畅、采访到位等原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教学案例,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反响。笔者在设计问题时,专门加入这样的问题:你在上学期间,有被教师体罚的经历吗?举例说明。你当时的感受怎样?该问题意在结合视频案例,调动学生已有的经验,使其能够深刻认识到体罚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吕林.案例教学法在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电力教育,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