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峨眉山市现代农业发展

2015-12-09 09:13赵文娟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峨眉山市龙头企业产业化

赵文娟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 四川 乐山 614200)

一、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目前,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种类丰富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峨眉山市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转移,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发生了较大转变,大家不再局限于家庭日常的农业生产活动,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全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已建成11 个现代农业产业万亩示范区,新增乐山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6 家、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2 个,培训各类产业集成技术的农民2000 人。

(二)发展速度快

截止目前,峨眉山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25 家;培育示范社39 家,其中省级9 家、乐山市级5 家、本市(县)级25 家;成员总数由2010 年的23188 人增加到24262 人,其中农民成员24224人;共有18 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形成了以金丰农产品种植营销有限公司、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峨眉仙山中药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大户越来越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以龙池镇太坪村为例,该村种蔬菜的农民占到了人口总数的90%以上,常年种植蔬菜14000 余亩,产量56000 吨,产值达6700 万元,菜农实现人均纯收入1.1 万元,高山蔬菜产业已成为太坪村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同时,家庭农场也逐步兴起。目前,峨眉山市已注册登记家庭农场29 户,成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三)采取多种经营模式

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企业+基地+农户”、“公司+村委会+农户+基地”、“家庭农场+基地”等多种经营模式,增加了农产品数量、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以金丰农产品种植营销有限公为例,它采取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拥有从产品研发、农业技术服务、农资配送、种植生产、储运和销售完整的产业链,对农民种什么和怎么种进行指导,避免了“谷贱伤农”的现象,有效地降低了市场给农民带来的风险。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完善了产业链,包括茶叶种植和管理、初制生产、精制加工、产品开发、销售国内外,还能通过自建基地开展采茶体验,发展茶文化旅游。

(四)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

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例,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通过在峨眉山市双福镇、沙溪乡等5 个镇乡发展茶叶基地,带动农户增收。截至2012 年末,峨眉山市18 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达58149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6437 万元,增长20.27%;实现利润3872 万元,增长32.59%,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重要力量。

二、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因地制宜

表1 峨眉山市部分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表

许多地区缺乏对当地情况的调研,忽略客观条件,盲目选择经营主体的形式,运行不规范。比如峨眉山市茶叶资源比较丰富,但有些山区离城较远,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规模发展的基础条件,如果不先进行充分调研就开展大规模的种植,那么会给企业和农民带来损失。还有的农民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通过欺瞒手段创办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真正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土地流转体制不完善

峨眉山市大多数山区农民还是靠农业为生,农业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他们也习惯了传统的自耕自种方式,没有想过要流转土地,而小规模耕种并不能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加上农村土地流转体制尚未完善,农民担心失地后的经济来源,对流转的收益也无法确定,导致流转困难,难以形成大规模生产经营。

(三)财政扶持力度有限

以峨眉山市18 个重点龙头企业来看,2010 年财政扶持资金为43 万元、2011 年为90 万元、2012年为185.6 万元,虽然在逐年递增,但数量仍有限,获得财政扶持的只有三四个企业。龙头企业如此,专业大户等要想获得财政补助更是难上加难。

(四)创新能力不强

虽然大部分龙头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但是由于鼓励机制不完善,研发经费不到位,企业的研发动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通过认证、注册的品牌较少,降低了企业效率,不利于发展特色品牌。

(五)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

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缺乏协作性,组织化程度低。目前,峨眉山市农村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单打独斗的后果是规模小、风险高,不能形成的自己的品牌,竞争力不强,难以抵抗市场风险。

(六)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长链条,产出之后还需要广阔的销路,这就对信息、资金、科技等一系列的社会化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峨眉山市不少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受市场影响不能及时销出,影响了农民收益和企业效益。

三、促进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

1.茶叶。加大对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延伸、技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中的扶持力度,带动和促进茶叶产业的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峨眉山茶”区域品牌。到2016 年,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20.5 万亩,无性系良种茶园达到80%以上,茶叶产值达到6 亿元,综合产值达到45 亿元。

2.高山蔬菜。峨眉山市西南片区的大为、龙池、高桥、沙溪、罗目、龙门6 个山区乡镇,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平均海拔1000 米,平均气温较平坝地区低2—4℃,空气相对湿度在80—90%之间,立体气候明显,具有发展高山蔬菜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区域内适宜发展高山蔬菜的土地面积达10.2 万亩,涉及55 个行政村、437 个村民小组、2.94 万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峨眉山金丰农产品种植营销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成了3000 吨果蔬气调库,在成都、重庆、太原、郑州、沈阳、长春、北京等省内、外大、中城市建立了16 个蔬菜批发销售网点。市场销量的需求及山区农民发展愿望的日趋强烈,使得高山蔬菜的发展与提升空间潜力巨大。

3.中药材。通过优化布局,在最佳适宜区建设集中连片的中药材专业化种植区(带),包括3大优势区:一是黄莲优势区:龙池、大为、龙门、沙溪、绥山、高桥、川主、黄湾等镇乡,二是天麻优势区:龙池镇,三是白术优势区域:龙池、龙门2 个镇乡。通过开发良种选育和繁育,建设高效特色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示范基地,推进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峨眉特色药材著名品牌,提高知名度。

(二)不断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进一步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做大做强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力争到2016 年,新增乐山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1 家、规范发展专合组织50 个,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38 家、专合组织196 个,其中:茶叶销售额8 亿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1 家、5 亿元以上企业1 家、1 亿元以上企业1 家、千万亿元以上企业10 家;蔬菜产业销售额4 亿元以上企业1 家、0.5 亿元以上企业3 家;藤椒产业销售额1 亿元以上企业1 家,中药材销售额2 亿元以上企业1 家。二是规范引导农民合作社,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经营主体,成为延伸公共服务的载体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龙头。三是鼓励规模经营农户成立家庭农场和土地合作农场,给予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成为真正的农业法人。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共建技术创造新平台。依托四川农业大学等大专院校,培养专业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发展农户在产业集成技术应用、机械化水平、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

(三)鼓励创新,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品牌

按照“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支持、专业运作”原则,全力打造特色品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峨眉山旅游景区的窗口作用,强化各特色品牌的宣传。

(四)完善土地承包政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峨眉山市农业人口较多、山区面积大的基本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出来,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能手等,对经营不善、劳动力缺乏、土地资源丰富区域,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合作、基地带动、租赁经营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土地合作和连片开发。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之间确定合理的收益,以保护二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带动主体做大做强的扶培机制,支持品牌企业整合中小企业。对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龙头企业获得成功的,分别给予业主一定金额的奖励。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发展农产品保鲜、包装、储运技术和物流设备的引进、产业链开发、品牌打造等。二是建立专项发展资金,整合财政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针对峨眉山市的高山蔬菜产业发展,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现代农业高山蔬菜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申报高山蔬菜绿色食品基地整体认证、高山蔬菜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等,促进产业发展。三是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给予积极扶持,包括减免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特产税、所得税,成立担保公司,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在新项目的立项、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等政策支持。

(六)加强经营主体监管

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资金、土地资源的利用等,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资金利用绩效考核机制,对投入的政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实行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作为下年度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对以财政性专项资金为主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高效。

(七)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着力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集货储存功能、信息采集功能、农技营销培训功能“三大功能”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两大能力”建设,增强龙头企业在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能力;在整个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产业带动主体、产业农户在产业发展中的职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主体性、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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