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琪,汪金峰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我国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的权益维护研究
文琪,汪金峰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摘要: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是农民权益维护现状在其情绪、情感、认知和态度等心理层面的反映,同时这种心态又会反作用于农民的权益维护行为。在我国,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就表现出了既“积极”又“消极”的特点。本文结合这种矛盾的心态分析我国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四方面权益维护的“有心无力”状态,探索出农民维权的路径,即正确引导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使其权益诉求与社会主体价值观一致,建立三位一体,政府主导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
关键词:农民;政治社会心态;权益维护
美国学者亨廷顿就农村的作用作了如下陈述“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对于政治体制来说,城市内的反对派令人头痛但不致命。农村的反抗派才是致命的。得农村者得天下”[1]。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农村在整个国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农民是农村中最为重要影响因素,农民权益的实现状况则是农民因素中的关键影响因子。因而,要实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就要分析农民,探析其权益维护中的政治社会心态,从而探索出农民权益维护的路径和端正农民政治社会心态,发挥农民“稳定”的作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关于政治社会心态的定义
关于政治心态与社会心态的研究比较多,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是最早的研究者,他指出政治心态是由政治认知、态度、情感以及行为趋向所共同构成的一种心理的或者生理的组织,它影响着个体对相关的政治目标与情境的反应[2]。胡象明认为政治心态属于“软件”的范畴,它是指政治信念、政治情感与评价意向等[3]。对于社会心态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但其多是指一种心理态势,即由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引起的人们直接的,并在整个社会群体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具有一定的共同性的社会心理反应[4]。
综合政治心态和社会心态的定义,笔者给出了如下界定:“农民政治社会心态”是指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与政治文化条件下,寓于农民各个阶层中间的,涉及农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意志与利益的各种态度,它包含了农民政治的与社会的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意向等。
二、我国农民权益维护中的政治社会心态与成因分析
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是农民权益维护现状在其情绪、情感、认知和态度等心理层面的反映应,同时这种心态又会反作用于农民的权益维护行为。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呈现的是一种相矛盾、相冲突、相抵触的状态,使其维权行为表现出既“想维权”又“无力维权”,即“有心无力”的困境状态,这一现实状况反映了我国农民矛盾政治社会心态下权益维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政治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他们开始关注精神生活,参与政治活动,积极追求其政治权益。而在他们对此表示热情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显露出了在政治权益的实现与维护上的冷漠麻木心态,表现为不关注国家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不关心身边的选举、村集体发展等公共事务,由此形成了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积极和冷漠麻木共存的政治社会心态。
我国农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对于这些权益农民都有着强烈的实现愿望。但受政治传统和我国农村弱质性的影响,这些权益的实现和维护陷入了重重困境,造成农民“有心无力”的矛盾心态,这种矛盾心态的根源在不:第一,在关系农民生计与未来的土地征用方面,农民缺乏知情权、协商权,有的地方征用土地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和征求征地户意见,也没有公示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而引起不少土地纠纷;第二,在村级集体财务方面,有的农村地区财务公开不规范,民主理财机构多形同虚设,造成民主管理、监督名存实亡;第三,在村干部选举方面,由于现在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句空话,留下的老人和儿童,他们选举出的干部往往不能代表众多人的意志,农村、农民的政治权益出现无法表达、无渠道表达的现象。因此,农民有着实现各种政治权益的需求,并积极履行各方面的参与权利,但当实现权利和维护权利无望时,农民就表现出对政治与社会失望、冷漠的态度[5]。
人们参与政治社会生活就是为了利益的实现和维护,但是他们对于经济利益又总是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害怕全盘皆输。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既有经济利益的侵害,农民权益的维护便没了政府这一支撑与后盾,他们只得在经济权益追求方面求稳保守,总体呈现出政治动机利益化和保守求稳兼有的政治社会心态。造成这种不良心态的原因包括以下两方面:是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落实和涉农收费中侵害农民经济权益。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不到位,被擅自截留和随意挤占。农村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集资摊派仍然存在,加重了农民经济负担。二是土地补偿标准不公和机制不健全。失地农民得到的补偿费明显偏低,他们又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缺乏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日常的生活来源丧失,因而土地征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经济权益[5]。
我国农民在总体上是认同和信任政府的,他们相信政府能给自己带来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因而他们对新农村的建设积极配合,也积极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但是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村民自治要真正发挥作用也需一个较长的过程,而农民往往希望看到短期的效果,当短期效果未出现或令人大失所望时,农民就对社会权益的实现表现出了焦虑、不安和失衡的心态。所以,可以大体总结出我国农民在社会权益维护中,处于政治信任与认同强化和焦率失衡交织的政治社会心态中。影响农民这种矛盾心态的根源主要在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城乡区别的户籍制度。在“二元”和“区别”下,农民的社会权利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和限制,即使他们进入城市也会受到种种歧视,享受不了平等的国民待遇。例如,农民进城往往从事脏累差和危险的岗位,农民子女在城市入学限制很多,费用也很多等。随着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地位从总体上日益趋于弱势,其社会权益不受到重视,并且由于其弱势的地位,使得他们维护社会权益的力量弱小[6]。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传统的封建文化、村落文化已经开始接受世界先进文化的洗礼,农民的政治观念、社会观念也在此过程中不断更新着,表现出了开放包容的特征,鼓励农民追求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改变。但社会现实和封建文化的根深蒂固,农民不太愿意相信科学知识的作用,却希望通过求神拜佛、算卦占卜等方式来寻求“心安理得”,迷信封建心态占据上风,这就使得农民文化权益的实现成为一纸空文,最终形成了我国农民政治文化开放包容和封建迷信同在的政治社会心态。造成这种相冲突的心态的原因有:一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的不足。例如有的农村只是照搬城市文化,而每月有结合农村自身文化特色,其文化设施也多为摆设,不但破坏了原有文化的积极成分,而且也没有带来农民文化生活的真正转变。二是缺乏正确有效的文化宣传。在农村,教育机构少而简陋,教育基础设施落后,文化宣传只停留在几句话的传达或是几张宣传单的张贴,农民甚至不知何为文化权益。三是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的流行。封建迷信活动在农村一直存在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一些邪教活动在农村的大力宣传,已经侵入了农民原本不丰富的文化生活和精神世界。
综上可知,农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侵害,而各种权益对于农民来说又是相当重要与不可或缺的,就在各种权益“侵害”与各种权益“重视”的交互中,农民形成了各种矛盾的政治社会心态和陷入了权益维护“有心无力”的困境。
三、我国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权益维护的路径选择
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来源于农民权益维护的现实状况,同时又深刻地影响着农民进一步的权益维护行为,因此要正确引导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使其权益诉求与社会主体价值观一致,帮助农民正确、有效维权。在我国,农民在维权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政治社会心态,这些心态具有显著的“积极”与“消极”交互并存的特点。例如,政治参与积极和冷漠麻木的政治社会心态共存,政治信任、认同强化和焦虑失衡的政治社会心态交织等,表明农民对政治社会生活的热情和失望,对权益实现和维护的信心和无力,失望和无力则与农民作为社会主义事业主体之一的地位不符。因而,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使权益诉求与社会主体价值观一致。
第一,要加强农民的政治意识的培养,对其进行社会主体价值目标的教育。政治意识作为政治领域的精神现象,是政治活动和政治生活的心理反映。作为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它左右着政治主体的行为,对农民进行政治意识培养,使农民意识到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公仆,自己作为社会的主体之一,有自己的各种权益以及要求实现权益和国家政府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第二,加强思想文化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削弱传统封建迷信的影响。在各国各地区文化相互交融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引导农民接受多元文化的熏陶与洗礼,革新民风习俗和更新社会观念。与此同时,政府应大力投资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提高农民素质和丰富农民业余文化娱乐生活,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其它先进文化思想,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和树立科学的信仰,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体价值观相协调的政治社会心态,抵制封建落后以及邪教思想的侵害,使农民各方面权益得到切实的实现与维护。
一般而言,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的权益维护行为主要由农民自身来推动的。但政府作为行政改革的设计者和倡导者以及政府推动的权威性与直接性,决定了政府是农民权益维护的直接推动力量。同时以社会的广泛性力量作为农民维权的辅助力量,最终建立起政府主导的三位一体权益维护机制,充分实现与维护农民权益,并以权益得到实现和维护的现实来避免农民矛盾政治社会心态的产生与端正其不良心态。
1.政府层面
第一,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能力,避免农民对政治社会生活的冷漠麻木心态。其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适当增加农民代表的名额,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弥补农民在各级代表中人数偏少、话语权较弱的现状,真正行使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其二,贯彻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使农民实现和维护农民权益的政治权利自由平等的实现,从而达到农民权益有渠道表达,有能力实现,有途径维护的效果。其三,尽快出台农民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明确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制度[6]。
第二,调整和改进国家利益分配机制,加快改变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格局,构建和完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分配格局,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改变农民在追求经济权益中的求稳保守心态。在我国现阶段,工业和城市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一直很滞后。此时,要求国家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发展的重点向农村、农业倾斜,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了国家的支持,农民便可以后顾无忧的参与到经济利益的竞争中来,为发家致富而奋斗努力[7]。
第三,加快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实现人(农民)的城镇化,避免农民在城市生活中的焦虑失衡心态的产生。其一,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城乡居民在户籍、身份、待遇、权利、义务等方面人为分割,农民便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快城镇化建设,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整合,建立城乡一体化格局,在制度上保障农民拥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利与职业培训机会、平等就业竞争机会和享有劳动保护权利、平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等。其二,建立与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与无地农村人口的保障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提供职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改变农民看病难等问题[7]。
2.社会层面
农民这一特殊而庞大的群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没有这个群体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传统的阶层观念和城乡对立等思想却引起了社会对农民的歧视与排斥,而农民也对此产生了焦虑失衡不安的不良心态,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其一,大众媒体要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力量,宣传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整个社会平等公平的对待农民,对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进行报道等。其二,企业应该转变观念,消除对农民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工作岗位,实现同工同酬同福利,保障农民劳动权、休息权等。其三,城市社会应该包容、接纳与关怀农民,帮助不适应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农民,在城市营造出公平、友好、和谐的文化氛围[8]。
3.个人层面
农民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不仅需要政府与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更要落实到农民自己身上。其一,思维和意识对存在和物质具有反作用,要发挥这一反作用的积极效应,就要求农民要转变冷漠麻木、保守、焦虑失衡和封建迷信的不良政治社会心态,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崇尚科学知识,理性地面对社会问题,开放竞争的参与市场经济,维护各方面的权益。其二,农民要加强学习,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懂得运用法律,通过正式的渠道和科学的方式来保护各种合法权益。其三,农民要积极加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民自治中去,利用国家给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在自治活动中表达意志、利益与要求,使各方面的权益顺利实现。其四,建立农会,增强自身的组织化程度,以集体的力量代表农民群体参与各类政治社会活动,并以集体的力量实现和维护其权益。
在我国社会的急剧变化和社会利益的分化重组的背景下,农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权益的实现屡遭瓶颈,使得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呈现出一种既“积极”又“消极”的矛盾状态。这些矛盾的心态又导致了农民走进了既“想维权”又“无力维权”的怪圈,农民的维权之路一再陷入困境,步履维艰。因此,进入21世纪农民权益维护的关键是把握农民政治社会心态的特征,正确引导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使其权益诉求与社会主体价值观一致,同时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政府主导农民权益维护的关键作用以及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实现整个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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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of Farmers
under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Mentality in China
WEN Qi,WANG Jinfe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637000,China)
Abstract:Political and social mentality of farmers reflects the status quo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which refers to the content of psychological level, including mood, emotion, cognition and attitude, at the same time, it will react on the far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safeguard and behavior. In our country, the farmers′ political and social mentality is show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oth positive as well as negativ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verwhelmed states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including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combining with the contradiction mindset, explores the path of far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it is that guiding peasants′ political and social mentality, making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appeals be consistent with the values of social main body, in order to establish 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leading.
Keywords:farmers;political and social mentality;rights and interests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D 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90X(2015)05-0023-05
DOI:10.3969/j.issn.1004-390X(s).2015.05.005
作者简介:文琪(1991—),女,四川宜宾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社会学方向的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4年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新时期我国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的权益维护研究”(201410638015)。
收稿日期:2015-05-19修回日期:2015-06-23网络出版时间:2015-09-2517:14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53.1044.S.20150925.1714.010.html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Journal of 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2015,9(5):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