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斌
恩爱夫妻的难心事
林丽和王强原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但是,婚后一年,阴影开始笼罩在他们的小家。
28岁的林丽,是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人,2007年她来到安徽省合肥市打工,在合肥包河区一家包装印刷厂做包装工。在这里,她结识了后来的丈夫王强。
比林丽大1岁的王强,是山东青岛市平度县人,高中毕业后投奔亲属来到合肥。王强是印刷公司的车间小组长,他对秀气的川妹子林丽格外关照,渐渐地,林丽也对王强产生了好感。
一次闲谈中,王强得知林丽曾在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学过餐饮管理专业,他觉得她当一名包装工人有些可惜。2008年初,王强的一个同学从山东来到安徽来安县,要开一家鲁菜馆。王强马上把这一消息告诉了林丽,林丽很高兴,但要离开王强她又有些不舍。王强抓住时机,向林丽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小丽,你要是不嫌弃,我就跟着你去来安吧,我虽然不懂餐饮,但我有力气,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让我干什么都行!”
王强的表白让林丽深为感动,两人辞职奔赴来安。这家酒店在来安县城很快打开市场,林丽也靠着她出色的业务水平很快升任餐厅领班。王强原来在老家时考过起吊机上岗证,他很快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找到了开吊机的工作。
随着两人工作稳定下来,感情慢慢也水到渠成。2008年年底,趁春节之机,两人先后到四川和山东见过了各自的父母。王强每天的工作时间虽然长,但他是技术工种,收入较高。而林丽随着酒店效益越来越好,收入也逐渐提高。两家父母各自凑了一点钱,作为首付,在来安县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随后,2009年五一,两人在各自的老家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双方父母都生活在农村,传统观念相当严重。婚后不久,两边老人就一再向他们打听什么时候生孩子,尤其是王强父母,王家就他一个儿子,他爹妈恨不得马上就能抱上孙子。可到了2011年夏天,两人结婚已经两年多了,林丽仍是没有任何动静。得知儿媳毫无怀孕迹象,王家父母催他们小两口赶紧到医院去检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强领着妻子来到来安县医院,检查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看上去身体健康的王强竟然患有先天性弱精症,精子活力极低,妻子受孕概率几乎为零。两人面面相觑,问医生有无良方。医生说,像王强这种情况,原因不明,也只能吃些中药补一补,看看效果再说。
借精生子埋后患
夫妻俩先后到滁州、合肥等医院,医生为他们开出许多汤药煎服,可服用后仍无效果。林丽在结婚初始时,是不太想要孩子的,她想趁着年轻,多过几年二人世界。然而,这一次体检所出现的变故,却使她要孩子的想法变得非常迫切。尤其是她老家的同学,结婚后大多都抱上了可爱的孩子,这让林丽心里更不是滋味,常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久久哭泣。见此情景,王强心里也不好受。
王强想到了试管婴儿,尽管费用很高,他也想去试一试。然而,到安徽省人民医院做完检查,医生却对他说,你的精子活力太差,在这种情况下,受精卵很难保证质量。换句话说,医生也保证不了王强夫妇能生育出一个健康的孩子。这个消息无异于在向他们宣布:两人很可能终生无子!
原来幸福的家庭,从此阴云密布。
一天傍晚,王强看电视节目,里面正在讲一个借种孕子的故事,他的眼前突然一亮:既然妻子这么渴望要孩子,为什么不能去“借种”生个孩子呢?事到如今,他已经意识到,如果夫妻俩一直没有孩子,他们的这桩婚姻很有可能会触礁。看起来,只有“借种生子”,才能挽救两人婚姻。
等林丽回家,王强试探性地向她说出了自己的这个大胆想法,林丽的脸“腾”的红了:“那怎么能行?我不可能去接受别的男人!何况,这孩子生了也和你没有血缘关系,你怎么可能当他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王强想了想说:“不管是谁的,谁养,这孩子就跟谁亲。他长大了,也是咱俩的依靠,再说,孩子毕竟是你的血脉,怎么就不行呢?至于那个男人,只要我们选好了人,我们事先签好协议,怀孕后就与他再没有任何关系。”话说到这份上,林丽不再吭声了,也许,这可能是他们能快速生子的唯一办法了。
到哪里去选择这样一个男人呢?王强让林丽去找,林丽坚决不干:“我做不了这样的事,你让我脸往哪搁?”王强只好自己去搜寻。
王强最初想在网上找,但是他发现,网上的男人大都不靠谱,不是来历不明,就是对方想先和他索要一笔费用。王强觉得通过网上不行,必须得从自己认识的人中去寻找。
在王强工作的建筑工地上,有一个包工头叫李永昌,安徽滁州人,29岁,家中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王强曾见过这两个孩子,都聪明可爱。李永昌身高1.76米,虽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是他常年在外面的工地包活干,聪明过人,能说善讲,于是王强把目标锁定在了李永昌身上。
王强性格豪爽,山东大汉的个性,而李永昌也颇为仗义,两人还曾经在一起喝过几次酒。尽管两人很熟,但这种事王强还是很难张口,这让他颇费心思。
2011年12月的一天傍晚,王强特意请李永昌在工地旁的小酒店里吃饭,酒过三巡,王强借着酒劲,说出了自己的苦恼:“李哥,我在医院查出患有弱精症,还很不好治,可我媳妇着急要个孩子,家里两边老人也着急,最近这事可把我愁死了……”李永昌听着王强诉说,可他除了同情,一时半会儿他也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王强盯着李永昌,鼓起勇气说:“要不,李哥,你来帮我这个忙如何?”
李永昌一下愣住了,两人是朋友不假,可,这种忙怎么帮?听王强明确说出了“借种”之后,李永昌更是越听越紧张,这可不是开玩笑,这是要弄出来个小孩子啊!搞不好,是一辈子的麻烦。李永昌立刻拒绝了。王强安慰他说:“你放心好了,咱们签个协议,我媳妇怀孕后,这孩子的将来与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不会再来找你麻烦,你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你这是在帮我一个大忙!”
无论王强怎么说,李永昌还是不肯点头。经不住王强的再三请求,他只好说回去好好考虑一下,再给王强答复。
2012年初,苹果4S手机上市,王强专门买了一部送到李永昌的手中,李永昌盛情难却,最终只好同意。
这边,王强与妻子算好排卵期,林丽每月经期很准时,因此排卵期应该也很准确。可去哪里借?这也是个头疼问题。王强不想让李永昌到家里来,只有到酒店开房,他也不想让妻子与李永昌有过多的交流,只要借种成功就可以。于是,他在县城一家酒店开好房,让妻子先进房间,然后再通知李永昌。为避免尴尬,林丽一进房间就特意关了灯……
妻子“出轨”,这是天底下所有男人最怕的耻辱,然而,这一天,王强却满怀期待。晚上11点多,妻子从宾馆回到家中,荒唐的一幕终于结束。令王强夫妻俩高兴的是,仅这一次竟然就“借”成功了!
林丽怀孕后,王强让妻子请假养胎,他精心地照顾妻子。2012年11月,林丽产下一个男婴,小家伙白白净净,可爱极了。夫妻俩给孩子起名叫小虎。小虎满月后,渐渐地显露出李永昌的轮廓来,尤其眼睛和嘴巴,熟人一看就能看得出来,这让王强非常恼火。虽然李永昌借精是王强百般哀求才成功的,人家是帮了他的忙,但此时的王强心态发生了变化,他在工地上见到李永昌心里就犯堵,即使是两人相遇,王强也是头一低,赶紧走向别处。李永昌也察觉到了王强的心理变化,也回避了与他的交往,两个原来很好的朋友,“借种”事情发生之后,却变成了路人。
打官司索要孩子抚养费
2013年11月,小虎一周岁时,王强干脆换了一家工地,这样见不着李永昌,他也避免了尴尬。
然而,王强与林丽的感情却渐渐地产生了危机。随着小虎会走会跑,他的走路姿态,说话语气,简直就是李永昌的翻版!原本那种盼着孩子出生的心理,渐渐变成了看到这个孩子,王强心中就产生一种厌恶感,让他经常会联想起妻子和李永昌在酒店那个夜晚的一切,越想越心烦。年幼的小虎并不知自己的出身,每天王强一回到家中,他就扑上来亲热地喊着爸爸,但王强却常常把儿子冷在一边,独自上网玩游戏,这一幕,让心疼孩子的林丽看不下去了,她吼道:“难道上网比陪孩子重要?”王强被吼急了,干脆说道:“这是你的孩子,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话让林丽难以接受,“借种”之事当初就是王强的提议,没想到王强却对这个孩子耿耿于怀,两人大吵了几次之后,开始冷战。林丽找王强商谈,王强最后提出,如果将孩子送回给李永昌,那婚姻还可继续,否则,他接受不了这个孩子。此时小虎已满3周岁,林丽如何能舍弃自己的骨肉?无奈之下,林丽提出离婚,王强随即同意。
2014年10月,两人协议离婚,房子归王强,王强将林家支付的首付款返还给林丽,孩子归林丽抚养,但王强明确提出,这个孩子与自己无关,他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
林丽独力抚养孩子,因餐厅的工作时间难固定,她便请了一个保姆帮带。生活费用急剧增加,她自己根本承担不了,只好再次找到王强,结果又被王强拒绝。王强说,孩子有亲生父亲,你去找他的生父吧!
林丽多方打听,终于在来安县郊区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找到了李永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此时的李永昌承包的工程干到了一半,发包商却跑了,几十个工人天天都在找着他讨要工资,李永昌正为此事焦头烂额。听明林丽的来意,他说:“那件事我只是帮个忙而已,咱们可是有言在先的,不是说这孩子从此后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吗?你怎么又来找我?”林丽无奈地说:“虽然之前有协议,可孩子现在的生活难以为继,你是他的亲爹,我不找你找谁啊?”李永昌仍不理会。等到林丽第二天再去,李永昌躲了起来没了踪影。
林丽讨不到孩子的生活费,她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去咨询,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她:“李永昌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你们之间的所谓‘借种免责协议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李永昌必须负担孩子的生活费。他不给你,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
2014年12月,林丽来到来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永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林丽的诉讼目的非常明确,她只要向被告讨要孩子的抚养费。而李永昌到庭后就大呼冤枉,他特意拿出那份还保存着的协议书,称自己并无抚养责任。法官审理后认为,李永昌是小虎的生父,双方对这一事实均认可,小虎属于李永昌的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因此李永昌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2015年8月,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永昌答应每月给孩子1500元的生活费,直到小虎18岁为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此民事案的法官陈平说,“借种”行为违背社会原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借种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借种人”李永昌是孩子的生父,他“借种”所生下的孩子属于其非婚生子女,他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陈平法官还分析说,此案虽奇特,但也很有典型意义,“借种风波”害了两家人的幸福。王强因为心病难消,被迫和原本恩爱的妻子离了婚,林丽莫名其妙地成了个“离异单亲妈妈”,而李永昌自以为做了桩“善举”,却不料惹来了额外“担当”,而随着这一桩令人难以启齿的事件曝光,李永昌自己的家庭目前也已岌岌可危!但愿类似荒唐事不再发生。
(因涉及隐私,文中除法官外为化名)
编辑/纤手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