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培军
为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洪泽县全力推进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重点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被评为江苏省“秸秆综合利用十佳示范县区”,2015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
通过多年来的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目前,秸秆机械化还田已成为洪泽县防止秸秆焚烧和乱抛,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2014年,该县制定出台了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渠道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实施方案,计划总投入7000多万元,争取至2015年: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1.33 khm2,还田率达95%以上,除秸秆机械化打捆加工利用外基本实现全覆盖;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3.33 khm2,还田率达85%以上;新增62.48 kW以上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作业机械400台以上,还田机械装备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该县已形成了一套适应本地的、较为完善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方案。
1.2.1 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
(1)水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用62.48 kW以上拖拉机配相应幅宽的秸秆还田水田埋茬耕整机进行还田作业。
(2)旱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用55.13 kW以上拖拉机配相应幅宽的秸秆还田机械、埋茬耕整机进行还田作业。
1.2.2 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
(1)旋耕灭茬秸秆还田作业。用66.15 kW以上拖拉机配反转旋耕灭茬或反转旋耕灭茬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进行还田作业。
(2)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建议3年1次)。用73.5 kW以上拖拉机配1L系列铧式犁、1LY系列圆盘犁或犁旋一体复式机进行还田作业。
近几年,洪泽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农机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组织购置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对还田作业的配套补贴逐年加大。2014年和2015年(截至8月底)全县62.98 kW以上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分别增加了258台、182台。
全力推广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与小麦机播集成技术,重点区域内实现了百分之百秸秆切碎匀撒、百分之百秸秆还田、百分之百水稻机械化插秧、百分之百小麦机械施肥播种。2014年和2015年(截至8月底)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分别达86%、90%以上,年增长4百分点;2014年全县小麦机械施肥播种率达79%以上,比2013年增长6百分点。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具适宜集中连片作业,小地块分散作业会增加作业成本,降低机械作业效率和收益。目前,洪泽县实施规模化机械作业的田块相对较少,只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0%左右,大部分田块是一家一户种植。农民为了节省作业成本,多选用小型旋耕机进行还田作业。由于小机具功率小,作业深度浅,还田作业质量差,影响了农民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在小地块作业机具转移频繁,浪费作业时间,增加油耗,部分拥有大中型还田机械的农机户也不愿为单个农户提供秸秆还田作业服务。
洪泽县地处淮河流域,水资源丰富,水稻收割期间一般土壤含水率较高、粘性较大,土壤与秸秆混合后易裹缠刀轴,影响机械作业效率和还田质量。特别是在直播稻田块,稻秸秆量相对较大,秸秆机械化还田难度更大,小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具几乎无法作业,严重制约了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开展。
虽然近年来大中型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发展较快,但机具总体数量与作业需求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全县仅拥有58.8 kW以上拖拉机616台。这些机具即使满负荷工作,单季作业面积也只有20.67 khm2。同时,由于大功率拖拉机的成本回收期较长,农民购机热情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型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的增长和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应用。
部分农民认为秸秆还田会增加作业成本,对秸秆还田带来的调整土壤结构、培肥地力等方面的优势认识不足。有的农民甚至偏面认为秸秆焚烧可以烧死害虫,不焚烧秸秆可能造成下茬作物病虫害增多,因而对秸秆还田的积极性不高。
少数机手偏面追求经济效益,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路线执行不到位,作业速度相对较快,导致耕作层较浅,秸秆漏埋漏盖现象严重,覆盖埋茬率较低,影响了还田质量和效果。另外,部分新机手未经过系统培训,技术不够娴熟,工艺技术方案掌握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还田效果。
按照全县年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60 khm2的目标和省定的作业补助375元/hm2的标准进行测算,该县年需投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2250万元,扣除省级秸秆还田补助资金1400万元/年,还有850万元的资金缺口。由于洪泽县地处苏北,经济实力相对薄弱,财政资金很难补齐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只能对规划区域内补贴,不在规划区域内的农户即使实施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也得不到补贴。拿不到补贴的农户觉得不公平,秸秆还田积极性不高。
秸秆还田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统一规划,逐步实施。
要将秸秆还田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镇、村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常抓不懈,杜绝短期行为。要将秸秆还田、培肥地力提高到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和绿色农业的高度来抓,为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将作业任务真正落实给有还田作业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机大户,并督促其按技术规范标准作业。要积极为新购置秸秆还田机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提供作业需求信息,帮助他们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作业成本,缩短机具成本回收期,增加经济收益。
使用适用机具是提高机械化秸秆还田质量的关键。近年来,秸秆还田机械得到快速发展,但在品种、数量、质量、可靠性、适应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要按照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适用性强的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作业机具,鼓励小型拖拉机报废更新。至2015年底,全县要新增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作业机具700台(套)以上,以满足作业需求。
要在大力宣传扶持政策的同时,着力宣传秸秆还田在改良土壤、促进粮食增产和保护环境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对比试验,用科学的数据让农民看到秸秆还田的作用和效果;通过现场演示、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应用农机新技术,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相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使秸秆还田成为广大农民的自发行为。
按照“典型引路、以点代面、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用水河湖、县城区及镇街道周边禁烧区域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将基础条件好、还田机械数量多、还田面积大的镇、村,纳入秸秆机械化还田整体推进示范镇、示范村建设体系,结合农业、农机等科技示范项目建设,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秸秆还田机械化示范区,逐步扩大辐射区域。
县、镇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对购置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作业机具,并完成规定作业面积的给予定额奖补。二是对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还田质量好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给予一定的奖励。三是对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任务,还田效果好,作业面积逐年递增的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对未纳入省级补贴范围,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面积经县第三方核查合格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由县、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分别给予150元/hm2、225元/hm2的秸秆还田作业补贴;达到省补统一标准的,要做到应补尽补。实现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全覆盖,充分调动农户秸秆还田的积极性。
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技术培训,主推机收、机切碎、机抛撒、机还田、机插秧、机播种等秸秆还田集成技术。县、镇农机技术人员要在农忙关键时段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户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及时解决在作业中遇到的难题,加强农机、农艺的融合,促进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创造条件。拓宽土地流转渠道,对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给予一定的奖补。鼓励农户向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充分发挥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的装备与技术优势,促进秸秆还田规模作业,提高机械化作业效率和质量,扩大示范、辐射区域。
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要从源头抓起。参加作业的联合收获机必须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在作业期间各村要有专人深入田间地头负责督查,对没有安装切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禁止下田作业。县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组要认真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面积、质量均达到作业质量标准的方可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