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夏萌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关于劳工法令颁布的原因方面的研究,学者们普遍认同“黑死病的后果”一说,认为黑死病杀死了英国1/3的人口,造成体力劳动者的严重短缺,地主难以雇佣到劳工,劳工坐地涨价,要求非高工资不工作。为此,政府迅速颁布了旨在解决劳动力短缺和工资及物价上涨问题的劳工条例。
约翰·哈彻尔在《黑死病余波中的英国》一文中认为黑死病所带来的人口危机造成的劳动力短缺是政府出台劳工立法的直接原因,“当人口崩溃(危机)对传统关系的颠覆有所威胁时,政府和地主的反应必定是尽最大的可能维持旧社会制度。”黑死病后,劳动力严重短缺,供求失调,而幸存劳动者拒绝工作这一行为无疑是雪上加霜。政府迫于雇主和雇工的双重压力:雇主雇不到劳工;雇工不愿工作且要求过高工资,非常迅速地在1349年6月颁布了劳工条例。
马克·A·森在《黑死病时期英国的生活和法律》一文中主要论述了黑死病后英国的生活和法律,简要论及劳工法令颁布的原因、目的、实施情况和影响等问题。认为,劳工法令是黑死病的后果之一,即“黑死病所引起的混乱直接导致更高的工资和物价水平”;政府颁布劳工法令的目的是将工资和物价稳定在黑死病之前的水平。
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其中,最显著研究成果是普特南的《劳工法令在黑死病后第一个十年的实施》一书。几乎所有研究英国劳工立法的学者都会引用她的材料或观点,认可她的研究成果。她在此书中详细地描述了1349—1359这十年间劳工法令在全国的实施情况,对爱德华三世时期著名的劳动法进行了管理方面,而非经济方面的研究。她通过研究颁布给劳工法官的委任状和指令、大法官法庭登记簿、巡回审判记录、以及财政署、王座法庭和民事诉讼档案发现,这些档案中有多达9000个与劳工法令有关的案件。她认为被罚款人数的众多说明了执法力度的强大和立法实施的成功。认为劳工法令是有效的,至少在当时,成功地使工资保持在低于它们本应到达的水平上。
但是,也有很多学者们不赞同普特南的观点,他们认为政府采取的措施并没有抑制工资和物价的上涨,法令收效甚微,如吉文·威尔逊。他在《英国政府统治下的劳动力问题,1350—1450》(1)一文中肯定了政府在劳工法令颁布后的十年里作出的努力,但违法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如1352年的埃塞克斯郡,有7556人(大约是该郡劳工人口的1/4)因收取超额工资而被罚款,让人觉得执行的并不是法令的条款,而是罚款;因此,违法者根本不惧怕劳工法令,因为他们被处罚的罚款少于他们所得到的超额工资,这说明法令确实收效甚微。另外,“在剩下的90年里,法令的不断重申也恰好是其无效的证据”。(2)
普特南还在《14世纪的劳工法官》(3)一文中详细论述了1351年劳工法令的实施施者劳工法官在爱德华三世时期的管理细节、身份及司法权的变化情况。从负责实施法令的官员的角度,将爱德华三世时期劳工法官职权变化情况分为4个阶段,并分析了这4个阶段其职权变化的原因和过程。最后得出结论:劳工法官是地方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普特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工法令在王座法庭的实施情况,较少注意郡、百户邑和庄园等地方法庭的实施情况。
塞缪尔·科恩(SamuelCohn)在《黑死病后:中世纪后期西欧的劳工立法及其对劳工的态度》(4)一文中对比了英国、法国、卡斯提尔、佛罗伦萨等几个国家各具特色的劳工法,并认为这些法律都没有逻辑性地将黑死病后的人口和经济联系起来,未考虑到劳动力供求的现实情况。作者认为劳工立法对劳工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它对雇主宽容,对雇工残忍。违法的雇主有司法特权,他们给予过高的工资只会受到轻微的罚款,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多为劳工立法的地方执行者,另一方面是因为立法对他们的宽待,不追究其责任。
普斯(L.R.Poos)在《劳工法令实施的社会环境》中详述了劳工立法实施的社会环境,认为,劳工立法明显的阶级偏见掩盖了地方官员在最基层的实施过程中的直接作用,统治阶级对农村社会所施加社会控制如同经济控制一样强大。农村社会中的某些团体甚至将该法律作为为其谋取利益的工具。黑死病后的社会环境不利于劳工法令的实施。
西蒙·A·C·佩恩(Simon A.C.Penn)和克里斯多夫·戴尔(ChristopherDyer)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工资和收入:以劳工法令的实施为证》一文中,作者研究劳工法令实施记录时发现,整个英国“工资的支付普遍高于劳工法令所设定的限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工人破坏法令”,但是,案件数量在到达一个高潮之后便开始减少,法官只需处理“每个郡中仅有的几百名违反法令者。”一方面因为乡绅作为法官,通常对诉讼施加大量影响,为一己之利操作法律,另一方面也因为地方官员在执行劳工法令之时也时常疏忽职守,隐瞒案情。劳工法令及其后续法令成为个别雇主借以惩罚竞争对手或约束工人的手段。因此,作者认为劳工法令并未得到有效、彻底的实施,雇工在这一时期的工资和收入都有所增长。
对劳工立法的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控制工资过快增长、加快农奴制衰落、提供立法典范、加剧社会矛盾等方面。
普特南在《劳工法令在黑死病后第一个十年的实施》一书中认为劳工立法在黑死病后的第一个十年里得到了强有力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抑制了工资和物价的过快增长,至少在当时,使工资保持在低于它们本应到达的水平。若没有劳工立法的限制,工资和物价将会上涨的更快。
吉文·威尔逊(Given-Wilson)在《劳役、农奴制与英国劳工立法,1350—1500年》中认为,劳工立法极大地改变了地主与农奴之间的关系,14世纪末和15世纪英国农奴制衰弱可归因于劳工立法的实施,因为劳工立法“取代了一个制度:农奴制。”“1349年劳工条例之前,农奴是农奴制的法定所有权,在庄园法庭和更高的法庭中执行,允许地主控制其租户的迁移,有权迫使他们到其土地上工作。但是,黑死病后,农奴制逐渐衰弱,直到15世纪下半叶,它在英国大部分地区几乎都被废弃了。”这并不是第一个劳工条例制定者的初衷,相反,“政府的最初反应是加强,而非试图取代执行农奴制的原始机制”。加速农奴制的瓦解是劳工法令的“无心之失”。
斯蒂芬·J·巴雷斯(Stephen J.Barres)在《现代劳动法滥觞》中认为劳工法从根本上起源于英国,为美国现代劳动法的制定提供了思路和框架。黑死病带来的人口危机促使劳工法的出台,“国王和议会制定的劳工条例为随后几个世纪建立了劳工立法的模式”。
R.H.希尔顿在《1381年前英国的农民运动》一文中提出了更有远见的观点,即劳工法令的实施是农民运动的促进因素。因为劳工法令不仅打碎了劳工获取高额工资,改善生活水平的美梦,还严重损害了富农的利益。黑死病和劳工法令加剧了社会矛盾。“国家机构直接执行劳工法令统一了农民的不满,因为怨恨的对象不再是单个领主,而是政府的地方官员,”穷人和富人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敌人,农民运动一触即发。
国内对英国劳工立法进行研究的专著尚未面世,学者们仅在通史性的专著中以三言两语带过劳工立法这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法令。如钱乘旦,许洁明编著的《英国通史》只提到,“在黑死病流行后的20年间,部分地主一度尝试恢复劳役制,但是,农奴制的废除在英格兰已不可逆转,这种企图连同议会于1351年颁布的《雇工法》(它企图规定最高工资额),都无法成功。”
论文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寥寥无几,且多是简单地从英国劳工立法颁布的原因、劳工立法的内容及其影响三个方面进行简单的、概括性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到劳工立法的实施情况。如金燕的《英国前工业社会的劳工立法研究》。她侧重于研究英国前工业社会的劳工立法的特征和本质,通过研究立法的内容总结出立法的特点,认为这一时期的劳工立法的本质是家长主义,其目的是维护土地阶级的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们对中世纪后期英国劳工立法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也存在有不足之处。学者们的研究主要着重于1351年的劳工法令,对1351年之前的劳工条例和1351年之后重申或颁布的劳工立法及其补充条款甚少关注,甚至完全没有提及,对其相关问题的探讨也不够深入,所以有必要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如在原因方面,不仅要论述直接原因,还要深入地探究其根本原因。在特点方面,可以通过与他国劳工立法的对比,透析其特点。最后,还可以从不同角度,站在不同的立场客观地评价劳工立法积极和消极的意义。
注释:
(1)Chris Given-W ilson,“The problem of labour in the context of English government,c.1350—1450”,in P.J.P.Goldberg,W.M.Orm rod,The problem of labour in fourteenth-century England,W oodbridge,Suffolk:York MedievalPress,2000.
(2)Chris Given-W ilson,“The problem of labour in the context of English government,c.1350—1450”,in P.J.P.Goldberg,W.M.O rm rod,The problem of labour in fourteenth-century England,W oodbridge,Suffolk:York MedievalPress,2000.
(3)B.H.Putnam,“The Justices of Labourers in the Fourteenth Century”,The English HistoricalReview,Vol.21,No.83(Jul.,1906)(4)Samuel Cohn,“After the Black Death:Labour Legislation and Attitudes Towards Labour in Late-Medieval W estern Europe”,The Econom ic History Review,New Series,Vol.60,No.3(Aug.,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