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薇 罗春林
(1沈阳体育学院 辽宁沈阳 110000;2哈尔滨体育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中国竞技体育在短短几十年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不仅让国人骄傲、举国欢腾,也令世界赞叹,这凝结了中国一代代体育人艰辛的努力和巨大的付出,也是新中国国力不断增强的见证。但随着08奥运的完美收官,中国竞技体育的体育外交、彰显国力、增强人民信心的政治效用已经实现,在进入“后奥运时代”后,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应何去何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其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完善举国体制;二是如何完善体教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因为归根到底,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着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目前各省市普遍都存在着后备人才比例中二线人数明显偏少的情况,整个结构呈现出底基过大而中间不足的局面,且在培养过程中的“粗放型”培养方式也使得培养的效率不高。这会导致一方面能从二线队伍进入一线队伍的优秀后备人才数量不足,使一线队伍感觉后继无人;另一方面这种“多而不尖”的情况也会加大基层训练单位的压力,使得原本就紧张的资金和资源显得更加不足,从而影响三线运动队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
同时这样的人才结构还有一个很大的弊端,由于竞技体育水平的高低是相对的,高水平的运动员永远是稀缺资源,处于三级训练网顶端的一线队员和国家队队员永远是凤毛麟角,人才的成才率很低,因此大量的二、三线运动员都不能进入一线队伍,而在他们竞技体育生涯无法进一步发展的时候,由于长期文化教育的缺失,他们退役后的出路很窄,机会成本过大。
运动员文化素质的高低不但直接影响着运动员对技术动作和教练战术意识的理解,影响着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高,同时还影响着运动员身心的协调发展、心理素质的提高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但目前中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对运动员文化教育的严重缺失。过分追求比赛成绩和竞技水平的提高,对文化教育重视不足和对文化课学习时间安排不足是主要原因。
由于目前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或当地政府的投入,本地区培养一名优秀运动员要花费巨额的成本。因此,各地都盛行地方保护主义,通过各种手段甚至行政干预,阻碍运动员的人才流动。另一方面现在只有篮球、足球等开展职业联赛的项目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自由转会以外,其它项目还主要是以租借、互换、一次性买断、正常的人事调动、共同培养、协议交流、签约代培这几种主要途径进行流动,这样的方式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运作,极容易产生相关官员利用手中职权进行各种暗箱操作的寻租行为。
在早期由于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完全是由国家进行投入,因此投资主体和收益主体也基本明确,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投资主体也越来越多,人力资本产权关系的不明晰,特别是社会投资和运动员及其家庭自身的投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运动员运动成绩的所有权、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转会的收益等问题矛盾突出,各方面的利益难以协调,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建立起来,冲突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体教结合模式在西方众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其主要特点是体育与教育的合理融合、由教育系统承担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而我国则普遍存在着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的情况,通过学校培养出的高水平运动员屈指可数,很多高水平运动员虽然也有大学文凭甚至研究生文凭,但其含金量却值得商榷。归纳而言,当前体教结合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缺陷。
学训矛盾一直是困扰并制约我国体教结合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学而训矛盾产生的原因很多,首先从运动员的成长阶段看,一名运动员的竞技体育黄金年龄和受教育的黄金年龄重合,而一个人的精力又是有限的,特别是当代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年轻运动员必须每天进行大量的训练来提高竞技水平,而每天在进行完大运动量的训练后还要面对繁重的课业,自然会显得力不从心。其次我国的教育制度一直以来趋向于“应试教育”,考试就是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最终标尺,中国的高考是一种严进宽出的情况,进入大学对于普通学生而言学业的压力也相当大,对学习之余还要进行体育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而言更可谓难上加难,这也使许多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失去了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
由于国家绝大部分体育事业发展的资金基本上都投入到三级训练网模式下的各级体校、体工队里,教育系统对学校体育投入有限。在调查中显示,体教结合专项资金不足是影响体教结合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对体教结合资金的投入不足,直接限制了学校体育的规模、比赛数量和质量、运动员训练的条件、项目的布局及规模。
理想的体教结合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应该是“小学——中学——大学——职业联赛”的形式,但我国体教结合模式却是倒过来的,先发展大学联赛,再带动中学联赛,并且各级联赛之间链接不畅。并且学校联赛都属于各自为政,联赛规模和影响较小,上下级联赛间运动员流动不多,目前难以成为我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
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类法规政策,并且将这些政策法规通过立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确认。比如:运动员在各省市之间合理流动的条件、方式、纠纷解决的手段和途径;明确青少年运动员培养过程中投资各方的产权划分、利益分配;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权利权限等,这些内容都应该成为正式制度中高等级的法律条文,使其更具有约束力,也使以后的工作能做到“有法可依”。
群众体育才是一个国家体育水平的最真实反映,并且群众体育的发展能增加体育人口,扩大体育消费,为体育产业和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同时还可以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目前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达到了一个相当得高度,但现对的群众体育却还处于一个比较低得水平。为了我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能够在一个更为健康和广阔的环境中发展,我们也应该在后奥运时代里转变思想,从片面对成绩、金牌得追求转向一种全面、多层次、可持续、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均衡发展的新途径。
改变目前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管理者和教练员的绩效评估体制。不简单的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和人才输送率来考查他们的工作,应在考评制度中将科研工作量、创新实践、对运动员思想教育的培养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内,这样才能对他们实现有效的激励,对于形成重视文化知识、科学训练、培养全面可持续发展运动员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高校在整个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高校不仅承担着为省队和职业俱乐部甚至国家队输送人才的任务,同时它还是为各项目发展提供理论研究、技术革新、收集国内外对手资料分析、运动员运动生理生化监控、退役运动员再学习的重要平台。运动队和高校的合作是双方互惠合作、共赢发展的好方式。
长期以来中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以传统的三级训练网模式为主,这种模式存在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结构不合理、运动员培养文化教育缺失、运动员流动不合理以及对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重视不足等问题
对未来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应符合我国的国情与发展特点,逐步建立以高校为核心,多向交流、互助多赢的运作方式,最后形成有广泛群众基础、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管理团队、丰富的后备人才培养方式,科学全面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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