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傅(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 湖北武汉 430070)
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①
李圣傅
(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 湖北武汉 430070)
摘 要:为应对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中存在的教育、学习和训练之间的难以衔接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来促进高校公共体育课课内教学、课外学时和运动训练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改革。该文对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的趋势、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其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健全高校体育行政管理制度、课内体育教学、课外学时和运动训练的管理制度建设的构想。
关键词:高校公共体育 改革 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高校公共体育课内教学、课外学时和运动训练等体育活动脱节,学生自觉体育锻炼的习惯没有形成,导致其体质健康状况不佳,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普遍不符合我国高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因此,高校公共体育教学要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课内教学、课外学时、运动训练等相结的课内外教学一体化模式,使学生真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知识和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2.1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在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的过程中,因为相关的管理制度欠缺和不完善,没有很好的做到依法依规和科学管理,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例如: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或缺失会影响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场地器材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会导致损坏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教学改革的推进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对于高校体育管理工作的法治建设是同样适用的。
2.2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管理制度的法律属性
高校制定体育管理制度,是为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高校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的保证学校体育工作运行的具体性和执行性的内部规则。高校体育规章制度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但是,普通高校基于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在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制定活动,应视为一种准抽象行政行为,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畴。[1]这就要求高校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另外,在制度制定的程序上也必须正当合法,制度体系完备统一,制度形式规范科学。我们认为高校体育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目的,由学校依法并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以及办理学校体育事务的学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拥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等九项权利。《高等教育法》第4l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高校校长行使的第一项职权就是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这表明高校在法律上享有为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2]
我国高校公共体育管理制度的建设通常按管理层级来划分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学校体育管理制度建设,二是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内教学、课外学时、运动训练管理制度的建设,充分体现高校公共体育改革课内外教学训练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特点。
3.1高校公共体育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我国高校体育管理工作的开展,通常是以在全校设立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管全校体育运动工作,为学校非常设机构。运动委员会的主任一般由学校主管体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负责具体体育工作的体育院系部领导担任,运动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分管本部门体育工作的负责人担任。[3]学校要建立校运动委员会管理体育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度,建立运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运行机制、会议制度,为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把好制度关。在现实工作中,很多高校的体育运动委员会形同虚设,管理制度不健全,体育工作的改革难以进行,没有形成很好的会议贯彻和追责机制。因此,高校公共体育改革的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是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2高校公共体育改革课内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学生每学期接受一定学时的课内体育教学是《高等教育法》、《体育法》明确赋予的权利。但是,现行课内体育教学时间少,学生很难在课堂内完全掌握体育项目锻炼的知识和技能,必须要形成良好的教学管理制度,使学生很好的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的锻炼方式,来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体育教学涉及的面较广,包括日常教学和管理等工作。体育教学参与的人员较多,教学过程处于动态的过程,体育教学管理是依据体育管理的方法和理论,结合体育教学的实际目标,对体育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进行管理和监控的一个管理过程。[4]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一是体育教师日常教学、教案、考勤、个人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设,使体育教师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二是体育课程的设置、大纲、考核等制度建设,使体育课程设置符合科学性,体现教育的意义。三是体育教学的评价和督促制度建设,确保体育教学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培养出国家和时代所需要的人才。
3.3高校公共体育改革课外学时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公共体育课外学时是课内教学的延伸,是学生通过有组织的学习和训练以达到更好的掌握课内体育教学的内容而开展的活动,是课内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外学时是有别于课内教学的,课外学时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学生体育骨干的作用,起到引领和带动全体学生自主学习、训练,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为逐渐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一,要建立体育特长生和骨干的选拔和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使其带动全体学生共同学习和训练;其二,要建立课外学时的场地、器材、学习训练时间管理制度,为课外学时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其三,要建立课外学时和课内学时管理的衔接制度,保证课内和课外学时充分发挥各自的不同功效。
3.4高校公共体育改革运动训练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公共体育运动训练课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运动竞技水平,使其有能力参与高校体育项目的竞赛,为实现个人竞技水平最大化,为学校和个人争取荣誉而开展的有针对性的运动训练活动。[5]大学体育运动训练工作涉及到普通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做好管理制度建设关系到运动的训练水平和比赛的成绩。首先,要建立运动队员的选拔和训练、比赛、奖惩制度,确保队员选拔的科学性,保证日常的训练、比赛工作的落实。其次,要做好各项目教练员的选拔、考核、奖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要建立学生课余体育活动、学生运动俱乐部活动的开展、落实和管理制度,使课内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1)要大力加强高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在
高校公共体育改革中的领导和推动作用。课内外教学一体化模式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领导,领导作用的体现在于有无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实行。因此,要通过管理制度建设来提高高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作用。
(2)高校公共体育课内教学、课外学时和运动训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相得益彰,互相衔接。课内教学的开展是为了学生能够自主进行课外学时学习,通过课外学时的学习训练,又有能力参与运动训练课程的学习了。
(3)高校公共体育管理制度建设要符合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性原则。在建设的过程中,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依据,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又要维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要确保制度建设的程序符合规范,使制定的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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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保华.现代体育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5]囝杰,宋盛林.从终身体育角度看家庭、学校和社会体育一体化[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426—428.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7(b)-0131-02
作者简介:①李圣傅,湖北武汉人,武汉工程大学体育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体育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