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娟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规矩的涵义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原则立场上,要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党内团结上,绝不能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三是在组织程序上,服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四是在组织意识上,要有敬畏之心,不能擅权干政,能管好身边人等。政治规矩作为一条红线,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按原则、按制度、按规矩办事,让重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自觉和常态。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不信马列信上帝,不问苍生问鬼神”,甚至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透过一系列的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违纪可以看出,党内某些人把权力当私产,大搞排行站队、小圈子、山头主义。有的干部唯我独尊、凌驾于组织之上,只想让别人守纪律、讲规矩,对自己则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的把分管部门当作“个人王国”,视组织制度、组织原则为“稻草人”和“橡皮泥”。有的干部原则性不强,“生活圈”“工作圈”模糊。
出现这些不守规矩的现象,究其根源,一是精神懈怠作祟。处在社会转型期的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思潮多元、理念观念多变、敌对势力渗透加剧的影响下,失去方向,最终政治信仰丧失殆尽。二是圈子文化作祟。中国是熟人社会,有时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往往形成一个个小圈子,这些圈子一旦在官场中形成,就会出现人身依附关系和江湖派系关系,把纯洁的同志关系搞成君臣关系、奴仆关系、大哥小弟关系,形成各种官场圈子。圈子文化最注重“规矩”,而这个“规矩”却是潜规则,以潜规则替代党的规矩,就有使党沦为各得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的危险。三是权力滥用作祟。当权者制定和执行规矩,如果自己不遵守规矩、不执行规矩,有利于己就支持,不利于己就打折扣、搞变通,甚至于反对、拒绝,就无法约束别人,一旦上行下效,就会一塌糊涂。四是利益交换作祟。一切不守规矩的根结都是私欲太重,官场中之所以热衷于整天琢磨拉关系、抱大腿,就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进入了圈子就互相支持、互相提携、互相交换利益,谋求庇护、形成团体谋私的合力,为此,不惜突破政治规矩、踩红线。
各级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地严守政治规矩、遵守政治规矩,才能使政治规矩成为党员干部从政路上的“护身符”“保护伞”“安全带”。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世上最难管的是自己,贵在自觉、难在自律。要志存高远,坚定“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意志,不计较个人得失,能进能退、能上能下,不搞攀比、不讲排场。要守住底线,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在敬畏中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舵、用好权。要警钟长鸣,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既要“入乡随俗”,又要“超凡脱俗”,摒弃庸俗之气、市侩之气,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决不允许他们以权谋私。
二是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的真谛在于治官而非在于治民,吏治清则社会清。”要提高法治素养,把学习掌握党纪国法作为第一需求,全面领会法律知识、法治理论,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要切实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规,以法律规范作为行使权力的依据,做到在权力面前决不有滥用的念头,在义务面前决不有逃避的想法,自觉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让“笼子”关住权力,决不允许权力拆垮“笼子”。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动听取不同意见和声音。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批评做到“闻过则喜”,切实改进。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把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放在阳光下,切实以舆论为镜,打量自己、端正自己。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要完善现有党规党纪,体现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增强制度约束力。要加强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