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阚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就必须经常与法规制度“对表”。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古往今来,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贪赃枉法。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成了制度的“超脱者”甚至“凌驾者”“破坏者”,否则,下属势必纷纷效仿,制度必然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
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行动具有鲜明的引领导向作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带头执行制度,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就能树立起遵守制度的榜样风范。
法治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解决现实矛盾、破解难点问题、推进改革发展,迫切需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从培养法治思维做起,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抓建设、促发展。要带头守法用法,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努力养成筹划决策依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定力,坚决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
坚持“法”字当前、以“法”为师,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与法规制度“对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做到依法有据、中规中矩、合理合法,防止随意性、盲目性,增强规范性、有效性,不在依法办事上打折扣。要发挥好法规制度对工作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从习惯型、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党委要依法决策,决策前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掌握决策依据;决策中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不随意变更程序;决策后按照党委分工坚决贯彻执行。机关要依法指导,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和职责权限办事,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工作指导效能。
领导干部只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实现中国梦凝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