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娣
简析陈衡哲的女性意识观
◎文/赵娣
“女性意识,大多指源于女性特有的心理和心理机制,是女性体验和感受外部世界时本身所具有的独特的方式和角度,是女性从自我角度出发,自觉地审视自身的生存状态和外部世界,探究男女关系及其形成原因,追寻生命意义,进而形成自己世界观的一种意识。”五四新文化运动引起了有关女性意识的讨论,关于女性的自由、女性的人权、妇女的解放等问题已成为谈论的焦点话题。陈衡哲作为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从事创作的女性作家,对女性意识的理解与展现都有其独特的一面,虽然陈衡哲所处的时代是五四前期和女性意识的萌芽期,但她所表现出的女性意识也许会给予后来的女性作家和读者以深刻的启迪意义,这体现在她自身的“造命”思想,小说中别具一格的女性意识体现、女性意识价值。陈衡哲的女性意识观是值得深入探讨与研究的。
陈衡哲的舅舅庄蕴宽是她“造命”思想的启蒙者,“舅舅经常对我说:世上的人都说命,但对命有三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第一种是‘安命’;第二种是‘怨命’;第三种才是高超的、有价值的态度,那就是‘造命’,希望你造命,我也希望你能造命——与一切恶劣的命运奋斗。”陈衡哲正是通过这种“造命”精神来表现她的女性意识即女性的独立自强的。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的女性作家,当时的女性意识还没有传播开来,陈衡哲就以其自身的体验并借以文学作品表达出女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女性在面临众多苦难时也要具有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
陈衡哲的“造命”观中没有太多的大喜大悲,是一种中庸而均衡的人生态度——不放弃斗争,也不安于宿命。陈衡哲开启了女性意识中的“造命”观,这种“造命”观给予人们一种向上的人生态度,使她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女性中独显其独立性。
(一)女性——男性的合作者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关妇女的解放问题在众多女性作家的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她们对妇女的解放、女权的维护、女性的自由作出了自己的诠释,但她们在张扬女性意识的同时呈现出一种对男性的蔑视,她们以女性尖锐刻薄的心态无视男性的价值。而陈衡哲则不然,她有着自身独特的理性意识,在她的小说中我们看不到女性和男性的对立冲突,看不到男性心理或身体残缺异样的一面,陈衡哲站在高度的女性立场,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寻找和男性的合作,在她的笔下永远呈现出一种和谐的境界。
(二)寻求母性职责
长期以来,人们把生儿育女看作是女性的天职,没有任何的贡献可言,然而陈衡哲认为母职是“家庭的事业”。她认为母职这一“大多数女性的基本职业”,担负着培育下一代身心健康的使命,直接关乎着“民族的命脉”,并不卑贱,反而是极为可敬的。
陈衡哲在女性的生存空间里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无论女性在社会上做何种工作只要对社会有益就是值得尊敬的。履行母性职责正是对男性的一种家庭责任分担,这种母性职责的女性意识已经超出了那些为了得到绝对的女性自由而与家庭划清界限,坚持独身主义的女权意识。从以上两点来看,陈衡哲女性意识的意义在于在和谐中建立与男性的合作关系,履行好母职本分。
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女性作家才开始进入小说创作,陈衡哲无疑是女性小说创作的开山之祖,并第一次以小说的形式来表达女性意识。陈衡哲表达的女性意识是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她用欢快的号角激励着女性以一种乐观的态度面对苦难和不幸,这是陈衡哲女性意识的意义之所在。
在家庭问题上,陈衡哲认为女性不再是家庭的附庸工具,女性可以在家庭定位中找到自身价值。此外,她还强调了女性个人的发展,用理性的思维张扬着女性立场,从这一点看她是站在女性意识的更高程度来探讨女性价值实现的途径。
在古代,中国女性始终尊奉着“女大当嫁”的传统,女性没有任何的自由空间和自我意识,她们唯一的事业就是生儿育女,儒家的男尊女卑观念制约着女性个性意识的发展。陈衡哲通过文学作品也给出了她的女性意识观:女性不一定都要得到爱情或婚姻,也可以考虑自己的事业。她的这一女性意识观对后来的女性文学创作具有一定的影响。而陈衡哲用小说来探讨“职业和爱情的冲突”问题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很少见的,这一点也是她的独特贡献。
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浪潮中的新生儿,陈衡哲对女性问题做出了大量思考,不仅在时间上领先于其他作家,在探索的深度和达到的高度上更有相当的超前性。她以温柔的情感、敏锐的观察、理性的思维,率先为我们塑造了一批觉醒的女性形象,她们是男性的合作者、孩子的良母。同时,陈衡哲用自身的“造命”观以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促使女性开创自我价值,她把培养孩子看作是社会职责,认为女性延续着国家、民族的文化,因此作为同时期众多女性作家中的一位,她具有一定的民族意识。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中国的封建传统意识还未完全消失,陈衡哲就以其独特的女性意识为中国现代文学史写下了绚丽的一笔。如今读者中很少有人知道陈衡哲,而她无论在作品中还是在现实中所具有的女性意识观,都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作者系河南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