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政策的几点思考

2015-12-05 16:21郑磊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46期

郑磊

摘要:文化产业是新兴的产业,它在起步成长阶段迫切需要政策的扶持、指导和推动。人才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关于人才的政策在鼓励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中,起到了核心价值的作用。我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与发达国家相差很远,起步较晚,在人才政策上必然会出现不少问题,包括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人才界定问题、人才标准,以及人才从选择到培养体系再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导向问题,更重要的还包括人才政策落实甚至人才立法领域相关研究方面。本文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的现状、文化产业人才类型与范围,以及我国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之中的问题,提出了对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的几点建议,包括文化产业人才的界定问题、文化创意人才的综合培养体系、人才的激励措施与政策、文化产业人才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关键词:产业人才;人才类型;人才政策;人才的界定;人才管理的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6-0077-03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进程和规模已经是衡量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综合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指标。文化产业是新兴的产业,它在起步成长阶段迫切需要政策的扶持、指导和推动。从2000年,在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到国务院2009年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将文化产业明确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再到2012年2月15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正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诸多政策无不体现了国家对快速发展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程度。在今后的发展中,文化产业必将迎来大的发展,在这期间,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中有着重要意义。文化艺术与高科技手段的融合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它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创意能力,因此,人才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关于人才的政策在鼓励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中,起到了核心价值的作用。我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与发达国家相差很远,起步较晚,在人才政策上必然会出现不少问题,必然显现出人才政策上的诸多问题,包括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人才界定问题、人才标准,以及人才从选择到培养体系再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导向问题,更重要的还包括人才政策的落实甚至人才立法领域相关的研究,因此,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的完善是相关政策的基石,是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

一、我国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与现状

从我国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文化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伊始,始终在关注人才的扶持与相关的政策,地方的人才政策更是层出不穷,包括人才引进、培养和各种人才激励机制。解读《“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可以看到,一方面国家对政策的落实做了相关的指导。如,2009年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国庆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文化部要健全文化产业人才引进政策,大胆地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中各类文化产业方面的专才,放手使用人才。另一方面,各地区根据地区特点也陆续制定出台了相关具体落实的政策。如,2012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了可引进人才的7类重点产业领域,例如:生产性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业产业等等。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提出了相关对策,比如在聘用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设定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使用考察期,为招聘人选在京期间工作生活便利,试用期间可直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这些政策在具体落实上具体明确,起到了吸引人才,激发潜在价值的作用。再如,义乌文交会、苏州创博会等面向青年设计人才征集优秀创意作品的活动,这一活动是文化部、财政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的一个部分,活动召开现场推介会或拍卖活动,举办青年设计师研讨班,加强著作权登记保护,为青年设计师提供展示推介机会与交流平台,同时,作品入展人员将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不仅是一种经济共识更是一种政治共识,表明了国家对文化产业政策的稳健和加强态度,不同以往的政策中只是对人才的简单描述,计划中明确了要强化人才支撑,对人才培训的内容更加明确,提出了对文化产业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培养,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和对高校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的鼓励,诸多的政策对于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培养文化产业国际化人才起到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

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文化产业各领域存在人才短缺和各种不成熟的问题,人才已经成为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普遍共识,拿国外文化产业发达国家(伦敦、纽约、东京)来说,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都要超过10%,而北京、上海等地的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还不到千分之一,由此可知人才缺口巨大,即使是目前正在从事文化产业的人员,也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正处于经验不足和学习的阶段。以北京的动漫产业为例,动漫教育机构层出不穷,培养的动漫人员逐年递增,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尤其是合格的人才缺口仍然很大。

二、文化产业人才类型与范围

人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根据文化产业人才类型的不同而不同,由于文化产业的范围很广范,这就带来不同领域的人才需求重点不同,相应政策也会复杂多种多样。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有十种文化产业基本业态: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生产。每种业态又包括众多的行业和服务类别,这需要相应政策的制定要根据每种业态的特性而形成一定的差异。

目前,文化产业人才以缺少将创意产业链贯穿起来的人才为主,创意经理人也严重匮乏,这类经理人因该是深谙创意的同时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创意经理人应该在创意概念到设计制作再到产品生产以及营销各个阶段都能发挥应有的价值。台湾著名漫画家蔡志忠曾说过,他在十五岁到二十岁这期间画了二百本书,虽然他个人赚的钱比台湾一个卡通公司赚的利润都要多,但是他最擅长的还是画画。在他看来,将文化创意产业三个词分开,就是一个成功的文化创意产业工作者的重要要素:要具备文化、具备创意,还要具备将文化和创意产业化的能力,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才在国内还比较稀少和短缺。通过深入分析文化产业的结构我们发现,文化创意型人才的匮乏与文化产业人才的整体需求难以满足相比较,前者才是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根据生产过程中产业依托重心的不同可以将文化产业大致划分为文化经营产业、文化制作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三种类型。相比于文化制作产业、文化经营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附加值和强融合性等特征因而处于产业的高端层次。

三、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政策的问题

我国人才政策从国家层面做了宏观的指导,也有部分的具体方向,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是由于文化产业在我国刚刚起步,文化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带来人才政策上的缺失,需要初步调整完善,使之更符合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也更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分析其原因主要因为:(1)相当多数的人对文化产业的属性和规律没有完全把握或完全没有把握,对文化创意产业更是知之甚少,聊近乎无。文化产业理念和知识技能的匮乏,不少成员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视野不够宽广、缺乏学科规范等问题,做表面文章多,在知识储备上难摆脱偏见成见,严重阻碍了对人才的考量、使用与管理。(2)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整体的创意环境。无论是专门人才还是全民的原创意识都严重匮乏。(3)培养和发掘文化产业人才的机制尚不成熟,虽然从1999年文化部就开始建立研究基地、2004年教育部开始增设文化产业学科教育,但是,教学科研的收效都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教学仍然处在经验积累和调整阶段,重理论而轻实践。据介绍2011年初,泰豪集团旗下的动漫企业需要在江西招聘近百名员工,于是委托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承办此事。招聘人员跑遍了江西所有开设动漫专业的本科高校,通过面试的应届毕业生约有300人。但是,通过上机测试发现,这些本科大四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居然还不如泰豪动漫学院大专三年级的学生,最终勉强录用了不到30人。虽然之前遇到的创意人才储备技术很大,但是缺乏真正从中脱颖而出的人才,高端实战型人才就更少。

四、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政策的几点建议

1.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界定问题。明确文化产业的人才界定问题才能制定出确实可行的人才政策。从文化产业整个产业的价值链利润贡献值来看,前端的内容创意利润率为45%,中间的内容制作和内容复制分别为10%和5%,后端的交易服务为40%,而我国过去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中间环节。因此,未来的政策应着眼于如何推动从中间环节走到产业链的前后端环节。比如,如何鼓励内容原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如何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怎样鼓励文化消费等。根据文化产业整体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包括:文化项目的策划、文化产品的原创、产品的开发、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在这个链条上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产业人才,如,策划人员、创意人员、营销人员、传媒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等等。这就要求针对每一种人才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培养方式、标准和体系,这也就为学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2.建立文化创意人才的综合培养体系。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是“融合与跨界”,在“融合与跨界”发展中,需要培养大量有创造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与文化产业相适应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体系,总体上看,人才培养比较分散,依然存在培养目标模糊、课题设置不合理、教育形式单一、教育层次不明等问题。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既要注重纵向的结合,也要关注横向的“融合与跨界”。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人才培养依然和市场需求脱节,教学方式不符合文化创意人才特点。虽然很多学校都设立文化产业的相关专业,并没有很好地去研究文化产业的特质和文化人才的市场。在教学环节,虽然学生对文化产业的理论知识掌握较好,但是缺乏实践应用能力,所以存在重视理论知识、缺乏动手实践操作的倾向。文化创意走向市场,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这是文化创意人才培养不可缺的要素,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著名学者理查·佛罗里达在《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认为,创意阶层的核心由来自“从事科学和工程学、建筑与设计、教育、艺术、音乐和娱乐的人们”构成,除了这个核心,创意阶层还包括“更广泛的群体,即在商业和金融、法律、保健,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性专业人才。这些人从事复杂问题的解决,而这包括许多独立的判断,需要高水平的教育和技能资本”。由此可知,创意人才将是跨越行业和领域的,只有综合的培养体系才能造就这样的人才。

3.文化产业人才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好的人才激励措施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潜力,还能鼓励和充实后备人才。首先是通过合理的激励措施积极开发本地人才资源;其次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吸纳各方面的外来人才,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这也包括“海归”人才,他们既熟悉本土的文化和社会经济环境,又了解海外的文化和经济模式,具备领导和管理经验;再次是全民文化素养的培育,把创新、创意、设计、艺术融入到各个阶段的教育中;最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政策,对优秀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个人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或者专业指导。总之,人力资源是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核心,人才的培养、吸纳和人才的鼓励及管理机制的健全才能根本上保障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4.文化产业人才的法制建设。文化产业人才法制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文化立国,文化强国”,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制环境。通过立法落实文化产业人才的各项措施,才能具体指导和规范人才的一系列工作,包括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引进、管理评价等;才能形成产业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这方面,我国人才立法的内容还不是很完备,尤其是新兴的文化产业这一领域,在法律法规中仍没有完善的体系,内容也较为粗糙,无法满足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大部分文创方面的人才立法仍然属于规范性政策文件或相关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一些规定或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比如版权代理人包括艺术品和出版经济人这样的行业急需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其中介行为。

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更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完善,它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保证,更是产业进入良性循环的前提,因此,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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