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儒德 Text by Lu Rude
海洋: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文/陆儒德 Text by Lu Rude
人类居住在地球上,但地球表面积的主体是海洋,而且水体的深度远大于陆地土壤的厚度,地球实质上是一个“水球”。所以,海洋是决定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这是人类最宏大的海洋观,是认识人类与海洋关系的基础。
海洋中诞生了原始生命,在海洋中生存繁衍,并逐渐进化到人类。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生存空间,是最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近代海洋科技揭示了在漆黑无光的深海底部,生存着大量鱼、虾、管栖蠕虫等特殊生物群体,证明并非“万物生长靠太阳”,却是“万物生存离不开水”。中国汉字的“海”字,由人、水、母三部分组成,寓意“水是人类之母”,文字固化了的数千年前华夏先辈的海洋观。
人类文明的源头维系于水。人类一直在冒险探索,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闪耀着一种不息追求的“航海精神”,中华文明的成长与航海文化直接相关。中国出土文物“中华第一舟”距今8000多年,这同《易经》中“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互为印证。史料证明:华夏先民是世界上最早走向海洋的民族之一。在公元前3世纪到15世纪中叶,中国航海事业始终雄踞世界前列。
15世纪郑和七下西洋,揭开了世界大航海的序幕。而后,葡萄牙、西班牙撑起风帆,开拓海上“流动公路”领航世界大航海,一直伸展至欧、亚、非和美洲。舟船打破了封闭割据的格局,人类由海洋走向了世界。
大航海运动实现了“地理大发现”,为人类全面认识世界奠定了基础。大航海推动了“人类大迁徙”,航海移民奠定了全球性的人类分布与世界社会格局。大航海促进了东西方文化大交流。以 “海上丝绸之路”和“郑和下西洋”为代表的东方航海的“西进”,同西方航海的“东来”,突破了文化、宗教的区域文明,奠定了世界文化的交融性、多元性。大航海拉动了世界经济大发展,航海贸易加速了金融资本的原始积累,催生了工业革命,为建立文明社会奠定了基础。
航海贸易是世界经济的“新生儿”,又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催生婆”。商业精神和许多金融业“游戏规则”均产生于大海上。荷兰船长巴伦支以生命作代价信守合同、契约,他的“诚信”被誉为“商业之魂”。在航海贸易中,荷兰率先开创了保险业和人寿公司,建立了世界最早的银行和最早发行了股票,成立了“荷兰联合东印度股份公司”,将银行、信贷、证券、股份等有机地统一为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以崭新的方式改变世界经济结构和建立市场经济,推动了世界经济爆炸式的财富增长。
历史说明:流通的海洋,造就了经济全球化属性。人类通过航海活动,创造了海洋文明。海洋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和基础。凡是航海发达、坚持海洋活动、积极开发海洋资源的国家都富强了。而所有漠视海洋,实行闭关锁国的国家大多沦落为列强的殖民地。
海洋最初被视为阳光、空气一样的“大家共有之物”,谁也没有占有欲望。随着社会发展,人类逐渐被海洋的价值唤醒,开始涉足海洋,认识到海洋是个联通世界的大通道,也是各国的“富国之路”。这是人类海洋观的第一次飞跃。
在利益诱惑下,对海洋产生了占有欲,驱动了国家间冲突,排他性随着利益增大而膨胀,引发了海洋交通线争夺和世界性的殖民大扩张,甚至产生了独霸海洋的野心。所以,利益是形成国家与海洋关系的社会基础。
2000多年前,一位古罗马哲学家提出了“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其实质是:控制了海洋交通线, 便控制了航海贸易,就拥有了世界财富,从而也就控制了世界,成为争霸海洋的胜者。这种海洋扩张理论后来被美国人马汉系统化归结为《海权论》,以“唤醒美国人以海权称霸世界。”即用强大舰队,通过战争手段达到称霸海洋的战略目标。《海权论》适应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海洋扩张潮流,掀起了英、德、法、日等国海军的造舰狂澜,推进了西方以海军征服世界的历史,因而给马汉挂冠为“海权论鼻祖”的圣位。
世界海洋史,就是一部海上争霸的历史,演绎着海洋上大国此起彼落、兴衰更迭的历程。《大国崛起》中历数9个西方国家的崛起之路,这是一段血腥的弱肉强食、争霸海洋的历史。学术界往往把《大国崛起》认作“强国之鉴”,将《海权论》称为“崛起的必由之路”,这种历史观是不正确的。马汉的海权论只是美国等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空的变迁,都已经不适合当今海洋形势。事实上,当年依靠殖民扩张崛起的国家,尽管炫耀一时,最终还是回归到了他们出征的原点,只能在古书籍中寻找他们过去的“辉煌”。
建设海洋强国,我们应该适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世界潮流,依照国家主权在海洋上的天然延伸或国际法赋予的、用来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和海洋权益不受侵犯的历史使命,来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海权,完成继往开来的历史交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当今,人们在近海发现了石油、天然气,又在大洋深海中找到了多金属结核、可燃冰等新能源,认识到海洋是个资源“聚宝盆”,海洋本身便是财富,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这是人类海洋观的第二次飞跃。人类的海洋争夺由海上交通线之争,转向对海洋本体的主权争夺和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竞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可达350海里的大陆架新制度,并给予岛屿、礁石拥有广阔的海域,将占海洋面积35%的海域划归沿海国家管辖和享有主权权利。由于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关系国家重大海洋利益和岛礁的价值暴涨,加剧了海洋划界争端和岛礁争夺,恶化了世界海洋形势,“寸海必争,每岛必夺”成为国际政治的新形势。
中国的海岸线并不长,根据《公约》,中国主张的专属经济区面积仅有300万平方公里。而专属经济区面积世界前十位依次是: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尼、新西兰、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巴西,中国居世界12位。
海洋和人类关系紧密,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受到海洋的制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便是规范人类与海洋关系,创建海洋新秩序的海洋经典大法,对人类产生革命性的巨大作用。
《公约》对世界海洋进行了最终的大划分,最具有革命性的是将“公海”之下的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法定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或个人均不得申张和行使主权,只有联合国当局“代表全人类”实施开发和国家间红利分配。《公约》宣告一个全球化生产和财政系统在海洋上诞生,建立崭新的海洋秩序。这既是法律制度,更是道德境界。
《公约》生效,终结了各国的海洋扩张图谋,消弥了因争夺海洋而爆发的战争危机,将广阔的海洋主体固化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回归到了海洋是“公有物”的古老命题。这是人类海洋观的重要升华和更高境界,为人类共同管理、共享海洋资源奠定了法律基础。
为了真正体现“海洋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凡大国、小国、沿海国、内陆国均能合理享受到海洋财富的恩惠,《公约》制订了缜密的法律条款,设立了“国际海底管理局”实施组织管理,确立了“平行开发制度”,国家、企业和个人均可以法人资格同联合国签约开发深海资源;积极鼓励“先驱投资者”,将红利分配同对深海开发的投入和贡献大小挂钩。这种海洋上革故鼎新的新模式,完全改变了人类在海洋上的管理和生产模式。
值得指出:2015年7月20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同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签约,在东太平洋获得一块面积近7.3万平方公里的国际海底矿区的专属开采权,为中国产业投向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至此,中国在太平洋和印度洋上取得的4块深海矿区,标志着中国已进入了深海开发的先进国家行列。
“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李克强总理在“中希海洋合作论坛”上宣告:我们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建设一个“和平、和谐、合作的海洋”。这是新中国的当代海洋观。建设“和平”海洋,是世界和平与繁荣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条件。建设“合作”海洋,是人类共同管理海洋、共享海洋资源的必然选择。建设“和谐”海洋,更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桂云帆济沧海。”中华民族万众一心,沿着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千帆竞渡击楫中流,定能胜利抵达彼岸,实现振兴中华的蓝色梦想。
觉华岛
今日辽宁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