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2015-12-05/ 第07版面/国际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受贿案星期四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蔡荣生2005年至2013年间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330万余元。蔡荣生表示认罪悔罪。名牌大学招生处长收受贿赂直接损害普通考生利益,尤其招人恨,互联网上对蔡一片骂声。
还有人提出,全国那么多名牌大学,考生由于不放心而请托照顾的情况并不少见,手握招生权的岗位是否已成高危岗位了呢?更有人接着问,那些给蔡荣生们送钱的家长,是不是也算犯罪?
这恐怕是一个戳到了痛处的问题。大学作为教书育人的神圣之地,本应是离腐败最远的一域,但是蔡荣生案却告诉我们很多高校有可能也在过去那些年里不同程度陷落了,沾上了污点。
十八大以后反腐败剑指官场,随后延伸到大型国有企业,抓出不少贪官和贪腐公职人员。然而进一步的反腐败必然触及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对中国社会的各种权力进行洗涤。
中国名牌大学都是国家“事业单位”,但从本质上说教育领域中的权力与“官”的概念距离较远,它自成体系,和媒体权力、企业权力类似,介于公权力和社会权力之间。这样的权力继续延伸,就到达社会的最基层。各种物质及精神资源都可能产生权力,优质幼儿园的园长、重点中小学的校长等都可能处于优势位置,一旦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搞权力寻租,腐败就出现了。
不能不说,腐败已对我们的文化形成深度渗透,很多还算“混得不错”的人都不同程度沾了腐败的边,而且对在基层岗位上搞权力寻租习以为常。在社会舆论痛恨腐败的同时,很多人也对身边发生的腐败相当宽容,一些人对搞权力寻租没有羞耻感,反而成为在亲友中炫耀的资本。
八项规定打响全面反腐的第一枪,相当数量的高官落马强力震动了中国全社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腐败的链条远未终止在公权力突出的“官方机构”里,半官半民或者民间机构里也存在一旦摆出来同样让人触目惊心的腐败现象。
反腐败说到底是中国社会洗心革面的一次改革,它必须从打击腐败高官做起,这是最关键、也最有效的开始,甚至是高潮,但不可能是结束。我们必须重建全社会的财富观和荣辱观,奉公守法和安贫乐道需受到真正的尊敬,显著超出自己收入水平的消费应被看不起,给人带来耻辱。
反腐败要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然而制度建设必须有道德建设的辅助与配合。制度的推行能为道德撑起机制性保障,道德建构能确保制度落实的质量。中国前一段的问题是制度弱,道德更弱,致使一些已有制度形同虚设。
官员都生活在社会中,官员腐败意味着很坏的带头作用,所以反腐败先打贪腐高官,这样的顺序选择很准确。然而反腐败形成稳定成果一定要在社会基层收尾。这就相当于治疗癌症首先要切除肿瘤,进一步的挑战则是消除已经扩散的病变细胞。
人大的招生处长七八年间就能受贿两千多万元,这个算不上什么官的“官”因为特殊权力在手,成了不寻常的“苍蝇”。中国社会反腐败任重道远,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