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建设“一带一路”的关键环节

2015-12-05 07:28朱廷
中国国情国力 2015年4期
关键词:经济带长江一带

◎ 文/朱廷

西部地区建设“一带一路”的关键环节

战略统筹与对接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要认清战略的内涵和本质特征,把握好战略导向和着力点,从对内和对外两个方位,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内陆、沿边和沿海三个区域通盘考虑,科学论证战略重点、实施步骤、力量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等,统筹衔接各项战略和政策,完善协调机制,搭建本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平台。

1.统筹对接“一带”与“一路”

(1)“一带一路”核心区域包括16个省份。其中,“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重点是向中亚、西亚开放,延伸至欧洲地区,着力发展陆路经济,主要战略支点分布在西北和西南内陆地区,覆盖西北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和宁夏,西南重庆、四川、云南以及华南的广西,最新扩围到华北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海上丝绸之路”覆盖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沿海地区,最新扩围到山东省。战略重点在东盟10国和南亚国家,向西辐射至西亚、北非和欧洲等各大经济版块的市场链。

(2)今年初,全国31个省(市、区)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达了积极参与和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的愿望。尤其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各自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如陕西提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和桥头堡”,新疆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当好主力军和排头兵”,青海提出“努力把青海省打造成新丝绸之路的战略基地和重要支点”,甘肃提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等。

从中可以看出,西部省份既将利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带来的向西开放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又将利用“海上丝绸之路”带来的向东南开放作为自己的发展机遇。笔者认为,实施这些战略目标,不仅需要“一带一路”沿线每一个省(市、区)自身抢抓机遇,发挥传统比较优势,培育新竞争优势,还需要国家统筹规划,对沿线地区提出对接协作要求,这应是统筹衔接“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环节和重要任务。一要特别注意统筹衔接新欧亚大陆桥经济走廊,以沿线连云港、郑州、洛阳、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主要节点城市为支撑,进一步推进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以及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二要统筹建设海上战略支点,包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南和华南沿海地区以及环渤海地区的港口群;三要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这个“硬件对接”,以及信息、通关和质检等制度标准的“软件衔接”,为企业创造更为便利的原产地证书申领和核准环境。

2.统筹对接长江经济带

(1)长江经济带东起上海,西至云南,覆盖11个省(市、区),是我国最具经济增长潜力的地带之一,也是推动全国经济东西联动和全面振兴的最佳“战略扁担区”。作为枢纽,它既连接了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经济区三个版块,又与其他两大经济带形成呼应:一方面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平行并进,另一方面与沿海经济带形成“T”字形联动。“一带一路”所跨越和延伸的区域多与长江经济带重合,如西部的四川、重庆和云南,既是长江经济带规划区域,又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重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既是长江经济带上的战略龙头和创新源头,又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战略支点,同时是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主要来源地之一,其通道与长江经济带密切关联。所以,从全国范围看,“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对接成功与否,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发展战略成功的关键之一;从西部地区看,只有对接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给本地区带来开放开发的加倍利益。

(2)战略对接和协作的重点是:第一,打造长江黄金水道,确保全国85%的铁矿石、83%的电煤和87%的外贸货物依靠长江航运流通无阻,确保“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重合地区如重庆、四川、云南高效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第二,建立健全区域间互动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夯实基础设施,补足发展短板;对接产业发展规划。沿线、沿江地区只有共商产业布局,才能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只有实施差异化和特色化产业发展策略,才能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作,为该地区融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重要战略支点;统筹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机制与“一带一路”生态保护机制,提升沿线、沿带和沿江生态文明水平;利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实现经济转型,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同时,吸引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和就业,以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产品的比较成本优势。

3.统筹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对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扩大环渤海经济区战略空间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为各地优化开发区域、创新体制机制带来示范效应,特别是对外围地区能够产生辐射效应。纳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规划区域的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纳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规划区域的山东省,都是京津冀协调发展受益半径范围内的地区。单从产业转移看,北京企业外迁的数量将会远远超过此前的预计,许多外迁企业着手借机自发扩张产能。“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地区,在制订发展战略中应充分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对接关联产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4.统筹完善国内外合作机制

按照“五通(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要求,“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都要有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意识,同唱丝绸之路曲,共筑全球利益链。按照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理念,跳出行政区划和国别限制,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统筹资源开发,谋划产业发展,建立特色产业开放合作机制,建设国际经贸合作示范基地等。尤其在生态保护、结构调整、产业基地建设、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布局、口岸开放、文化旅游、教育合作和科技攻关等方面,要科学对接,合理布局,防止“一窝蜂”、“一刀切”、“一锅粥”和“各顾各”等非科学发展行为的重演,避免因产业同质和重复建设,造成新的产能过剩和结构矛盾。

(1)坚持国内协作与国际对接相结合。在合作机制问题上,要建立三个平台,即对话协商平台、开放包容框架、市场机制平台。

(2)发挥好国家级协调机制的作用,由“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并强化省部、省际合作,整合资源,抱团发展,共同构筑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引导区域内重要节点城市集聚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构建对外开放的产业链条和特色产业体系,形成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

(3)强化沿线国家地方政府交往和民间交流,互通有无、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4)建立国际安全合作机制,保障战略资源供应安全和货物运输安全。同时建立企业“走出去”政治经济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海外经营安全可持续。

政策组合与重构

1.遵循三大规律,发挥政策组合效应

(1)西部各地研究制定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及其政策体系。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构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战略的总要求,围绕扩内需、转方式和调结构的经济工作主线,遵循经济规律谋求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谋求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谋求包容性发展。尤其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扶贫攻坚、过剩产能转移、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方面,要善于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和产业政策,发挥好各种政策的组合效应。

(2)立足新常态,加强宏观调控。一要防止优惠政策过度和无序竞争,陷入产业链低端锁定和“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二要防止新的“过剩叠加”,主要是防止制造业产能过剩、新增基础设施利用率不足和房地产供给过剩,因为这三种过剩已经存在,并且造成传统投资收益率下降,在服务业尚未完全打破国内垄断与行政管制藩篱,私人资本尚未大规模进入新的领域投资的背景下,新的“过剩叠加”会拖累经济增长,造成战略失效,或者事倍功半;三要防止高投资造成新的“风险聚集”,主要包括企业部门高负债率、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攀升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行等。

2.梳理各种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优势

2014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强调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同时,明确指出要“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对西部地区来说,政策叠加优势更加明显,包括《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2014-2020)》对各省(市、区)赋予的战略任务,国家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有关省份(如甘肃、贵州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支持西部地区国家级新区建设的优惠政策等,都给予西部地区指向十分明确的倾斜和扶持。西部地区要勤于梳理这些差异化倾斜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优势,既要保持战略和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又要突出时代感和创新性;既要夯实经济基础,打造“西部特色”,又要提升竞争优势,打造“中国质量”。

3.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制订高标准政策体系

把握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变化趋势,重构与对接国际竞争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规范、公正、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提升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效率,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夯实的基础工程之一。

(1)从贸易政策变化趋势看,美欧主导的贸易政策由第一代向第二代转变,即由“边界规则”向“边界内规则”拓展,“竞争中立”原则被广泛推广和应用。无论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协议(TTIP),还是美国2012双边投资协定模板,诸边服务业协议(PSA),都在放松管制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如公平竞争、标准、安全、健康、环境和劳工权利等)之间寻求平衡。

(2)从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政策变化趋势看,全球已有70多个国家采用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我国已经在上海自贸区试行“负面清单”管理,超过八成的行业对外资开放,这种模式将逐步向全国推广,西部地区必须直面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变化的挑战。

(3)在改革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方面,要像过去重视“引进来”那样高度重视“一带一路”中“走出去”政策和法律体系的建设,放宽对外投资的各种限制,规范和引导企业在海外有序竞争,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国内产业提质增效,从贸易大国走向投资大国,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和产能过剩压力。

■ 编辑:田佳奇

*本文系甘肃省2014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研究》(编号:14YB05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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