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再林 宋跃先
(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娄底 417000;2.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湖南长沙 410082)
湖南省竞技举重后备人才培养制约因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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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娄底 417000;2.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湖南长沙 410082)
搞 要:为使湖南省竞技举重科学发展,须在竞技举重后备人才培养现状的基础上究其制约因子。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湖南省举重基地、举重管理中心、体校等地的二、三线运动员和教练员等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培养体制、赛制的局限性,训练资金的短缺,招生、就业制度不完善,训练条件缺乏保障,教练员综合素养不高,运动员的来源不健全是竞技举重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地域环境等因素使得人体体形差异较为明显,限制了湖南省举重大级别的发展。
湖南省 竞技举重 后备人才 培养 制约因子
1.1 培养体制因素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举国体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资金和器械等资源严重浪费,20世纪80年代左右的输送率只有0.88%。目前,湖南省主要是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基地体校等。调查得知,46.7%的教练员认为举重主管部门就是负责运动员的资格审批注册和有关赛事的组织安排,而对于器材选择的科学化标准、市场运作和有关活动赛事的宣传工作却很少过问,对于举重后备队员的培养更是没有长远规划,缺乏宏观调控。
1.2 选材局限与人才交流因素
科学选材和广泛的人才交流是提高训练成材率和快速改变地域竞技运动人才结构、促进运动技术水平快速提高的基础和保障。湖南省目前各基地体校的选材方式仍是以“经验选材”为主,但新化基地除了一般身体素质的测试外,还制定了运动员技术档案卡。一般素质、身体形态及专项技术是教练员选拔运动员时考核的前三选项,许多教练直接去学校选拔,但学校老师一般不予支持。招收队员的方式主要是教练员选拔,占53.3%;23.6%的认为招收队员的方式一般、不科学。此外,选材的区域基本上局限于基地体校所在县市,近五年从其他基地或外省(国)引进情况:2个级别3人次;而近五年的流出情况:2级别12人次,人才交流不频繁,导致了运动员的选择收到了局限。
1.3 青少年举重赛制因素
1.3.1 举重竞赛制度是举重竞技人才培养关键。
运动竞赛的实质是“选优”,过程是“优选”,关键是“比较”。对现行举重竞赛制度调查:管理者感觉一般、不满意分占14.3%、28.6%;教练员感觉一般、不满意分占20%、45.7%。这表明了湖南省举重基地体校所使用的举重竞赛制度还应继续完善。
1.3.2 湖南省青少年举重赛制状况分析
湖南省青少年举重比赛由省体育局主办,各市州等轮流承办,每年举办一次,每市的参赛经费由该市州的体育局拨付。通过比赛选出苗子参加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举重锦标赛。湖南省青少年儿童举重比赛的年龄划分、设置项目、团体、个人计分和名次参照国家举重比赛的要求。根据省参赛统计:72人(占58.5%)每年参加正规场次比赛,很少参加国家级比赛,以省、市级比赛为主。由此可见,比赛的规模以及种类都太少,只是一味地比赛决出冠军等现象,严重地制约了我省对于竞技举重后备运动员的培养水平。
2.1 项目的耗资及政府投入
举重项目的资金主要消耗在器械的购买与维修以及训练和比赛的经费。基地每年在举重队上的投入从10~100万不等。根据我省举重基地体校的类型的差异,政府的投入资金也有不同,一般在10~50万之间。
2.2 经费来源和使用政策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并有效使用,对基地体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5位管理者和12位教练员将训练经费作为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分别占35.7%和40%。根据有关调查,该省举重基地的训练经费主要有四个来源:首先是上级拨款,其中,国家、省政府的拨款额分别占到了训练经费的28.6%、35.7%;其次是地方财政拨款;然后是学员缴纳;最后是自筹。青少年举重比赛的商业价值低,社会企业投入及基地创收几乎为零。如新化基地在近三年来的各种比赛项目中所得到的赞助金每年只有0.16~0.5万元,可见我省基地体校融资渠道亟待开拓。访谈得知,基地体校每年的训练、比赛经费是15~30万不等,由基地管理者统一管理并统筹安排。而对于奖励政策的调查结果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占36.7%。关于奖励等分配,管理人员的回答也较笼统,这些势必影响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
3.1 场地器材情况
场地器材等硬件是竞技举重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据调研,湖南省举重基地体校场地器材基本上能满足训练的需要,少数基地室内场地不充足,没有配套的室外场地,有些设备比较简陋,现代化设施很少。此外,经费的计划性导致器材数量有限,缺乏及时维修和更新等,从而影响训练密度和质量。像贺龙体校,因器材少,出现运动员“等训练”的现象。缺少人文关怀的个别基地,也不利于青少年运动员成长。
3.2 医务监督与后勤保障情况
医务监督是运动训练中掌握运动员状态诊断、科学控制运动负荷强度的必备环节。目前,还没有教练员将医务保障排在运动训练的前三位,举重基地体校具有医务人员的有3所,没配的3所,配备医务人员仅在比赛期间随队出征。可见,基地体校的训练仍以教练员主观经验训练为主。此外,大多数基地体校只有象征性的训练补贴,“大杂居”现象突出,没有专门的休息场所,一些运动员还需要依靠向家长要钱才能够进行正常训练。有限的经费使得运动员、教练员的待遇难以改善。在加强后勤管理人选方面,60%的教练员认为举重队的最佳管理人员是教练员。还有科研水平显然不能满足目前训练的需求,科研及成果转化情况也不尽人意。
4.1 教育招生制度
湖南省招收竞技举重后备人才的工作是由省教育厅、举管中心、体育局、各举重基地体校等共同筛选完成的。基地体校是负责训练和比赛的几个,具有相应的自主权,然而受招生制度的约束、文化成绩的限制、学校以及家庭的影响等,有些具有潜力的学生不能被招入,造成了责权分离的情况。此外,录取结果的未知性和特招测试使得我省一些有潜力的后备人才流失。
4.2 运动员退役安置
运动员后顾之忧的解除,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这能为我省举重军团保驾护航。在进行退役运动员相关文件是否出台的调查中发现,9个基地体校中7个没有出台退役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有的占2个,省举重管理中心则采用一次性买断的方式,或者通过管理者和教练员等的推荐性安置,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在运动员处了解到,只有一些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运动员可以得到一定奖金外,其余运动员只有每天2~15元不等的补助,更不奢望退役后能够安置。
5.1 教练员文化水平及职前教育
学历不高、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不高是制约湖南省当前教练员业务水平的主要因素。在文化水平方面,大专和本科学历均占43.3%,而硕士以上学历者仅占13.3%;在职称方面,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占48.6%、29.8%、21.6%;从整体上反映出了该省竞技举重训练的教练员文化水平相对偏低。职前教育一项调查显示:43.3%的接受过培训,没有接受过的占56.7%,说明了该省还未完全实施培训与任职结合的相关政策,缺少配套的机制。
5.2 教练员竞争机制
从我省举重基地体校专职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总体配比来看,教练员的竞争机制还尚未成熟。一项对于教练员管理的调查表明,78.6%管理者更倾向于责任制管理;通过考评式奖励等激励措施进行管理的占21.4%;依旧按照专项分派进行执训的教练员,占42.9%,这是教练员的竞争机制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竞赛成绩、队员输送情况成为教练员的考评奖励主要依据。
据调查:在123名运动员中有75人来自农村,城郊23人,城市25人,比例分别为61.0%、18.7%、20.3%,来自农村的青少年运动员成为县级举重基地体校的主要成分。此外,67人(占54.4%)是独生子女,56人(占45.6%)非独生子女。家庭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城乡独生子女数量的增多势必导致举重后备人才资源短缺,大大减少其成为竞技举重后备人才的可能性。
调查显示:30.9%的运动员认为地域环境对自身体型影响大,23.6%的认为选择影响少,27.6%的认为无影响。这表明地域环境差异是该省竞技举重后备运动员人体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导致了我省大级别的运动员较为稀少。
培养体制、赛制,招生、就业制度,资金的投入,教练员,运动员的选择,举重运动的社会化程度等因素是竞技举重后备运动员培养的重要影响因素。完善湖南省举重后备人才培养制度,确保入选流程,发挥好省体育学校的承启作用。加大训练条件上投入。拓宽人才流动以及交流的渠道以及减少地域环境所造成的人体体形差异,使该省举重大级别的发展得以快速发展。因此,该省举重项目体制改革逐步面向市场,开展产业化道路,通过规范选才,深化体教结合,以赛促训,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开辟资金渠道并科学管理资金,采取教练员聘任制等措施,确保湖南省竞技举重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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