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基于复旦大学图书馆民国文献管理的思考

2015-12-03 05:23张春梅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古籍民国馆藏

□张春梅



浅析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基于复旦大学图书馆民国文献管理的思考

□张春梅

分级保护是民国文献保护应当采取的路径。分级保护不仅有利于有限的保护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而且有助于甄选出珍本、善本和孤本文献,优先予以抢救性保护。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包括馆藏民国文献摸底调查、民国文献等级划分标准、民国文献保护级别、民国文献保护措施等四个模块。构建分级保护体系的出发点在于区分民国文献等级,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实现文献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民国文献 分级保护 复旦大学

1 研究现状

近年来民国文献保护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民国文献保护的背景、原因和意义,保护利用的现状和手段,以及民国文献数字化建设的进展和成就等方面,对民国文献分级保护虽有探讨,但尚缺乏深入的研究。

民国文献保护具有独特性。这主要是因为:第一,民国文献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据初步估算,民国时期的文献数量远远超过存世古籍的总量。这就使得文献保护的覆盖面过大,需要首先就文献的等级进行划分。第二,民国文献非常脆弱,亟需抢救式保护。民国时期造纸工艺处于转变阶段,文献纸张酸性强,脆化、老化加剧,普遍出现了严重的损毁现象;此外,当时普遍采用的平钉、骑马钉等装帧方式也导致书钉生锈后附着在书籍上留下严重的锈迹,书脊极易出现脱开、折裂、起翘等问题。因此,民国时期文献成为我国历代文献中保存寿命最短的文献[1],也使民国文献保护的难度远远超过古籍保护[2]。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开展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研究,对于解决民国文献数量庞大、保护难度高与保护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是十分重要的。

1.1 民国文献的收藏级别

民国文献是否应享有与古籍同等的保护级别?1958年国务院曾组织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该小组将辛亥革命之前认定为古籍的时间下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国文献保护状况堪忧,不少学者呼吁将民国文献保护列为与古籍同等的级别。黑龙江省图书馆张铁在《从版本学视角谈民国文献的保护》一文中认为:“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含有大量文物、学术和艺术精品,其价值不在古籍善本之下。”他进而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应对“民国善本”及民国时期珍贵历史文献进行重点保护与收藏[3]。上海大学图书馆郑春汛针对1958年关于古籍下限时间的认定提出,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殊文献的时间下限也可相应顺延50年,紧承晚清的民国文献也应被纳入被保护的范围”[4]。曲阜师范大学图书馆聂家昱和高波在《民国期刊应像古籍那样加以保护》一文则主张将民国期刊置于更加优先的保护地位,明确提出:“鉴于期刊与图书有着不同的特点,其发展历史与保存情况大相径庭,为有利于研究、保护旧期刊这一宝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遗产,应将民国期刊像古籍那样加以保护。”[5]事实上,1953年,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善本部主任、著名版本目录学家赵万里先生就倡议进行“新善本”的建设工作,并于1956年在北京图书馆率先建立了新善本书库和新善本阅览室,其收藏范围主要是从辛亥革命至建国前的书刊资料。之后辽宁省图书馆等单位也建立了新善本收藏体系[6]。由此可见,对民国文献的保护并不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只是对于这一时期文献中善本的界定有所不同而已。

1.2 民国文献的分级鉴定与分级保护

民国文献的分级如同古籍一样,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珍善本文献,优化配置有限的保护资源,有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民国文献分级鉴定与分级保护的标准与方法。

2002年,山西省图书馆制定了《山西省图书馆民国文献建设与保护实施方案(草案)》,对应善本古籍提出了“民国善本”的概念,参照确定古籍善本的“三性九条”标准确定了民国善本的具体标准,突破了以解放区或根据地为标准的政治性的地域限制[7]。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王新才在《民国时期文献遗产分级保护标准与原则初探》文章中指出:对民国时期文献遗产进行分级保护和修复时,应从其保存现状出发,按照可操作的原则和方法制定分级保护标准[8]。国家图书馆荣杰在《国家图书馆藏民国文献调研与分析》一文中简要地提出了分级保护的几个要素,但没有展开论述。荣杰提出:可根据老化程度、文献价值、流通程度、复本数量这四个要素确定文献保护级别[9]。辽宁省图书馆张玉文在《民国文献的价值》一文中分析对民国文献进行鉴定、分级的必要性,提出在“摸清家底、熟悉馆藏的基础上”,“依据文献的重要程度,对不同等级的民国文献施以不同的整理、保护措施”[10], 但是对于分级的具体标准,文章没有论述。

综上所述,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民国文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其等级划分的难度较大,所以目前我国对于民国文献尚未制定具体的定级标准。

虽然在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方面从事研究的专家学者比较少,但是可以参考借鉴其他领域(如文物、古籍、档案等)的研究成果。在文物保护方面,全国人大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当中有明确的古籍文献的文物定级标准;在古籍保护方面,国家文化部已经颁布了多项分级标准及规范,如《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古籍定级标准》等;在档案保护方面,目前已有多篇详细论述分级保护的专业论文,例如:马翀的《历史档案分级保护体系构建初探》;张美芳的《分级保护与管理——国家重点档案保管环境最优化的实现方式》等。

为此,笔者结合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一些图书馆已制定的分级标准,在分析复旦大学图书馆收藏民国文献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模型,形成一套较为成形的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助力于甄选出民国文献的珍本、善本和孤本,并优先予以抢救性保护。

2 民国文献的分级标准

通过对分级保护相关领域研究的分析,笔者认为构建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体系是有可行性的。目前已有的古籍或档案分级保护的模型,都建立在全国普查的基础上,认为只有做好全国的文献普查工作,本机构或单位的分级保护工作才能够展开,否则没有工作的基础。但是对全国的民国文献进行普查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待全国普查有了结论再开始保护,不适应民国文献目前面临的危急状况,应尽早采取行动。因此,可以从各馆的馆藏实际出发,先行开展起民国文献分级保护工作。

构建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体系,关键是通过分级实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文献保护。民国文献的保护工作应以分级鉴定为基础。分级首先需要构建划分等级的具体标准,使分级保护工作有章可循。而高效管理、科学保护、妥善修复及合理利用民国文献是制订定级标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民国文献的复杂性使得分级标准的制订成为一件有较大难度的事情,但是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势必影响分级鉴定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因此,笔者根据民国文献的实物情况,提出分级标准的探索性思路。

2.1 直接入藏标准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几个相关的保护性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对纸质文献的保护规定。因此,符合国家已有文献保护法律法规的文献可据此直接划分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文物定级的规定,国家文物局于2001年4月9日颁发了《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通知,可根据以上文件,对符合国家文物级别的民国文献直接入藏本馆的珍品文献。这样在甄选馆藏时,既可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又可以挑选出本馆的文物级别的文献,对其加以特别保护。

例如,参照新《文物法》划定三级文物的古籍定级标准中的第七条: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和稀见名人名著初版本,1915年《新青年》(月刊)创刊号——《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可以入藏本馆的珍本文献。[11]

2.2 稀有度标准

物以稀为贵。稀有度标准是对民国文献进行分级鉴定时应遵循的一条重要标准。在同类型文献中凡是属于稀见的馆藏民国文献,均应列入珍品收藏范围。为了能够较为清晰地掌握民国文献中的稀有文献,复旦大学图书馆将本馆的馆藏数据与《民国时期总书目》、《1833-1949全国中文期刊联合目录(补充本)》以及部分收藏有民国文献的国内外图书馆的馆藏目录进行比对,通过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部分复旦大学图书馆藏珍稀民国文献目录。因稀有度的标准掌握有难度,因此,可根据实际的文献调查情况适时调整。

2.3 内容标准

根据民国文献中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将内容标准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内容独特性标准。该标准是指民国文献中所记载的内容具有独特性,比如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本馆特色等,或者是文献会对社会及利用者产生特殊影响等。内容独特的文献往往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1)具有地方特色的馆藏民国文献

复旦大学地处上海市,在收藏上海地方文献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可将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民国文献划入特藏文献,如:上海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上海特别市市政统计概要(中华民国十七年度)》、《上海特别市工资指数之试编:十七年度》、《上海特别市罢工统计报告:十七年度》等。

(2)具有本馆特色的馆藏民国文献

如复旦大学图书馆收藏的与本校有关的重要人物的著作。复旦大学前任校长陈望道先生(1891.01.18-1977.10.29),是第一个将《共产党宣言》翻译为中文的学者,在解放后任复旦大学校长。他的相关著作《共产党宣言》(1926)、《因明学》(1931)、《美学概论》(1934)、《修辞学发凡》(1945)等均可作为本馆的特藏文献加以收藏。

(3)对社会、利用者产生重要影响的文献

以复旦大学图书馆藏为例:陶菊隐著《天亮前的孤岛》,中华书局1947年印行。此书无“序”无“跋”,记载上海“沦陷”时期的社会情况,对于还原历史有很大价值[12]。

第二,内容重要性标准。该标准指文献所反映内容的重要性程度,记载和说明的内容越重要,其价值就越大;反之,价值越小。以下文献因其内容而具有较高价值。《生与死的搏斗》,其副标题是“华北院校反迫害反饥饿运动记实”,1948年由北平燕京大学反迫害反饥饿行动委员会编印,共49页。其中有六篇文章:《生与死的搏斗》、《保卫华北学联》、《向政府要饭吃》、《血债要用血来还》、《沉着应战》、《团结战斗迎接光明》,对学生参与反迫害反饥饿的运动做了简明、客观、综合性的报道。

第三,内容典型性标准。指文献内容在某一领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者特殊主题的文献。以下文献因其内容具有典型性而有较高价值:

《采菲录》,姚灵犀著,20世纪30年代天津时代公司出版。该书专门研究中国旧式妇女的裹足问题,因内容的独特性而具有较高价值。书的封面设计古色古香,书中附有大量照片和插图。

综上分析,内容具有独特性、重要性、典型性的民国文献基本可以确定为特藏级别以上文献。

2.4 外部形态特征标准

外部形态特征标准是指民国文献外部形态有不同于一般文献的特征,包括文献所使用的纸张,印刷版本、版次,装帧样式、封面设计,文献中的插图、插画、特别题字、题签、印章等等。与古籍相比,民国文献形态最为明显的改变是:由雕版线装变为铅印平装,由文言文变为白话文,由无标点变为有标点。民国文献的“版本要素”可概括为:封面、封底、扉页、版权页、横排、竖排、简体、繁体、开本、版式、平装、精装、版次、印数、插图、插照、出版标记、版权印花等。民国文献的版本有初版本、签名本、毛边本、精印编号本、禁书、伪装书、盗版书、土纸本、油印本、藏书票本等多种类型[13]。文献本身具有历史性,其外形特征也带有时代的烙印,保留下来的文献成为历史的见证,所以民国文献的外部价值与内容价值同等重要。鉴于民国文献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其用纸、印刷、装帧等处于由传统到现代的过渡阶段,所以民国文献的外部形态特征更加值得关注。在民国文献中亦有装帧或图案精美者,也有些因著名人物的题词、批注、签名而具有较高价值者。

图1 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

以复旦大学图书馆的馆藏为例,以下文献可以作为特藏文献收藏:

《故乡》以陶元庆先生1924年创作的绘画《大红袍》为封面。画中借用绍兴戏的“女吊”形象,结合戏中常见的红色、蓝色戏服,手握的剑坚韧有力,一颗愤怒、悲苦但却坚强的灵魂油然而生。这幅中画形象、西画手法的创作,堪称是以绘画为主体的封面设计的经典之作,更被赞为“里程碑式的封面画”[14]。

以上的民国文献分级标准或许并不足以将数量庞大、复杂多样的民国文献分级到位,但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民国文献的作用。参照《古籍定级标准》的制定,文献不是笼统地简单划分。考虑到实际个案情况差异,标准中提出“不唯时限”、“等次上靠”、“等次下调”三条定级原则,供灵活运用。显然,这些做法是较为科学的。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工作中也会存在同样的问题。民国文献数量庞大,收藏较分散,形态特征有差异,导致民国文献的具体保存和收藏情况不是很明确,只能根据手头现有的资料,制定一个基本的分级标准,暂时确定民国文献的分级。当出现新的情况时,再重新评估民国文献的等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国文献的价值会越来越大,今天的普通民国文献可能就是明天的古籍善本。因此在考虑文献的等级时,宜宽不宜紧,能上靠的尽量上靠,使文献在现有的条件下得到更好的保护。

3 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3.1 保护体系模型

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目的是针对目前民国文献数量庞大,而保护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分级鉴定、先行对重点文献保护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工作,进而使保护资源和经费的利用达到最优化。

笔者在对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馆藏的原始数据和等级划分标准对民国文献进行分级,进而构建民国文献基本的等级信息,并以珍稀民国文献为中心,根据其具体的现状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此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模型,为民国文献的保护策略提供一个完整的体系。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归纳为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模型主要包括四个模块,分别是:馆藏民国文献情况摸底调查模块、民国文献等级划分标准模块、民国文献保护级别模块、民国文献保护措施模块。其中,保护级别的确定是整个分级保护模型的中心,摸底调查模块是分级的前提,等级划分标准模块是分级的基础,而保护措施模块是整个分级保护模型的最终目标。四个模块串联起来,构成了整个民国文献分级保护的模型。

3.2 保护体系模型的内涵

(一)馆藏民国文献情况摸底调查模块[15]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划分等级和确定保护措施的基础,包括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调查流程三部分。调查内容是最为核心的部分,它决定着调查对象,调查结果以及对其他后续工作的影响。调查方法是手段,根据图书馆自身情况,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调查方法,是提高调查效率、确保调查精确度的关键。调查流程是步骤,制订相关的调查方案,确定调查的流程并加以实施是使整个调查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整个流程的设计可以结合本馆的工作计划实施。

根据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的实际情况,笔者编制成《馆藏民国文献情况调查表》(见表1)。

表1 馆藏民国文献情况调查表

登记部门:

登记人: 登记时间:

(二)民国文献等级划分标准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基础,后续工作的展开都以此为依据。该模块展示了主要的四项分级标准,依次为:直接入藏标准、稀有度标准、内容标准、形态特征标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文)。

(三)民国文献的保护级别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中心,既是对以上模块内容的总结,又是以下模块的开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本模型依据ABC分类管理理论,将文献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属于珍品收藏等级,对其实施个性化重点保护;二级,属于特级收藏等级,对其实施一般性重点保护;三级,属于普通收藏等级,对其实施普通性保护。

(四)民国文献的保护措施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重点,即整个模型的产生初衷及最终目的都是希望通过分级的手段达到保护文献的目的。该模块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任何文献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然而民国文献保护的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经费缺乏,包括一些“国宝”级文献在内的民国文献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文献甚至已经严重损毁乃至消亡。所以每个等级的文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合理支配和利用经费。

(2)一级文献保护措施。一级文献具有较高价值,普通的措施不足以实现对这部分文献的保护。所以应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的重点保护措施,包括:建造微环境库房、配备个性化装具、制定个性化治理方案、设计个性化修复方案、建立珍藏品保护制度。

(3)二级文献保护措施。二级文献属于特藏品文献,其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级别的民国文献也需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加以保护,包括:建造特藏库房、配备特殊装具、制定重点治理方案、设计重点修复方案、建立特藏品保护制度。

(4)三级文献保护措施。除珍藏品、特藏品文献以外,其他所有民国文献均划入普通等级的收藏,在保护措施方面实施一般性保护即可,包括:建造普通库房、配备普通装具、制定一般性治理方案、设计一般性修复方案、建立普通藏品保护制度。

(5)文献整理。按照等级分阶段对馆藏民国文献进行整理开发与利用。可根据每一等级文献的特点进行整理,也可根据文献的主题进行专题整理。一级文献属珍稀民国文献,应先行整理和研究,深入揭示文献的内容,让读者充分了解。可制作电子版,既保证保护的需要,又保证读者利用的需要。二级特藏民国文献,应根据数量分批整理和研究,分批揭示内容。三级普通民国文献,根据数量分批整理和揭示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主要是从保护文献实体,即文献纸本的角度着眼的,对于一些确实无法挽救或无法实现永久保存的文献(例如民国报纸),应尽快利用数字化手段保存。尽管在数字化过程中对文献的损毁破坏在所难免,但面对大量的暂时无法修复又无法正常提供借阅服务的民国文献,应发挥数字化技术在民国文献保护中的优势,以延伸民国文献的使用寿命,为读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深层次的数字化服务。

4 结语

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丰富,但是保护开发程度有限。笔者在思考其管理方法的过程中,基于一定的数据调研,提出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设想,形成摸底调查、等级划分标准、保护级别、保护措施等模块的分级保护模型,以实现区分民国文献等级,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目的。与以往文献中所提到的民国文献保护应建立在全国文献情况调查的基础上不同,本文认为可从民国文献收藏馆的馆藏情况出发,确定文献的保护等级,再针对不同的等级,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目前全国民国文献的状况还未全面掌握,珍稀文献的数据还在不断调整更新,分级标准也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细化。今后复旦大学图书馆在民国文献的保护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结合《馆藏民国文献情况调查表》做好民国文献的调查与登记,确保每一本民国文献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张“身份证”,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

1 邢宇皓.民国时期文献亟待抢救[EB/OL].2005-03-18 [2014-10-12] http://www.gmw.cn/01gmrb/2005-03/18/content_198666.htm

2 马子雷.民国文献存世数量大保护难度超过古籍[EB/OL]. 2011-05-19 [2014-10-12]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NewsID=8680

3 张铁.从版本学视角谈民国文献的保护[J].图书馆建设,2010(5):22-25

4 郑春汛.民国文献的价值与保护对策研究[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8(4):40-42

5 聂家昱,高波.民国期刊应像古籍那样加以保护[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0(4):74-76

6 赵继红,王和平.民国文献保护的有益尝试——兼谈公共图书馆新善本建设的得失[J].晋图学刊,2004(2):77-78

7 同6

8 王新才,周 佳.民国时期文献遗产分级保护标准与原则初探[J].图书情报研究,2013(1):12-15

9 荣杰.国家图书馆藏民国文献调研与分析[J].图书馆情报学刊,2012(4):30-34

10 张玉文.民国文献的价值[J].图书馆学刊.2012(6):65-67

11 秦杰.新《文物法》与古籍书刊文物定级[J].收藏界,2003(9):65-68

12 张泽贤.民国书影过眼录续集[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533

13 同3

14 沈文冲.民国书刊鉴藏录[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3

15 马翀.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策略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8:101-102

The Construction of Grading Protection System for Literature of Republic of China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Fudan University Library

Zhang Chunmei

Grading protection approach should be used to protect the Literature of Republic of China. It is not only a necessary method to realize the most optimum distribution of limited resources, but also contributes to the selection of rare copies and giving them proper protection. This paper constructs the grading—protection system for Literature of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is composed of the survey process, the grading standard, the grading protection and the methods to protect, providing a useful insight for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ty of the republic period literatures.

Literature of Republic of China; Grading Protection System; Fudan University Library

*本文是复旦大学图书馆馆内科研项目“民国文献分级保护策略研究”的成果,得到了复旦大学图书馆温国强、龙向洋、杨光辉、王乐、眭骏、郝群,华东师范大学余海宪等老师的指导,在此表示感谢。

张春梅,ORCID:0000-0002-8041-4355,zchm@fudan.edu.cn。

复旦大学图书馆,上海,200433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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