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玲 周雨时 贾志斌
(1赤峰市红山区文物局,内蒙古 赤峰 024000;2晋中市考古研究所,山西 晋中 030600)
内蒙古大堡山墓地战国玺印考
于晓玲1周雨时1贾志斌2
(1赤峰市红山区文物局,内蒙古 赤峰 024000;2晋中市考古研究所,山西 晋中 030600)
2011年夏,在内蒙古呼和林格尔县大堡山墓地出土了两枚先秦铜玺印,一枚“明上”玺,一枚“正行亡私”玺。从形制与印文上看,二者均属战国时期晋系箴言玺。这两枚战国古玺印的发现为研究战国时期该地区玺印殉葬习俗及当时的社会习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大堡山墓地 战国 玺印 考释
大堡山墓地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十一号村东南约500米处。2011年夏,为配合呼杀段(呼和浩特至杀虎口)高速公路的建设,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文博系2010级师生等对大堡山墓地进行了抢救性的考古发掘,共发掘清理战国时期墓葬51座,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共出土陶、铜、铁、玉、骨器等80余件,其中包括铜玺印二枚①。墓葬发掘报告已发表在2013年第2期的《草原文物》上,报告中仅对出土的铜玺印作简单描述。本文拟对此二枚玺印作详细考释。
据发掘报告,两枚玺印分别出土于M16和M30,二者形制相同,大小相近,均为方形印台,斜坡状钮座,环状鼻钮,印面为正方形,阳刻朱文。M16:10,印面深铸阳文“明上”,通高1.3、边长1.3厘米(图一,1),出土于墓主人右膝盖东侧旁。M30:1,印面深铸阳文“正行亡私”,通高1.3、边长1.2厘米(图一,2),出土于墓主人股骨间近盆骨处。从玺印的形制及印文看,和以往发现著录的先秦玺印相比基本一致,应是先秦古玺无疑。
图一
1.“明上”玺(M16:10)2.“正行亡私”玺(M30:1)
古玺印,是古代人们进行社会交往时作为昭明信用的凭证,同时也是国家行政机构施行职权的象征和工具②。一般认为官方所用者为官印,私人所用者为私印。在先秦时代,古玺印无论官私尊卑一律称为“玺”。东汉应劭之《汉官仪》言:“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③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所用的印称“玺”,一般官民只能称“印”。东汉卫宏之《汉旧仪》言:“秦以前民皆佩绶,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④故而,学术界将先秦印章通称为古玺。结合文献记载和出土实物推测,古玺的兴起约在春秋时期,其出现时代能否早到商代学术界尚存有疑义。现存古玺基本上为战国时期遗物,其中包含少量春秋玺,也有极少部分古玺印的时代可能下及汉代。由于现存古玺绝大多数为战国玺印,故而在谈及先秦古玺时基本是指战国古玺。
关于古玺的用途,曹锦炎先生在其著作《古玺通论》⑤中指出,在先秦时代,古玺主要用以抑印封泥,作为封缄之用。封泥中以官玺为多见,这种“泥封”是玺印最早的使用方法。将玺印蘸上印色盖在纸上,那是很晚的事,直到南北朝才开始通行,这可能与公元三四世纪纸的普及息息相关。除此之外,古玺还常作佩带、殉葬、烙马及印陶之用。此次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出土的两枚古玺印即被用来殉葬,其有可能是专为殉葬而制,亦有可能是墓主生前所喜者随墓主入殓。
关于古玺的类别,从印文内容上看,可分为官玺(包括职官名、机构名、地名)、私玺(包括单姓人名、复姓人名、单字姓或名)、成语玺(包括吉语和箴言)和图像玺等。此次和林格尔县出土的两枚古玺印为先秦时期常见玺印类,在罗福颐先生主编的《古玺汇编》中多有著录,如“明上”玺:编号4374-4399;“正行亡私”玺:编号4763-4792⑥。该书中,此类古玺被归入私玺中的吉语玺类,然学界多有异议,笔者依曹锦炎先生、王人聪先生、刘江先生之分类,认为二玺属词语玺里的箴言玺,是私玺的常见类别之一。箴言即规谏劝诫之言。箴言玺,内容多关乎礼制、修身之类,是当时人们常佩带的印章之一,用以时刻警醒自己、明志自律,其用途与后世的座右铭相类似。这类印章的大量出现,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身修养和行为规范的重视,通过其印文含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当时社会中某些阶层人士的思想意识和心理。因此说,此两枚箴言玺的出土为研究当地当时的社会文化心态及习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关于此二玺的印文含义,王人聪先生在其《战国吉语、箴言玺考释》一文里做了详细释义⑦。
“明上”玺。明上,指明主或明君。《管子·明法解》:“下得明上”。《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明上之所禁也。”钱熙祚云:“荀子注作‘明主’。”《管子·君臣》:“上明下审。”《韩非子·饰邪》:“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晏子春秋·内篇问》:“身无以与君,能无以劳民,饰徒处之义,扬轻上名,谓之乱国。明君在上,三者不免罪。”是知玺文“明上”即是“明主在上”或“明君在上”之意。
“正行亡私”玺。玺文“亡”与“无”字通,《诗·陈风·宛丘》:“无冬无夏。”《汉书·地理志》引无作亡。《左传·成公十八年》:“韩无忌。”《汉书·古今人表》作韩亡忌。典籍中亡与无相通之例甚多,不烦举例。《荀子·议兵》:“修身正行。”《尧问》:“其知至明,循道正行,足以为纪纲。”《韩非子·饰邪》:“修身洁白而行公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玺文“正行亡私”即是此意。
刘江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印章艺术史》一书中亦有类似的释义⑧。
“明上”,即“明明上天”之省。郑笺:“喻王者当光明之日之中也。”即尊上也。《礼记·礼运》:“故君者所明也。”明上亦可释明君。《晏子春秋·景公问下》:“明上之所禁也。”张仲如注:“明上即明君。”
“正行亡私”,意即应具有端正行为而亡去私心。“正行”意指行为应端正。
琦枫先生在《战国时期的箴言玺与吉语玺》一文中的亦释“正行亡私”,亡训无,玺文意为要时刻注意端正自己的行为,不要有私心⑨。
笔者认为,“明上”,意在表达玺主人尊敬君主或期望国有明君、明主之意。“正行亡私”,意在规范自己的行为,反映出了玺主人崇尚的行事准则。前者关乎礼制,后者强调修身,反映的均是正统的儒家思想。此类箴言玺的出现与流行,表明儒家学说对当时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通过以上考释可知,大堡山墓地M16和M30中各出土的“明上”和“正行亡私”两玺印均属古时私人所用的明志自律的箴言玺。结合其出土位置判断,极有可能是墓主生前所常随身佩带的心爱之物,即便死后亦随之佩带入葬,可见其喜爱极甚,同时亦反映出墓主受儒家学说影响至深。
古玺印按其地区属性,可划分为东方六国古玺和秦印,具体包括齐系古玺、燕系古玺、晋系古玺、楚系古玺及秦系印章。其中,晋系古玺多出土在山西、河南、河北、陕西北部的部分地区,官、私玺均形制较小,以方形为主,边长一般在1.5厘米左右,印体厚实,印台多呈陡峭的斜坡,钮制以鼻钮居多,印文多深铸阳文,结构整饬,边栏较粗⑩。据发掘报告称,“明上”玺通高1.3厘米,边长1.3厘米;“正行亡私”玺通高1.3厘米,边长1.2厘米。二者大小相近,均为方形印台,斜坡状钮座,环状鼻钮,正方形印面,制作精巧,深铸阳文,文字线条细劲,结构整齐。无论是从其形制还是印文规范上分析,此二玺都与晋系古玺的特点十分相符。
“正行亡私”玺,在河北临城中羊泉东周墓亦有出土,编号:M:195,篆刻阳文“正行亡私”,高1.4厘米,边长1.3厘米⑪。形制、大小及文字风格均与大堡山墓地出土的“正行亡私”玺极其相似。中羊泉东周墓为战国中晚期一处赵国墓地,共出土印玺5枚,“正行亡私”玺为其中一枚。经李学勤先生鉴定,5枚印玺均属战国时期赵物无疑。“明上”玺之“明”的写法则与陈光田所著《战国玺印分域研究》一书之《常见玺印文字、偏旁不同地域形体对照表》中所列三晋地区“明”字的写法基本相同⑫。
此外,关于大堡山墓地的年代及文化归属问题,发掘者根据墓葬形制、葬俗及出土器物特征将其年代确定为战国晚期的一处赵国墓地。经考证,该墓地所处的地域在公元前300年后的战国晚期归赵国云中郡管辖⑬。故从地望上看,此次所出的“明上”玺和“正行亡私”玺亦最可能属赵物。加之前述的形制特征、印文规范及印文含义,基本可以确定这两枚玺印属战国时期晋系箴言玺无疑。这两枚战国古玺印的发现为研究战国时期和林格尔地区古玺印殉葬习俗及当时的社会习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注释:
①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文博系等.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大堡山墓地发掘报告.草原文物,2013(2).
②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书画出版社,1991:1.
③[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之《汉官仪》,中华书局,1990:187.
④[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之《汉旧仪》,中华书局,1990:62、107.原文为“汉以来”,校勘更正为“自秦以来”.
⑤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书画出版社,1991:42-44.
⑥罗福颐主编.古玺汇编.文物出版社,1981:400-402、433-435.
⑦王人聪.战国吉语、箴言玺考释.故宫博物院院刊,1997(4).
⑧刘江.中国印章艺术史.西泠印社出版社,2005:71.
⑨琦枫.战国时期的箴言玺与吉语玺.紫禁城,1992(5).
⑩邵磊.战国古玺分域丛谈.南方文物,1996(4).
⑪临城县文化局.河北临城县中羊泉村东周墓.考古,1990(8).
⑫陈光田.战国玺印分域研究.岳麓书社,2009:31.
⑬经考证,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及与其接壤的晋北部分地区在战国晚期归赵云中郡统辖.参见张久和:战国时代燕、赵、秦诸国对今内蒙古部分地区的经略和管辖,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