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杰
(华北理工大学 研究生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9)
中国的农民工出现在改革开放以后,是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对于"农民工"这个词的概念解释,张义祯在他的博客里是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解释的:(1)从职业层面来看,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或者以非农为主要职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他们的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收入也主要来源于非农活动;(2)从制度身份层面来看,虽然农民工主要从事非农职业,但是却是农业户口,身份是农民,与非农业户口者存在着明显的身份差异;(3)从劳动关系层面看,农民工是被雇佣者,而不是雇佣者,他们是被个体户、乡镇企业、私人企业等雇佣而从事非农活动的群体;(4)从地域层面看,农民工来自于农村,属于农村人口。以上对农民工的解释也是现在被普遍接受的观点。
中国农民工的人数,由2009年的22 978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26 894万人,增加了3 916万人,增长了17.04%。农民工平均工资也由2010年的1190元涨到了2013年的2 609元,增长了一倍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平均工资也在增加。
表1 农民工人数和平均工资
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与变迁,中国逐渐形成了两代具有不同特点的农民工。出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农民工,在80年代或者90年代转移到城镇就业,是第一代农民工,他们有在农村务农的经历,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还停留在农村阶段,第一代农民工外出打工是基于“生存理念”,打工赚的钱大部分带回家乡。出生于“80后”、“90后”的农民工,即所谓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第二代农民工,他们大部分进入城镇就业是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或者21世纪初,他们有着强烈的市民化意愿,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务农经历,而是毕业后直接进入城镇打工,生活习惯、思想观念以及行为习惯等已经日益城市化。第二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高于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向往城市同龄人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生活,外出打工是为了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第二代农民工外出打工赚的钱不像第一代农民工一样带回家里补贴家用,更多地是用来自己消费,丰富自己的生活,追求平等、尊重和社会认可,并有着强烈的融入城镇生活的意愿。
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农民工的队伍将会继续扩大。
灰色系统GM(1,1)模型是灰色系统理论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模型,当发展系数小于0.3时,GM(1,1)模型的预测精度可以达到98%以上。运用该模型,对中国农民工人数进行预测。
记原始时间数列为
X(0)={22 978,24 223,25 278,26 261,26 894},
做一次累加得到生成列
X(1)={22 978,47 201,72 479,98 740,125 634},
GM(1,1)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对参数a和μ用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
其中,
代入数字,得到
用matlab软件计算得到
发展系数-a小于0.3,可以做中长期预测。
GM(1,1)模型为
将a、u代入,得到模型
经计算,得到表2中数据,预测到2020年,农民工人数将达到34 494.082万人。
表2 农民工人数及预测
根据表3,2004年中国65岁以上的人口数已经达到9857万人,占了总人口数的8%,截止到2013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3119万人,达到总人口数的10%。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21亿,占总人口的16%,到2050年左右,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指定的标准,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从1997年已经达到7%,到2004年达到8%,已经超过8%,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指定的标准,我国已经进入到老年型国家了,且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速度在加快。
按照养老资源的供给主体,可以将中国的养老模式分为以下三种:
(1)自我养老的实质就是个人跨时期的消费,即通过劳动期间的储蓄,来满足退休之后的消费。但是这种养老方式风险大,较脆弱,因为自身无法预测自己的寿命和将来的养老费用,在年老时容易出现老无所养的情况。自我养老方式主要在农村较普遍,尤其是欠发达地区。
(2)家庭养老是指依靠配偶、子女等养老,或者其他亲属间的互助互惠,通过对家庭财富的代际间转移或代际内转移,满足老年生活和消费。但是家庭养老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如子女不赡养等,并且家庭养老需要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和引导,否则就容易出现危机。
(3)社会养老是国家和社会对养老负最终责任,把养老保障从家庭转移到社会,分散了养老的风险,是现代社会最普遍的一种养老方式。
对于农民工而言,我国的传统养老方式,即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都受到了冲击和考验。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低,缺乏风险意识,容易出现非理性消费,并且收入水平低,储蓄到足够的养老金很难。其次,由于计划生育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家庭结构的改变,多数家庭为独生子女,出现了“四二一”模式,使家庭养老变得更加困难。农民的家庭养老主要是依靠土地,但是随着房地产的开发和工业化的加快,土地的经济功能衰退,导致土地养老功能衰退。农民工离开土地,家庭养老变得难以依靠。
目前大体上可以将中国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种类型。(1)扩面模式。该模式主要被深圳、广东、河南等地区采用是各地普遍采用的模式,即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中,实行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因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低,缴费基数比城镇职工要低很多。(2)仿城模式。这种模式主要被北京采用,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参照标准,制定独立的与“城保”有所区别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险的跨地区的转移,是仿城模式的最大改革,但是该种模式下,农民工一旦参保,就不允许退保。(3)综合保险模式。这种方式首先在上海市实施,2003年成都市也开始推行这种模式。该模式的在前两种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保险统筹在一个账户,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设立在同一账户中,将保费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中;二是农民工的保费不需要个人缴纳,全部由雇主缴纳;三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基金并负责支付,解决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数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从事的是非正规就业,不仅收入低,工作也不稳定。多数农民工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有工作或者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高,受教育水平低,维权意识弱,使社保经办的征缴工作有困难,并且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适应不了农民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对接,管理难度加大。此外,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农民工对该制度的不信任,同时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减少了单位的成本支出,地方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的顾虑等,也是农民工参保的障碍。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还不够完善,满足不了农民工大规模参保的要求,且养老保险关系仅限于参保所在区域有效,“画地为牢”,不能跨地区实现转移接续,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目前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而是实行区域化统筹,各省间养老保险的核算是相互独立的,基金互不往来,农民工一旦换了工作离开参保的城镇,由于各区域政策不一致,养老保险便不能实现转移接续。
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上述问题,政府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对策,对养老保险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网络一体管理制度。农民工的工作性质具有高流动性,但目前我国各地区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当农民工转移工作地区,以前所缴纳的养老保费不能实现跨地区转移接续。我国确定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加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计算机联网服务,让农民工实现在异地查询养老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用、领取保费等。
[1]刘苓玲.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33.
[2]张逸风.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对策[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7,(1).
[3]王汝志.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