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卫东范 贞张云林
北京市5445件非诉讼医疗纠纷大样本分析
■ 王卫东①范 贞②张云林②
北京市 医疗纠纷 非诉讼 大样本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2011年5月31日至2014年8月25日共调解结案5445件医疗纠纷。5445件医疗纠纷中:急险约占3.5%,手术操作过失占比约为15.6%,围手术期处理缺陷占6.7%,告知缺陷占3.1%,误诊误治、漏诊、诊断错误整体共占11.3%,非临床医疗纠纷(包括病历书写、管理缺陷、仪器设备缺陷、违规执业)占比2.83%。对5445件调解结案的医疗纠纷进行大样本分析,利于合理认知我国医疗纠纷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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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1年5月31日成立起,至2014年8月25日共调解结案5445件医疗纠纷。对5445件调解结案的医疗纠纷进行大样本分析,利于合理认知我国医疗纠纷现状,便于针对性采取医疗风险防控措施。
表1 5445件医疗纠纷中手术过失数据
5445件医疗纠纷主要分布在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其中三级医院3053件,二级医院2156件,其他医院236件。该数据说明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因为医疗服务较多、风险较大,医疗纠纷数量相应更多。
在5445件医疗纠纷中有192件是急险,约占3.5%。该类突发医疗纠纷案件,患者家属情绪多较为激动,容易产生一些影响医疗秩序的过激行为,调解人员需要第一时间赶到医疗机构现场解决纠纷。这类医疗纠纷不同于发达国家且属于我国独有,反映我国部分医疗纠纷患方倾向于首先采取自力救济而非第三方调解机构解决,同时也表明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完善。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5445件医疗纠纷,每件医疗纠纷评价可能涉及诊断过失、治疗缺陷、告知缺陷、手术操作、围手术期处理缺陷等多个方面,为便于统计,每件医疗纠纷最多统计4项。某件医疗纠纷可能只有1项过失,也可能有2项、3项甚至4项医疗过失。
手术是医疗服务中风险最大的,也是医疗纠纷中投诉最多的。表1是5445件医疗纠纷中手术相关缺陷的统计。其中手术操作失误、手术损伤临近器官、手术时机不当、手术方式选择缺陷、围手术期处理不当是手术风险主要方面,而手术操作风险最大。
如果将手术操作失误、手术损伤临近器官、手术时机不当、手术方式选择不当、手术适应症不当合并为手术操作,合计853项,将围手术期处理不当、术前准备缺陷合并为围手术期处理,合计370项,并分别计算其所占
全部5445件医疗纠纷的比例。手术操作为15.6%,围手术期处理为6.7%。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实践中,因为风险告知缺陷引发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5445件医疗纠纷中涉及告知缺陷的为168件,包括未告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不全、告知内容与手术项目不符、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擅自添加告知内容、未告知替代方案、未经知情同意更换术者等,占比3.1%。其中三级医院告知缺陷115件,二级医院为44件,说明三级医院医疗告知风险远高于二级医院。
误诊误治在临床实践中经常发生,如果将存在误诊误治、漏诊、诊断错误(B超、CT、病理、检验)作为整体统计,共617件,占5445件医疗纠纷的11.3%,详见表2。
漏诊、误诊误治在二级医院相对较高,约占总数的50%,说明二级医院医生诊疗任务相对较重,所面对的患者病情较一级医院复杂,医生临床思维培训薄弱导致误诊、漏诊率较高。
药物治疗是临床医疗的基础,预防药物治疗产生的过失是临床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常见药物治疗产生的医疗纠纷包括:违反药物禁忌症用药、超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给药、给药途径错误、违反药敏试验规定致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后未及时停药、使用过期药、药房、护士发错药等。加强管理通常能够有效减少药物引起的医疗纠纷。
表2 5445件医疗纠纷中误诊误治等数据
表3 5445件医疗纠纷中用药缺陷数据
表4 5445件医疗纠纷中非临床医疗纠纷数据
如果将用药引起医疗过失数据作为整体,共计136项,占5445件医疗纠纷的比例为2.4%。其中三级医院80件,占58.8%,三级医院患者药物品种多、用法复杂也是导致药物治疗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详见表3。
非临床医疗纠纷是临床医疗纠纷以外的医疗纠纷,包括仪器设备缺陷、违规执业、病历管理缺陷、患者跳楼、病房滑倒等一系列非临床医疗技术服务产生的纠纷。
北京5445件医疗纠纷中15件存在病历书写、管理缺陷,103件仪器设备、场地管理存在缺陷,10件存在违规执业(详见表4),合计占比2.3%,其中三级医院管理缺陷占50%。非临床医疗纠纷存在的管理缺陷容易通过规范管理降低纠纷发生率。
非临床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高,由于不涉及医疗专业技术,只要规范管理就能有效降低发生率。基于非临床医疗纠纷的案件,北京卫生法学会组织起草我国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标准号WS444-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希望规范我国医疗机构患者坐卧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安全,降低非临床医疗纠纷发生率。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5445件非诉讼医疗纠纷,虽然不是全部同期北京医疗纠纷,但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医疗纠纷的某些趋势。通过对5445件医疗纠纷进行大样本分析,利于合理认知我国医疗纠纷发生水平,针对性预防并减少医疗纠纷。
Large sample analysis on 5445 non-litigation medical dispute in Beijing
/ WANG Weidong, FAN Zhen, ZHANG Yunlin// Chinese Hospitals. -2015,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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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Medical Dispute Mediation Center has mediated and closed 5445 medical claims during the period of May 31, 2011 and Aug25, 2014. Among 5445 cases of medical dispute, the emergency insurance accounts for 3.5%, surgery malpractice 15.6%, peri-operative period treatment defects 6.7%, disclosure defects 3.1%, misdiagnosis and mistreatment11.3% as a whole, and non-clinical medical malpractice (including medical record writing, management defects,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defects, irregular practice) 2.3%. It can help rational learning the status quo of medical dispute in China.
2014-11-13](责任编辑 张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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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贞:北京卫生法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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