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为内核的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研究

2015-12-01 05:31李忠斌李军文晓国
广西民族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活态传承指标体系

李忠斌 李军 文晓国

【摘要】特色村寨建设要以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为根本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民族文化内核尚未凸显。通过对近几年村寨建设反思发现文化失衡的原因在于缺少村寨建设遴选体系,部分村寨不具备特色村寨的资质。本文以文化为核心构建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民族文化存量、民族文化价值、民族文化转化条件、民族文化主体受益四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60个三级指标,旨在筛选出一批文化底蕴深厚、保护潜力大的特色村寨。

【关键词】文化内核;村寨建设;指标体系;活态传承

【作者】李忠斌,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军,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武汉,430074;文晓国,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科院国家民委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联合实验室实验师,武汉,430079。

【中图分类号】 C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5)05-0136-009

A STUDY ON INDEX SYSTEM FOR SELECTION OF

ETHNIC FEATURED STOCKADED VILALGE

BASED ON CORE CULTURE

Li Zhongbin,Li Jun,Wen Xiaoguo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ethnic featured stockaded village aims to protect and inherit the culture of ethnic minorities, but in the actual operation, the core of ethnic culture has not yet been highlighted. It is found that the reason of cultural imbalance in village construction is the absence of selection system, parts of the villages do not possess the qualifications of the ethnic featured stockaded village through reviewing the construction of villages in the recent years. In order to select a group of ethnic featured stockaded villages with abundant cultural foundation and great potential for protection and by taking culture as the core, this paper tries to establish an index system for selection of featured villages which includes 4 first levels of indicators, e.g. national cultural stock, value of the national culture, conditions for transformation of national culture, subject benefit from national culture, 23 second level indicators, and 60 three level indicators.

Key Words: core of culture; village construction; index system; living inheritance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国家民委提出特色村寨建设试点工作,2012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主要目标是“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收入大幅度提高,村寨风貌、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护,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村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1]在某种程度上要实现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在过去的几年间,特色村寨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村民收入有所增加,经济有所发展,部分文化也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总体而言,少数民族村寨文化内核尚未凸显出来,相反由于村寨建设的不适当,可能加速部分活文化消亡。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相当一部分国内学者注重村寨建设中的文化要素,强调村寨建设要突出文化的核心地位。村寨建设要以文化为核心,要体现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文化在特色村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胡祥华指出,村寨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和血脉。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则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传承。[2]裴圣愚指出,文化是民族之魂,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宝贵财富和独特优势。民族传统文化是一种动态存在的文化现象,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特色民居上,只能是在发展中保护,并且在保护中发展。[3]王珍指出,要“延续文脉、富裕百姓,打造和谐团结乡村”,以肇兴侗寨为例,景区“非遗”展示中心、芳香文化体验中心、堂安生态博物馆、侗族大歌实景展演等建设项目陆续落成。[4]贺能坤指出,民族村寨的开发主要是指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要真实地再现每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还原民族文化真实性。[5]田敏指出,文化经济功能的发掘多于文化功能的发挥,文化原本具有的符号意义发展成为一种获取资本和利益的工具手段,原本具有的文化功能被弱化。[6]雷世敏指出,当地居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感知弱化,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较大冲击,且当地居民主体地位弱势化,严重影响居民活态载体资源本体功能的发挥。[7]龙晔生指出,只有存在于民族生活中的文化,才有自我传承和发展动力,民族文化保护与村民正常生活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8]殷泓指出,民族村寨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但民族村寨的特色正急剧消失。[9]马海国指出,少数民族虽然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但却失去了民族文化,特色村寨建设既要注重有形文化建设,但更要注重无形文化保护。[10]王铁志指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果没有村民居住,民族村寨活的文化就消失了,保护民族文化要留住村民,村民自觉地传承本民族文化。[11]

但从实地调研来看,村寨建设很多方面体现出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困境,不能有效实现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这与特色村寨建设的目标相去甚远,其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族文化在村寨建设、开发中的重要地位不够明显。村寨的开发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开发与保护,在村寨建设中各种要素的配置,都要以文化产权作为支配手段,文化要素在整个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离开村寨文化的开发,都不能称之为特色村寨建设。二是由于村寨开发利益分配不均问题,部分活文化消失。例如在肇兴侗寨以前由寨老安排义务值守火塘,但随着开发商的引入,给参加歌舞表演的人付费而不给值守火塘的人付费,最终导致这一火塘文化消失。三是文化主体参与性不强。作为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所有者主体的少数民族群众,理应积极参与到特色村寨建设中,并从中分享到自身文化带来的各种利益,从而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但由于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等方面的起点弱势,在与政府、企业的博弈中依旧处于弱势,单靠文化资本不能获得可观的收益。四是文化产业发展预期不足,带动能力有限。现有的特色村寨建设中,大部分主要通过发展文化旅游带动村寨经济发展,但表现出同质性严重、经济效益低、关联性不强、吸纳本村劳动力弱等问题。五是进行穿衣戴帽的民居改造尚未达标。在恩施州水井村、塘坊村调研发现,设计的民居风格在对当地村民住房改造过程中由于技术瓶颈限制,出现了对原有民居的破坏。

出现上述原因,一方面与具体操作有关;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与缺乏一个有效的特色村寨遴选指标有关,只有把握好遴选这一关,后续的各项工作才会按照预定的方向发展,才会形成以文化传承保护为重点的发展格局。具备哪些特质的村寨可纳入其中,主要括村寨各种文化要素、文化价值、文化开发条件以及文化主体预期受益。既要考虑文化的静态总量,又要考虑到文化的动态发展,还要考虑村寨文化的空间布局等因素。同时还要辩证地看待村寨开发,具备一定开发条件的村寨是否应该去开发,开发的后果能否达到预期。部分村寨虽然具备一定条件,或许不开发的价值大于村寨开发的价值,例如黔东南州占里生育文化虽然具备一定开发条件,但是开发后带来的文化收益可能无法弥补其文化损失。

(二)构建特色村寨遴选指标的意义

第一,学术价值。从目前有关特色村寨建设中文化保护来看,国内学者基本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谈到村寨建设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具体途径。以期刊文献为例,在知网上输入“特色村寨文化保护”, 2015年共计67篇(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3篇,2013年126篇,2012年103篇,2011年81篇。在知网上输入“特色村寨建设指标”,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基本尚未涉及与特色村寨建设遴选有关的评价指标,其中李忠斌、郑甘甜(2013)在《广西民族研究》发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是基于建设过程中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通过构建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可以适当弥补学术上关于村寨遴选机制的不足,进一步拓宽学术视野。

第二,理论价值。通过特色村寨指标的构建,突出文化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探讨村寨建设中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资本。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在特色村寨建设中最大的资本表现出两个方面:一是“特色”;二是“村寨”。而连接这两者的内在价值是民族文化。没有民族文化难以成为“特色”;没有文化,村寨不过是人的活动场域,更何况村寨本身亦包含各种文化要素,例如建筑、文化、生活、人的活动等方面,这些都是民族文化内化的结果,既是文化载体,又是活文化的再现。因此特色村寨必须以其文化为元点,把文化作为资源、要素、精神动力源泉与其他要素进行优化配置,达到资源的最优利用,使其产生“1+1>2”的协同效应。文化的稀缺性决定了文化是不可替代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具有的绝对优势禀赋,如果通过一系列条件,将民族文化要素变为文化产品,与市场需求高度契合,其文化参与的竞争力会大大增强,因此发展经济、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的目标就较为容易实现。一旦少数民族群众从文化中获取养分和利益,就会增强文化自觉,对文化的反哺就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文化传承与进化的目的水到渠成。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的实现有利于促进社区和谐和民族关系的改善。因此通过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的构建,突出文化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完善村寨建设的相关理论,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推进文化保护和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实践价值。建设特色村寨要有国家的政策支撑和各方面的投入,经过一系列筛选后,作为被选中的村寨,相当于获得了强力的外部资源支撑,借助于外援力量,能够较快促进当地发展。在筛选这一过程中,哪个村寨能被选中,而选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是A而不是B,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系统的、可操作的筛选指标体系,这一过程的竞争就是无序的,人为的主观因素就会掺杂、渗透其中。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基层政府把村寨建设当成项目引进,作为一个政绩工程,这样筛选出的样本质量不高,不能真实反映某一族群的文化内容,后续推进的各种建设除了可能带来经济增长外,文化保护、传承必将落空。遴选指标如此重要,就必须考虑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让当地政府部门明白“是否科学的标准是什么”,这又涉及“特色村寨建设的目的是什么”这一起点。不同区域村寨建设的方式不尽相同,其目标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最终目的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本质的东西不能改变。总体来说,特色村寨建设的目标指向有,文化保护传承、经济发展、社区和谐和民族团结,即有文化、经济、政治的价值取向,这些指向是相互影响的复合体,不能单一实现,应该找到最核心的要素激发其他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发展链条。

因此,在特色村寨遴选具体指标中,应该是以文化为中心的发展指标,既要有文化内核、活的文化因子,也要有文化功能发挥的条件,否则静态的文化虽然可以作为文物带来收益,但不能融入经济生活中,不能成为经济要素,文化本身就丧失了生命力,这样的村寨再有“文化”也不能作为遴选之列。因此,可考虑文化的静态特征和活的文化因子,突出活文化因子,把有建设前途的村寨遴选出来。

二、对特色村寨建设的再思考

(一)特色村寨建设目的

在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之前要弄清楚建设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建成后达到的预期效果。否则,村寨建设工程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可能造成对当地民族文化的破坏和各种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按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纲要并结合全国1000个村寨的试点建设情况来看,特色村寨建设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功效:第一,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特色村寨建设首要目的在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文化功能效用大于经济功能效用,这就是利益最大的体现,不以文化保护传承为目的的村寨建设都偏离了原有初衷,其结果会造成文化资源的枯竭,村寨建设只剩下外在的躯壳;第二,以文化为内核的利益增长,以此带动群众致富、区域发展。村寨建设第一要素是文化保护与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若文化不能为少数民族群众带来经济利益,不能有效增强少数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就会遭到群众摒弃和逆向选择,更何谈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第三,建设和谐社区,增强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特色村寨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要实现“村民主体、自力更生”,提高村民参与,并通过自身途径分享村寨建设带来的各种红利,继而达到村民关系融洽,构建和谐社区,增强民族凝聚力,实现民族团结;第四,促进文化活态传承。随着社会的发展,一部分文化成为历史,而一部分文化仍旧活跃在少数民族生活中。村寨建设文化传承既有静态文化的复活,更是实现文化的活态传承。让文化成为当地村民生活的一部分,内置于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之中,让少数民族群众成为活源文化符号,这样才能在传承中发展。

(二)如何推进特色村寨建设

在思考特色村寨建设目的以后,就要解决如何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问题。当前部分村寨采取的模式主要以静态的方式简单保护。如果这样下去,村寨充其量是文物而非文化。把村寨内的各种文化资源简单开发,这样做可以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但各种变异开发随之而来,文化价值观扭曲,文化生态破坏,最终会加速文化的消亡。肇兴侗寨因为旅游公司不付报酬导致火塘文化的消亡,以及傣族园、千户苗寨、四川理县桃坪羌寨社区居民与旅游开发企业、社区居民之间因为利益分配不平衡矛盾恶化冲破原有社区文化价值底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为此最有效的保护模式就是文化的动态保护。维护好活源文化生态,在动态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实现文化功能的复杂性和文化的自适应性转变,构筑新的文化生长环境,保持文化演进的路径,保证文化发展的活力,同时在发挥文化功能的基础上部分转化为文化商品,达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三)文化发展内生动力源泉

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要有效保护村寨民族文化,就需要对文化发展演变的内生动力进行思考,即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什么。只有抓住这一突破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化的保护、传承问题。从本质上讲,文化的产生、发展、传承是族群及其成员的需要。不被族群及成员需求的文化会自行消亡,这是文化发展演变规律。从族群视角来说,是整个族群行为方式的规范;是整个族群价值体系的构建与表达;是族群内部各种关系的确认与协调;是族群行为一致性的象征,可以增强族群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区别于他族的符号及本民族存在的象征,更是一致对外的需要。从族群成员视角来看,体现族群成员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是族群成员的族别认同;是内部成员情感交流的需要;是成员需求的社会表达方式;是各成员内部关系维持的需要。文化成为族群及其成员需要的同时,这些文化必须融入日常生活,成为生活的元素,而且必须是“活态”元素。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迁,文化也会相应发生变迁。要保持文化活力,关键在“活”字,要让文化功能多样化,既要带来少数民族群众物质利益,又要满足其精神生活。在物质利诱多元时代,文化不产生价值,人们就会反向选择,认为本民族文化是落后的,是过时的,是财富的绊脚石。当地群众就会嫌弃甚至抛弃,如果达到这个临界点,文化发展路径出现拐点,文化会被淘汰,最终命运就是成为博物馆的文物,而不是鲜活的文化,民族文化因缺乏内生动力支撑而自行消亡。

三、以文化为内核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原则

第一,文化保护与传承原则。特色村寨遴选指标的构建,要以民族文化为内核,突出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目标。通过对一系列指标的筛选,找出那些真正具有浓厚民族特色且以活态形式存在的文化村寨。不具备民族特色的村寨不选,不具备活态存在文化的村寨不选,只有这样才具备后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才可以作为民族文化的活态样本,才有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和意义。然后通过后续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实现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没有深厚民族文化底蕴的村寨建设达不到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目的,那样建成的村寨只是贴上文化的标签而已,不能有效实现文化保护和传承。

第二,文化主体参与原则。少数民族群众作为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到特色村寨建设中,这也是文化保护的内在要求。从本质上讲,村寨建设保护的少数民族文化,没有当地村民参与其中,村寨保护将失去牢固的根基,文化传承将成为一句空话,不能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各项建设只会加速当地民族文化消亡。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群众作为文化资源的所有者,不仅通过指标设计实现村民的参与,而且理应从村寨建设中获取各种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生态利益。在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倘若不能获取发展红利,村民就会表现出对自身文化保护的消极情绪,对政府各种政策产生抵触情绪,这样的直接后果依旧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第三,优胜劣汰原则。特色村寨建设是多种效益的复合体,既需要发展经济,更需要保护传承文化,同时也要注重生态环境。在实际运行中,倘若选出来的村寨在实际建设中与我们的目标偏离,要立即退出特色村寨行列,实行淘汰制,否则不仅达不到文化保护的效果,反而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必要的淘汰机制既是优胜劣汰的规律使然,更是特色村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可靠保障。

第四,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特色村寨建设各项指标除了符合上述原则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实际情况,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设计的各项指标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另一方面,能够把抽象的指标化为可以度量或描述的指标。设计的指标既要目标明确,要义客观,每一项指标都能够清晰表达各自的内涵;同时各指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不能割裂成为单独的指标;更要具有可操作性。

(二)遴选指标体系构建

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构建4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60个三级指标,所有的指标体系贯穿着村寨文化的内核,凸显出文化的主要地位和村民的主体地位,其4个一级指标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统一整体。民族文化存量指标是基础,没有一定的文化存量,村寨建设达不到文化传承的目标;文化资源价值是核心,所有的民族文化资源若不具备一定的价值,不能够为当地村民带来一定的效用,不能成为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必将被人们抛弃,不能有效实现文化的传承;资源转化条件是重点,即使具备各种文化要素,但不具备把这些资源转化为各种价值的条件也不能有效实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需要一系列转化条件带动各种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文化主体受益是目的,村寨建设虽然是保护民族文化,但当地村民是各种文化的载体符号,构成了丰富的文化要素。当一种文化能够为文化主体带来多种利益时,一定会增加主体的文化自觉意识,进一步推动自身文化保护与传承。当文化主体成为文化利益的边缘者时,就会出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文化的消亡是必然的。因此4个一级指标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共同构成遴选指标的整体。

1民族文化存量指标。在遴选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考察各类文化的存量,把有文化传承价值和利用基础的筛选出来。其二级指标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理文化以及文化活跃度。建立这些指标有助于遴选出目前村寨的文化总量以及文化的活跃度。同时建立对应的三级指标体系,物质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建筑、交通、生产工具等方面;制度文化包括少数民族历史变迁的各种制度以及礼仪习俗等方面;行为文化主要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代际传递的各种有价值的、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经验、文明、文化行为等方面;心理文化主要是指反映少数民族族群性格特征、整体价值取向的各种文化。以上四个方面可以反映出村寨文化总体状况,在此基础上需要考察文化活跃度指标。该指标主要反映现今正在使用的文化总量占该村寨所有文化总量的比例。

2民族文化资源价值指标。在对民族文化资源存量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考察文化资源价值,当一种文化资源不具备一定的价值功能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其对应的二级指标包括经济价值、美学价值、传承价值、时间价值、空间价值以及认同价值。同时设立对应的三级指标便于进一步量化和考核。经济价值包括村寨整体增长预期、文化产业关联度、吸纳劳动力能力以及文化的可替代程度。其中整体增长预期主要是考察村寨开发后为本村带来的整体效益;文化产业关联度主要考察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带动村寨及周边其他行业发展状况,同时需要考虑在村寨建设中吸纳本村劳动力情况以及该文化可替代程度的大小。美学价值包括文化知名度、民族特性、新奇性和独特性。一种文化的知名度越高,其开发价值越大;一种文化能够全面反映民族特性其开发价值也较大;同时需要考察文化的新奇性和独特性。传承价值包括保持文化多样性、提高文化品位、文化需求弹性及文化教育功能。时间价值包括久远程度、历史作用、保存完整度,文化是社会长期变迁的结果,时间价值是文化价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空间价值主要包括村寨密集度、村寨文化同质度。特色村寨建设既要考虑时间要素,更要考虑空间要素。从目前来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都分布在偏远山区,出现文化扎堆、文化雷同现象,忽略了空间要素就会千篇一律,保护和开发价值不大,反而影响周边村寨的发展,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传承价值在于保持文化多样性、提高文化品位和发挥文化的教育功能。认同价值主要包括族群的文化认同、游客的文化认同以及族群的文化自信。该指标主要考察同一族群对本文化的认可程度,通过文化旅游了解游客对当地文化的认可程度,更重要的是了解少数民族对自身文化的自信、自觉。

3民族文化资源转化条件指标。在对民族文化进行存量分析以及民族文化资源评估的基础上,需要对文化资源开发的各种条件进行可行性分析,因此本文定义为民族文化资源转化条件指标。在实际操作中不具备转化条件的村寨即使有众多的文化存量以及较大的开发潜力都不能较好实现村寨的开发和文化的保护。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状况、发展能力、市场潜力、人力资本、资本投入能力、产业基础、政府支持力度、群众参与热情八个二级指标。其中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通达度、村寨商店个数、环境绿化整洁度、医疗卫生人员数;发展能力主要是现有各类生产投资、现有人均收入水平;市场潜力主要包括周边旅游景点个数、周边旅游景点总人数、周边旅游景点总收入三个方面,以此作为当地开发旅游资源的参考;人力资本主要是村寨劳动力总人口,村寨带头致富示范户;资本投入意愿包括外来资本投入意愿以及村寨自身投入意愿,资本在村寨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需要借助于外来资本力量,同时要增加村寨本身的资本积累和投入能力,这样才会在村寨建设中获得更多的发展红利;产业基础主要包括特色资源、已有企业个数、特色手工艺种类,村寨发展的重点就是以文化产业带动文化传承,没有牢固的产业支撑,特色村寨建设难以实现后续的自我发展;政府支持力度主要包括资金支持意愿、相关政策措施,村寨建设需要政府主导,既需要财力支持,也需要各种政策支持;群众参与意愿包括群众参政议政意愿、群众参与就业意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意愿三个方面,这既是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的需要,更是民族文化活态传承的需要,尽可能把当地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吸纳到村寨建设中来。

4对特色村寨的遴选,除了考虑上述几个一级指标外,更多地需要从制度设计方面注重村寨主体利益,考虑当地群众的实际受益,提高当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水平、村寨经济发展规模、文化生活幸福指数、民主参政议政能力等四个方面。其中产业发展水平包括产业盈利能力、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产业吸纳就业人数,这主要是反映村寨特色产业发展预期效果;村寨经济发展规模主要包括带动周边经济状况、吸纳周边就业人数、村寨预期投入产出、人均GDP增长率、道路硬化率等五个指标,主要是考察村寨发展带来的整体经济效应,既要让本村寨经济获得较好发展,同时也要辐射到周边村寨,形成以村寨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极,不断向外延扩散,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功能区;文化生活幸福指数包括村民参加各种文化活动频率、民居改造满意度、文体设施配置、电视广播入户率等几个方面,比较详细反映出当地村民文化生活指数;民主参政议政主要包括村民参政议政能力和村民参政议政机制,主要考察当地村民作为文化主体的民主地位,通过民主参与实现基层民主权利。

四、余论

特色村寨建设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当地各种文化资源的开发,以文化要素为基础,以村民参与为纽带,以村寨建设为桥梁,以政府政策为主导,以产业开发为支撑实现当地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村寨建设中文化传承、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三者之间虽是有机统一,但也有主次之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要服从文化保护和传承这个目标,如果失去这一主要目标一味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将是本末倒置,失去原本的意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经济和文化传承的基础,在村寨建设中,要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保护作为文化传承、发展经济的一个新亮点;经济发展则是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的保障。村民不能从村寨建设中分享利益、提高生活水平,就会失去文化自信,远离村寨建设,成为这一文化保护活动的边缘者。没有文化主体的积极参与,当地文化就不能进一步融入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不能成为生活元素,文化失去了存活空间,企业开发留下的仅仅是村寨的外壳而非活文化。

要实现村寨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要严把村寨遴选关。要考察文化资源存量、文化资源价值、文化资源转化条件、文化资源主体受益等方面。从一开始就要体现民族文化内核,尤其是注重具有活文化符号的当地群众,通过一系列的参与机制,尽可能使他们分享村寨建设带来的发展福利,不断提高他们参与积极性。

特色村寨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民族文化保护是一项长远工程,在村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要体现民族文化特色,要以文化发展促经济增长,以文化发展促社会和谐,以文化发展促生态文明,以文化发展促民族繁荣。

参考文献:

[1]李忠斌,郑甘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3(3)

[2]胡祥华湖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实践与思考[J]中国民族报,2011-4-29

[3]裴圣愚湖北宜城回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穆斯林,2015(2)

[4]王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留住“美丽乡愁”[N]中国民族报,2014-9-27

[5]贺能坤民族村寨开发的基本要素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0年(1)

[6]田敏,撒露莎,邓小艳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村寨文化保护及传承比较研究——基于贵州、湖北两省三个民族旅游村寨的田野调查[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7]雷世敏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面临的困境及治理措施——以四川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为例[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3(3)

[8]龙晔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问题研究[J]民族论坛,2015(3)

[9]殷泓少数民族村寨如何保护[N] 光明日报,2012 -12-27

[10]马海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更应注重无形文化保护[N]中国民族报,2013-2-22

[11]王铁志特色村寨保护重在文化[N] 光明日报,2015-4-22

〔责任编辑:陈家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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