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银桥 沈克印(.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湖北武汉 430079;2.武汉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9)
我国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①
陈银桥1沈克印2*
(1.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湖北武汉430079;2.武汉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指出要“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力量薄弱,政府在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中有诸多障碍,而供需双重缺陷及法律缺陷是决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败的关键所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效益的实现,为此,构建体育公共服务责任机制,体育公共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努力创建学习型政府,健全监管体制,完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政府购买供需双重缺陷法律缺陷
1.1体育公共服务中的供需双重缺陷
1.1.1需求方缺陷
从公共服务购买主体的角度来看,能够充分地获取有关公共服务的信息,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引发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监管难度的增加均会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结果发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构成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需求方缺陷[1]。
(1)准确获取体育公共服务的信息难度很大。
当前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制度,但对于体育领域而言,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小、信息虚假、渠道不正规等问题,对于很多关键内容均未介绍,例如:购买资金、购买流程、资金流向等关键内容,这使得体育管理部门的内部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目前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在我国刚刚起步,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实践的历史很短,尚未形成完整的行业链条,市场仍不成熟,也使得获取体育公共服务信息难度增大。
(2)委托—代理问题的复杂性导致监管失灵。
我国政府在购买实践中形成了“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运作程序[2]。其中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被视为一种契约,政府在实行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购买过程中,基于契约规范由政府授权给一些社会组织,让其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由于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产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可转让性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人为了自身效用的最大利益化往往出现一些不道德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利益。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不仅存在着代理风险,而且还存在委托风险。由于体育公共服务委托—代理链很长,各层次的委托人并不是资产所有者,与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缺乏对相关组织监督控制的积极性,有些政府人员甚至与代理人联合控制进行黑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
实验采用单因素 2 水平(沟通方式:同步 vs异步)被试间实验设计,全部被试被随机分配到两个组当中。近年来弹幕流行,用户在观看在线视频时既可以选择传统的评论方式进行异步沟通,也可以选择弹幕进行同步沟通,这有利于将实验组有效地区分开,因此研究一选用网络视频作为刺激材料。
1.1.2供给方缺陷
供给方缺陷体现在供给方之间的竞争水平比较低下和竞争性供给市场未必存在两个方面。
(1)供给方之间的竞争水平相对低下。
竞争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也是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动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事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真正具备能力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客观上是有限的,一些社会组织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应政策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欠缺,这样导致了供给主体的竞争力不足。
(2)竞争性供给市场未必存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市场组织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社会组织的发展显得尤为缓慢,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存在显著的差距,因为没有规范的流程,政府部门开展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的对象一般是其隶属关系的组织,不是独立的主体,使得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购买过程中没有竞争市场,使政府被迫采用定向购买的方式。而这种方式偏离了服务购买中一贯倡导和强调的竞争机制,与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初衷相背离。
1.2法律缺陷
我国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化保障。
(1)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方式与手段的不断丰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与不断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法律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政府采购法》是开展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实践时可参照的唯一相关法律,但《政府采购法》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立法保障不足,与单行的规章之间也缺乏一致性和协调性等,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并非立法机关的法律规定,往往缺少指导性,法律效力低下,不能有效调整购买行为,同时,《体育法》涉及的一些制度也已经难以满足当今社会的需要。
(2)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还存在许多制度方面的漏洞。一方面,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的信息公开的范围小、信息虚假,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电子化信息平台尚未建立;另一方面,信息发布渠道不正规,并非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社会组织参标竞标将会变得难以实施。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导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面临服务成本走高与服务质量走低的制度风险。
(3)监督机制与绩效评估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监督机制面临监督主体单一、监督方式单一、评价标准单一等问题[3]。在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仍然有一些不规范的程序,例如: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资金预算未公开,这说明政府职能的转变在体育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的实施;例如:监督管理方面多是由政府部门直接依据购买合同予以判断,并支付款项。在购买过程中,还处处隐藏着政府“看不见得手”,不利于形成广泛的监督机制。由于缺乏核心绩效评估体系的制度框架,缺少科学的评估方法,未形成科学系统地绩效评估机制,不利于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绩效的整体提升。
2.1克服供给双重缺陷,深化体制改革。
(1)建立有效地体育公共服务多元参与机制。要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在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分工,探索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模式,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竞争机制,使得由“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政府失灵”对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的不良影响得到改善。
(2)不断加强政府学习能力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政府。公众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以及接受方式都在发生着变化,需要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不断创新,政府在推行体育公共服务购买过程中一些新的问题将会相继出现,因此,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以更好地解决问题。
(3)完善我国体育利益表达机制,发展我国体育利益保障机制,对体育利益分配机制进行改革,保障公民体育公共服务利益,增强不同群体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话语权,保证所有公民体育公共服务利益。通过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建立利益制衡机制,通过利益制衡,逐步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真正公平[4]。
2.2健全监管体制,完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制度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各级各类组织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和界限,并通过强制力的手段确保职能的落实。由于时代在不断变革,《体育法》涉及的一些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体育公共服务,需要制定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行业法规,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经验,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与实施细则。修订《政府采购法》,据此有效规范体育公共服务购买行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律、规则,弄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出台相应法律,逐步建立起以法律为主导,相应规章制度为补充,内容完善的公共服务法律体系。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购买中,要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动民众的力量,根据民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以自下而上的民间力量来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不仅涉及公共服务购买的程序、服务质量标准,而且还要涉及到社会组织遴选的程序与资质条件、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
(3)建立完整、有效、能够自行运转的监督机制,实行体育公共服务监督机制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是我国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建设的又一基本经验[6]。健全社会监督绩效评估机制,完善制度安排,加强对体育公共服务市场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监控市场准入秩序和调整市场准入规则。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EB/OL].http://www.gov.cn/ zwgk/2012-07/20/content_2187242.htm,2012-07-20.
[2]詹国彬.需求方缺陷、供给方缺陷与精明买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破解之道[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1):142 -150.
[3]易剑东.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研究[J].体育学刊,2012(5):1-10.
[4]刘玉.体育权利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4):5-9.
[5]唐忠义,张英.论我国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建设的初步探索及基本经验[J].理论月刊,2011(6):5-9.
[6]冯欣欣.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4(2):43-48.
中图分类号:G8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8(b)-0003-02
基金项目:①201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CTY010)。
作者简介:陈银桥(1991—),男,汉,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
通讯作者:沈克印(1979—),男,河南新乡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
Difficulties and Cracking Way of Government Purchasing on Sports Public Service
ChenYinqiao1Shenkeyin2*
(1.Graduateschool,WuhanSports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China;2.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WuhanSports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China)
Abstract:Ourcountrysportsenterprisedevelopmentpowerisweak,thegovernmenthasmanyobstaclesinthebuysportspublic services,andsupplyanddemandofdoubledefectsandthelegaldefectsisthekeytothesuccessorfailureofthegovernmentpurchase ofpublicservices.Theseproblemsseriouslyinfluencethegovernmenttobuysportspublicserviceefficiency,therefore,construction ofsportspublicserviceresponsibilitymechanism,multipleparticipationsportspublicservicemechanism,strivetocreatealearning government,improvetheregulatorysystem,itisparticularlyimportanttoperfectthelegalsystemofsportspublicservices.
KeyWords:Governmentpurchases;Sportspublicservice;Supplyanddemanddualdefect;Legaldefects